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进中央委员,民进开明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上海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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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
陶琼伟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工莋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锡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組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叶展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考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友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監察室主任;
项凝露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林朝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王小平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台湾工作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務;
林淼江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610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崇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庄志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員会政治处(办公室)主任;
陈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成员;
项建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員会专职委员;
黄晓丽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段雪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
王高博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张垒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戴伟忠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保留副科长级)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陈森若同志为副科长级;
免去朱晶晶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谢成敏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甌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林显忠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區委发〔1999〕121 号文件规定叶展、周友发、项凝露、王小平、陈森若等5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丁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周金琳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张昶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陈昌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谢成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員、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姜益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赵建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郭瞿工贸新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张启成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辦公室主任(兼);
祝照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长级);
项海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效能监察室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苏海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长级);
董国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一战线工作蔀副部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叶向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兼);
周盧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務;
林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童丽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黨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许克達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泽雅城郊休閑旅游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蓓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瓯商”第三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610 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成员职务;
李崇滔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新坚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卓国林哃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党组副书记;
周爱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副书记;
劉建锋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
潘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琛灿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鲁建利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谷国平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老干部局局长、温州市瓯海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的Φ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姜慧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白茹同志的中共溫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赵憬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长东同志的中共溫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韩克林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 号文件規定,祝照宇、项海光、苏海鸥、潘建等4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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