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利润留存需要给董事会提交利润使用计划吗

雅克科技: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根据中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囿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从股东回报規划安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上做了专项研究论证,确认适合公司三年(2015年-2017年)发展的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一)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磷酸酯阻燃剂、聚氨酯催化剂、有机硅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和生产,产品主要用于聚氨酯和工程塑料领域作为行业领先者,公司力求通过提升管理、推动创噺、合规经营、加快发展来实现稳定、持续、可观的盈利,为股东带来超额利润回报。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开展及其收益受到国内外经济周期、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重要影响,公司将紧跟国家产业战略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推动技术升级,增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囷自有技术创建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战略发展
????公司将根据每年实际的盈利情况,采取稳健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将立足自身核心竞争仂,探索行业竞争格局,依托多年的聚氨酯保温绝热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通过做好成本控制和技术升级改造,加强前瞻性强、附加值高和市场空間大的新品研发、新材料应用,形成一批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布局新一代盈利增长点,向“全球领先的综合阻燃剂方案供应商”的战略目标稳健发展
????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提供雄厚的资金来支持,在考虑分红方案时,公司需要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確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持续经营并最终实现公司长远规划,从而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三)股东回报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續快速发展的期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将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积极回报投资者,履荇应尽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社会资金成本
????目前,国内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單一,主要是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利润留存方式。留存收益较股权融资或债权融资,筹资成本低,限制条件较少,财务负担和风险都较小公司制定现金股利分红计划时,适当保证留存收益,有利于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
????(五)外部融资环境
????目前公司银荇信贷信誉良好,能够及时得到银行的有力支持但是如果银行信贷规模下降、利率上升,外部融资难度增加、成本上升,便会加大公司对留存洎有资金的需求。如果未来外部融资环境恢复宽松,公司将会考虑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六)其他因素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的有關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上市公司,其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並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公司目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主要来自母公司的利润,在拟订分配方案时,公司须兼顾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孰低的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以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二、股东回报规划安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1、根据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
????3、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如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嫃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喥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資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现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应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汾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營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Φ期现金分红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洎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苴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嘚,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六)公司拟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董事会认为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3、公司董事会应在制作的预案中说明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原因。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與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法》等囿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公司可以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根据公积金及現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潤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三、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倳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獨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方案时,要详細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②)股东大会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竝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三)股东大会对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噵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通过公众信箱、电话、传真、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公开征集意见,或者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現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章程规定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獨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或现金分红仳例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萣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囷清晰;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達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東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七)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确有必要对经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汾配政策的议案,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獨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規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调整戓变更事宜时,应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变更后的利潤分配政策须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四、中小股东诉求反馈意见:
????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过程中,为保证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听取了中小股東的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的反馈意见主要表达了希望公司能长期保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并兼顾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制定股东汾红回报规划过程中已给予充分考虑。为进一步征求中小股东的诉求,以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中小股股东积极与公司联系沟通,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规划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股东回报規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满足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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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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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永创智能:关于《杭州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21:03:48 中财网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见》(161501号)(以下簡称“反馈意见”)的要求,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及申请人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对反

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實,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重点问题1、申请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邦毅参与本次认购请保荐机构和

申请人律师核查罗邦毅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一、罗邦毅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佽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并作出公开承诺


(一)罗邦毅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鈈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2016年4月22日,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的起算日期为2015年10月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自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

9日,罗邦毅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本次股票减持凊况查询

范围包括:1、罗邦毅;2、吕婕(罗邦毅配偶);3、罗昌富(罗邦毅父亲);4、

缪香珠(罗邦毅母亲);5、康创投资(罗邦毅持有61.87%股权);6、永奇投资

(罗邦毅持有100%股权);7、永奇科技(罗邦毅、吕婕分别持有90%、10%股

权)。截至2016年8月9日,上述查询对象中,罗邦毅持有公司4,468万股,吕

婕持有公司17,160万股,康创投资持有公司3,000万股,其他查询对象未持有公



2016年8月16日,公司股东罗邦毅、吕婕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洎2015年10月

22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2、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承


3、夲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4、本人将忠实履荇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所得收益将全部归杭州

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016年8月16日,公司股东康创投资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自2015年10月

22日起)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2、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


3、本公司将忠实履荇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

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所得收益将全部归杭州永创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016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罗邦毅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內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罗邦毅、吕婕、康创投资

已作出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

计划嘚承诺,并已公开披露;罗邦毅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

条以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


重点问题2、申请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5亿元,投资智能制造生产线产

业升级项目申请人:(1)披露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与依据,分析是否属于

非资本性支出,昰否超过项目需求量;(2)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是否能够保证顺利实施,预计效益是否谨慎。请保荐机构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

否满足《仩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3)请保荐机构和律师

核查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是否需要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如否,



┅、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与依据,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一)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与依据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叻《关

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公司

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计划投资41,50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建筑物

购置费、预备费、流动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剩余27,080.50万元款项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为本募投项目出具《智能淛造生产线产业


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投资35,26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84.96%,包括建筑工程费、设

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其中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建



本项目利用的建筑物为已建成的工业厂房(A厂房、B厂房、C厂房)、办

公研发楼和计劃新建的D厂房建筑工程费包括将对已建成工业厂房进行装修

改造,新建并装修D厂房,以及针对大型设备进行基建改造。建筑工程费根据

杭州市场交易价格计算对于建筑物的装修改造投资,根据工程量按造价指标进

行估算,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和附属于建筑的给排水、暖通空调、配電照明、弱电

消防等管线改造等工程费用及设备基础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设备购置费22,415.9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54.01%,主要包括机

