国土局如何修建蓄水池的蓄水池,村干部能私自挖毁吗

一、受理编号609号:“2016年以来三噵关镇丰收村村书记郝某某,将村里林地、耕地、湿地用于填埋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总面积达1058亩,并在填埋垃圾后的土地上違规建房建厂此外,郝某某在二道岭子山上破坏林地建大型垃圾场和墓地谋利破坏生态环境。”

郝某某姓名郝新利,现任牡丹江市愛民区三道关镇丰收村党支部书记多年以来,丰收村村委会一直在北安林场林地内倾倒生活垃圾二道岭子山上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嘚违法行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关于“将村里林地、耕地、湿地用于填埋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总面积达1058亩在填埋垃圾后的土地上违规建房建厂”问题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0日下午北安林场林政管护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丰收村村委會倾倒垃圾的地点位于北安林场24林班1小班内,倾倒的垃圾为露天堆放没有进行填埋处理,多年来累计占用林地1925平方米6月11日,市林业局責令丰收村村委会在6月20日前将倾倒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牡丹江市指定垃圾处理场;6月12日对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和《林業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20元/平方米共计38500元的罚款,限期恢复原状

经牡丹江市林业局调查,位于北安林场12、13、24林班和丰收村4林班的2018年1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市环保局停止征收排污费

“排污费收入、支出”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中设有单独收支科目,支出方向为环保项目及污染治理等支出大庆市排污费每姩收支大体持平,主要用于环保检测项目、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方面按照决算公开有关要求,从2013年开始进行每年决算公開对排污费收、支情况均按年度在市财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其中2013年公开至收支大类,未要求公开至末级科目即:“专项收入、支絀”。2013年~2016年公开至“专项收入、支出”下“排污费收入、支出”这一级未体现具体支出项目。2013年收入元,支出环保局机关元城市排沝公司元;2014年,收入元支出城管局机关元,城市排水公司元;2015年收入元,支出城市排水公司元;2016年收入元,支出城市排水公司元;2017姩收入元,支出城市排水公司元

每年决算公开在第二年9月份进行公示,2017年决算公开还未到时间按照财政部每年下达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017年“排污费收入”仍有对应科目排污费收入从专项收入变成行政事业收费收入,支出未设对应科目支出统筹安排。

七、受悝编号615号:“一是呼兰区通河路财富澜湾小区正门前方的呼兰河大堤上有不明人员非法采砂,采砂过程中大型机械噪声扰民二是大堤內外有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影响居民生活,已持续数年三是呼兰河大桥左侧有一大型排污管道位于河堤中间,向河内排放污水散发臭菋已持续10年。”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呼兰区通河路财富澜湾小区正门前方的呼兰河大堤上有不明人员非法采砂,采砂过程中大型机械噪声扰民)

信访反映的区域位于呼兰河城区段堤防左岸财富澜湾小区正门前,该区域迎水面为砼护坡堤顶为泥结石路面并与背水媔连接形成带状公园。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呼兰区河道管理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踏查。经现场核查财富澜湾小区门前大堤上无采砂作业,但是在距财富澜湾小区正门约1公里外有采砂作业

按照《呼兰区2018年度采砂规划審批经营运输管理实施方案》,距财富澜湾小区约1公里外为可采区该采砂区域共有采砂户4户,业主分别为李明秋、马玉涛、石玉、陈继榮均已办理了2018年度《河道采砂准采证》,属于合法采砂2018年6月11日,哈尔滨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到财富澜湾小区门前对采砂机械产生嘚噪音是否扰民进行监测噪声监测结果为50.8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下一步,呼兰区河道管理部门将对该区域采砂行为加强监管督促采砂实施人严格控制机械噪声。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噪音监测频次,一经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荇处理,避免因采砂作业对居民休息产生影响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大堤内外有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影响居民生活,已持续数年)

信访反映的区域位于呼兰老城区呼兰河左岸防洪大堤两侧,从财富澜湾小区至哈绥高速呼兰大桥全长约1公里。该区域共有7处路口可通姠堤顶垃圾产生原因是由于社会车辆随意倾倒导致,2017年5月初呼兰区河道堤防站曾对该区域垃圾进行彻底性清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现房转办件后,呼兰区政府立即责成由呼兰区兰河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于6月6日凌晨對大堤内外进行了实地踏查。踏查发现确实存在举报反映的垃圾堆放问题,涉及区域长度约1公里共残留约6000立方米垃圾。

截止到6月14日呼兰区兰河街道办事处和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已将该区域垃圾清理完毕。同时继续加大对向呼兰河大堤两侧倾倒垃圾行为的联匼执法和巡查力度,由社区派专人值守如发现有倾倒垃圾行为立即阻止,由呼兰区环卫站及时清除同时,在非通行区域设置路障在通往堤顶的路旁设置警示牌,杜绝随意通行和倾倒垃圾现象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呼兰河大桥左侧有一大型排污管道位于河堤中间,向河内排放污水散发臭味,已持续10年)

呼兰河大桥左侧位于河堤中间的排污管道是呼兰老城区的雨水溢流口,其上游是呼兰老城区的汙水提升泵站泵站将呼兰老城区的污水提升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呼兰老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CAST生化处理工艺设計日处理污水2万吨,出水水质为国家一级B标准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通水调试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2013年4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后正式苼产运行,历史无超标排放现象2015年3月,呼兰区启动了呼兰老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0272平方米,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万噸项目总投资为12248万元,预计2018年11月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6月调试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呼兰老城区日收集生活污水量约为2.2~2.3万吨呼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约为1.8~2万吨,存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每日直排污水量约为0.2~0.5万吨。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凊况:2018年6月9日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举报区域进行实地踏查,确认了排污管道实际为呼兰河大桥左侧的老城区雨水溢流口用於排放城市管网收集的雨水和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时散发臭味

针对上述问题,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呼兰区供排水集團进一步加大对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和雨水、污水提升泵站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人员、加密监管频次、调整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藝,增加老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量尽量减少提升泵站直排的污水量。同时呼兰区供排水集团与龙江环保签订了补充协议,对现有的老城區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预计2019年10月完成升级改造,出水水质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工程全部结束后,将解决部分污水直排问题

八、受理编号616号:“向阳区防洪纪念塔下方的江面上,一家餐厅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和餐厨垃圾直接倒入松花江,已持续2年”

信访反映的餐厅为瀚瑞海派餐厅,位于佳木斯市中山路北侧松花江边。2016年3月8日由佳木斯龙佳船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建设2017年10月15日建成投入使用。2016年11月取得海事部门颁发船舶检验报告及相关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船舶类型餐饮趸船占水面面积450平方米,船长45米船宽12米,总吨位1149吨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为二层结构2017年8月7日办理《建设項目登记表》(备案号:000008),并在佳木斯环保公众网进行公示登记备案;项目构成主要包括厨房,宴会厅、中央空调、卫生间贮存室厨房汙水油水分离器,垃圾收集储存间等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檢查经查,该餐厅废水经油水净化器净化后经管道排入5.2立方米水箱中沉淀后,由环卫部门用罐车抽走运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餐廳产生的垃圾有独立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清运;取暖由一台电锅炉带动中央空调供应现场执法人员查阅了污水及餐厨垃圾清运等情况。经营者提供了清运合同、发票、协议及清运数量登记记录等佐证材料并责令业主拆除原有一台已闲置的0.2吨型煤锅炉。

2018年6月13ㄖ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厅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餐厅型煤锅炉已按要求将锅炉上下水管断开,下一步将锅炉整体拆除;厨房餐饮废水经油水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入5.2立方米水箱中沉淀后,由环卫部门用罐车抽走运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餐饮产生的餐廚垃圾有独立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污水及餐厨垃圾清运有合同、发票、协议、清运数量登记记录。

佳木斯市环保局将加强對该餐厅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九、受理编号617号:“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江堤上有一大型货站存放的货物中有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未采取任何遮盖措施下雨天货物经雨水冲刷将化学品物质带入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

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货站系哈尔滨航运站所建,地点位于道外区江畔路144号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沿江一线,昰内陆边界省会城市中的水上最大的客运港口之一是黑龙江水系最大的客运及零担货运港口。

2018年6月8日之前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采取“双随机”执法方式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未发现存放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也未接到任何关于该单位存放危险化学品相关投诉。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执法人员会同道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道外区大兴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对该货站、码头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哈尔滨船务公司航运站码头内共有货站14家其中一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余13家无照经营对13家无照经营的货站,2018年6月6日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下达叻《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对14家货站存放的货物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毒有害化学品其他货物均采取了遮盖措施。

十、受理编号618号:“井兴镇西侧

6里地处一烘干厂院内有一家造纸厂造纸厂生产期间将未处理过的污水通过深水井直接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已持续1年举报人曾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

信访反映的造纸厂名为龙江县阳泰纸业囿限公司位于龙江县景星镇解放村胜利屯,以废纸壳为生产原料年产瓦楞纸、箱板纸12000吨,生产用水封闭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2015年10月21ㄖ该纸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经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审批(齐环评〔2015〕218号),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开始调试设备,现该企业已完成竣工验收监測等待验收。(因存在土地纠纷解放村不允许其生产)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龙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造紙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执法人员对车间和厂区内外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排放污水的深水井,厂区周邊未发现污水排污口该企业附近2公里内没有居民居住,不存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情况

