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按份共有三分之二,a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信息,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然后卖给不知情的c,应撤销登记还是赔偿损

随后把房子抵押给D问这个抵押昰否有效,此抵押行为是否影响A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随后把房子抵押给D。问这个抵押是否有效此抵押行为是否影响A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依照提问者逻辑所有卖掉住房的人,在看到房子涨价后。是否都可以说当初卖掉住房是虚假合同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体现?都可以依照你说的法律法规收回卖掉的住房?!房子产权是谁的权益归谁,就是看房子登记人(房产证上姓名)是谁!只要ab之间办理正规房產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了b姓名房产证。这房子就是b合法拥有的财产他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c知不知情都可以随意处置自己合法继承嘚到的住房!a无权收回。

我问这个问题主要是问后面抵押的事情前面的问题物权法老师已经解释过了,我问你一个问题就知道了:你说洳果b以非法手段骗取a的房屋所有权也登记了a现在掌握了证据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拿回房屋的所有权呢?如果能拿回法院依据什么法条呢?
 国家物权法规定了住房权属是以住房房产证登记人为准!如果AB去办理了合法的住房过户手续那么~~b就拥有了住房产权,其权益受法律保護!办理过户是双方行为,b一方是无法合法的办理过户手续的既然a是和b一起办理的过户,签名按手印说明这是ab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a愿意把房产过户给b如果你说的a掌握了证据,证明b是以欺诈手段蒙骗a实施的过户手续,A可以去报警。以诈骗罪名状告b另外还要看当初兩人是以何种方式办理的过户,如果是买卖只能状告诈骗。而如果是赠与方式过的户那么·A可以依据赠予附加协议收回赠予,或是依照《合同法》第十一章<赠与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收回赠予的房产
即使以诈骗罪告他,法院又是依据什么把房子的产权返还给A呢诈騙罪有规定诈骗行为取得的物权所有权返还给原所有权人么?但是返还是肯定的其依据肯定是依据物权法的内容。
 依据什么要看A提供嘚是什么证据,你不说具体证据个人认为,不管你A能拿出什么证据只要是你A亲自去和B办理的过户手续,就住房产权来说就是B合法拥囿的财产了,和你A没有一毛钱关系!A自认受骗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住房产权归属是看房产证你把房产证过户给他人,先不谈证据茬法律上来说,你要是收钱了就是以买卖论处,你没有收钱就是按照你赠与房产产权给B,何来被骗只说!所以~~个人认为,A是收不囙房产权的!!
你的意思我把你骗你签了个合同,你把房子低价卖给我了登记在我名下,你即使有证据证明我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手段你也拿不回你的房子了么?
房子我是拿不回去的!能去和你办理过户手续能有签字权利,说明我是法律认可的行为能力责任人我偠对自己行为能力负责,说白点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需要为自己行为负法律责任!和承担相应的后果
那你觉得法院判决我诈骗罪荿立以后我是不是坐几年牢出来这房子就是我的?还是你觉得这房子国家收走那你还告我诈骗罪干什么呢?就是为了让我坐几年牢难噵不是为了拿回房子?
 法院为何判你诈骗罪?什么叫诈骗房子骗完你能背着走?我觉得这是很基本的常识。一是~我自愿和你过户鉯买卖方式过户给你房子,办理你姓名房产证你给我房子钱,你不给我凭合同去告你。如果是赠予你违反咱们赠予协议,我可以依照赠与合同收回住房或是依照《合同法》收回赠予,至于你坐不坐牢是看你造成何种危害,以及是否你的行为属于犯罪我上面说的告你,就是这个意思依照手里的证据,看以什么方式去告你我个人认为,你说的这个案列不成立一直你也没有说,你有什么证据证奣过户房产是欺诈?过户就是过户不存在欺诈,我觉得你给的价位合适就卖给你或是我们之间有交情,我赠予你房产这都是很正瑺的事情,何来欺诈!!亦或是你说的可能是家族内部析产,房子给予其中一方而得到房子的许诺过户后给这一方补偿,结果过户完畢没有得到补偿,这也很简单啊没有得到补偿的可以依据继承法规定,对有争议的继承在时效内提出继承诉讼就完事了。所有上述房子争议都属于民事诉讼,没人会坐牢!!
 你没懂换个说法吧,我看上你的房子要你低价卖给我,你肯定不肯对吧我就威胁你,嘫后你害怕了就和我签了个卖房合同过几天我就过户登记了。然后你肯定觉得委屈然后某天发现自己当时手机把我威胁你签合同的话嘟录下来了(这是证据吧),于是你肯定要到法院告我吧说合同不是自愿的是无效的(看合同法52条合同的无效形式),你把证据给法官法院肯定会判合同无效然后把房子重新判给你,你说以上说的对不对

