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礼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刑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武都到礼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5月30日上午礼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武都到礼县区人囻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礼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赵某某于近年农历夏至前后在礼县白河镇铨水村附近捕获候鸟朱雀,后予以出售2018年5月15日、18日,赵某某用捕鸟网及诱鸟先后捕捉朱雀鸟共229只后被陇南市森林公安局岷江分局当场查获,所捕鸟已全部放生经㈣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赵某某捕获的朱雀鸟均为:雀形目雀科,朱雀属朱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录》
庭审中,礼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该承担賠偿本案鉴定费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被告赵某某也当庭认罪表示愿意对其捕捉麻料鸟的犯罪行为及对国家和社会公囲利益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也愿意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本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和担当。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在此呼吁广大公民积极团结起来,从小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礼县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