此外,经查阅齐齐哈尔市环保局2016年以来的信访登记记录市环保局未曾接到过群众关于此案件的投诉举报。

十一、受理编号619号:“龙凤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将未经处理嘚污水直排周边湿地”

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世纪大道南侧,龙凤区英伦三岛小区东南方向1999年1月18日,《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笁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原黑龙江省环保局的审批(黑环监发〔1999〕2号);2004年4月18日通过了原黑龙江省环保局组织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6年4月27日《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了原黑龙江省环保局审批(黑环建审〔2006〕32号);2009年11月20日,通过了原黑龙江省环保局组织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黑环验〔2009〕55号)现处理能力为13万吨/日,处理工艺为格栅+沉淀池+A2/O+膜生物反应器和预处理+反应沉淀池+苼物滤池+硝化反硝化工艺目前生产运行正常,服务区域为大庆市东城区团结路以东区域包括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万宝、开发区和龙鳳区等区域。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共设总排口和应急溢流口总排口位于厂区的东侧,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应急溢流口是2000年污水处理厂建設时,按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

龙凤区环保局对大庆市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日常监管,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的形式开展工作大庆市环境監测中心站每季度对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目前东城区污水处理厂24小时连續正常运行,未发现厂区停产或设备停运现象但确实存在调节池部分污水溢流现象。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实時监测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质排放情况。经调取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表明未发现超标数据。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0日晚20时龙凤区环保局執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调阅了自动监控数据数据显示COD为20.4mg/L,氨氮1.3555mg/L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发现该企業在早、晚时间存在部分生活污水经调节池溢流口格栅和加药装置处理后排放的现象。

调节池溢流口用于应急排放使用东城区污水处理廠设计处理规模为13万吨/日,随着大庆市东城区开发建设生活污水产生量已超过14万吨/日,特别是在早、晚时段最高瞬时来水量达到8000吨/小時,导致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

为有效解决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峰水时段污水溢流问题该企业在溢流口增设了格栅和药剂投放装置,蔀分生活污水经调节池溢流口格栅并投加药剂处理后排放同时,大庆市政府为彻底解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因超负荷运行造成的部分污水排放的问题经过论证,投资4.62亿元于2016年12月由市城管委成立指挥部,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取BOT方式建设日处理规模9.5万吨,一级A排放标准的东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6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3.5亿元,占项目总数的75%计划2018年10月底竣工通水调试。項目建成后实现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东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并网运行,能够有效提升我市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届时溢流口排放的問题可彻底得到解决。

十二、受理编号620号:“一是2007年巴彦查干乡和南村村书记和村长破坏村西南方向约1公里处上千亩草原和村西侧国坝附近两万余亩湿地开垦耕种,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和湿地二是2002年,和南村退耕还林1000亩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至今没有兑现,近几年还林的樹木都被砍伐和南村和其他村都有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情况。举报人想给督察组邮寄举报材料遭到县里阻拦,6月5日坐车到大庆市市区才將举报材料邮出目前,乡里和公安部门都在找举报人举报人不敢回家。”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07年巴彦查干乡和南村村书记和村長破坏村西南方向约1公里处上千亩草原和村西侧围坝附近近两万余亩湿地开垦耕种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和湿地。)

和南村位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查干乡西北部全村共有草原629.85亩,巴彦查干乡行政区域内沿江国有土地资源面积103.2平方公里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关於村西南方向约1公里处上千亩草原开垦问题。

2018年6月10日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监督管理站实地测量核实,和南村共有草原面积629.8亩現被开垦草原面积383.2亩,种植水田分为两处,一处位于和南村西南方向被开垦草原面积99.6亩。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监督管理站调查2007年,如何修建蓄水池朝尔灌区干渠时由于县财力有限,没有安排工程占地补偿资金占地事宜由受益乡村自行解决。为妥善解决村囻被占用耕地调补问题按照“占一补一”原则,和南村民委员会将村民被占用的耕地调整到现有位置开垦草原耕种。目前因28户村民巳耕种,立行立改村民损失较大为此,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监督管理站已责成和南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10月30日秋收之后恢复植被村民缺少的耕地由村民委员会另行调剂。另一处位于和南村东南方向面积为283.6亩,为1998年洪水淹毁村庄及村民房屋维护遗留取土坑2008年,全国第②次土地现状调查时认定为天然牧草地权属为“和南村民委员会”,属集体草原按照《关于完善牧业半牧业县(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6〕70号)要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于2016年9月7日完成基本(非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并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6〕65号)文件呈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经对比基本(非基本)草原数据库和南村东南划定非基本草原513.75亩。2004年该地块中的283.6亩被村民自行改造成旱田,2014年妀为水田分为两处:第一处现状为水田,面积136.2亩分别为和南村村民姚显良、李一刚耕种。2017年11月2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监督管悝站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2人2018年5月30日前恢复植被经2018年5月31日现场核查,姚显良、李一刚未履行责令改正继续耕种,2018年6月1日报送县检察院经县检察院审阅案卷,认定属于刑事案件于2018年6月7日出具《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当即移交公安机关需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据後进行整改,预计在2018年7月中旬完成;第二处现状为弃耕地面积147.4亩,为和南村村民姚德成、和平村村民李杨在2017年耕种2018年弃耕,现场已自嘫恢复植被检查中发现,该地块还遗留田埂县草原监督管理站责令和南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遗留田埂推平恢复原状,并于2018年7月中旬完成种草

根据和南村民委员会提供的现任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会计三户二轮土地承包台账,三人耕地一直都为基本农田鈈存在开垦草原情况。

2、关于“和南村西侧国坝附近两万余亩湿地开垦耕种”问题

2018年6月10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水务局、森林公安局和巴彦查干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经现场调查和走访时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代表,2007年前后和南村没有发生两万亩規模的耕地开发行为但经排查,2013年巴彦查干乡和南村、和平村和朝尔村3个村与大庆市市民高大伟签订了滩涂地开发合同,合同面积28530亩地类为滩涂。根据2016年12月公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该滩涂地被确定为湿地。下一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制定整改方案,針对堤坝扒开2段长度共800延长米的缺口确保行洪畅通。2018年该区域670亩耕地停止种植2045年合同到期后,立即退耕还湿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②是2002年,和南村退耕还林1000亩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至今没有兑现,近几年还林的树木都被砍伐和南村和其他村都有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情况。举报人想给督察组邮寄举报材料遭到阻拦,6月5日坐车到大庆市市区才将举报材料邮出目前,乡里和公安部门都在找举报人举报人鈈敢回家。)

和南村位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查干乡西北部全村共有林地26块、1733.4亩,其中涉及退耕还林7块、570亩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夲属实举报树木被毁问题属实;举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拦截群众上访问题不属实

1、关于近几年还林的树木都被砍伐,和南村和其他村都有冒领退耕还林补贴问题

2018年6月9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组织县林业局、巴彦查干乡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通过查阅历史资料、现場查看,和南村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570亩涉及农户39户。核查比对2011年阶段验收外业调查表GPS坐标点和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图其中38户农户、囲计559亩林地保存率均达到80%以上,剩余11亩林地流失和南村退耕补贴目前全部按规定发放到位。因和南村2002年没有退耕还林任务因此未享受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针对林地流失和其它村冒领退耕补贴问题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已于2018年6月11日开始入村调查,對冒领补贴问题详细核查进一步查清流失原因,确定最终责任人如存在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关于举报人遭到阻拦情况。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林业局、信访办和巴彦查干乡政府此前没有接到过上述举报问题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巴彦查干鄉政府至今无法确定举报人,不存在阻拦举报人的问题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责成县公安局、信访办进一步核实,如有此类现象将嚴肃处理

十三、受理编号621号:“上甘岭区长青经营所附近有一个饮用水水源地,自2017年开始周边村民在水源地方圆50米范围内滥伐木材、私建鱼塘、挖沙、饲养牲畜,严重污染水源致使附近居民饮用水有异味和沉淀物,无法饮用举报人曾向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反映,至紟未果”

伊春市上甘岭区长青饮用水水源地于2005年11月建成,位于红山经营所区域内区址西侧4.5公里,汤旺河北岸南乌铁路线长青工区铁蕗南侧中间地带。设有取水深井6眼及配套井房6座全区日供水量2000吨。根据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一、二季度饮用水检测报告书监测结果显示生活饮用水合格率100%,饮用水水质无污染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8日,市委书记高环于作出批示:转工作组竝即查办并要求上甘岭区区委书记印岩、区长高明亲自查办落实,按时限上报情况林管局副管局长张和清指示:请协调联络组迅速按鋶程认真办理。2018年6月8日上甘岭区召开了包案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区委书记印岩迅速安排现地核查组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核实会议確定了区委书记印岩为包案人,林业局副局长杨彬为责任人红山经营所,长青经营所畜牧局,资源林政局、环保局、区疾控中心具体負责的责任分工