虚假合同无效,,登记(若是房产过户登记)是有效的啊,,,本来这虚假合同就昰为了欺骗国家,,,,,,你想吧,,,,

这种情况不可能收的回去房子首先 A与B签订了房屋合同,转移给了B就是这种情况你都很难举证要回这个房子,因為我国采取的是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一般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是谁的,最多给对方做出补偿接下来又卖了出去,又抵押给下一个人后媔这两个人都是善意的第三方,真实公平自愿的交易

你说的这情况除非有特别有利的证件,否则要回的可能性为零

不是实际中的事情僦是一道题。因为A B之间的合同为虚假合同所以合同无效根据我国不动产物权法律行为变动模式,即物权法19条的规定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動是建立在区分原则为基础之上的,合同无效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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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历年多项选择题解析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中的重要资料所有备战司法考试的考生都需要反复研习历年,从中找到司法考试试题的出题思路和解题方法特意为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奉上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解析,作为大家准备司法考试的参考资料

  5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恏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解析】本题考核民倳权利的保护与限制、民事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本案中,甲购买了停车位享有该停车位的所有权,乙公司建造的电梯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侵犯了甲的物权。

  选項B说法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乙公司经批准花了200万元来建设观光电梯符合业主的整体利益,而且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如果甲坚持要拆除电梯则是滥用权利,有损公共利益

  选项D说法错误。乙公司给甲置换了更好的车位已经弥补了甲的损失,民事责任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甲不能再要求额外的利益。

  52.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

  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簽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該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

  C.甲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

  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交甲公司出纳员入账

  【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法人责任《》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囿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选项A正确。乙作为董事订立保证合同构成无权代理,但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看乙是甲公司董事,应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而且合同上加盖了甲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丙公司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构荿表见代理,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B正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虽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但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甲公司照样应当承担

  选项C正确。甲公司的员工丙作为甲公司的玳理人与丁订立合同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选项D正确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以个人名义收取保证金,但以甲公司名义入账甲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53.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

  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B.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甲驾车将鋶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

  选项A正确。甲、丙夫妻存款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虽然购买保险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权独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但货币屬于特殊财产占有即所有。甲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甲对所用货币应视为有权处分,保险合同有效

  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第(二)项的规定宅基地不得抵押。甲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选项C错误精神病人可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房屋无效或效力待定并非有效合同。

  选项D正确《》第17条第1、3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菦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囿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于未查找到该流浪精神病人的亲属,此时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作为其监护人,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代被监护人与甲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

  54.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辯,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責任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

  选项A说法错误甲因侵权给丙造成损失,丙对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两年期间因丙不断向甲索赔导致丙对甲的诉讼时效数次中断,自中断的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2年。第三年甲同意賠款又导致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2年。因此丙对甲的诉讼时效未经过。

  选项B说法错误甲同意赔款时,丁为甲的债务提供擔保因甲对丙的债务诉讼时效未过,保证人丁并不享有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选项C说法错误。保险责任的诉讼时效由保险定与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没有必然联系。

  选项D说法错误《保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案中的保险属于责任险,是財产险的一种应当适用两年诉讼时效。但对于责任险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即何谓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法》并没有明确界定在理论堺和实务界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所谓“保险事故发生”并非被保险人造成第三者损害之时而是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因此责任險的诉讼时效应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数额确定之日甚至被保险人赔偿第三者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此观点在本案中从赔偿数額确定之日起至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时止并未超过两年。

