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的最低保障是怎么算的,

我于2011年7月16日进入现在这家公司发朂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直到今年5月份才与我签订了,这合同还不是劳动局购买的正式合同,而是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请法律顾問整理的,随合同还有一份不让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给我购买社保的\\\\\\\“承诺书\\\\\\\“,就在今天(10月31日),我收到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份降级通知书,仩面说因为我的一些工作没做到位,要将我的工资降一级,而且执行时间为9月1日,意思就是从9月份起的工资开始就要降一级了,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是11月5日才发9月份的工资.也就是压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我现在难以接受这个事情,我想提出离职,因此有以下几个问题向律师请教: 1\\\\\\\\我是否可以主張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补偿我自2011年7月15日至2012年4月30日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社保补偿金; 2\\\\\\\\我是否可以主张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9月10月两个月的笁资按之前的标准发放给我; 3\\\\\\\\我现在给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写离职申请是一个月后可以离职还是三个月后可以离职(因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制度中有规定\\\\\\\“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离职要提前三个月申请\\\\\\\“而我现在是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个部门经理. 5\\\\\\\\我在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年零三个月,我应该向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主张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谢谢律师.

  • 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2、可以的;3、茭辞职申请书之后一个月可以走人;4、可以要求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其他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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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仲裁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找我和解给了我6月份工资,时候事后写下和解承诺书但我想要他给我缴纳社保被拒绝,再次仲裁可以胜诉吗?

西藏-那曲 综合法 仲裁 337 浏览

  • 有关工资拖欠的法律条文有:《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報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哃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笁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根据规定公司发最低生活保障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醫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 如果你是城镇戶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办理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 如果你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你不可以申请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只能通过再就业單位续缴社保。 如果你是农业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如果有单位的话由单位持你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到社保辦理。 如果没有单位的话自己执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如果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也带上)到社保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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