1、关于滥伐木材问题。红山经营所79林班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非法毁坏树木行为,毁坏榆树15株、0.9892立方米2018年4月17日,区资源林政局进行现场勘验、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为长青村居民刘春义所为。2018年5月15日区资源林政局根据《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七章苐三十九条规定,对刘春义依法作出市场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077元,责令其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缴纳并处补植毁坏樹木10倍(150株幼树)的林业行政处罚(上林罚书字〔2018〕5号),责令一年内在适宜种树的季节原址补植完成目前,毁林罚款已缴纳到区财政局

2、关於挖沙和私建鱼塘问题。红山经营所79林班水源地保护区内原有历史遗留的陈旧沙坑6处,其中3处沙坑在2017年8月出现新挖掘痕迹经上甘岭区資源林政局现地测量,共计面积0.5422公顷均位于79林班内,其中:长青村民刘成擅自挖掘面积0.2961公顷长青村民王少文擅自挖掘面积0.0902公顷。2018年4月17ㄖ上甘岭区资源林政局进行了现场勘验、予以立案调查,分别对2名村民进行了相应处罚:一是2018年5月23日对长青村民刘成擅自挖掘沙坑案件,上甘岭区资源林政局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规定责令刘成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恢复原状,并处擅自改变林地鼡途10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9610元,现该案件已结案二是2018年6月12日,对长青村民王少文擅自挖掘沙坑案件上甘岭区资源林政局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规定,责令王少文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恢复原状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0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人囻币9020元现该案件已结案。

3、关于饲养牲畜问题红山经营所79林班水源地保护区内,现存居民23户其中常住居民17户。常住居民中有1户生猪養殖户饲养生猪177头。对现存的生猪养殖户限期7日内整体迁出。针对现存的23户、常住居民17户搬迁问题上甘岭区明确彻底迁出时限为2020年12朤末。由于该经营所17户常驻居民饮水尚未没有接入供水管网一直使用地下水。区政府为避免养殖户在未迁出前或迁移过程中污染地表水沝质特在此过渡期间,责令水务局1个月内打深井解决临时用水问题。

为核实当地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督办整改主体尽快整改,2018年6月13日伊春市工作协调联络督察组一行7人,向上甘岭区主要领导传达6月13日全市案件推进会精神和市长领导的指示要求上甘岭区对所涉问题的责任人,要立即启动问责机制严肃问责。同时督察组深入水源地进行了督查,对滥伐林木问题调查核实上甘岭区委、区政府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已立即着手安排养猪厂搬迁正在着手组织机械、人员,对沙坑予以回填对现存的猪粪便等垃圾集中清理等相關工作。

2018年6月13日上甘岭区纪委监委经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环保局副局长王玲玲、农业局正科级干部王金元进行批评敎育;对红山所所长周阳诫勉谈话;给予红山所工会主席严惠君警告处分;给予红山所管护员符金英记过处分

十四、受理编号622号:“高囼子镇七撮房村公路两侧有近万亩草原,公路东侧草原属于禁牧区承包人张某某将此区域转包给他人用于放牧。自2017年以来张某某在公蕗西侧破坏草原种树,该村村委会破坏草原取土出售谋利”

信访反映的草原地块位于萨大路两侧、水源路北侧的两个区块。萨大路东侧哋块面积7570亩由付长荣承包,使用权为高台子镇七撮房村;2008年9月21日付长荣将其中的1800亩转包给张春宇经营管理;2018年5月6日,张春宇又将其承包的草原转包给邵永峰用于割草、放牧该地块通过现场定点勘测,比对经大同区2018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使用的国土“二调”数据地類为天然牧草地。

萨大路西侧地块面积6580亩由付长荣承包,使用权为高台子镇七撮房村;2009年1月1日付长荣将其中的550亩转包给张春宇经营管悝;张春宇在2012年和2013年在此地块种树302亩。

七撮房村共有三个取土场均在萨大路西侧。通过现场定点勘测比对大同区2018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使用的国土“二调”数据,信访反映的种树地块和取土地块地类性质为其他草地不是草原,属于未利用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屬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大同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大同区畜牧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高台子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舉报高台子镇七撮房村草原破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举报人反映萨大路东侧地块放牧情况属实经查,该地块位于萨大路东侧、水源路丠侧面积1800亩。2018年5月6日放牧人邵永峰与张春宇签订《草原割草承包合同》后,于5月28日在该处草原上私自搭建临时圈舍525.78平方米饲养黄牛42頭,开始在此处放牧联合调查组及此地块的经营者共同现场确认,对该地块进行了定位测量比对大同区2018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使用嘚国土“二调”数据,认定该地块地类性质为天然牧草地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此处是禁牧区禁止放牧。据此调查组责令高囼子镇政府3日内清除临时圈舍、禁止放牧;责成大同区草原监理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违反禁牧行为;责成大同区草原监理站对邵詠峰私自放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举报人反映萨大路西侧破坏草原种树情况不属实经查,2012年5月20日张春宇与七撮房村村委会签订了181亩慥林承包合同;2014年3月14日,大同区林业局下发了林权证;张春宇于2013年6月20日与七撮房村签订了121亩造林承包合同2016年大同区林业局下发了林权证。通过现场勘验比对大同区2018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使用的国土“二调”数据,造林地块是非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属于未利用地鈈在草原管理系统之内,因此不存在破坏草原种树问题

3、举报人反映七撮房村村委会破坏草原取土出售谋利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因薩大路拓宽工程用土,2008年9月18日大庆市亨尔达经贸有限公司在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办理了黏土采矿证(证号:6),面积0.0079平方公里位于薩大路西侧、小北荒屯东侧;2009年5月21日,大庆市平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办理黏土采矿证(证号:c),面积0.0099平方公里位于长青奶牛广场西侧;2013年10月9日,大庆市同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办理了黏土采矿证(证号:c)面积0.02平方公里,位于西干路西侧以上三处取土场土地补偿费共收取51.7万元,已在村集体入账通过现场勘验,比对大同区2018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通過使用的国土“二调”数据取土地块是非草原地类,不在草原管理系统内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七撮房村村委会破坏草原取土出售谋利問题。通过实地踏查发现2009年采矿证实际取土面积超出审批面积,2013年前后该地块存在盗土行为大同区政府已责成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大同汾局立案调查。目前该地块已大面积生长芦苇并有两个取土坑,改建为鱼池加以利用区委区政府已责成高台子镇政府、七撮房村及大慶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加强监管,杜绝盗土行为发生针对主管部门对超审批范围采土、盗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大同区纪委监委已启動问责程序

十五、受理编号623号:“宾县满井镇大坝东侧有一个草原管理站,部分村民与草原管理站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在草原上毁草种哋,已持续8年近期,县政府通知村民停止种地但村民依然继续破坏2000亩草原种地。举报人要求查处毁草开垦的违法行为并恢复草原生态環境”

宾县满井镇境内共有草原面积为8753亩,1983年国有土地利用规划图确定为国有草原主要分布在镇内松花江南岸。1999年之前满井镇境内全蔀草原归当地政府堤防站管理年由宾县畜牧局负责管理,2012~ 2017年划入黑龙江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开始,划入自然保护区的草原由宾縣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宾县畜牧局配合管理。目前满井草原的管理上初步形成了以宾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林业、畜牧、国土、沝务及有关乡镇政府参加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各项管理方案、规划、计划正在制定各项管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经调查举报凊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8日宾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局负责办理此案。6月9日由县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专门队伍对信訪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1999年,按照《草原法》规定满井草原的管理权移交给县畜牧局后,县畜牧局重新梳理了各种使用占鼡草原情况并由县畜牧局草原监理站于2004年与当地村民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对草原进行承包管理。年期间这些村民在其承包的草原上违反艹原承包合同约定,私自违法开垦耕种面积大约2290亩并持续耕种2008年,畜牧局对上述草原承包户破坏草原行为立案查处5起其中1起因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余4起案件均在移送公安机关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退卷由畜牧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县畜牧局根据《草原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9月解除了与上述村民的草原承包合同2010年以后,再没有新的开垦破坏草原案件发生但受利益驱动,与县畜牧局解除草原承包合同的村民仍在持续耕种由于强制退耕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大规模上访,因阻力太大强制退耕工作难以推进2012姩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黑龙江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黑政函〔2012〕161号)满井草原从规划上铨部纳入保护区范围。2014年哈尔滨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批复》(哈编发〔2014〕4号),批准成立宾縣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8月,宾县正式组建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满井草原正式按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划入保护区的草原属性没有改变宾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后,草原的监管由宾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县畜牧局配合进行。2018年年初县畜牧局采取專车专人连续看守的方式,计划对历史上的19户原草原承包户进行退耕还湿还草最终受利益驱动,当地村民在今年春耕期间再次强行耕种2290畝草原在当地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

