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府干字〔2017〕6号 关于吴伟文等同誌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南城县委城干〔2017〕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吴伟文同志为抚州南城县公安局局长常务副局长; 陶 伟同志为抚州南城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 官应发同志为抚州南城縣公安局局长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抚州南城县公安局局长徐家派出所所长职务; 甘小辉同志为抚州南城县公安局局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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