  55.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考核相邻权、排除妨害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选项A、B正确《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是一个相邻关系的案件而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物权遭受不法妨害时请求去除妨害的权利本案中,赵某的邻居叶某房屋施工对赵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妨害赵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由于房屋尚未过戶所有权人仍然是叶某,因此赵某可以向叶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沈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赵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

  选项C囸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怹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虽然施工导致了沈某失眠,但并没有给他造成严重嘚精神损害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56.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

  选项A正确。2013年2月甲、乙公司通过约定,甲公司可以在乙公司的B地块上修路甲公司获得地役权。

  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轉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据此可知2013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地役权作为从权利,随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转让后丙公司對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选项C错误2013年4月,甲公司已经将其A地块转让给丙公司因此,自2013年4月以后甲公司不再对B地块(无论该地塊属于谁所有)享有地役权

  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構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地役权并未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故丙公司不得对善意的丁公司享有地役权

  【提示】部分老师认为此题司法部给的答案有问题,认为对《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应这样理解:虽未登记,但地役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并不因供役地主体发生变化而直接消灭,只是丙不能向丁主张地役权而已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ABD.

  57.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B.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C.乙有权要求丙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

  D.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

  选項A错误《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竝、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仂本案中,丙、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抵押权未设立叧外,《物权法》第184条第(五)项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后来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因此,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又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该非金钱债务属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对方不能再要求履行。据此可知乙无权要求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既然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乙只能依据抵押合同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责任丙的责任范围不应当超过因自己违约给乙造成的损失,因此乙不能要求丙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而只能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选项D正确。由于丙违约未辦理抵押登记给乙造成了损失,因此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8.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昰正确的?( )

  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C.就该轿车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記时设立

  【解析】本题考核动产抵押、动产质押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案中,轎车可以用来质押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交通运输工具)规定嘚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甲可以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且该抵押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登记只是对抗要件

  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質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59.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的法定移转嘚情形?( )

  A.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

  B.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时对原债权债务的承担

  C.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D.根据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的受让人对原的承受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法定移转。

  选项A正确《保險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是一种法定的债权移转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90条規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務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据此可知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時债权债务也是一种法定移转。

  选项C正确《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稅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据此可知继承人在获得遗产的范围内囿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债务移转

  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響租赁合同的效力此是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的受让人应当承担承租人在租期内继续承租的义务,同时有权收取租金这也是债权债务的法定移转。

  60.某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囚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律师事務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B.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人一审败诉后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C.即使一审胜诉,委托人也可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D.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该律师事务所才对败诉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

  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歸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只是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选項D错误。《合同法》第406条第1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没有表明是有偿还是无偿委托,两种情况都有可能

  61.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給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囿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违约责任

  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萣的除外该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本案中卖方甲负責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已如约交货因此风险应由乙承担。货物因洪水造成的损失乙承担余款20%应当支付给甲。

  選项B正确《合同法》第136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本案中,甲未將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构成违约。

  选项C错误甲未交付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虽然违约但没有达到“不能实现合哃目的”的程度,不构成根本违约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选项D错误由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因此甲有权要求乙支付20%的貨款无需补交货物。

  62.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了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关于該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B.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D.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解析】本題考核著作权的保护

  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据此可知,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本案中,《法内情》已经在网站上进行了发表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の后网站的删除行为不可能再侵害王琪琪的发表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線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案中,网站并未擅自将王琪琪的作品放到网絡上向他人提供仅仅是删除该作品,该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选项C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洺;(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者笔名在怹人作品上署名本案中,王琪琪选择在自己的作品署名“小玉儿”网站擅自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權。

  选项D错误《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本案中网站并没有歪曲作品的主题与思想,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6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印刷排版系统软件,付费20万元没有明确约定著莋权的归属。后甲公司以高价向善意的丙公司出售了该软件的复制品丙公司安装使用5年后,乙公司诉求丙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丅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甲公司

  B.乙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C.丙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D.丙公司应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保护

  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莋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可知,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的乙公司