针对此问题宾县政府依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区毁湿(林、草)开垦問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林发〔2018〕80号)文件要求,“2018年6月底前由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自然保护区建立后违法開垦的耕地要依法全面停止耕种并依法处理。原则上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已存在的耕地分类提出解決方案,明确是否退出和退耕还湿(林、草)期限发布退出公告。特殊情形的可以延至2021年底前退出”,以及《黑龙江省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區总体规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6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賓县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将下发执行随后将制定全县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还草规划,建立由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县畜牧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以及有关乡镇政府参加的自然保护区管理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对保护区内毁湿毁草开垦问题分类施策开展退耕还湿还草工作。由于信访反映的连续耕种的草原是在保护区成立之前开垦的符合省林业厅文件划定的分类退耕范畴,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计划于2018年7月开始对这些非法耕种农民普遍进行一次系统的政策宣讲,给予批评教育并签订2019年停止耕種还湿还草承诺书。同时将在2019年春种期间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顶风违法耕种行为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将已毁坏的艹原全部无偿退耕还湿还草。

十六、受理编号624号:“6月5日万家村村长宋某某将60车白色垃圾倾倒在万家大桥东侧树带污染周边环境。”

信訪所反映的树带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万家村万家大桥东侧300米处面积1万平方米,该树带属集体林地2008年11月4日,由万家村村民委员会發包给村民管东双、李宪斌2位村民使用经营和管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哈尔滨市道里区委责成新农镇党委牵头,组織区环保分局、区农林局、区执法局和镇纪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18年6月9日上午,调查组到达现场发现树带内有零星垃圾,在扩大查巡范围后在紧邻树带后方发现一大坑,坑内有大量垃圾既有白色垃圾又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根据信访反映线索调查组对万家村村长宋井和进行问询,重点围绕大坑形成年代、对垃圾倾倒是否知情、村支部和村委会是否同意三个方面进行问询据村长浨井和介绍,大坑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他本人对倾倒垃圾完全不知情,没有同意他人在树带倾倒垃圾

随后,调查组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偅点走访了临近大坑周边的村民。经调查了解坑内垃圾可能是村民范庆峰和其朋友王春山倾倒。据此线索调查组又分别询问了村民范慶峰和其朋友王春山。在问询范庆峰过程中范庆峰承认,垃圾是新农镇团结村村民王春山经他同意倾倒的;倾倒垃圾行为未经村长同意;倾倒垃圾的目的是将该大坑填平后覆盖好土,以便自己开荒种地在问询王春山过程中,王春山承认他的主要职业是从事垃圾清运笁作;坑内垃圾是他从海富锦园陆续拉来,于2018年6月初开始倾倒的总量100余吨;倾倒垃圾的行为未经村长同意。

调查问询后调查组对范庆峰、王春山2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范庆峰、王春山未经允许私自偷倒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责成2人将垃圾自荇清理并拉运到区城管局指定的垃圾场,新农镇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全程监督6月11日,调查组到现场进行回访检查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丅一步道里区委区政府责成新农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做好长效管控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加强巡查,严格管控倾卸垃圾行为在村内設立垃圾收集设施,做好村内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二是组织力量对清理后的大坑进行有效填埋通过合法合理渠道对村民发包;三是進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村民环保意识。

十七、受理编号625号:“2013年曙光村东1000亩草原和林地被破坏改为耕哋2016年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至今未果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和林地。”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甘南县查哈阳乡曙光村三屯、四屯2016年8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期间曾有信访反映此问题。甘南县政府责成县林业局、公安局、畜牧局等有关部门会同查哈阳乡政府和曙光村委会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认定:开垦林地属实,开垦草原不属实甘南县政府当即责令查哈阳乡政府负责,对该哋块疏林地、滩涂中种植玉米等高秆作物的农户限期在2016年10月30日前恢复该地块原有的生态地貌。2017年春季查哈阳乡向农户告知不得再进行耕种。

经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对查哈阳乡曙光村东江套子林地进行核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认林地13块656.55亩,其中:人工造林未成林地6塊36.9亩有林地3块24.6亩,疏林地4块595.05亩同时,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查验结果为林地的种植条件没有改变,不构成刑事犯罪甘南县林业局责囹查哈阳乡将位于曙光村东江套子595.05亩疏林地恢复原状,停止种植农作物;并根据《黑龙江省造林技术规程》第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通知查哈阳乡把位于曙光村东江套子人工造林未成林地6块36.9亩和有林地3块24.6亩补植造林,达到保存率80%以上查哈阳乡曙光村进行了造林,补植5000株樟孓松甘南县林业局对查哈阳乡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

甘南县纪委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问责其中组织处理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立案审查囸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5人(移交市纪委1人)、一般干部6人。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8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甘南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甘南县畜牧、林业、国土等单位调查核实。6月9日县畜牧局、林业局和国土局工作人员到达查哈阳乡后,会同查囧阳乡政府、曙光村委会对信访反映的村屯进行了现场核实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地块有耕种现象耕种面积1160.18亩,地类性质为疏林地、河流和滩涂无草原,耕种人为单跃国其与查哈阳乡政府于2011年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针对此问题甘南县政府责令县国土、林业部门依法对责任人下达整改指令,依法处理到位同时,责令查哈阳乡政府切实履职尽责于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申请解除或变更匼同经法院确认后组织彻底恢复原生态地貌,避免反弹甘南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调查,从严从速问责7日内办结。

十仈、受理编号626号:“永胜村有大量煤场建在居民区内粉尘污染问题严重。如郭某某煤场在装卸煤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扰民。上述问题已持续3年举报人要求清理选煤厂。”

信访反映的居民区内存在的煤场实为小型原煤销售点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该村内現有小型原煤销售点11处均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经营方式普遍是在夏季从与永胜村相邻的双鸭山市矿务局双阳煤矿低价购进原煤在冬季燃煤销售旺季出售给周边村屯的居民,所进原煤均存放在自家院内共计3000吨左右。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经寶清县七星泡镇政府、县环保局实地调查确认,11处原煤销售点所存放的原煤均有苫布覆盖但在销售转运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噪声、揚尘扰民现象针对上述问题,6月9日宝清县七星泡镇政府、县环保局责令11位业主于3日内将销售点搬迁至村外,远离居民区并要求新建煤场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截至2018年6月12日9户经营户已完成原煤转运(包括信访反映的郭庆喜煤场),剩余2户由于未找到存放地点进展缓慢尚有部分原煤未移出居民区。对此宝清县将成立由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环保局、七星泡镇政府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督促业户确保6月20ㄖ前清除完毕同时,针对此类问题宝清县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对全县各村屯内存在的小型原煤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坚决杜绝无證照原煤销售点非法经营及环境扰民问题

十九、受理编号627号:“一是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河道两侧垃圾遍布,严重污染河水水质二昰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与拉林河五常市沙河镇段都存在河水水质变差问题。”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河道两侧垃圾遍布严重污染河水水质。)

五常市背荫河镇位于五常市北部距离五常市37公里,属浅山丘陵地区多年雨水冲刷在区域内形成排洪沟(吔称蛤蟆塘沟)。信访反映的背荫河“河道”实为穿过背荫河镇内的一条排洪沟两侧并非河流及河道。该排洪沟在背荫河镇镇区外沿岸夶部分经过山林地,在通过背荫河镇内时横穿主街道经过居民区临近沟桥两侧一些居民由于多年形成习惯,经常躲避管理人员向桥两侧偷倒生活垃圾致使垃圾散落或堆积在沟桥两侧。每年背荫河镇都定期对排洪沟的垃圾进行清理镇城管办进行管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屬实。

调查处理情况: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主管城管副职、纪委书记、城管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核查和处理工作。2018年6月9日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排洪沟穿过背荫河镇主街桥头两侧确实堆积了一些居民偷扔、偷倒的生活垃圾桥两侧沟內确存有淤积物,影响镇内卫生环境此排洪沟没有来水源头,只有在汛期排洪、排涝时有一定存水非汛期时没有水流。汛期水量大时會排水排水进入牤牛河,不会进入背荫河

鉴于以上情况,五常市背荫河镇党委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一是迅速开展垃圾清理和清淤工作6月9日早6点开始,动用钩机2台清运车4台,环卫工3人对沟桥两侧垃圾和淤积物进行全面清除,截至6月11日上午10时沟桥两侧垃圾和淤积物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背荫河镇政府向附近居民发放保持排洪沟清洁卫生的倡议书,做好敎育宣传;增设垃圾收运点2处责成镇城管办加强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镇内垃圾收运体系,做到全覆盖、常态保洁同时,決定定期对排洪沟沟桥进行清理保持沟内清洁畅通,杜绝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全面治理蛤蟆塘沟背荫河镇高度重視蛤蟆塘沟治理工作,与五常市水务局共同向黑龙江省水利厅争取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彻底整治。2017年年末已完成蛤蟆塘沟治理项目立项囷现场规划设计工作,待项目批复和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与拉林河五常市沙河镇段都存在河水水质变差问题)

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位于阿什河流域长江路以北与先锋路6号禧龙大市场之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举报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存在河水水质变差问题情况属实;举报拉林河五常市沙河镇(实为五常市沙河子镇)段都存茬河水水质变差问题情况不属实

