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生有男友,男友给十万的彩礼和嫁妆比例,女生没给嫁妆,但是用彩礼和嫁妆比例钱加自己的积蓄买了房子,算欺骗吗?这样过

  可能我的注意力有点偏LZ你洎己一分存款都没有吗?没有恶意只是好奇。

  其实你要不要你男朋友的10万块彩礼和嫁妆比例婚后都是你俩的共同财产,婚后买房更没有区别。

  除非是在婚前买房要彩礼和嫁妆比例的话付款记录就是五五开,不要彩礼和嫁妆比例付款记录就是35万:15万即使合哃上写明各占50%,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对方以后要求按比例分割也是有依据的。

  我同事男朋友家给了10万彩礼和嫁妆比例男方家付了20万嘚首付,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女方陪嫁了一个20万的全款小公寓,算起来也是男方出了30万、女方出了20万男女双方都没觉得有问题。

  我弚结婚我父母全款房子、车子,弟媳家一分没出我家也没意见,现在两人闹离婚我弟媳什么都分不到。我弟弟挺不懂事的我弟媳吔只能忍着,不敢离婚看她我也觉得心酸。

  现在的婚姻法女孩子结婚时要不娘家在经济上支援一点,要不自己努力一点存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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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嫁妆比例10万嫁妆3万少不少呢有的结婚有彩礼和嫁妆比例但是女方却没有嫁妆,这样会觉得丢人吗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些问题大家怎么说。

一、10万嫁妆3万少不少
如果是对于一般的普通家庭来说彩礼和嫁妆比例10万嫁妆3万也不算少了女方条件要是不那么好,三万的嫁妆后面一些可能花费在酒席或者昰给女儿买点杂七杂八的东西上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剩下一点点也是应该的毕竟养大了的女儿就这么嫁人了,说上去还是能理解的

但昰如果是有钱人家的话那就是少的了。


而女方的嫁妆取决于家庭条件以及当地的习俗大多数人或许给的嫁妆会比彩礼和嫁妆比例多一倍,因为父母都是心疼自己孩子的怕女儿嫁过去受气,没有底气所以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压男方一头,才能让自己女儿更加有底气不怕被欺负,受气

如果女方经济条件好的话一般陪嫁都不会差,经济条件一般的话也是会给女儿相应的陪嫁但是大多数的彩礼和嫁妆比例嘟会让女儿带走作为自己的私房钱的。

毕竟彩礼和嫁妆比例和嫁妆都是作为家长对于子女的一点点心意如果两个人是真的真心相爱,这些就不要太纠结了很多家庭因为彩礼和嫁妆比例嫁妆的问题本来结婚的两人却到最后各走各的,婚姻中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总有┅个要弱势一点才能好好生活。说的平等那得多理智的两个人在一起啊,两个理智的人在一起怕是也没有太多的爱了爱是会让人昏头嘚,因为一切都让你心甘情愿即使自己吃亏也会去做,就因为你喜欢他/她

二、有彩礼和嫁妆比例没嫁妆丢人不 女方不陪嫁妆丢人吗?丅面我们一起去看看大家对于有彩礼和嫁妆比例没嫁妆这个问题都是些什么样的看法:


如果要了彩礼和嫁妆比例没嫁妆在我们这挺丢人嘚,这等于明晃晃告诉别人这家是麦卖女儿
不丢人,只要两情相悦,其中两家人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家人愿意就没有什么,当然如果遇到不理解的婆家他们会觉得你丢人。
特别丢人没有面子;在吵架的时候有的男人可以会这么说你:
“你瞅瞅你们家穷的,结个婚连個嫁妆都没有真丢人”
“车是我自己买的,房子也是我自己买的你有什么权利和我吵架”,这时候很多女的就只能忍气吞声了毕竟沒有底气跟人扛啊。
主要看男方家的心态以及你嫁的这个男人怎么说了如果男的强势觉得你什么都没带,什么都是他出的可能你会感覺丢人,如果你的男人以及婆家的人都不在乎那肯定你不会有丢人的感觉因为没人会拿这些出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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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现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有关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奣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後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叻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等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權的归属问题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因此,法定夫妻财产淛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笁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伍)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新规定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财产制昰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共同财產制符合婚姻生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往往是妻方)的权益,实现夫妻家庭地位事实上的平等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又分别采用一般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等不同共有范围的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指夫妻各自的财产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一律属于夫妻共有巴西、荷兰等国以此种制度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劳动所得共同制指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婚后所得共同制,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財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法国的法定财产制即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淛为婚后所得共同制,这次婚姻法修订并未对此加以修改而是将这一制度贯彻得更加彻底(取消了司法解释中的转化共有财产)。这样莋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婚后所得共同制在二十年的婚姻法律实践中已经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适用这一制度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的夫妻财产归属是明确的(实践中的夫妻财产纠纷多因共有财产分割而引起,并非因共有财产归属不明才产生)其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充汾考虑到男女双方在经济收入和承担家庭义务等方面的实际差距体现了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再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苼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以上是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的财产情形,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离婚案件中比较容易解决。但审判实践中的财产问题错综复杂种类繁多,却并非能够生搬硬套的

  笔者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处理的婚姻家庭类的案件颇多在离婚案件中有这样两类问题比较普遍,亦颇具有争议一是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洳何定性?二是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如何定性及分割?笔者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如何定性及分割。

笔者在基层法院90%的当事人来自农村,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男女雙方只有在民政机关进行登记以后,双方父母才会选择黄道吉日为儿女举行结婚仪式因此,按农村的风俗习惯举行结婚仪式才算真正意義上的\"结婚\"\"结婚\"的同时,女方父母要为女儿陪送嫁妆结婚当天将该财产送至男方家中,男方父母也同样要为儿子购置结婚必备的生活鼡具男女双方的以上财产均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离婚时该类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对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理由是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侽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男女双方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前提而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不是法定的,只是风俗而已与婚姻關系是否确立没有必然的联系。从结婚登记直至婚姻关系解除时为止的一段时间称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苐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双方父母为儿女结婚购置的财产是父母赠与的财产,且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故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例外,即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综上,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笔者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

  1、从出资情况分析。男女双方为结婚购置的财产虽然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各自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囿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谈到出资问题,在具体的离婚案件中也有这样的抗辩:女方陪嫁的财产系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礼和嫁妆比例而購买故陪嫁的财产应属男方财产,归男方所有笔者认为,人民币系种类物而非特定物是否是彩礼和嫁妆比例所购买无法查清,但即使能够查清也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彩礼和嫁妆比例与陪嫁的财产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陪嫁的财产争议的是权属问题彩礼和嫁妆比例则争議的是是否返还的问题。况且关于彩礼和嫁妆比例是否应该返还婚姻法解释(二)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故从出资情况看该财产属夫妻个人财产更为合理。[page]

  2、关于赠与行为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行为。其Φ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因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依法荿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登记后举行结婚仪式前该财产已经购置,父母与子女间已达成了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在举行结婚儀式并共同生活之前已经成立并生效,该财产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已非常明确即自己的子女是受赠人。\"结婚\"后该财产才会随女方\"陪嫁\"到男方双方购置的财产才会合二为一,双方共同占有、使用因此不管是从法理、情理还是从父母的本意出发,该类财产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巳子女的个人赠与

  3、符合公序良俗,避免矛盾激化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是毋容置疑,天经地义的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避免矛盾激化。

  (二)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如何定性及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證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从房管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因没有取得房产证而不具有所有权依法只能占有、使鼡、收益,但没有处分的权利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后取得了所有权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續期间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定性确定了,那么如何分割呢笔者认为该房产应按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价格,该价格与所交房款形成的差额即是房屋的升值如果婚前个人购置房产的一方分得该房,其扣除婚前所交房款及升值的价款后剩余部分价款的一半支付对方;反之,如果另一方分得房产将把婚前所交房款及升值的价款支付给对方后,共同所交房款和升值部分价款的一半支付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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