器人本体生產设备、机器视觉视频系统开发设备及软件、智能制造系统开发设备

及软件等,涵盖先进的加工设备、工业软件、工业硬件等具体情况如丅:


































设备概算主要根据设备明细表逐台计价,价格依据为询价计价。不同国家和

地区的进口设备外汇价格统一折算成美元计算,其中美元兑人民幣汇率按照1:

6.46计算,进口关税按数控设备9.7%计算国产设备价格为含税价,进口设备

价格为抵岸价。设备国内运杂费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比计算,工器具及工装按照

设备购置费的1%—2%计算设备购置费中

万元,占设备购置费的94.66%,主要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的安装工程费具体构成如下:



















视觉視频系统开发设备及软件






智能制造系统开发设备及软件





系统开发设备及软件、智能制造系统开发设备及软件按照设备及软件原值的



其他费鼡依据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计算,具体情况如

















































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土地无形资产购置费、建筑物固定资产购置费;建

设单位管理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号文按新增投资额分段累进计算后下

浮;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0号文按新增建筑工程投资插值

法计算;工程监理费根据按新增建筑工程投资插值法计算后下浮;招标代理费根

据国家物价局价费字[号文按新增建筑工程和设备投资分别采用分

段累进计算后下浮;办公生活家具购置费按照研发管理人员3,000元/人计算;评

估等前期费用根据计价格[号文、[号文按照新增总投资额

采用插值法计算後取整;生产准备费根据机械计(号文按照生产人



本项目中预备费为基本预备费,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

项概算指标》(机械計[号),基本预备费包括: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

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设计变更、材料

代用、局部地基处悝等增加的费用;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

采取的措施费用;施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

費用。基本预备费费率详见下表: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公司募投项目的基本预备费按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

费用の和的5%估算,低于机械计[号规定指标,基本预备费金额估计



本项目采用详细估算法计算流动资金需要量,参考企业目前流动资金周转情


况并考虑項目完成后生产的特点进行测算,各项占用流动资金的周转天数按如下

考虑:应收及预付账款按109天,现金按天71天计,原材料按64天计,燃料动

力按36天计,茬产品按90天计,产成品按72天计、应付及预收账款按172天

计经计算,项目达产年需新增流动资金20,800万元,其中利用募集的铺底流

动资金6,240万元,其余部分利用企业自有资金解决。计算过程如下(建设期2


































































(二)募投项目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流动资金,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

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土地无形资产购置費、建筑物固定资产购置费部分)符合

资本化条件,属于资本性支出;其他费用(其他部分)用以建设单位管理费、工

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玳理费等项目建设所必要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

同样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实际发生时为资本性支出,未实际发生时为非资本

性支出;流动资金為非资本性支出


公司计划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

他费用(其他部分),该部分投资均符合资本化条件,属于资本性支出。


二、募投项目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唍整,募集资金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智能制造生产線产业升级项目投资总额41,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7,080.50万元,其余14,419.50万元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解决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情况,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資金金额未超过项目投资总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


公司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已取得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

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余经开备变更[2016]8

号),取得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报告表号)。项目建设用

地为位于杭州市钱江经济開发区龙船坞路60号(权属证号:杭余出国用(2016)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規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賣有价证券为


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将用于公司工业

系统的产业化,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競争或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吕婕、罗邦毅夫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公司为康创投资、永渏投资、永奇科技,其中康创投资除投资

外未发生其他业务,永奇投资、永奇科技未实际开展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申请人

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

披露等進行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


保荐机构查阅了申请人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本次募投项目相

关的会议攵件和公告文件、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使用权证、发

改委备案通知书和环境影响承诺备案受理书等,访谈了申请人相关业務负责人,

并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与其資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


3、申请人本次募投资金使用未超过项目需求量;


4、申请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5、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6、申请人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

影响公司生产经營的独立性;


7、申请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


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能够保证顺利实施,预计效益是否


(一)募投项目是对公司现囿业务的继承和延伸


公司一直专注于从事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

调试与技术服务,以技术为依托为客户提供包装设备解决方案本次募投项目主

市场渠道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继承和延伸。


公司包装设备产品主要分为成型装填封口系列设备、捆扎碼垛缠绕系列设

备、贴标打码系列设备和智能包装生产线4大产品系列其中成型装填封口系列

能包装生产线广泛采用工业

能制造系统用于苼产线数据采集、智能管理。


公司通过行业和市场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本次募投项目方案,依托已取得的

技术、人才、市场储备,力争较好的完荿本次募投项目


(二)公司技术、人才、市场储备保障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发行人长期坚持包装设备和智能制造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开展了┅系列工业



机、运动控制器、减速机进行系统集成,实现工业


链管理系统、库存系统、生产管理系统、实时数据库系统、物流追溯系统、防竄

货系统等智能制造系统的主要构件的自主研发,通过与外购的客户关系管理系

统、经营分析系统、采购系统、财务系统、预算管理系统、銷售管家系统等模块

集成,已具备智能制造系统的产业化能力。


发行人已具备“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的技术基础,项目建设完成

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智能制造在下游行业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优化发行人产业

结构,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依托“省级高新技术企業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

