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不力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监督有用吗

马山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强制执行 力促司法公开公正马山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强制执行 力促司法公开公正点滴分享百家号8月30日,马山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成功将涉案土地上的铁丝围栏拆除。在执法活动中,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执行,确保执行过程透明公开。马山县乔利乡甲、乙两个经联社相邻,双方曾对“狮子岭”、“老虎岭”等土地权属有过争议。2011年11月,马山县人民政府依法对争议进行了处理,并划定了确权线。 2015年3月,乙经联社将曾存在争议的部分土地承包给本社社员何某用于经营生产,何某遂修建铁丝网围栏用于养牛。由于两个经联社未能协商解决,2015年8月,甲经联社向马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经联社停止侵害,拆除铁丝网围栏。2015年12月,该院作出判决,判令乙经联社立即停止对甲经联社所有的土地的侵害,并清除确定土地内的铁丝围栏。乙经联社不服,向南宁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0月,南宁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乙经联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全部义务,2017年3月,甲经联社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多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释法明理,但收效甚微,遂该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天上午8时,该院组织执行法官、法警30余人前往乔利乡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拉起警戒线,挖掘机进场迅速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铁丝网围栏。上午11时,案件顺利执结。在执行过程中,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对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人大代表表示,法院执行工作组织得当,行动迅速,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通过亲自参与案件执行,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今后将积极宣传和支持法院的工作。今年以来,马山县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参与监督案件执行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点滴分享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推荐各种有用的信息给大家,谢谢关注。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当前位置:
东山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作者:洪凌霄 通讯员 林惠娟&&发布时间: 15:48:37
  7月5日,东山法院对一起用益物权纠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间,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林华忠参与、见证、监督执行全过程。
  2016年,申请执行人林某等4人与被执行人陈某、邹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发生纠纷。东山法院依法判处陈某、邹某二人停止在讼争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并清除已种植农作物,但两人均拒不履行。2017年11月,林某等4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东山法院承办人员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始终未果,遂决定强制执行。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人数较多,且双方情绪激动,该院主动邀请与双方当事人熟识的全国人大代表林华忠参与见证执行。7月5日当天上午10时许,林华忠代表随执行干警抵达执行现场后,见证了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释明执行依据、重新确定讼争土地边界、强制清除农作物等一系列执行程序,并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协助安抚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助力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责任编辑:杨智渊
之后才能发表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人大代表为法院案件执行来“把脉”【】【字体: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15:14:27  法制网见习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赵增强
  赢了官司却履行不了判决书,这可急坏了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的20余户农民。在一起农民合作社与当地一家粮油公司的纠纷中,邢台县法院判决粮油公司依照合同向合作社给付900吨玉米及相应违约金。拿不到玉米的农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3日,邢台县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到位,清理执行现场,设置警戒标志,进行交通管制,对该粮油公司的库存玉米进行强制执行。同时,应邀而来的县人大代表对执行全程进行了监督。
  “人大代表介入执行活动,监督执行全过程,提升了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同度,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参与此次执行监督的邢台县人大代表李芳恩说。
  为了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深化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邢台县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参与执行听证、征求人大建议,人大代表的参与已经成为邢台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
  邢台县法院将执行工作的听证范围扩大到案件强制措施、中止、终结程序全程,邀请人大代表、当事人和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案件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在一起村民占道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先后6次找到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谈,然而当事人积怨较深,未能达成和解。随后,执行法官与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到邢台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案情寻求帮助。人大代表建议,把执行力量转向基层村干部和群众身上,让群众参评案件。
  今年3月,邢台县法院与县人大在原被告村中组织召开由驻村工作队、派出所、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群众评议”现场执行会。在人大代表和街坊邻居的劝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
