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后辭职工资迟迟为给。
先后去过公司七八趟在15年10月28日公司给我打了欠条,盖了公章
与11月5日结清工钱,结果到期日未给答复置之不理
一時气下把公司一辆面包车开走抵押。
中途车主报警才知道车是老板租别人的。
随后当地民警电话通知说是让我去派出所处理此事民警當时说你把车开过来,公司把工资给你
当时就立即去配合处理,结果到派出所里民警通知公司时却没人来处理事件
当时民警说车也不能放在我们这,你开回家吧! 此事就这样放置到现在有十个月左右了。
突然车主给我打电话说他把我公司老板起诉了现在要开车,欠峩的工钱老板会打到我的卡上
车子保险,年检都到了我想也不能在放到我这里了,所以今天让车主开走了工资老板说他来结算。
随後他说这辆车从2015年11月5日到2016年9月24日一直在我手里使用说起诉我租金由我来承担。
我是个农民对法律不是很懂,咨询一下老师们的意见峩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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