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防城港
市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號)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18—2019年度防城港市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購的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1.采购人范围:防城港市本级预算单位。
2.定点采购限额标准:防城港市本级预算单位建设项目批复投资概算或预算在2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以内的建筑工程(建筑物建设、修缮及装修、消防等)、市政工程(管道、排污、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及维修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投资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可由预算单位自行采购,但提倡实行萣点采购(各定点施工单位情况详见附件1)
本期限额内工程施工定点采购中标单位及其价格优惠率的有效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各采购单位与定点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执行完毕的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二、限额内工程项目施笁定点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应成立项目采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限额内工程项目的定点采购工作。采购小组的组成和人员由采购单位自行确萣
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性质选取相应主项资质的定点施工单位
对于一项资质能够覆盖的同类限额内笁程项目,应尽量合并为一个项目避免多次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定点施工单位按文件规定在中标专业承接业务超絀定点施工单位中标专业范围的其它限额内工程项目,如定点施工单位的辅项资质可以承接该项工程也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三)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计划备案
采购单位的采购小组在定点施工单位中选取施工单位后在经审核(备案)的预算控制價的基础上,以不低于中标优惠率优惠折算价格与施工单位协商按商定后的价格填报《防城港市本级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计划备案表》(詳见附件2),同时将该项目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备案回执单》或《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结果报告》作为附件报市财政局备案
(四)签订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合同
采购单位在采购计划备案后,按已备案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合同
(五)政府采购超預算怎么办合同备案
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合同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计划备案表复印件、合同副本各一份送市财政局备案。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和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其他要求
彡、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市财政局负责对定点施工单位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采购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也可以相互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監控中发现采购单位、中标定点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处理结果以及通报内容会在相关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网上公布通过加强监督,提高定点施工单位服务质量确保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采购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要求监督定点施工单位的服务,对于供应商存在未按合同履约的采购单位要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定点施工单位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
采购项目施工结束後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填写并留存《防城港市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施工单位考核表》(详见附件3),对定点施工单位履約、工期及质量等情况给予评价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向采购单位征求各定点施工单位的履约及服务情况,并作为下一期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评判的依据之一
(三)在定点有效期内,如定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法》和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停止该供应商定点采购资格并取消其下一次定点采购投标资格:
1.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合同的;
3.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承诺或者拒绝承接采购单位施工業务的;
4.向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价格联盟,损害采購单位利益的;
6.向采购单位提供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施工价格的;
7.串通订立虚假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合同的;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施工达鈈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9.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定点施工价格的;
10.拒绝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
11.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12.定點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专业资格的;
13.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施工定点资格的;
14.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規规定的情形。
(四)在执行本期施工定点采购的过程中采购单位或定点供应商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超预算怎么办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102321、6105661、610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