  对于一些当事人矛盾尖锐、社会影响和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邢台县法院主动落实人大代表意见,拓展多种渠道妥善解决。
  今年1月,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通赔偿案件陷于僵局,邢台县人大常委会接到群众反映后,对其予以督办,并在与法院执行局沟通研究后,提出解决意见。邢台县法院执行局组成专案组,按照相关意见深入当事人家中,在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当事人最终相互谅解,达成和解。
  “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这是我们推进阳光司法的基本理念。”邢台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执行有了人大代表的“把脉”,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又消除了许多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责任编辑:沈思宇)
查看更多评论&
·····
········新闻热线5广告热线5
地市频道: |
电子商务: |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敢啃“硬骨头”――西湖区人大监督给力破解法院“执行难”
字体:&& |
| 新闻热线:5
  法院“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社会焦点,也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执行难”而导致大量涉诉涉法上访,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危害了社会的治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助推法院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
  人大代表主动介入 案件执行公开透明
  日,被执行人熊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南昌一文化会堂招待所二至五楼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租赁经营。合同签订后,张某于2010年2月至4月分3次向熊某支付共计65万元,并支付了3、4月份的租赁费共9.2万元,但熊某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2010年5月,因转让手续不全,该招待所转让行为未经其他权益人的同意,租赁关系被终止。为此,张某于同年10月向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23日,法院判决该转让合同无效,熊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判决熊某返还张某转让款65万元并赔偿张某损失近12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三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熊某避而不见外出务工,并扬言只要法院强制执行就要“进京上访”制造事端。与此同时,认为法院执行不力的张某向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反映。
  西湖区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重视,由区人大法工委督促落实。日,群众举报被执行人探亲在家,承办法官主动与区人大法工委联系现场监督执行。人大代表和执行法官一起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对熊某进行说理教育并告知如不履行就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熊某主动提出限期履行承诺,后来如期将案款交到法院。
  在尝试督促个案执行时,西湖区人大代表的介入使整个案件的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
  专项评议提出建议 强化监督执行全程
  吴某因与前夫李某感情破裂,于2004年向西湖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案经过一审、终审、再审三次审判,再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双方争议的店面归吴某所有,店面产生的债务由吴某承担,吴某给付李某店面折价款6万余元。但是,吴某认为判决不公,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从2004年9月开始,吴某先后进京上访20余次。西湖区有关部门多次进行劝解,均不能使其息诉息访。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吴某家中,详细了解她的真实想法,据此又再做申请人李某的工作。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仍不能有效化解。
  日,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了解该案执行情况后,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评议,派员到现场视察执行情况,通过调阅卷宗、听取汇报等,详细了解法院的实际执行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西湖区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的检查和视察,慎重对待、及时改进检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日,根据区人大提出的整改意见,邀请街办、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联动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同意将其名下的公房承租权过户给女儿,并同意将执行款转至女儿名下;双方同意终结这起达8年之久的执行案件。
  积极呼吁一票否决 涉府执行峰回路转
  村民叶某向某镇政府承包荒地养猪,并建盖猪圈及住房。日,当地村民以叶家建盖的猪圈及住房占地属于村小组为由,将叶家正在建盖的三间房屋掀毁,猪圈房的部分石棉瓦毁坏。经有关部门多次调处无效,叶某向法院起诉。日,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达成当地村民小组赔偿叶某财产损失费6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该村小组无可执行财产导致案件未执行。
  涉及政府、政府部门、依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小组等案件,历来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难以突破的“瓶颈”。在2011年“反规避”执行活动中,西湖区法院主动向区人大作了专题汇报。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主动利用各种时机为法院呼吁,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他们专门召集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涉府执行积案清理协调,要求涉案单位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认真履行义务,带头树好诚信形象。随后,在区政府的直接督促下,被执行人从出租集体土地所得的收入中支取费用支付叶某的财产损失费。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切实解决涉府案件的意见》,将各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了西湖区人大的坚强后盾,涉府执行峰回路转。目前,西湖区法院历年积存的16件涉府案件已执结14件,执结率达87.5%。'
  包志清 卢日久 本报记者刘德灿
&&相关新闻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5
江南都市报
新参政文摘
- 电子报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备案号:
江西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大代表对法院意见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