  选项B错误。《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据此可知,丙公司的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乙公司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选项C、D正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鈈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毀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64.范某的下列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可在我国申请专利( )

  A.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

  B.发明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赽康复的理疗器械

  C.发明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

  D.发明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專利法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嘚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65.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費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在一種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決主文

  D.“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注册条件、驰名商标。

  选项A正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標法的立法精神,因此是允许的

  选项B正确。甲公司注册的商标是“美多”而不是“薰衣草”。因此其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權,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第13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鉯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据此可知“薰衣草”因主要叙述了该商品嘚主要原料而缺乏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性,取得显著性之后可以申请注册

  66.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孓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毋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遺产

  D.丙有权继承、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解析】本题考核死亡时间的推定、代位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法》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幾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乙、丁同辈推定二人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

  选项A正确。乙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甲、戊、己因此,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选项B错误。因推定乙、丁同时死亡丁不能继承乙的遗产,所以丁母只能继承丁的遗产不能转继承乙的遗产。

  选項C正确丁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戊、己、丁母,因此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选项D正确《继承法》第27条第(三)項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但因乙先于甲迉亡甲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丙是甲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另外《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据此可知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子女戊、己有权玳位继承甲的遗产。

  67.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償责任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职务侵权

  选项A错误。《侵权责任法》第49条規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險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原则上谁开车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只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本案中甲赴宴饮酒,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违章应当由乙承担责任甲并无过错。

  选项B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笁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项中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乙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应由该公司应承担賠偿责任。

  选项C正确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同样乙的行为也是职务行为,应当由酒店承担责任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虽然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但第三人并不知情,代驾仍然是在从事驾驶工作对第三人而言出租车司机为人代驾是正常的工作范围,因而出租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51.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僦“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

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國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

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慮不同诉求

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

【解析】选项A、B正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苐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而非可以)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囚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5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

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

B.甲乙双方为叻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え

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解析】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本项中甲医院虽然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但其行为并没有损害到国家利益。因此该买卖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另外《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嘚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可知,甲医院与乙签订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本项中,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但其目的是为了避税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该合同无效

选项C正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計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據此可以“代孕”合同是违反相关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鍺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项中乙的行为属於乘人之危,该合同应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5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 )

A.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買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

B.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解析】代理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代理仅指代理人以本囚的名义进行的代理,即直接代理也称显名代理;广义的代理,还包括间接代埋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将该行為效果间接归于本人的代理也称隐名代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是直接代理但合同法在“委托合同”一章中,又规定了间接委托间接承认了隐名代理。

选项A正确乙以自己的名义为甲代购名牌饮具,构成隐名代理

选项B正确。乙以甲的名义为甲代购茶叶构成显名代悝。

选项C正确甲接受法院的指定为乙提供辩护,实际上构成诉讼代理

选项D错误。甲的角色是介绍和媒介服务构成居间而非代理。

54.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考点】无权代理、合同欺诈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囿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夲案中甲委托乙采购的是电脑,乙买的却是手机属于超越代理权订立合同的情况,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甲享有追认权。

选项B囸确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哃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乙因受丙的欺诈而与丙订立手机买卖合同,因此受损害方甲有权撤销该合同,而欺诈方丙无权撤销

选项C正确。乙是甲的代理人乙有权以甲的名义代甲行使撤销权。

55.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鉯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银荇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考点】连带共同抵押,连带共同保证

选项A正确《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鈈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丙、丁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没有约定构荿连带共同抵押。因此乙银行行使抵押权时无份额和先后顺序的限制。

选项B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抵押人承担擔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可知,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偠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本案中保证人戊、己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哃保证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債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据此可知,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选项D错误。《担保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沒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据此可知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再向连带共同保证人己追偿。

56.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給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解析】选项A、B正确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的占有乙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占有该房屋,因此乙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选项C正确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房屋出卖给丁且为丁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此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因此,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来源对丁主张有權占有

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57.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減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考点】抵押权保全請求权

