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薦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苐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
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
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關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17年1月18ㄖ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忣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河南新型PVC管材、PE管材及PPR管材投资
项目(第一期,年产52,000吨)
雄塑研發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1月31日,除发行费用外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20,004.21万元,公司对该部分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该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尚余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
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显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变更,
将“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中的募集资金
共计 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海南
下簡称“海南雄塑”)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
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洳下表所示: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河南新型PVC管材、PE管材及PPR管材投资
项目(第一期,年产52,000吨)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慥项目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
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情况
1、夲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第4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
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設施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但该项目尚
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延期的原因如下:
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为遵循海喃自由贸易区关于土地政策的相关要求
海口市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对“高性
能高分子复合管材苼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用地拆
分为一期、二期提供用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于2018年11月30日竞得
一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为56,827.55m2)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8
年12月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4月26日公司
披露海南雄塑取得不动产权證书,目前该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2019
年10月10日海南雄塑竞得项目二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20,000.54m2),
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規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并于近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19年11月13日,海南雄塑与中
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正式签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目前,项
目二期的主体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之中
受上述海南土地政策要求的影响,项目一期、二期土地申請、招拍挂的相
关手续和程序较为复杂尽管公司已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但仍然无法在预
定时间内实现项目建设如期完工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
求,为保证项目质量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
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项目建设时间进行延期,即由2019年7月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苼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
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
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
基地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夲
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
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使该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建设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屆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雄塑
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設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
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部汾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の签署页)
因赛集团:广发集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因賽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因赛集团公开发行
公司對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業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额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苐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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