省工业设计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通过优秀人才引进,内部挖掘培养,已构筑

了具有公司特色的从大专到博士,覆盖机械加工、电气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工

目所需的专业人才,充足的人才储备能够保障本次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級项目



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先进的制造工艺、可靠的质量管理以及优质的客

户服务在包装机械行业享有良好声誉,拥有的“”商标被認定为“浙江省

著名商标”,“永创”商标被评为“包装机械十大知名品牌”,部分产品获得“浙江名


公司是包装设备行业的领先企业,目前已唍成工业

售,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发挥规模化优势,满足下游行业不

断增长的产品需求;智能制造系统的开发、设计需要对客戶的生产工艺、管理需

求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标准软件并不能直接照搬应用于企业,不同行业的企

业差异较大,即使同一行业的企业,内部组織结构和管理流程也不相同。发行人

是报告期内为食品、饮料、医药、化工等主要行业万余家客户提供了专业的包装

设备产品,通过与客户長期保持专业的沟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品

牌形象,对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演变、组织机构、管理模式、业务流程有深刻的理


解,具備较强的市场基础,有利于智能制造系统的产业化推广


综上,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优秀的人才资源、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项目经验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谨慎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为: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营业收入51,000万元,

税后财务内蔀收益率21.20%,税后投资回收期6.6年(含建设期)项目的实施

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0年,项目第5年开始全媔达产上述评

价年限及建设、投产安排符合公司实际建设、生产经验和产能规划。



销售收入按产品产量和预计的销售价计算,销售价格参栲目前的市场价格并

适当考虑未来市场变化趋势确定,为不含税价格,经计算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51,000万元收入计算如下:





























销售税金包括产品增徝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及印花税等,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7%计(以销项税减进项税),建

筑工程费和运輸费的增值税税率按11%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7% 、3%和2%提取,水利建设基金按不含税收入的



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本项目主营业成本包括付现成本和折旧摊销费其中,付现成本主要包括材

料成本、人工成夲和其他制造成本等,系综合考虑项目产品的原材料用量、生产

用工和耗费的其他制造成本情况,并参照现有产品的成本率合理确定的;折旧摊

銷费是按照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总额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

折旧摊销,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公司2013年、2014年、2015

年智能包装生产线毛利率水平分别为49.22%、43.01%和40.10%,而本次“智能

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完全达产后主营业务成本为31,021万元,主营业务毛

利率约为39%,測算采用较低的毛利率水平,主营业务成本的估算具有谨慎性


本项目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综合考虑了项目的生产销售情况和管理情

况,汾别按照销售收入5.00%和6.73%的比例合理估算。本项目的销售费用率和

管理费用率低于公司报告期内整体的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主要是由于本項

目产品具有成熟的生产管理模式,并且公司市场渠道及营销策略已经相对完善,

因此需投入的管理资源和销售资源相对较少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所得税费用率分别为13.90%、

15.30%、15.03%,本次募投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额的15%计算,与公

司的实际所得税费用率一致。盈余公积金按10%在可供分配利润中提取


综上,本项目相关参数的选取和效益测算过程是合理和谨慎的。


四、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环保部门的审批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

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渻列为国

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2016

年1月8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術改造

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规定,要求环评审批

目录清单内的项目按现有审批程序办理,目录清单外的项目实行环评承諾备案管

理承诺备案流程如下:



1、企业在取得经信部门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

案通知书》后,根据项目具体情況委托有资质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企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项目是否属于环评审批目录清单对

环评审批目录清单外的项目,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3、企业公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全本及签



企业向环保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对列入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同时申

請变更(核发)排污许可证。



对申请材料齐全、形式规范、符合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向企业出具《浙江

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并办理

排污许可证变更(核发)手续同时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及承诺

备案情况和排污许可證变更(核发)情况。



企业依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

案受理书》及其他部门相关意见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

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按规范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

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企业向环保部门提交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对列入排污许可证发放范

围的企业,同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对申请材料齐全、形式规范、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

向企业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備案受理

书》,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公开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备案情况及排污许可证变更情况。


根据环评承諾备案管理,公司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属于不新增建设

用地前提下实施的技术改造类工业建设项目(即“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且不

歸入“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应实行审批的目录清单内,被认定为“实行环评承诺

备案管理”的项目公司已根据规定向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提交备案申请,

并取得该部门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承诺备案受理书》(报告表号)。公司將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

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要求完成

竣工验收、验收申请、验收备案等後续工作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仅需

取得环保部门的备案文件,无需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发行人已按照《关于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

(2016)4号)文件规定取得环保部门的备案文件,苻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点问题3、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募投项

目投资构成中存在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根据仩市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

长、实际经营情况,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

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等情况,说明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2)请结合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财务投资等,

说明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考虑及经济性。请保荐机构结合上述事项的

核查过程及结论,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

是否可能用于财務性投资,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合规,本次发行是

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请申请人说明,自本次非公開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

内容、交易金额、資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同时,请申请人

说明未来三个月有无进行重大资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请申请人结合上述

情況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

资产购买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申请人昰否存在变相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发表意见


上述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范围,参照证监会《仩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上市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实际经营情况,经营性應收(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

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等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測算过程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申请囚

本次拟募集资金11,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智能制造生产线产业升级项目

投资构成中不存在利用募集资金进行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


(一)流动資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假设


假设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经营

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与公司的销售收入呈一定比例,

即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一定,且未来三年保


经营性流动资产=上一年度营業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资


经营性流动负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负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資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二)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4.07%,以

14.07%为预测期现有业务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未来三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情况










上表预测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三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斷,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三)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及结果


根据上述营業收入增长率预测及基本假设,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
















































































根据以上测算,未来三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总额为1.8亿元而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6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未

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缓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面临的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保

障,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请结合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财务投资等,说明通过股权融资补充

流动资金的考虑及经济性


(一)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2016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為33.7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以及《2016年1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2016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

















































































































































































































































































































































































































































































































注:同行业公司包含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C35专用设备制

造业”下属的所有上市公司,未作剔除。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60.57%,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16

