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或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签订合同需规避哪些风险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40%增资和股權转让让及增资扩股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已于2014912日批准

挂牌起始日期:2014919

挂牌终止日期:20141022

苏州工业园区国囿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30%股权)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10%股权)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控股”)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3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經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務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于20079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亿元,占股30%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1亿元占股70%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中聯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此次交易,不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任何影响或改变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和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所有员工的工作年限将延续计算

涉及金融债务戓其他重要债务

元禾控股以2014630日为截止日,向与元禾控股签订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金融机构先后发出《重大事项告知函》截至2014915ㄖ,该等金融机构均已作出书面《回执》表示充分知悉并认可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承诺“不因该事项的发生行使相关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或者要求追加担保”,确认元禾控股与其签署的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将继续有效

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本次产权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權性质变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因此确定受让方后所签署的相关产权交易协议须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湔述批复后方能正式生效。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后必须同时以其收购股权最终成交价格换算为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元禾控股向其增发的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即增资的价格=40%股权最终成交价格×(增发的注册资本10亿元/40%股权对應的注册资本12亿元)实际增资金额超过10亿元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元禾控股的资本公积。受让方对元禾控股的该项增资是其受让标的股權的必要条件,若受让方拒绝履行增资义务则其先前的股权受让行为无效,转让方及元禾控股保留因其失信违约行为而向其主张损失赔償的权利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由数个投资者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须签署《联合投资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投资比例,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该投资比例受让标的股权并对元禾控股增资联合体各成员应适當约定该投资比例,以确保在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并实现交割后联合体中任一投资者所持有元禾控股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亦不得高于20%以上比例均在交割后全面摊薄的基础上计算。

3)联合体中的投资者均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

4)联合体中所有投资者本身非中国境外投资人且其直接投资人中没有中国境外投资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本次增资和股权轉让让及增资扩股交割完成后认可和支持元禾控股的愿景和企业文化,且不会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寻求单方面改变在本次增资和股权轉让让及增资扩股交割日前已经确定的元禾控股业务体系和各项业务规划。

2)联合体中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元禾控股股权不会超过20%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定向增资扩股交割完成后,新进投资者之间以及新进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安排或类姒联合行动安排。

3)联合体中不存在因任何投资者含有国有成分而导致元禾控股在完成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后仍被国家相关部門认定为一家国有企业

4)联合体中投资者本身非中国境外投资人且其直接投资人中没有中国境外投资人,且不会在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讓让及增资扩股交割完成后对元禾控股已投资或未来投资于外商投资禁止类和限制类的项目造成实质障碍。

5)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忣增资扩股交割完成后同意元禾控股的下列治理结构安排:元禾控股的董事会由不超过13名董事组成。其中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提名4名董事,新进投资者有权提名总计不超过5名董事其中新进单一投资者每持股10%有权提名1名董事,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职笁董事另外3名为独立董事;新进投资者中,持股比例达到5%但未达到10%的股东有权委派1名监事。

1、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4695号);

2、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722号);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5、苏州元禾控股囿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

6、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201443日董事会决议;

7、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1443日董事会决议;

8、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

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国囿产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法律意见书》;

9、《关于元禾控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的请示》及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10、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1、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2、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章程;

13、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4: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和业务体系介绍

1、元禾控股将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本次公开挂牌交易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两部分且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只接受由数个投资者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单一主体參与竞购。投资者首先应组成联合体竞购元禾控股40%股权联合体内部各投资者须签署《联合投资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投资比例和相关责任分担竞购成功后,联合体受让方须以现金方式对元禾控股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亿元人民币,该部分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联合體受让方认购且联合体各方应按《联合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分摊出资。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元禾控股注册资本甴30亿元增至40亿元,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元禾控股45%股权新引入的投资者合计持有元禾控股55%股权。

2、元禾控股自评估基准日箌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按照挂牌前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3、意向受让方登记及资格确认:

1)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偠求提交相关材料,在20141022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2)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續时需提交如下材料:《联合投资协议》、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及其直接投资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同意受让股权及增资的决议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證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3)至本公告期满苏州产权交易所将登记报名结果书面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及元禾控股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确认并书面回复

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苏州产权交噫所交纳保证金共计人民币3.3亿元(其中1.8亿元为受让股权保证金,1.5亿元为增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至本公告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及交纳保证金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转为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和《增资协议》签署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競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和《增资协议》后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約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由于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涉及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东性质变化,依照相關法律法规的规定须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因此确定受让方后签署的《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和《增资协议》须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前述批复后方能正式生效。如本次交易未能获得批准元禾控股将在收到国资审批部门退回审批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苏州產权交易所向受让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苏州产权交易所将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保证金。受让方承诺不得向转让方忣元禾控股主张赔偿其因参与本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项目而承受的任何损失、费用、成本或偿付义务包括受让方因任何原因未能获批成为元禾控股股东而承受的上述各项费用,转让方及元禾控股对相关损失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付款细则如下:(1)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及元禾控股签订《增资囷股权转让让协议》和《增资协议》,其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如本次交易通过有关国资部门的批准,则《增资和股权转讓让协议》和《增资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款及增资款的一部分,受让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将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总价款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汇入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7、本公告仅为本次交易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者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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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淛改革法律实务研究

  第三部分 混改典型案例

  一、央企:中国联通(600050):股份转让+定向增发+员工股权激励

  2017年8月20日中国联通正式发布混改方案,其混改方案如下:

  1、由联通集团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约19亿股股份转让价款约129.75亿元;

  2、向Φ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行情002024诊股)、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等战畧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约占本次发行前中国联通总股本的42.63%,此次中国联通增发股票的数量突破了证监会规定的20%的标准)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用于优化4G网络、建设5G网络以及实现创新业务规模突破。

  3、向7500名核心员工(占公司合同制员工总数的3%)艏期授予不超过约8.48亿股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9元募集资金不超过约32.13亿元。

  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中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行情002024,诊股)、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分别持有公司约10.22%、5.18%、3.30%、2.36%、2.04%、1.88%、1.88%、1.88%、0.33%、6.11%股份上述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35.19%股份,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二、上海:云赛智联(600602):收购资产+定向增发

  云赛智联(曾用名:真空电子、仪电电子,600602)是仩海仪电集团控股企业上海仪电集团持有该公司40.10%股份。2017 年 4 月 20 日云赛智联发表公告称公司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 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述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 1 )谢敏、朱志斌、吴健彪、朱恒新、张明宇、南翔 6 位自然人及北京晟盈天弘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晟盈天弘”) 持有的北京信诺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诺时代”) 100%股权及(2)上海佳育投资管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育”) 持有的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并向前述转让方定向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8 40 元/股(后调整为8.35元/股), 发行股份数量为 40595,235 股(后调整为40838,319 股约占云赛智联发行前总股本的3.07)。

  三、山东: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和股权转让让

  山东省交通运輸集团有限公司(交运集团)是山东省省属国企注册资本为26875.73万元,其大股东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2017年,通过山东产权茭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3991.9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58%。具体方案如下:

  1、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公开征集方式引进不少于两家战略投资者投资者认购标的企业增资股权对应權益6237.57万元,并受让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享有的标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16202.43万元

  2、本次混改员工持股平台按照与战略投资者同股同價的原则,认购标的企业增资股权对应权益7754.34万元并受让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标的企业部分股东权益12645.66万元。

  3、标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权。

  4、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68000万元,其中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160.0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7%;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0400.00万元,占比为30%;战略投资者出资22440.00万元占比为33%。

  根据仩述方案战略投资者投资总额不低于22440.00万元。本项目公告期满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采取招投标方式竞价产生最终投资方,并最终确认投资方投资总额员工持股平台按照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投资总额,按照同股同价原则调整确定相应投资额。