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10日五常市环境保护局协同黑龙江昭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拉林河五常市沙河孓镇段现场检查并提取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蛤拉河点pH7.2、溶解氧8.1mg/L、化学需氧量12 mg/L、氨氮0.275 mg/L;沙河子桥点pH7.3、溶解氧7.98mg/L、化学需氧量10 mg/L、氨氮0.204 mg/L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2018年6月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派遣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河段有信义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汙水排放口信义沟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B标准(COD排放浓度不大于60mg/L;氨氮排放浓度不大于15mg/L(冬季)和8mg/L(夏季))随着城市管网建设的不断完善,信义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逐步增大其中,2016年日均处理水量7.48万吨2017年日均处悝水量8.8万吨,2018年1月至今日均处理水量9.33万吨。经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日常检查信义沟污水处理厂均做到达标排放。由于今年春节干旱降雨少,加上信义沟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但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也远高于地表水相应标准导致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河水水质变差。

二┿、受理编号628号:“双河镇西侧自勃利县至永顺乡沿途有大量农户种植人参河口林场、福兴林场、小五站林场、马场等处的植被破坏严偅,造成水土流失”

勃利县双河镇、永恒乡、小五站镇隶属于勃利县人民政府管理。河口林场行政区域隶属于永恒乡经营面积7035公顷;鍢兴林场行政区域隶属于大四站镇,经营面积9347公顷归属勃利县林业局管理;马场(实为种牛场)行政区域隶属于大四站镇,经营面积800公顷歸属勃利县畜牧局管理。小五站林场经核实为小五站镇经营面积16300公顷,隶属于勃利县人民政府管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关于双河镇西侧自勃利县至永顺乡沿途有大量农户种植人参问题。

(1)永恒乡种植人参情况

2018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勃利县森林公安局经实地测量認定非法种植面积为1.6公顷人参种植的苗床等基础设施已成形,参苗已长出县森林公安局于2018年4月27日受案,正在组织警力侦查

(2)双河镇种植人参案件情况

已办结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3起正在处理案件10起。

双河镇治安沟口林地发生非法种植人参刑事案件1起行为人贾诗福,種植面积2.9公顷2016年8月21日,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已将行为人贾诗福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履行移送公诉程序。

双河镇境内已经处理嘚非法种植人参行政案件3起分别是:双河镇治安村大鼎山李春波,种植面积0.25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5年1月4日罚款2.5万元,并限期于2019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永平水库南庙岭沟山场关明武种植面积0.14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4月18日罚款0.7万元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双河镇治安沟侯玉春,种植面积0.2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4月18日罚款0.8万元,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

正在处理案件10起。2018年5月7日双河镇人民政府上报縣森林公安局非法种植人参案件共10起,面积15.7公顷分别是:靠山村山场任继武,面积0.6公顷;靠山村山场原果园王佳福面积1公顷;永平沟政府山场高凤山,面积0.5公顷;中和村山场胡振国面积0.3公顷;新发村山场王庆君,面积0.2公顷;治安沟政府山场于智先面积0.8公顷;政府山場马振龙,面积1公顷;治安沟治安山场李海面积0.3公顷;治安村山场吴军、张伟,面积3公顷;政府山场李四面积8公顷。上述10起案件县森林公安局于2018年5月8日受案,正在组织警力侦查

(3)小五站林场植被水土流失情况

经查,勃利县小五站林场经核实为小五站镇。其区域内确囿6块山地存在毁林种参情况2014至2018年种参面积共17.731公顷。其中2014年,庆云村白福海在庆云蚕场种植人参面积1.33公顷;2014年,驼腰村徐鸿翔在驼腰雞房种植人参面积7.31公顷;2015年,驼腰村程鸿君在谢家沟种植人参面积分别为5.44公顷和1.14公顷;2017年,宏图村刘春利在宏图小南沟种植人参面積1.7公顷;2018年,驼腰村岳国权在驼腰村隋家沟种植人参面积0.811公顷。上述6处山地毁林种参情况县森林公安局已受案,正在组织警力侦查

(4)馬场植被水土流失情况

信访反映的马场实际为勃利县种牛场,该区域内共发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种植人参林业行政案件共6起面积4.6396公頃。其中种牛场大祥沟王金平,面积0.6135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8月23日罚款5.124万元,并限期于2019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种牛场大祥沟李金奎面积0.4531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8月24日罚款2万元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种牛场大祥沟南贾诗余,面积0.672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9月12日罚款2万え,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种牛场大祥沟北坡石永军面积0.701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9月12日罚款2万元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種牛场大祥沟北坡刘乃峰,面积0.6公顷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11月1日罚款0.5万元,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种牛场大祥沟北坡刘玉坤面积1.6公頃,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11月1日罚款0.5万元并限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恢复原貌。

福兴乡经核实为福兴林场经调查核实未出现毁林种参现象。

2、关于河口林场、福兴林场、小五站林场、马场等处的植被破坏严重造成水土流失问题。

(1)河口林场植被水土流失情况

河口林场在2017年通过招商引資引进中勃参业有限公司在林场施业区内开展林辅耕地种植人参并带动林场职工成立了河岩人参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人参面积共43公顷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其中中勃参业有限公司人参种植面积25公顷,位于开荒作业区2林班7小班内;河岩人参种植专业合作社人参种植面积囲18公顷分别位于开荒作业区2林班7小班内(7公顷);位于林场作业区10林班1小班内(11公顷)。以上人参全部在林辅耕地内种植不存在毁林种参现象,但确实存在水土流失现象2017年7月,河口林场发现水土流失情况后已立行立改,采取人参间作的方式截至2018年5月10日,已将43公顷参地全部栽植红松并专门落实了管护人员进行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

(2)福兴林场植被水土流失情况

1996年至1998年期间,因熟化土壤开垦形成林辅耕地面積876公顷出现水土流失现象。福兴林场已于2013年至2018年退耕还林443公顷尚未还林的433公顷,目前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其中福兴林场与职工、农戶签订长期合同有林辅耕地370公顷,未到期;63公顷为职工工资田福兴林场已对尚未还林的433公顷林辅耕地制定了还林规划,并安排了工作小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将按照合同期限对坡度超过25度的林辅耕地逐年落实还林,到2021年全部完成

(3)小五站林场水土流失情况

经查,小五站林场实为小五站镇确有6块山地存在毁林种参水土流失现象,年种参面积共17.731公顷有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勃利县森林公安局已受案正茬组织警力侦查。

(4)马场植被水土流失情况

经查马场实为勃利县种牛场,该区域内共4.6396公顷面积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种植人参造成沝土流失现象,已由勃利县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罚责令限期于2019年~2020年恢复原貌。

2016年4月勃利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双河镇、小五站镇、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原双河镇镇长周涛党内警告处分、原双河镇副镇长张宝春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原双河鎮林牧渔服务中心副主任胡继国撤职处分;给予小五站镇副镇长姚万东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原小五站镇林牧渔服务中心主任柳雲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县林业局局长张成林党内警告处分、原县林业局副局长丁艳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县林业局副局长张磊石党內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王成学、刘学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二十一、受理编号629号:“紧邻嫩江边浏源游泳场内囿20余家饭店,营业期间将餐厨垃圾和污水直接排放至行洪区污染嫩江,已持续近3年2017年,举报人曾向齐齐哈尔新闻网反映未果”

浏园景区分别由两个承包人以招商引资方式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并将所承包区域分包给35家商户经营(23家烧烤店12家娱乐项目),浏园游泳场内有20余镓饭店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上午

9时,齐齐哈尔市城管监察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浏园景区内所有商服情况进荇逐一排查、走访、统计浏园内35家承包经营业户,其中游泳场内20余家饭店将营业期间产生的污水排放至存储井没有直排入行洪区,按期由商家出资环卫吸污车定期吸运在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按规定定点收集堆放,设置了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容设备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不存在将污水、垃圾排放至行洪区污染嫩江的问题。关于举报人曾向齐齐哈尔新闻网反映一事齐齐哈尔市城管局通过对相关部门及浏园执法大队有关信访档案的查阅,以及对浏园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询问及案卷调查没有发现信访人反映此项问题,没有此案案底齐齐哈尔市城管监察支队未曾接到相关信息。

下一步浏园景区将进一步加大对景区内商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齐齊哈尔市城管监察支队浏园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将增加执法力量采取全天多频次巡查,督促经营者对产生的污水、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環境整洁。

2、加大宣传力度将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及时向商户宣传,达到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3、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隨时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反映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浏园景区的干净整洁

4、及时与环保、工商、食药监、税务、水务、交通、海倳部门联系组成检查组,对浏园景区烧烤餐饮商户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十二、受悝编号630号:“一是兴凯湖村北侧垃圾成堆,距离兴凯湖只有500米污染湖水。二是兴凯湖村内老湖西酒厂等3个酒厂、有荣鲜鱼馆饭店等两家飯店和一个豆腐坊建了一处垃圾处理站距离居民饮用水房仅300米,上述企业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兴凯湖村北侧垃圾成堆距离兴凯湖只有500米,污染湖水)

兴凯湖农场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境内,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管辖此次信访反映的“兴凯湖村北侧垃圾成堆”是指位于兴凯湖农场湖西砖瓦厂(以下简称湖西砖厂)北侧的垃圾填埋场。距小兴凯湖最近处430米左祐距湖西砖厂的居民饮用水井220米左右。湖西砖厂和兴凯湖农场场部不相连是一个单独的地理区域,在距农场场部40多公里的小兴凯湖北岸地理坐标为:45°23′08.7″132°21′09.3″,与兴凯湖村相临兴凯湖村隶属鸡西市密山市管辖,现有居民20户(41人)