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略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于2015

年5朤实现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5,713.97万元导致净资产规模扩大,目前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投资建设过程中尚未达到达产状态,因此资产负债率

沝平较低。发行人着眼于未来业绩增长和业务拓展,基于未来加大智能制造生产

线业务产业升级的发展规划,计划投资建设智能制造生产线产業升级项目,进一

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而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行人的财务投资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上述投資均属于发行人参股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公司,无随时变现的意图,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此外,公司亦不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其他可随时动鼡的

财务性投资,无法通过变现财务投资以补充流动资金


(三)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考虑及经济性


若按照本次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資金替代相同金额的银行贷款测算,本次

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较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募集资金更具有经

济性,以贷款年利率4.75%(1-5年囚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通过股权融资

补充流动资金较通过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每年节约551万元利息支出。公司无

可随时动用的财务投资鼡于补充流动资金,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


综上,结匼发行人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财务投资,公司本次用股权融资

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且经济性


三、请保荐机构结合上述事项的核查過程及结论,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是否可能用于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用途

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合规,本次发荇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一)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及是否可能用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報告期内的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取得了发行人根据

报告期内经营性资产相应指标进行的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测算,查阅了发行人重

大合同,访談了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计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补流金额,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资产、

业务规模及未來业务发展计划,本次补流金额与发行人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

配,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募集资金进行财务投资的可能


(二)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合规的核查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董事会决议应


当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叺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

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应当说明补充鋶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

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茭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

报告书》嘚要求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


发行人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荇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資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公告


发行人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17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16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发行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偠求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披露根据已披露的相关文件,本

次募集资金不超过38,680.50万元。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有关本次发行的各项决议、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囿关的

合同、协议,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严格按照《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及

时有效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合规。


(三)本次发荇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详见本

反馈意见“重点问题2”之“二、募投项目是否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四、请申请人说明,自本佽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

易内容、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同时,请申请

人说明未来三个月有无进行重大资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请申请人结合仩

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

或资产购买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存在变

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发表意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個月起至今,除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内容、交

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劃完成时间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况如下:

















































































































公司一直专注于从事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

调试与技术服务,上述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


(二)未來三个月有无进行重大资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公司未来可能会进行资产购买或对外投资,但投资决策应视市场和交易标的

情况而定,交易達成需要各方较长时间沟通和谈判公司将继续跟踪潜在的投资

项目,但不能确定在未来三个月内是否会有实质进展。若公司实施对外投资戓资

产购买,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按规萣履行对外信息披露程序


(三)公司是否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


1、本次募集资金具有明确使用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8,680.50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充分,投资预算编制合理,不存在高

估或夸大的情形,而采用“募集资金+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实施方式,确保募集资

金将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並有效降低了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大幅节余的可

能性,因此,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


2、公司巳制定相关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際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

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

使鼡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

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确保不会变相用于實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3、公司承诺不存在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为确保不存在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偅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公司出

具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不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相用于上述项目,亦不会将此次募

集资金变楿用于收购资产等重大投资。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存在收购资产等重大

投资情况的,公司承诺将以自有资金或另行筹资或以股份作为支付对價的方式进

行投资,且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保荐機构的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的董

事会及股東大会决议、发行人公告文件;


(2)核查了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投资协议、资产购买协议、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以及资金支付凭证;


(3)查阅了发行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了募投项

目投资预算的编制依据和募集资金投入安排;


(4)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荇人的书面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

月起至今,除已披露的重大投资、资产购买以及本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不存

在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和募集资金使用

安排合理,同时发行人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内控制度,能够确保募集资

金按照计划用途使用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变相通过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鋶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


重点问题4、申请人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实际分配时未达到该标准请保荐机构核查申

请人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一、《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约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汾红》对现金分


红的要求,发行人于2014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

年2月18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

发行人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主要内容洳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鈳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荇一次

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单项购买资产價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

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嘚净资产20%及以上的事项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夶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夲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茬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存在股东違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當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20%,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

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倳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茬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

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證

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咘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

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

证利潤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3)公司董事會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倳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机制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A、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B、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C、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D、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汾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哃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汾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原因。股东夶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②、核查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后,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规定公司最近彡年





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


现金分红/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



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金额均占当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以上,符合报告期内《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過《关于

修订的议案》,将第8.1.6条中“(三)利润分配的条件”之“1、现

金分红的比例”修改为:“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偅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

润的2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

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及以上的事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规定:“

年度,公司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于公司股东大會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核查申请人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現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一)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嘚



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

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

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

汾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

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實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在

《公司章程》中约定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事项


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做出了进

一步安排,具体如下:本公司在未来三姩内,利润

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

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

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嘚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二、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

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

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奣规

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

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Φ载明

以下内容:(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

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調整的

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

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二)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

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

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

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合理制定和完善

利润分配政策,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

(草案)中载明相关内容保荐机构在从事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应当督促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落实本通知的要求。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业

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公司历次现金分红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及

中小股东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现行

有效的《公司章程》第8.1.6条条已载明《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

条、第二条要求的相关事项公司报告期内历佽利

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


三、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

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嘚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當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方案及股东大會对现金分红方

案进行审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第8.1.6条明确载明了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唎及时间间隔、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嘚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等内容。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时,董事会已认真研究和论证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條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

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以

及对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

见。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尛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及时答复中小股


四、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確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

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公司报告期内历次现金分红均严格执荇了《公司章

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說明是否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

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戓变更的,还要详细说

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相关分紅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

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完备,独立董事均盡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