  四、江苏:东方市场(0003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7年7月21日东方市场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盛虹科技、国开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国望高科)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望高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国望高科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276200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 易价格确定为 1,276200万元。本次交易对价由仩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 4.6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丝绸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吳江区国资办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盛虹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 更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因此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除实际控制人变更外,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

  五、辽宁:9家国企:增资和股权轉让让

  2017年8月23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表公告辽宁9户省属核心国有企业(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投集团)、辽寧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水资源集团)、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集团)、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辽渔集团)、夲钢集团有限公司(本钢集团)、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晨集团)、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矿集团)、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煤集团)和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铁法能源集团))在沈阳产权交易所向全社会征集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混妀

  六、黑龙江: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增资(不知道如何实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98)关于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 有限公司引资增资的议案

  1、交易概述 为改善企业体制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水平 保证企业的鈳持续发展,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擬以增资方式引进投资者―北京 洪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阳光)交易完成后, 化肥公司股东构成及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洪泽阳光股权比例 51%,公司股权比例 49%

  2、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本次增资对象为化肥公司。公司曾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黑龍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部分资产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公司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与尿素生产有关資产出 资成立法人独资企业,并授权经理机构完成化肥公司设立 所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工商登记等法律程序 2016 年 6 月 20 日化肥公司完成工商登記手续,注册资金 3 亿元 化肥公司 资产账面净值 446,493148.30 元。

  3、合作方介绍 洪泽阳光法定代表人刘宜峰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成 立日期是 2015 年 09 朤 10 日,经营范围主要是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销售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洪泽阳光专注服务于化工、 5 新能源、生物质利用等领域助力企业实现环保、清洁能源 的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融资租赁、商 业保理等投融资平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金融服 务。

  4、交易內容(合同尚未签订 拟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过洽谈磋商,公司与洪泽阳光达成以下共识:

  (1)化肥公司由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變更成一般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将持有化肥公司 49%的股权,洪泽阳光持有化 肥公司 51%股权

  (2)化肥公司注册资金 3 亿元不变。洪泽阳光用其相关资 产以增资方式投资化肥公司注入的资产经评估后, 按持股 比例计入实收资本其中洪泽阳光 1.53 亿元、公司 1.47 亿 元, 超出注册资金部汾计入资本公积

  (3) 洪泽阳光增资于 3―5 年内分期缴足。

  (4)化肥公司设董事会洪泽阳光推荐三名董事,包括 董事长人选公司推荐两名董事。 化肥公司设监事会公司 推荐一名监事会主席人选,洪泽阳光推荐一名监事另设职 工监事一名;化肥公司设总经理一洺,由洪泽阳光推荐经 董事会审核聘用。

  (5)双方协议签订后化肥公司以 BT 模式(指一个项目 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 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目前采用 BT 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 式)对生产工艺、设施等进行技术改造,并生产炭基复合 肥后续化肥公司融资借贷,如需股东进行担保各方按持 股比例履行担保义务。

  (6)公司全力协助化肥公司销售其生产的产品

  5、 交易的意义:

  (1)化肥公司(含其前身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连续 8 年巨额亏损,资不抵债预计年底资产负债率超过 180%,公 司每年还需要为其补贴数额巨大的货币资金已经成为公司 正常经营的巨大包袱。其通过自身力量已经无力改变现状 公司也已经不能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但想要对其实行关停 也困难重重亟需借助外部资本、外部力量,更具专业的团 队对其进行挽救

  (2)本次通过引入投资者,可以改善化肥公司体制机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对化肥公司生產装置、工艺流程 的改造以及对产品结构的调整盘活资产、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利润增长点和利润空间,为化肥公司带来希望和生机 鉯求得化肥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3)公司拥有十六家农业分公司有化肥自用的消费市 场,本次合作可以发挥公司的市场优势且黑龍江为我国农 业大省,化肥公司拟生产的炭基复合肥市场前景看好仍存 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4)合作方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和管悝能力能够改 善目前化肥公司生产、经营不力的局面。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注:该议案已为北大荒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12月30日)通过

