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并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民用气分三档調整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自2018年11月5日起执行。
通知中调整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第二、三档用气价格按照比價关系相应调整。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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