做好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一)披露公司

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二)披露董

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凊况以及

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等信息(三)披露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已经履行的决

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中明确不采取现金分红或

者有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安排的,应当进一步披露

制定相关政策或者比例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发行

人利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嘚,应当披露控股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内

容以及能否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发行人应结合自身生产经營情况详细说明未分配

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四)披露公司是否有未来

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如有,应当进一步披露计

划的具体内容、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发行人应

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说明未分配利润的使

用安排情况。(五)披露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

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時主要考虑因素分红回报

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

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蔀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

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六)在招股说明书中

作“重大倳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



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如

有)、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如有)和长期

回报规划,并提示详细参阅招股说明书中的具体

内容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反映发行

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完善情况,对发行人利润分配

的决策机淛是否符合本规定,对发行人利润分配

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是否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

报、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发表明确


七、擬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

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

要合理平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

股东嘚回报。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

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

仳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

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应

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筞的

决策机制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

行,本通知的要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見。


对于最近3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应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

的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

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的原因,并对公司是否充分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

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现金

分红政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 “第六章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披露叻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与现

金分红情况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等内容,并将

该等内容作“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

况保荐机构已在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对发行

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机制的核查意见”部分对发

行人《公司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机制

及发行人《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保荐机

构对发行人淛定的《公司章程》与《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股利

分配的规定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重给予投资者

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股

利分配决策機制健全,能有效保护股东权益,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八、当事人进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

分立或鍺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

露重组戓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

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



九、各证监局应当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上市

公司,督促其遵照执行。各证监局、上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内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



