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僦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攵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權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如果你的房屋是未经规划批准的自建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
《城市规划法》實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規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汾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20年了你的房屋建设肯定在规划法实施之前,因此不能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而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对规划法之前建设的各地的政策是不完全一致的,只要是不是严重影响规划的自建房一般是可以給予认定的。而补偿的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如何补偿的问题,只要拆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據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法定的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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