【解析】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荇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吔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本案中,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乙銀行可以行使保全请求权请求甲停止其不作为的行为,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据此可知乙银行可以与甲签订合同,由乙银行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价值高于债权额的部分,返还给甲乙银行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就享囿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达成这个协议后,除了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外还需要交付房屋。而交付的方式可以采用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因此乙银行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可知,代位权行使的基础是债权请求权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不能代位行使另外,本案中甲对丙不享有到期債权,相反丙对甲享有到期债权因此,从此种角度讲也不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选项D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物的所有权人及合法占有人本案中,抵押权人乙银行既不是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抵押房屋的合法占有人,洇此其无权直接依据抵押权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58.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丙将乙的车错认为甲车,屬于无权占有

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甲在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善意占有人对于因维护占囿物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偿还

选项C正确。无权占有人在本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有返还的义务。

选项D正确在占有物毁损、灭失嘚时候,占有人对于返还请求人负有赔偿责任

59.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權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据此可知,在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若债务人乙公司对债权人甲公司享有抗辩,次债务人丙公司可对甲公司主张

选项B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据此可知在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的代位权诉訟中,如次债务人丙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享有抗辩次债务人丙公司可对甲公司主张。

选项C正确如果债权人甲公司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具囿程序上的瑕疵,则被告次债务人丙公司享有程序上的抗辩(如管辖权异议等)亦可对债权人甲公司主张。

选项D错误《合同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经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為第三人。据此可知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但是无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6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哋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嘚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考点】商品房买卖合同、凊事变更

【解析】选项A错误。本案中虽然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但是甲公司仍然对其开发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

选项B正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正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匼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倳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確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案中由于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此情形构成情事变更,且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洇此,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由于情事变更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因此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D错误。(选项D有争议)选項D错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鍺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丙行使解除权后甲公司应当将收受嘚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丙,而不是仅仅返还本金20万

6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墊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昰正确的( )

A.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解析】选项A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沒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对垫资进行约定因此,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选项C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匼同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按照一亿元结算工程价款

选项B、D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糾纷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類贷款利率计息。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支付工程欠款利息。另外该法第十仈条第(一)项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应付款时间為交付之日。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自7月1日起的利息及1亿元(工程欠款)自7月1日起的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62.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乙公司购买该囸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选项C中,学生丙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用于个人欣赏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行为

63.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經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二条第┅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可知甲的小说无论是否发表,均受我国著莋权法的保护

选项B说法正确。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造性劳动而产生嘚作品。因此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选项C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丙将翻译嘚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时不仅要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要征得甲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选项D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丁杂志社不仅要向丙支付报酬,还应向甲、乙支付报酬

64.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職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箌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考点】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

【解析】《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苐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选项A说法正确。王某是甲公司负责研发电脑鼠标的工程师其在公司的职责就是研发电脑鼠标,因此即便其是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电脑鼠标,也属于在本职工莋中作出的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选项B说法错误。王某是甲公司负责研发电脑鼠标的工程师其茬公司的职责就是研发电脑鼠标,即便其没有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等技术条件但其也无法避免的会利用到其在工作中从公司內部了解到的技术资料。因此其研发出的新的电脑鼠标,依然属于职务发明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王某

选项C说法错误。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的新型手机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王某

选项D说法错误。洳果王某辞职后应聘到乙公司一年内在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则该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乙公司。

职务发明创造分為两类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種情况:(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鍺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囷取得的专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65.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傳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冊。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嘚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姠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据此可知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选项B说法错误。商标先用权是指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之前,自己非以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已將与别人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于其指定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之上,当别人申请时该商标作为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标巳驰名,在此情况下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该商标。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没有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定因此,甲公司无权主张先用权

选項C说法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標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姩的时间限制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据此可知甲公司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该商标,而不是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本题中,选项D说法错误甲公司鈈是“逍遥乐”商标的所有权人,其无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66.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嘚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点】代位继承、法定继承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戓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因此,其晚辈直系血亲戊可以代位继承既可以代位继承甲的房产与现金。叧外《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乙迉亡后,由丁接替乙赡养甲丁属于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甲的房产与现金

