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待遇没有次数限制,每次失业后根据其新的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待遇享受期限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济南市户籍人员(含非济南市户口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非济南市户口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申请、居住证(暂住证)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人社局、社保局网站下载);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原件)
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
第一步:减员单位从济南劳动保障网站办理。减员原因必须填选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嘚填选辞职或自动离职否则不能通过网上申报。如果选错减员原因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更改减员原因,然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科现场办理申报手续
首先,单位开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待遇网上申报系统初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须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号码电话告知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科或市社保局失業保险金领取条件处(电话号码附后),即时开通开通后显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登记”申报窗口,点击进入
减员后,单位要在60天内於每月的10—28日期限内,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输入失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失业原因、失业日期等资料,然后提交等待审核。
(为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申报须按居住证(暂住证)上的地址填写有关资料)。
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处
地址:济南市经六纬二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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