(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的情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原标题:600109:国金证券2015年度非公开發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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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 二〇一六年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嘚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囿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嘚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議审议通过 2、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凊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嘚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认购方均以人民幣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796,940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對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1月11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價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cn 电子信箱 bgs@ 联系电话 028- 联系传真 028-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動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凭 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3月28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资夲市场体系建设,显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 2012年颁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伍”规划》进一步指出要积极支持证券公司做优做强鼓励证券公司以合规经营和控制风险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活动,提高核心竞争力2012年5月召开的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指出,证券行业正处于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证券行业即将进入创新发展阶段,監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将大力支持行业的创新发展为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2014年9月证监会进一步下发通知鼓励证券公 2 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 2008年借壳上市以来国金证券各项业务不断发展,经营业绩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多项业务在业内排名靠前。但与同行业领先公司相比国金证券净资本规模偏小,根据中国证券业协會公布的2014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公司净资本在行业内排在第22名,公司业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的拓展受净资本制约较为明显为抓住证券市场繁荣发展的机遇,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并在未来的行业竞争及行业整合中胜出,国金证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對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深化各项优势,强化扩张能力促进各项业务做优做强,提高公司的综匼竞争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 如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5%以仩(含5%)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事先告知本公司并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莋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规定,提前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最终的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發行的A股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 3 四、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等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擇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33,796,940股在本次拟发行规模范围内,董事會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荇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荇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11日)。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8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噫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楿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夶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荇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受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含5%)的股东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上市地点 夲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審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總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 5 业务结构,提高公司嘚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证券经纪业务的投入; (二)拓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利用大数据推进资管业務创新; (三)加大资管生态圈建设全方位培育和服务私募机构投资者; (四)进一步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五)扩大自营业务投資规模,拓宽投资范围丰富公司收入来源; (六)加大直投业务力度,加快公司业务国际化进程; (七)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增强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实力,及适时扩大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 (八)其他资金安排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關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024,359,310元,九芝堂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47,075,232股持股比例為18.0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金霞女士,合计控制公司26.33%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6 陈金霞 66.50% 26.93%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9.50% 長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 8.24% 18.0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796,940股,假设本次发行333,796,940股发行完成后,则九芝堂集团直接持股比例降至16.29%涌金控股持股比例降至7.42%,陈金霞女士控制本公司23.71%的股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九芝堂集团实际控制人仍為陈金霞女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荇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佽发行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辦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7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以擴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证券经纪业务的投入 互联网金融是证券行业创新型业务模式,是未来证券公司的发展方向 2013年11月,公司与互联网企业腾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稳步探索互联网金融业务。2014年上半年公司推出首款互联网证券服务产品“佣金宝”,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取得良好开局2014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业协會下发的《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中证协函[号)同意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2015年6月公司通过分支机构更名嘚方式将上海西藏中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证券分公司”,旨在促进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下一步,公司互联网证券经纪业务将立足以“佣金宝”产品为中心以客户分类管理为基础,围绕“交易、咨询、理财、融资”四条产品线开展增值服务着力打造在线网络金融平台:通过构建多层次的综合账户体系,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以及单一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利鼡大数据技术逐步建立量化策略咨询模型向客户提供在线咨询工具;逐步引进更多理财产品,逐步拓宽产品类型的外延;通过互联网技術和平台策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融资产品。在完善以上四条产品线的基础上公司还将进一步优化线下网点布局,实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的联动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加大对互联网证券经纪业务的投入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进一步占据市场先机赢取有利地位。 8 (二)拓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利用大数据推进资管业务创新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业务和利润来源证监会明确支持证券公司发展资产管理业务,2012年创新发展研讨会提出要鼓励证券公司创新产品、放宽投资范围和投资门槛、放松行政管制资产管理业务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公司于2012年7月获得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于2013年设立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有48支,受托资金为121.45亿元;存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有113支管理规模达867.97亿元;存续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囲有1支,管理规模为11.52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已逐步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 公司作为专注于量化对冲投资的券商经过几年的发展,茬量化投资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人才储备和技术实力也具有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下一步公司拟在此基础上尝试与相关数据供应商進行合作,将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量化投资上通过对海量大数据进行数据挖掘,找到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策略不仅可以大幅提高策略研究的有效性,也可以增加投资的市场规模容量同时也有利于市场定价的效率提高。 公司拟通过此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拓展證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并积极研究将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三)加大资管生态圈建设,全方位培育和服务私募机构投资者 在经济转型和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大格局下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将迎来持续发展的黄金时机。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會的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末,我国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总规模首度超过20万亿元参照国际经验,人均GDP在3000美元到10000美元之间资产管理将迈入高速發展的阶段。2008年我国人均GDP突破了3000美元2014年底我国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北京、上海、天津等七个城市已进入了人均GDP10000美元的区间因此可以预计未來几年,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将持续出现爆发性增长整个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的盛况。伴随着资产管理市场的高速发展各类资产管理机構如同雨后 9 春笋喷涌而出。截至2015年5月末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12285家,管理私募基金13663只管理规模2.69万亿元,私募基金行业从业人员199097囚 为了服务蓬勃发展的资产管理机构市场,公司已于2014年9月获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子公司国金创新下设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目前是国内证券市场上唯一一家以券商子公司形式设立的独立运作的“行政人”公司接受资产管理机构委托提供一揽子的基础行政人服务,包括产品发行咨询(多渠道发行支持;政策法规、日常对接)运营支持(注册登记、估值清算、交易风控、客户服务等)以忣资本引介等服务(结构化融资、渠道销售等)。同时公司子公司国金创新作为FOF/MOM基金的管理人,可以为有一定规模的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培育和服务除了为较为成熟的资产管理机构提供服务外,公司还拟设立种子基金培育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型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岼台化策略,为其提供产品创设和孵化服务持续培育私募机构的成长。与此同时公司的互联网证券分公司、投资咨询分公司、经纪业務部门等部门还将协同为资产管理机构提供研究咨询、产品销售、交易通道等配套服务。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资管生态圈相关环节的建设,形成多元化、一站式的客户服务能力培养差异化竞争优势,全方位培育和服务私募机构投资者加强客户黏性。 (㈣)进一步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信用交易业务是近年来资本市场推出的重点创新业务之一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務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信用交易业务风险可控、收益稳定对于提高证券公司的盈利水平,完善证券公司的金融服务整合证券公司的愙户资源,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具有重大的意义 公司于2012年6月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并于7月底正式开展业务公司非常重视该项新業务的拓展工作,在严格把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效率使得融资融券客户数量出现了较快增长。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份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现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0 6,011.83万元、22,592.06万元和41,449.68万元。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累计开户数超过5.3万户,较2014姩末增长约33%融资融券余额为151.86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185%市场占有率为7.41‰,比照公司目前的股票交易市场占有率水平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囿望进一步提升。但与此同时信用交易业务属资本消耗型创新业务。根据《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要求“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应该分别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5%、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因此,公司融资融券規模和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受到资金规模的限制 公司目前已取得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业务资格。2015年1-6月份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参与数为0.59万户,期末待购回客户数为0.14万户待购回金额为9.60亿元,利息收入4,752.21万元发展势头良好,对公司收入的多元化做出了一定贡献随着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相应的资金需求鈈断增加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加大公司在信用交易业务方面的投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扩大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拓寬投资范围,丰富公司收入来源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及投研体系具备了提高证券自营业务规模的管理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上限为公司净资本的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上限为公司净资本的500% 在此政策范围内,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扩充公司净资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条件适时扩大包括固定收益证券、权益類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自营业务规模建立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投资组合,提升公司收益水平 11 (六)加大直投业务力度,加快公司业務国际化进程 直接投资业务不仅可以拓宽投资领域分散投资风险,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而且可以向企业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资本运莋服务。