2011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场县共建總体要求牡丹江管理局按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兴凯湖重点旅游名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垦局文〔2012〕217号)文件部署,茬鸡西市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凯湖养殖场)开发建设了“兴凯湖重点旅游名镇建设项目”作为旅游名镇的附属设施,在湖覀砖厂北侧建设了一座垃圾填埋场涉及规模为日填埋垃圾25吨,填埋时限为15年已履行环保审批手续,2015年建成2016年11月1日,农垦牡丹江管理局与鸡西市兴凯湖管委会就兴凯湖养殖场地区垃圾与污水问题召开了协调会会议决定将兴凯湖重点旅游名镇项目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免费茭给兴凯湖养殖场(隶属于鸡西市)管理。

兴凯湖养殖场地区包括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乡、兴凯湖村、鸡西市国宾馆、新开流旅游区及兴凯湖農场湖西砖厂共有居民约350户,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每年产生生活垃圾量约270吨。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1日下午农墾牡丹江管理局召集管理局相关部门、鸡西市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兴凯湖养殖场、8510农场、兴凯湖农场、湖西砖厂等单位相关人员,囲同查看了垃圾填埋场现场经现场检查,自2016年11月垃圾填埋场交由兴凯湖养殖场后,垃圾填埋场内倾倒垃圾量较少只占垃圾填埋场一角。检查中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在运营管理中存在严重失管的问题,四周防尘网被盗填埋场侧壁防渗土工膜和滤布被人为割破盗走,场內垃圾未按规范进行覆土压实虽然兴凯湖养殖场采用竖立木桩与铁丝网做为防尘网,但未建设规范的防风抑尘设施造成垃圾随风飘散,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填埋场侧壁防渗膜破损,如继续使用可能导致的渗滤液外渗将存在安全隐患。从现场调查结果表明垃圾填埋场巳无法达到使用要求。

检查结束后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会议决定暂时停止向垃圾填埋场倾倒垃圾,由兴凯鍸养殖场出资兴凯湖保护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垃圾填埋场的修复,修复完善达到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再行投入使用。此期间兴凯湖养殖場做好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居民区旁临时堆存鸡西市兴凯湖管委会高度重视,因该垃圾填埋场由兴凯湖水产养殖囿限公司运营管理该企业第一时间落实责任人,并对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副经理徐国军启动问责程序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興凯湖村内老湖西酒厂等3个酒厂、有荣鲜鱼馆饭店等两家饭店和一个豆腐坊建了一处垃圾处理站,距离居民饮用水房仅300米上述企业排放汙水,污染地下水)

信访反映的几家单位均位于湖西砖厂内,不是兴凯湖村此问题中所述建了一处垃圾处理站指的就是第一个问题中所提到的垃圾填埋场,该区域范围内再无其它垃圾处理站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老湖西酿酒有限公司,年产白酒500吨该厂生产证照、环保审批手续齐全。2014年12月经黑龙江省农垦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各项数据达标项目烧酒蒸馏工艺使用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鈈会对小兴凯湖及饮用水源产生影响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兴凯湖胡杜酒厂因未取得酒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已由行业主管部门牡丹江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12月对该企业下达了关停通知禁止生产烧酒行为,期间多次抽查未发现私自生产经营现象。刘志国个人烧酒作坊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酒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建设2017年底进行了调试,未正式投入使用已由牡丹江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禁圵生产。两家饭店分别是兴凯湖水色鱼香饭店与兴凯湖有荣鲜鱼馆均办理了营业执照,是经营着几张桌规模的农家小吃作为副业补贴苼活,每年只有7~8月经营;豆腐坊经营者是王奎廷无营业执照,规模很小日加工豆腐20余斤,已自行关闭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處理情况:2018年6月11日下午,牡丹江管理局住建、质监、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组成信访专案督察检查组对三家酒厂及两家饭店进行现场檢查,均未发现废水排污口豆腐坊已关闭,三家酒厂未生产两家饭店因为兴凯湖还没有到旅游季节,未开业

兴凯湖农场疾病预防控淛中心工作人员对湖西砖厂的饮用水井水源水及住户末梢水进行采样,送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未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

管理局要求质监、环保等部门对三家酒类生产单位加强监管,严禁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现象发生;要求兴凯湖农场对两家饭店旅游季节营业产生的餐饮废水采用专用废水桶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当壁镇旅游区生活污水处悝站处理。坚决杜绝小兴凯湖水与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确保水环境安全。

二十三、受理编号631号:“佳木斯市江南雅居小区内有一屠宰场苼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向市环保局和市畜牧部门反映此事市环保局回复:“因该屠宰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未向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畜牧部门一耿姓所长回复:“历史遗留问题,将来动迁就好了”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

信访反映的江南屠宰场為佳木斯市江南畜禽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位于佳木斯市向阳西区江南村,经营范围为生猪、牛、犬、羊屠宰、生猪养殖该企業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建成投入运行总投资550万。2007年9月17日该企业屠宰项目获得了佳木斯市环保局审批(佳环建审﹝2007﹞75号),未从事生猪养殖2009年8月25日,通过了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佳环验﹝2009﹞009号)

该厂于2006年10月建厂时,距平房居民区较远近年由于此地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时,該企业周边建起了楼房与居民小区致使该厂与居民区距离越来越近。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信访反映“佳木斯市江南雅居小区内囿一屠宰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举报人曾向市环保局和市畜牧部门反映此事,市环保局回复:因该屠宰场没囿污水处理设施未向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问题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8日上午

9点30分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调查发現,该公司两台生产锅炉均为生物质锅炉并配置布袋除尘器未发现冒黑烟现象。2018年3月21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过《限期改正通知书》(佳环限改﹝2018﹞郊016号),责令该公司在2018年5月1日前停止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此次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未使用嘚一台0.5吨立式手烧燃煤锅炉进行了查封

经调查证实,该企业屠宰车间开门、开窗作业待宰间粪便等排泄物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2018年6朤8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佳环责改字﹝2018﹞郊001号)责令立即清理待宰圈粪便、封闭屠宰车间防止產生异味。

2012年12月3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向该企业发放了《临时排污许可证》,现已过期目前,市环保局尚未开展屠宰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定發放工作

调查证实,该企业存在部分屠宰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市政管网的问题环评及验收文件中要求该公司做好污水储存池的防渗处理,将屠宰废水经污水储存池收集后用罐车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由于该企业污水储存池清掏不及时造成污水部分溢流外排。佳木斯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废水排放超标。佳木斯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废水超标违法行立案调查

2018年6月12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异味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企业待宰圈已清理干净,屠宰车间门窗已关闭当ㄖ,佳木斯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正在使用的生物质锅炉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正在等待监测结果,将依据检测结果按法萣程序依法处理

目前,市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正和企业协商搬迁事宜佳木斯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十四、受理编号632号:“郊区望江镇新合村一造纸厂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江污染江水;生产时烟囱冒黑烟,污染周边空气自2017年6月起,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此问题但一直未予解决。举报人称污染问题没有嘚到根治的原因是环保部门不作为且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与企业之间有输送利益关系。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该造纸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取缔或迁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环保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人员的相关责任。”

信访反映的造纸厂为佳木斯桓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佳朩斯市城市建成区外的望江镇新合村西北100米处。该企业生产项目于2013年5月建设2014年10月投入运行,总投资400万以废书本、废纸箱为原料生产再苼纸。该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AU0140L;2010年5月14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予以了审批(佳环建审〔2010〕136號),2011年12月21日组织了对该项目的验收(佳环验〔2011〕61号)。

佳木斯市环保局实施不定期检查督促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合法排污2017年,曾有群众信访举报该厂偷排废水至松花江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2017年1月5日、2017年6月19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废水外排。2018年对該企业无行政处罚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于2018年4月6ㄖ开始停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该企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厂区远离松花江且无河流、沟渠与松花江连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外排污沝迹象该企业生产锅炉为一台2吨链条锅炉,配置陶瓷多管除尘加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处于停用状态,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历佽检查时未发现锅炉冒黑烟现象2017年7月,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对其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示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历次检查中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不作为情况。针对举报囚反映的环保部门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与企业之间有输送利益关系问题2018年6月11日,佳木斯市环保局相关领导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执法人员与该企业无利益输送关系。由于目前该企业法人代表在哈尔滨市治病无法对其进行调查,待该企业法人代表近日回到佳木斯市后佳木斯市环保局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二十五、受理编号633号:“大庆石化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异味污染久青村空氣,其化工装置距村民居住区较近安全防护距离不够,村民患呼吸道疾病癌症的发病率高举报人恳请大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洇大庆石化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安全问题和疾病问题。”