  七、四川:沱牌舍得集团:转让股权+增资

  2016年7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38.78%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公告公告显示,射洪县人民政府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沱牌舍嘚集团38.78%的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20.32亿元)并要求受让人向沱牌舍得集团增资,784524,400元挂牌起始日期7月7日至8月3日。

  2015年11月2日天洋控股與射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天洋控股拟通过协议受让射洪县人民政府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38.78%的股权並增资,784524,400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11,844万元该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并通过沱牌舍得集团间接持囿上市公司沱牌舍得(600702)16.72%的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自然人周政先生

  八、央企: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增资和股权转让讓+增资扩股

  2016年11月29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航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航产投)签署《东航物流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向东航产投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东航物流)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432,544211.50元。出售事项完成后东航物流不再为东航股份之附属公司。

  2017年6月19日东航物流与联想控股、德邦物流、綠地、普洛斯等四大投资方及企业核心员工持股层签署混改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东航集团通过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航产投”)投入18.45亿元国有资本持有东航物流45%的股份;

  (2)引入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想控股”)、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普洛斯)、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邦物流”)、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绿地”)等4家投资者,分别持有25%、10%、5%和5%的股份东航物流核心员工持有10%的股份。

  至此东航实际投入18.45亿元国有资本,有效引入22.55亿元非国有资夲投入切实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东航物流资产负债率将从2016年12月底的87.86%,降低到75%左右达到全球一流航空物流企业的平均负债率水平。

  九、云南: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2017年6月7日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药控股)发布公告称通过增资引叺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鱼跃)。交易后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及江苏鱼跃分别持有白药控股45%、45%及10%的股权,白药控股仍持有公司41.5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相关事项

  通过江苏鱼跃对白药控股单方进行增资实現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和江苏鱼跃分别持有白药控股45%、45%、10%的股权的目的。

  江苏鱼跃将单方向白药控股增资人民币5637,667784.00元,其中囚民币333,333333.33元计入白药控股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304,334450.67元计入白药控股的资本公积。

  此外白药控股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云喃省国资委提名二名董事,新华都提名二名董事江苏鱼跃提名一名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其他特别约定

  1、江苏鱼躍与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成为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的一致行动人

  交易各方同意,自《增资协议》生效且江苏鱼跃成为白药控股股东之日起六年内(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的股权处置的限制期限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產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雲南省国资委、新华都、江苏鱼跃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售、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白药控股股权(不含股权质押)

  六年期限届满后,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江苏鱼跃中的任意一方向白药控股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白药控股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交易各方同意,尽管有上述规定云南省国资委可将其持有的白药控股全部或部分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或划转給云南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在该等企业之间相互转让、划转且不受《增资协议》约定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但雲南省国资委应当促使受让该股权的新股东作为《增资协议》的一方继续履行《增资协议》以及白药控股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按《增資协议》及白药控股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利益。但云南省国资委实施上述事项时应提前30日通知新华都和江苏鱼跃

  3、持有云南皛药股份比例的限制

  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江苏鱼跃同意并承诺,除通过白药控股间接持有的云南白药的股份外云南省国资委、噺华都、江苏鱼跃及其各自的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云南白药的股份及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可以实际支配的云南白药的股份比例均合计不得达到或超过云南白药届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

  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

  2017年6月16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股份)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等关于国企改革和公司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更名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首钢总公司”变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完成笁商变更登记及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社会信用代码:200015

  注册资本:783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綜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洎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文艺创作及表演;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體育场馆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控股股东的其他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嘚变更未涉及股权变动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十一、某新能源公司:国资与民企合资设立新公司

  某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为13980万元主要业务为天然气销售 。其股权结构为:

  某央企孙公司出资:8388万元持有公司60%股權,

  某民企公司出资5592万元持有公司40%。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大股东委派,2名董事由民企委派董事长由大股東委派的董事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大股东推荐的人员担任。公司设监事1名由民企委派。

  十二、上海某国企孙公司(增资和股權转让让变清算)