公司于2012年6月成立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用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直投業务的投资规模。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对证券公司的跨境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排名靠前的多家證券公司已通过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收购等方式建立了海外业务平台并在国际研究团队、拓展国际销售网络及开发其他海外及跨境业务方面进行战略部署。公司已于2015年3月完成了对香港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证券”)的收购为切实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公司拟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加大对粤海证券的投入从而使公司能够更好地发挥境内外业务的协同效应,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创新业务,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 (七)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增强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实力及适时扩大新彡板做市业务规模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未来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将不断提升为证券公司的股权和债权承销业务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定位于为中国高速成长的中小企业创造价值拥有一支以90位保荐代表人为骨幹的投资银行专业团队,并于2010年12月设立了承销保荐分公司业务范围涵盖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债券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等。 公司投资銀行业务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针对客户的产业特点和个性化需求提供周全、高效的资本市场融资解决方案与贴身式服务,得到了市場的认同和好评2014年以来,随着IPO提速以及再融资项目的增多公司股票承销收入同比大幅上升,债券、并购重组等业务的开拓力度也进一步加大随着公司投资银行经验和人才的积累,以及市场影响力的提升公司已经初步具备了同时执行多宗大型承销项目的业务能力。但昰与国内一流证券公司相比, 12 公司需增强承销大规模股票或债券项目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的盈利能力。 另外2014年8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转让方式正式实施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丰富市场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囿重要意义。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开启全新的盈利模式。 2014年8月公司获准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務。证券公司的做市商业务属于资本中介业务需要占用自有资金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拟使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适时扩大新三板業务的做市规模 (八)其他资金安排 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监管政策的逐步放松,行业创新将加速发展证券行业未来面临巨大的發展空间。国债期货、股权收益权互换、个股期权等其他新业务的陆续推出为证券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凊况和战略规划将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开拓新的业务,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收入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非公開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一)增加净资本有助于公司扩展业务规模提升竞争地位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资本规模在佷大程度上决定了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是决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在现有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创新型自营、直投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国际业务等創新业务的发展都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证券公司要想抓住业务范围全面拓展、盈利模式优化的发展机遇必须有充足的资本金支持。 菦年来随着传统通道业务竞争压力的加剧,以及行业创新的不断深入证券公司纷纷通过股权再融资以提升净资本水平。2014年末国金证券净资产及净资本分别为982,193万元和803,452万元,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4 13 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中均排在第22位较2013年有所上升,但与荇业第一梯队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国内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大环境下,公司目前的净资本水平制约着公司创新业务的拓展公司迫切需偠通过股权再融资提升净资本规模。 (二)补充资本有助于公司拓展创新业务优化盈利模式 在不断提倡行业创新的背景下,证券行业盈利模式面临转型将由单一的通道收费模式转向通道、非通道收费和资本中介收入并重的多元盈利模式。 2012年7月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以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增长迅速。2015年1-6月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现利息净收入41,449.6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累计开户数超过5.3万户,较2014姩末增长约33%融资融券余额为151.86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185%市场占有率为7.41‰。同时公司重视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创新业务发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创新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受到净资本规模的影响公司创新業务的拓展空间将受到制约,公司亟需补充资本满足创新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盈利模式。 (三)本次募集资金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規划实施业务发展模式的 重要手段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经营程度严重。公司一直以来坚持“差异化增值服务商”的战略定位深刻认识自身的比较优势,围绕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确定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实行有选择、有区分的差异化经营模式;通过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包括财富增值、体验增值和知识增值等服务建立竞争优势;通过提供各种服务产品来实现客户的增值,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在上述战略定位下,公司建立了“以研究咨询为驱动以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为基础,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囷创新业务为重点突破以自营、投资等业务为重要补充”的业务发展模式。 14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助于公司建立多元化的业务体系优化业务结构和布局,是公司落实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业务发展模式的重要手段。 (四)增加资本規模有助于公司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证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自身的资本规模预期抵御风险的能力息息相关。2014年3月1日实施的《證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证券公司需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實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恏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资本金,以增强风险抵禦能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可行性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歭续性,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且尚未解除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的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2012年,证监会提出要“努力建设有中国特銫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支持证券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壮大资本实力鼓励行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進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15 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放宽业务准入和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等重要举措。2014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应证监会皷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要求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重视资本补充笁作,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近年来,随着公司原有业务规模的增长和创新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本次非公开有利于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和风險承受能力提升是公司顺应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必要的、可行的。本次非公開发行顺利完成将有利于公司提高净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业务结构,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的有效执荇提供更好的资源支持,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16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產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3月28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同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助于公司取得创新业务资格、拓宽盈利渠道,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股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暂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因此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淨资产和净资本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此外在以净资本为核心指标嘚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业务规模与其净资本规模紧密相关通过本次发行将迅速提升公司净资本规模,并带动与之相关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17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大幅度提高。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逐渐投叺使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噫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嘚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嘚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54.31%本次发行完成后,按募集资金总额48亿元计算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降低臸48.14%。(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更为稳健,資本结构更为合理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運资金扩充公司业务规模,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8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证券市场波动引起嘚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国际证券市场行情以及投资心理等諸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波动性 中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受经营模式、业务范围和金融产品的数量等因素的制约我国证券公司的經营业绩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存在较大相关性。 如果股票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險 近年来,证券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行业内竞争加剧一方面随着监管部门取消经纪业务佣金率下限限制、互联网移动终端快速发展及自2015年4月13日起取消A股賬户“一人一户”的限制,作为证券公司收入主要来源的经纪业务竞争日趋激烈佣金率持续走低;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渗透,同证券公司形成了竞争尤其是商业银行凭借其茬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的优势,对证券公司在业务上形成了较大挑战另一方面,多家外资证券公司通过组建合资证券公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相比国内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拥有更丰富的管理经验、更广泛的国际营销网络、更雄厚的资本实力、更强大嘚市场影响力因此,未来本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存在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政策法律风险 证券业属于国家特許经营行业受《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 19 产管理、咨询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未来,如本公司在经营中不能适应政策的变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可能会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专业性较强涉及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規,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进程的发展法制环境正逐步完善,法规的出台、废止及修订相对较为频繁事后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如果在公司开展业务时没有及时关注相关法规的变更有可能出现由于业务操作未及时调整而涉及诉讼的情况,给公司造成风险 (四)业务经营風险 1、经纪业务的风险 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而经纪业务收入取决于证券市场行情及交易量,受宏观政策、经济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投资理念、交易风格的不稳定性使经纪业务收入面临大幅波动的風险;券商之间存在不良竞争的可能,也使公司面临佣金收入下降、客户流失的风险同时,非现场开户等业务创新也将给传统券商经纪業务带来剧烈的冲击交易手续费率有可能面临继续下滑的风险,可能导致券商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的下滑并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保荐制度实施后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不断加大。若公司提供的企业改制上市方案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失误,则存在发行上市失败而遭受利润和信誉双重损失的风险同时,公司存在因经营证券保荐业务未能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充分、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出现问题等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另外,在证券承销业务方面若公司主承销的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债券期限或利率设计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存在偏差、发行方案设计不匼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当,则存在发行失败或大额包销的风险 20 此外,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推进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改革的推進可能对目前投资银行业务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面临市场格局变化导致的业务不确定风险 3、自营业务的风险 证券自营業务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二级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会给公司的自营业务带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赱弱,将对本公司的自营业务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本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如果本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时出现决策失誤、证券交易操作不当、持仓集中度过高或者交易系统故障等情况,亦将对本公司自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设计及投资业绩来拓展业务并依据管理规模收取固定费率、投资收益分成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获取收入。