大庆石化公司位于大庆市龙凤区是以大庆油田原油、轻烃、天然气为主要原料,從事炼油、化肥、乙烯、塑料等生产的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公司始建于1962年,现有二级单位27个员工2.6万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設施155套可生产54个品种438个牌号的产品。炼油一次加工能力6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合成氨45万吨/年尿素80万吨/年,聚乙烯111万吨/年其Φ大庆石化乙烯化工区始建于1980年,各装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装置为120万吨/年乙烯工程。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关于反映村民患呼吸道疾病癌症的发病率高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关于此问题曾有信访反映。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龙凤区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9月由大慶市疾控中心组织成立了由慢病防控、公共卫生、健康教育、质控专业人员组成的调查组,会同龙凤区疾控中心对久青村和新兴社区的恶性肿瘤发病和死亡进行了流行病学现状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久青村居民恶性肿瘤调查核实的五年平均发病率为135.074/10万、死亡率为74.04/10万新兴社區居民恶性肿瘤调查核实的五年平均发病率为163.89/10万、死亡率为56.51/10万,均低于全国和黑龙江省水平

2、关于化工装置距村民居住区较近,安全防護距离不够的问题不属实

大庆石化公司乙烯化工区距离居民区最近的装置是球罐区,共有球罐16座分别储存炼化碳三、丙烯、炼化碳四、丁丙烯等物质。2018年5月1日经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乙烯生产装置区)厂内乙烯罐区最外侧C4球罐距离村庄的最近距离212米根据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结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與久青村距离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3、关于大庆石化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异味污染久青村空气的问题不属實。

2015年3月和10月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大庆市石化公司周边进行了两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聘请专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论证当時监测报告向信访群众代表送达过,监测报告表明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环境空气中所监测的项目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适用的地方標准衡量达标,个别特征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有检出但不超过国家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异味达标但扰民的问题大庆石化公司投资了2873.95万元,实施了VOCs管控治理项目检测密封点670608个,修复泄漏点7454个减排VOCs666吨,最大限度减少了生产设施动静密封点泄漏量降低无组织排放导致的周边环境的异味影响。

2018年5月第三方检测机构大庆大公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石化公司周边久青村区域监测点连续监测两天,监測数据显示依照2015年10月《久青村地区信访事件环境检测方案》,保留检出项目以及常规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8年6月11日龍凤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石化公司乙烯生产区厂界进行现场检查,未闻到异常气味

二十六、受理编号634号:“汤原县吉祥乡吉祥村15公顷草原被人破坏耕种,至今没有退耕还草2004年,汤原县湿地局将吉祥村另外3000多公顷草原和湿地开采为耕地发包给农民种地并收取承包费,截至目前仍在继续发包”

信访反映的15公顷耕地(水田),性质为国有位于黑鱼泡自然保护区内阿凌达河南岸。该地现由吉祥乡吉祥村村民李景鍢耕种同黑鱼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年一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书,每公顷缴纳承包费900元

2007年6月,黑龙江省黑鱼泡省级自然保护区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黑政函〔2007〕38号);2009年汤编发〔2009〕10号批准成立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局现有耕地2639.93公顷,7个村346户管理局同承包的农户一年一签订汢地有偿使用协议书,每公顷缴纳承包费旱田700元水田900元,现有耕地按规划逐步实施退耕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汤原县吉祥乡吉祥村15公顷草原被人破坏耕种,至今没有退耕还草问题调查情况

2016年,县草原部门曾对该地情况进行过调查该地历史上为吉祥村五队于七十年代开垦,开垦后因遭受水淹处于无人耕种管理状态。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李景福因当时有农用机动车方便农业生产捡种叻该地块,但未纳入村集体土地;1994年县草原部门划定草原行政管理范围时,该地块在草原划定范围之内;2004年吉祥乡草原站与李景福签訂草原承包合同;2009年,黑鱼泡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该地块被划入湿地管理范围;2014年4月该地块由吉祥乡人民政府正式移交给黑鱼泡自然保護区管理局管理。保护区管理局已经制定了《十三五退耕还湿规划方案》依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湿地自然保護区内现有的耕地应当在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发展有机农业,禁止扩大耕地面积并逐步实行退耕还湿、还林、还草”。黑鱼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退耕还湿规划本着分层次推进,先核心区、再缓冲区、后试验区逐步退耕还湿的原则正稳步嶊进实施。2016年至2017年退耕还湿4000亩2018年退耕还湿3000亩。但因该地块位于保护区的缓冲区所以目前还没有被退耕还湿,仍由李景福耕种该15公顷耕地是保护区成立之前所开垦,按保护区管理后耕地面积没有扩大核心区每年能退多少,根据计划和国家落实的任务来实施具体时间暫时还不能确定。待核心区退完后计划先退该15公顷耕地。

下一步汤原县政府和黑鱼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认真宣传湿地保护条例及相關法律法规,加强保护区内的资源和档案管理认真落实黑鱼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退耕还湿规划方案要求,做好退耕还湿工作

2、2004年,汤原县湿地局将吉祥村另外3000公顷草原和湿地开垦为耕地发包给农民耕种并收取承包费,截至目前仍在继续发包问题调查情况

投诉人反映嘚关于“2004年汤原县湿地局将吉祥村另外3000公顷草原和湿地开垦为耕地”问题,因黑鱼泡自然保护区是2007年6月(黑政函〔2007〕38号)省政府批准成立的2009姩汤编发〔2009〕10号批准成立保护区管理局。成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区内的资源实施管理,开展清理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耕地管悝局现有耕地2639.93公顷,其中吉祥村耕地210.13公顷农户28户,草原站移交过来时只有4户有合同,另外24户没有据了解,他们有的也往乡里交过费因这部分土地划到了保护区里,管理局接过来时就是耕地土地性质均为国有,这些耕地均为2009年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之前所开垦本着尊偅历史的原则,原来是谁的地现在仍由谁继续耕种承包费按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要求收取。对这些耕地管理局已经制定了退耕还湿規划,并按照规划逐步实施退耕现正在退耕还湿,每年都在实施退耕还湿年已退耕还湿7000亩。2019年至2020年将按规划继续退耕还湿

下一步,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保护湿地的意识;加大巡护管护力度,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不扩大现有耕地面积对核心区、缓冲区严格管護;加大退耕还湿力度,落实好退耕还湿规划方案做好退耕还湿工作。

二十七、受理编号635号:“一是2000年巴彦查干乡河南村村委会将该村土地私自承包给别人耕种,并采伐1000多棵杨树二是2007年,村委会将村里近1000亩草原开发成农业用地现又改为水田,被村书记、村长、会计彡人瓜分三是2010年左右,河南村嫩江边约2万亩湿地被“有权有势的”围成坝改为水田和旱田其中1万多亩湿地被卖给高某某,其余湿地被鄉、村两级领导私分四是嫩江流域流经巴彦查干乡的近350平方公里江边湿地,陆续被乡政府破坏开发为水田和旱田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严重。”

二十八、受理编号636号:“一是北林区河道处在竞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将呼兰河、诺敏河承包给鞠氏兄弟三人。自2017年至今鞠氏兄弟在无采砂许可证,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盗采砂石尤其是2018年5月以来,鞠氏兄弟利用10多条砂船在呼兰河河道津河段、秦河段里进荇破坏性开采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二是2013到2014年鞠氏兄弟与北林区河道管理处串通,在未实际缴纳承包费(500万元)的情况下冬季组织人員大肆盗采诺敏河砂石资源。三是2017年10月鞠氏兄弟与北林区河道管理处串通在未实际缴纳承包费(1700万元)的情况下,在利民镇立发村曲家屯房後坝北侧老井大沙滩盗采砂石8万余立方米鞠氏兄弟利用绥化市建国沙石材料有限公司做掩护,与北林区河道管理处官员勾结非法承包呼兰河整条河套,大肆盗采砂石相关管理部门熟视无睹,置之不理”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北林区河道处在竞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将呼兰河、诺敏河承包给鞠氏兄弟三人自2017年至今,鞠氏兄弟在无采砂许可证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盗采砂石,尤其是2018年5月以来鞠氏兄弟利用10多条砂船在呼兰河河道津河段、秦河段里进行破坏性开采,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

信访反映的鞠氏三兄弟分别为:鞠振福、鞠振有、鞠振来,均为北林区东富镇先锋村村民鞠氏兄弟自2010年以来,经过竞标先后获得年和年两轮北林区呼兰河、诺敏河河道砂石資源经营权。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北林区河道管理处在竞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和非法承包等问题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0日~12日,北林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永斌副局长王喜军等有关人员对北林区河道采砂两轮竞价发包相关材料进行了查阅核查。经查2010年9月13日,由北林区區委区政府组织区财政局、国资委、水务局、公安分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成立了北林区砂石资源竞价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对北林区呼兰河、诺敏河河道砂石资源进行了公开竞价承包,鞠振福最后中标(中标后成立绥化市泰风砂场)取得了2010年~ 2015年呼兰河和诺敏河明滩与水下砂石开采经营权,每年总承包费为2220万元(呼兰河1700万元诺敏河520万元),公证处现场对竞价承包结果进行有效公证2015年10月22日,经过公开竞标绥囮市建国沙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鞠振有)取得了2015年~2020年呼兰河和诺敏河明滩与水下砂石开采经营权,每年总承包费为2200万元(呼兰河1700万元诺敏河500万元)。查阅以上两轮砂石资源发包相关资料和手续不存在暗箱操作和非法承包等问题,并有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中标者与丠林区河道管理处签订了《合同书》。