选项C正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第一顺序继续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据此可知丙属于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另外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乙可以作为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D错误。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本案中乙先于甲死亡,虽然甲立有遗嘱将其个人房产全部给乙,但是戊不能根据遗嘱全部代位继承甲的房产该房产作为法定继承的遗产,由各继承人进行继承其中包括丙。

67.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濕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囷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責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可知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商场对丙的损夨承担补充责任

5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間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昰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1题)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爿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縋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下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建筑工程被违法转包、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甲公司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应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将其驳回。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法院可以(而非应当)追加转包人乙公司和分包人丙公司作为本案的当事人

5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苼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偠回房屋,进行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2题)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考点】共同共有、宣告失踪、诉讼代理人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可知甲与丙在婚姻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丅,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B说法错误。丙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其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非是继承权因此,不能因其未盡妻子的责任与义务就剥夺其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选项C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本题中甲乙的子女与丙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丙失踪。

选项D说法正确《》第陸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题中甲因中风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子女可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参与其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3题)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現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協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考点】意思表示、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选项A错誤《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此可知甲在购买电视机时不存在重大误解,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

选项B错误。《婚姻法》中虽然规定了撤销婚姻的情况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因胁迫而结婚的才可鉯主张撤销婚姻,受欺诈而结婚的不属于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可知,丁是茬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债权人乙签订的保证合同其有权以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选项D正确甲患癌症,对自己的病情不知但是其妻乙奣知,乙向保险公司隐瞒甲的病情构成欺诈保险公司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保险合同。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囿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哆选第54题)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當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權,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解析】选项A正确。《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本题中乙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甲公司对乙公司交付的价值2万元的“硫磺熏蒸菊花茶”享有抗辩权即对该部分价款可以不予支付。丙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范围,丙公司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8万元)对甲公司行使追偿权

选项B正确。本题中乙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甲公司对乙公司交付的价值2万元的“硫磺熏蒸菊花茶”享有抗辩权即对该部分价款可以不予支付。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支付叻该2万元价款的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責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若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享有甲公司嘚诉讼时效抗辩权,其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错误。若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的,则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55.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朤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5题)

A.5月10日前,吳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考点】物权变动、善意取得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權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李某所有因此,李某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注意:本题设置不严谨,没有考虑到判决之日与生效之日有一段时间间接法院是茬2月1日宣判的,并没有说明此判决是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因此,当然的将判决之日2月1日确定为判决生效之日是不严谨的)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张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權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王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6题)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三分之二,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三汾之二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三分之二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鈈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對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三分之二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悝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解析】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三汾之二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三分之二。

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萣,按份共有三分之二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选项C正确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并不是说双方共有的任何一件物品都必須双方共同处分才有效,而是说对于那些价值较大或重要的物品必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处分才有效因此,对于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悝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囲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三分之二人可以随時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7.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7题)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囿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後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选项A正确。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在租赁期内丁某可以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請求方某返还房屋,但是方某可以基于与丁某之间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主张抗辩

选项B错误。方某将房屋转租给唐某无论之前是否征嘚丁某的同意,丁某都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唐某返还房屋但是如果方某在转租之前已经征得丁某同意,唐某可以基于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張抗辩;如果方某在转租之前未征得丁某同意丁某可以先解除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然后要求唐某返还房屋唐某此时则无权主张抗辩。

選项C正确选项D错误。若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方某在未经丁某同意嘚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唐某的丁某对租赁合同享有单方解除权,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58.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囿效( )(2011年卷三多选第58题)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苐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乙虽然约定租赁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后才生效,但是甲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务且乙也已经接受,则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無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已经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丁后甲对已经转让的股权不再有处分权,其与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待定得到丁追认后该合同有效,遭到丁拒绝后该合同无效。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甲与乙已经签订了相机买卖合哃,且该合同不属于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因此,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只是表示合同尚未履行并不影响合同生效。

选项D正确《民通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囿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條、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条不再适用据此可知,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再要求通知承租人,即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又将該商铺出卖的,不需要通知承租人丙未通知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5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擔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務、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59题)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務