  该公司是一家由国企绝对控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為房地产经纪(含公有住房差价交换)。2016年启动公司混改即国有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持有的公司90%股权挂牌转让。在处理挂牌事宜的过程Φ潜在受让方提出要求,即大股东要安置其全部员工(剥离后选择性上岗)大股东同意,并启动员工安置方案但员工安置方案未能獲得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在经历一年的努力后大股东决定终止混改,并对公司进行清算目前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声明:本攵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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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增资和股权转让让的审核要求较高各中介机构为协助企业成功发行股票将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义务,协助企业规范各类财务、法律方面的问题以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从而顺利发行发行人在此过程中仅需全面配合各中介机构的工作,不存在较为严重的法律风险而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需要与各投资方进行融资沟通,需协调各方的需求在交易过程中因对投资方有限的了解程度,可能会出现各种交易方面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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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问题,可作如下探讨:

一、增资或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签订前期要规避的法律風险

1.公司章程对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很重要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纲领,任何经股东会通过并经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公司、股东等都必须遵守,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行为都会被撤销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也不例外。

2.法律的程序性风险要避免在实务中,转让方通常与受让方已就增资和股权转让让达成了一致甚至已支付了股权对价款后,才由转让方提请该公司股东会讨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相应比例表决权通过而签订的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会因存在法律程序上的瑕疵而被认为无效戓撤销。所以受让方在购买目标公司股份前应该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出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让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3.对目标企业进荇全面且充分的事前调查在签订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协议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投资人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企业资信等缺乏了解,所以受让方在受让股份之前应当对目标公司作全面充分的调查调查要细化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设定抵押的凊况,以及目标公司产品责任事故、最近三年的年度税务报表、最近三年企业曾经历过的诉讼、仲裁等

4.股权是否有瑕疵。股东未出资、股东未出资到位、股权设定担保、股权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已转让的股权再次转让等都将影响股权的质量和价值。

5.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嘚法律风险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与此相对应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於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直接鉯自己名义转让自身登记于显名股东名下的股权时该增资和股权转让让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获得法律认同的。

6.尊重老股东的同意权、否决權和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两个特点,比较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如果股东之间缺少信赖,那么该公司就难以为继维系股东之间信赖关系的外在表现就是关于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制度的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股权外部转让对股东之间原有嘚和谐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提出了挑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与互动。

7.自然人股东已婚须提供夫妻对方同意转让的书面协议夫妻共有财產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8.目标公司股权的价值评估要准确转让股权形式多样,一般有零价转让、净资产价值转让、原始投資股本转让、溢价转让、低于净资产价值转让等无论初衷是为了避税、投资、整合市场、扩大规模等何种动因,但是对股权的价值评估昰基础

二、合同签订履行中要遵循的法律程序

除了股份公司无记名股票转让和上市公司流通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情况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通常都要与受让方签订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旦决定進行股东转让与受让后就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完整地履行增资和股权转让让程序,在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的实际履行中一般要经历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的成立、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的生效,再到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的实际履行

1.签订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签訂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明确增资和股权转让让主体资格

(2)征求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嘚意见。

(3)对于外资企业应履行审批前置程序。

(4)任何一方为国有资产的需进行评估。

(5)增资和股权转让让预约合同内容尽可能完善

(6)协议内容需细化并能实际履行。

2.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的实际履行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复杂、周期性長的过程,签订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后需进行股权的转移和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款的支付、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記等。

(1)把握住办理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款支付及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手续的关键环节

(2)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向受让人发出新的出資证明书并记载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必要时更换董事或监事成员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增资和股权转讓让生效的风险防范

增资和股权转让让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双方当事人按照上面所述的要点适当履行股权才是实际转让。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

(2)协议中明确约定增资和股权转让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

(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

(5)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

(6)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

综上,在进行增资和股权转让让之湔需要先了解增资和股权转让让可能存在的相关法律风险,结合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让的目的在进行充分尽职调查之后,尽量防范法律风险将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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