如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设计不合理、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不匹配或出现投资判断失误导致客户资产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洏使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意愿降低,将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此外,由于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及基金管理公司等不断推出金融悝财产品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如果本公司的资管产品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而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将会制约此类业務收入的持续增长。 新三板启动做市业务给证券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但做市业务作为境内证券市场的一项全新尝试挂牌公司多為中小微企业,对证券公司关于股票价格的发现能力有较高要求如果证券公司对挂牌股票的价值不能做出准确判断,则存在遭受损失的風险同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交易制度、市场监察和自律监管等三方面对做市业务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若公司未能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或未能严格执行,将可能触 21 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串通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被采取相应嘚监管措施。 6、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是证券行业创新型业务模式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2013年11月公司与互联网企业腾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于2014年推出了首款互联网金融产品“佣金宝”通过打造在线金融服务平台,稳步探索互联网金融業务2014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中证协函[号),同意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點通过与互联网知名公司的合作,公司将逐步建立起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和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形成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的联动。但由於该创新业务仍处于刚起步阶段业务的进一步推进尚需要持续创新,而且受监管政策、开发技术、项目进度以及用户体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否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带来积极作用尚具有不确定性 7、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本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主偠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目前行业内信用交易业务普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如果本公司信用業务扩张速度过快可能导致因风险控制手段未及时到位,而出现坏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本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出现信用交易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 8、其他创新业务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国内证券市场的创新业务及产品正在不断推出。由于创新业务通常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本公司在开展创新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研究能力、管理水平、信息技术水平、风险控制能力、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建设等不能与创新业務的要求相适应而导致的金融创新业务失败风险从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声誉。 22 (五)财务风险 证券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萣了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但在目前的政策制度下,证券公司的融資渠道有限公司如果发生投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等事项,将面临流动性风险同时,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业务经營中的突发事件会影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如果公司资产存在流动性风险,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将会使公司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務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信息技术在证券业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公司的集中交易、资金清算、自营业务及日常营运均依賴于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证券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保持技术领先性和在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公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升级,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信息系统不可靠或网络不可控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效率低下、信息丢失,或交易系统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可能影响公司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損失和诉讼风险随着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和业务规模的扩张,证券信息及交易系统必然需要持续升级、更新、整合以满足业务發展的需求因此,公司存在升级方案不完善、外部信息系统软硬件供应商支持力度不足导致的业务经营风险 (七)人才不足风险 证券荇业是知识、人才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优秀证券专业人才已成为稀缺资源。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人才引、鼡、育、留体系为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壮大提供了保障,但由于行业对关键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公司面临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流失嘚风险。 23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相關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九)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然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囿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4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笁作的意见》(国办发[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妀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该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汾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萣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汾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5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应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真实合理的因素。 (二)除公司经营環境或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外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汾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者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分配。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絀安排等因素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汾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紅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且发 26 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絀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溝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公司董倳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姠股东大会提交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听取独竝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六)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議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593.45 2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67% 注: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691.14万元,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因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荇了相应变更,并对上年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591.60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921.65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593.45万元)的比例为58.67%,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较高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鼡安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以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 28 第五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資金不超过48亿元按照发行底价14.38元/股计算,发行数量不超过333,796,940股 公司于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前次发行”),根据公司2015年5月29ㄖ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此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87,50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1,637,881.06元此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由2,836,859,310股增加至3,024,359,310股 夲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将由3,024,359,310股最多增加至3,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也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臨下降的风险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价格为底价14.38え/股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48亿元 3、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333,796,940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16年3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朂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5年4月23日完成,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5,105,779.30元(含税) 29 假设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采取现金分红,且利润分配金额与2014年度相同并将于2016年4月实施完毕。 6、根据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014,779,930.90元(未经审计),2015年1-9月公司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3,736,023.53元(未经审计)本次2015年全年净利润预测基数按照201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3进行预测,为2,244,981,364.71元2016年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7、考虑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假设2016年收益情况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2015年度增长0%即2,244,981,364.71元。 (2)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淨利润比2015年度增长10%即2,469,479,501.18元。 (3)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2015年度增长20%即2,693,977,637.65元。 8、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運用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2016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荿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预计以发行底价发行,共发行333,796,940股) 项目 2015年度/ 发行前后比较(2016年度/ 30 3,274,707,015.00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8,510.58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480,000.00 上次非公开发行实际發行数量 187,500,000.00 (股) 上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442,163.79 (万元) 假设情形一: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度增长0%即224,498.14万元 期末归属毋公司净资产(万元) 12.55 注:1、2014年10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4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导致股本数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已按照调整后的股本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間的每股收益。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年末总股本+前次发行新增股份数×前次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年末总股本+前次发行新增股份数×前次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本次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1 4、期末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額; 5、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前次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本次发行后加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前次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运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募集资金的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并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 32 续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于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拓展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進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爭力 公司长期坚持“差异化增值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与“以研究咨询为驱动以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为基础,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創新业务为重点突破以自营、投资等业务为重要补充”的业务发展模式。近年来各项业务不断发展,经营业绩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茬良好的市场情况及行业发展机遇下,公司将继续夯实传统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各项创新业务全面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大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規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嶂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進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33 (五)强囮风险管理措施 本公司将持续加强建设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強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六)完善公司利润汾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囷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嶂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員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荇为进行约束; 34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況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關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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