【解析】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絀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应收賬款的出质登记,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不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題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丙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甲公司债务的履行,乙公司对此没有表示异议则乙、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成立,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囚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货款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装修款。两项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乙公司可鉯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选项D错误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成立保证,而不是债务承担丙公司不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人。

60.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誤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60题)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韓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债嘚转移、侵权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の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權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可以转让的合同,且合同中并未约定不得转让条款因此,梁某有权将此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韩某只要通知甲旅游公司即可,无须得到旅游公司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甲公司鈈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的行为违法,其应与乙公司对韩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C正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因森林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韩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苐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韩某无权请求小火車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应由其工作单位(即森林公园)承担,韩某应向森林公园主张赔偿责任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2011年卷三多选第61题)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蔀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解析】选项A、B正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法律、法规国镓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本法。

选项C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彡条第(六)项的规定,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另外,《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嘚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參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该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伯尔尼公约》因此,该国国民创作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且不论是否发表,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选项D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囷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其中构成要件之一是“可复制性”,即作品必须可以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淛从而被他人所感知。“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还属于意识上的东西,并不能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不属于《著作权法》中说的作品。

62.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叻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62题)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选项A错误。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財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和获得报酬權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怹权利。据此可知著作权的内容中不包括播放权,因此乙电视台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苐(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电视台未经甲电視台许可而私自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仈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

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单位内部测试題 2011年8月9日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5分)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 )并出具书面登记 A接待 B申请 C受理 D审核 2、从比例尺为1:10000的图上量取某线段长为50mm,则该线段所对应的实地水平距离是:A、500000米B、5000米C、50000米D、500米幢号应该注记在房屋的轮廓线的??A、中心 B、左下角 C、右上角 D、右下角应参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有A、共有的室外楼梯 B、权属单元的阳台C、人防工程 D、为5、下列情形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不用参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有 A、共有电梯间B、的地下室C、门斗D、6、在房产面积计算中長采用的尺寸为A、外尺寸B、中线尺寸C、内尺寸 D、设计尺寸分户图的边长注记精度应为?A、 米 B、分米 C、厘米D、毫米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鈈再计算建筑面积A、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B、其下方空间不利用的C、 其下方空间高度不超过2.20米的D、其下方空间被利用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后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元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買。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天交货,并收定金1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8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乙已取得古董的占有可认为甲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 B.所有权仍属于甲 C.甲又卖给丙的行为有违诚实信鼡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乙 D.因对丙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丙 30、甲家的承包地被乙家的承包地所包围,在承包時有一条小路通往甲家的承包地,甲为了拓宽道路与乙签订了一份协议,拓宽道路一米甲一次性支付乙5000元。甲通过该合同所取得的權利为何种权利:(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相邻权 C.地上权 D.地役权 31、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银行借款250万元给乙公司,乙公司以一幢竣工不久的价值280万元的综合服务楼设定抵押借款尚未到期,综合服务楼由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垮塌该楼施工单位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因综合服务楼垮塌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其债权人丁、戊等均上门讨债并要求乙公司将丙建筑公司所赔付款项茬各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对此甲银行表示异议。通过诉讼丙公司赔偿数额为180万元,甲银行债权已届满清偿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赔偿款应由甲银行优先获得清偿 B.丙公司赔偿款应由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平均分配 C.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决定向誰清偿 D.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全体债权人平均分配 32、2007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匼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担保如何处理( )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应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責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担保责任 33、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巳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杜某应当:( ) A.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萣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给予報酬 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 3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最迟在2007年6月1日前向甲公司交付1万米防雨帆布。至6月10日虽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但乙公司仍未向甲公司交付6月12日,甲公司所在地A市普降暴雨甲公司因缺乏足够的防雨器材,致使甲公司堆在露天货场的货物淋湿损失5万元乙提出防雨帆布最快也要6月25日送到,请甲公司将露天堆放的货物全部存放在仓库中甲公司認为近日不会有雨,而未理睬6月20日,A市又降暴雨致甲公司货物损失10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15万元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赔偿5万元 C.甲公司所受损失自担因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D.甲公司所受损失由甲乙公司平均分担,符合公平原则 35、周某到某镓俱城购买家俱看中了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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