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展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网站?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0日电 据北京住建委网站20日消息,北京住建委同北京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泱波

  办法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办法规定,申请购买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办法明确,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北京住建委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此外,北京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应,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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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的好消息不断传来,将再提供约970套共有产权住房!那么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呢?具体详情可见下文。

2017年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最新消息

10月25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X90R1、X90S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即将开拍,这是《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后,北京市第二次开拍的共有产权住房用地。据公告显示,其销售价格为30000元/平(含全部装修费用),该地块建筑控制规模为87296.1平米,按照每套房90平米计算,将提供约970套共有产权住房。

据新浪乐居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23日,北京共有33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合计约4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已入市。其中,大兴区共有产权住房用地最多,共有6宗,海淀、通州、昌平均有3宗共有产权房用地;在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方面,海淀西北旺镇亮甲店村HD00-、6006地块销售价格最高,单价为37800元/平(含全部装修费用),而房山韩村河地块销售价格最低,为13500元/平。

据了解,今后五年北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今年将推进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尽快入市。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 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2017年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流程一览

??申请购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共有产权住房交易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将”封闭管理、循环使用”,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严格控制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城六区最大不超过于90平方米;其他区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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