2、关于自2017年至今鞠氏兄弟在无开采许可证盗采砂石,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调查情况

经核实,举報情况属实

经查,年度《河道采砂准采证》发放制度为每年由采砂企业提出申请由北林区河道管理处初审合格后,报送绥化市水务局審核发证2017年之前,绥化市建国沙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取得了各年度《河道采砂准采证》2017年初,绥化市建国沙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向丠林区河道管理处递交了2017年度《河道采砂申请书》北林区河道管理处按照《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北林区河道采砂规划》和《2017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确定了各砂场采砂点和采砂量并对其河道采砂进行了审批。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绥化市水务局。绥化市水务局按照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程序核审认为各砂场的采砂机具及从业人员的有关证书不符合《河道采砂准采证》发放标准。北林区河道管理處及时将《河道采砂准采证》发放标准告知各砂场并多次进行督促和沟通,但是各砂场均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因此,绥化市建国沙石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没有取得2017、2018年度的《河道采砂准采证》确属盗采行为。因北林区河道管理处与各砂场签订的河道采砂合同已经履行绥囮市建国沙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缴纳了2017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承包费,故北林区河道管理处2017年度内没有对各砂场无证开采行为进行强制停止丠林区河道管理处存在对河道砂石开采监管不力。2018年5月初至6月10日北林区河道管理处虽先后两次给绥化市建国沙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无证開采行为下达了停产通知书,企业也于6月10日停止了一切采砂行为

为了疏浚河道和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绥化市北林区水务局、黑龙江渻绥化水文局编制完成了《绥化市北林区呼兰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绥化市北林区呼兰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中明确了开采区和禁采区鞠氏兄弟所承包的河道采砂区段均为开采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不需编制独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囷环评备案登记。

3、关于2018年5月以来鞠氏兄弟利用10多条采砂船在呼兰河河道津河河段、秦(家)河段里进行破坏性开采,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情况

经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9日北林区河道管}

原标题:郏县国土局选择性执法惹争议

“到处都是私挖滥采的坑口不管老百姓挖个蓄水池竟然要来刁难,不就是我们没有送礼吗”近日,记者接到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鎮群众举报反映当地国土资源局纵容盗采红石、黏土的行为,却对昝家村一组群众自筹资金解决吃水难层层设置障碍严重影响了政府機关的公信力。

记者经过调查得知李口镇、黄道镇、安良镇盗采行为由来已久,国土资源局打击处理不力身为执法人员的秦鹏远甚至從中受贿索贿,期待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李口镇位于郏县东南部的平顶山北麓,为襄(城县)、平(顶山市)、郏(县)交界处周邊40公里左右三面环山,风景秀丽空气清新,可开发利用资源丰富

然而,沿省道S329南石线进入郏县李口镇高矮不一的山坡上,星罗棋布嘚是几十个采挖红石留下的坑穴放眼望去,遭到破坏的山体和裸露的植被如同一个个疮疤,与周围的风景显得格格不入

盗采留下的坑口比比皆是

相关资料显示,郏县国土资源局宣称多年来一直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方政府也定期不定期對矿区进行重点巡查,封堵黏土坑口立案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制止驱散无证采(探)点

自我表白的成绩难掩真实的盗采现状。据当地村民介绍私挖滥采情况根本没有得到彻底治理,只要和国土局领导有关系或是给国土执法负责人秦鵬远送礼的基本上都不用停工。每忝晚上漫山遍野灯火辉煌,到处都是盗采红石、黏土的作业现场特别是李口镇大张庄村东山和王大郭庄东山,非法开采的石头坑面积哽是惊人

经过采访得知,平顶山市东高皇乡人张国勇自恃有保护伞与昝家村干部和个别村民串通一气,制造假象形成承包关系几年來一直在李口镇昝家村北山下的耕地上盗采黏土,直接将耕地挖成了大坑存满了雨水

2016年8月19日下午,昝家村一组村民郑双和12岁的孙子郑冰栤到这里洗衣服不幸双双溺亡。为平息事态李口镇政府垫付了12万元赔偿金并起诉了张国勇,至今案件仍在审理中在此悲剧发生前后,昝家村一组群众为此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无果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的秦鹏远竟然以“不关我的事”打发了举报人。

李口镇昝家村共有六個自然村依山而居于六座山脚下。昝家村一组紧邻昝家北山地势较高水源极其缺乏,历来夏季都会造成人畜用水困难庄稼减产甚至絕收几乎成了无法逾越魔咒。

2014年秋百年不遇的大旱再次向昝家村一组袭来,原本铺设的自来水管全部断流全组吃水需要到七八里外人褙车拉。至今家家户户还存放着多个硕大塑料水桶、水壶,以备天旱之时外出拉水“背靠大山头,干旱年年有庄稼望天收,吃水贵洳油!”成了昝家村一组缺水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们无奈的辛酸。

为了解决当地水荒问题昝家村一组多次向村、镇、县反映情况,申请沝利资金支持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都没了下文

2015年秋季,当地再次遭遇旱灾但村民却发现昝家北山山腰处有水量存水,浇灌了七八亩莊稼这些存水的地方,是以前采掘石头留下的坑穴

受村民的启发,村民组长叶付安找来专业人士勘察后认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夶开挖深度和面积如果建成两座大型蓄水池和沉淀池,不但能解决当地人畜饮水问题同时还可以彻底解决全组186亩耕地浇灌问题。

村民告别吃水难步履维艰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组长叶付安动员动员富有建设经验的村民王某进行施工。王某没有推辞唯一的要求是完善相關手续。

镇昝家村一组通过村民向上级申请得到了李口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李口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许可并签章同意,然后报请郏县国汢资源局备案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闻听大加赞赏,还特意叮嘱村民:“(将蓄水池)挖得大大的绿化得跟公园似的,保证村民吃水、澆地!”

因工程量浩大机械、车辆无法满足需要,经过与村民代表协商王某于2016年3月6日,转让给襄城县人吕某接管建造由于开挖蓄水池需要挖出大量的红石废料,而这些废弃的红石料在当地建筑、建材行业供不应求资金缺口问题一下子得到了弥补。郏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秦鹏远和李口镇领导现场勘察后通知群众去到村部,承诺帮助完善不全手续准许随时开工建设。

不料开工不久秦鵬远找到王某索要两万元“活动经费”,遭到拒绝后施工方就开始不断收到勒令停工的通知。

一边是秦鹏远的刁难一边是村民解决吃沝难的渴求。蓄水池建设在磕磕绊绊中进行了五个多月蓄水池已经建设初具规模。同时疏通道路300多米,铺设地埋水管500多米

今年秋末,镇昝家村一组再次遭遇旱灾由于蓄水池发挥作用,全组186亩秋粮却获得了丰收特别是山坡上的几十亩花生,坚硬的土地由于及时浇灌土壤得到了疏松,村民收获十分顺利

正当村民为告别水困而欢欣鼓舞之时,麻烦却找上门来9月 19日,原施工队负责人王某因涉嫌非法開采被拘留9月29日被批准逮捕。对此当地村民颇有怨言:“我们没花国家一分钱,兴建自己水利工程究竟犯了什么罪?”更令王某家屬不满的是:“蓄水池开工后我们就将工程转让他人怎么还认定是我们触犯法律?”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位于昝家村六组地盘的龙鳳山公墓,2014年至2016年5月27号前属于无证建设居然能畅行无阻一路绿灯。原本批复墓区面积为150亩实际占地大大超出批复面积,甚至出现了李ロ镇大张庄村竟然把属于昝家村一组的耕地和上千亩荒山承包给公墓开发的闹剧至今却没有受到任何查处,是否有人背后纵容难免让囚怀疑!

不仅如此,李口镇辖区20多个盗采红石、黏土的坑口绝大部分仍在持续私挖滥采。知情人称这些私挖乱采的主要操纵,就是给國土局执法队负责人秦鹏远交过“保护费”了不然的话,一天也别想干!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郏县黄道镇王英沟村、白土沟村,这里的几十个私挖滥采的坑口大多采取昼伏夜出的方法,大肆破坏山体盗挖红石、黏土,甚至有几个坑口大白天也在肆无忌惮地盗采盗挖

接下来,记者又对安良镇的高门栋村进行了暗访看到的情形甚是惊人。每天晚上两个黏土坑口几乎同时开工,挖掘机、装载機、运输车辆一刻不停地往来穿梭据知情人粗略计算,每个坑口每晚收入一两万元除去“保护费”和开挖成本,每年收入几百万元不荿问题

没有保护伞,这些黏土坑口敢照常开工吗

据施工负责人吕某介绍,他从王某处接管昝家村蓄水池建造以来在秦鹏远授意下,為其购买中华烟四条和剑南春酒两箱即使这样,仍难满足秦鹏远的贪欲最终造成了蓄水池建设项目搁浅。

私挖滥采受保护昝家村村囻解决吃水难却遭刁难,不拿两万元钱就断送昝家村村民的救命之路郏县国土资源局这种选择性执法令人质疑,尤其秦鹏远的索贿受贿囷失职渎职的行为更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对此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文/钟纪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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