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下农村差房子把老在基地上的扒砸,慌地上缺不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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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在基地无建筑房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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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律是缺位的,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由各地各自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各地的补偿流程、标准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却是相通的,也就是“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原则”。但对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各地拆迁文件一般都没有规定,在拆迁实践中,国土部门或者拆迁部门掌握了违章建筑的解释的话语权,由于法律的缺位以及工程紧迫等因素,违章建筑不可避免出现任意解释的现象,一些本是合法的建筑由于种种原因无审批手续而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同时还存在扩大解释的现象,如临时建筑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认定标准的不明确以及认定主体的混乱是导致拆迁纠纷引起的社会矛盾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一、 认定的标准。“违章建筑”一词是个经常被提起的词语,但何为违章建筑,却很难说清,没有规范的法律文件进行阐述和定义。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是在1980年4月的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中明确:“凡事先未征得气象部门同意,在气象台站附近进行建设而造成观测环境破坏的,应按违章建筑处理,情节严重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981年8月国务院在《批转水利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城市防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必须严格禁止填堵行洪河道,强占江河滩地进行违章建筑。”但这两个文件都只是一个通知的方式,没有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阐述。“违章建筑”出现在行政法规是1984年,国务院于1984年1月颁布并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条例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二)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违章建设行为,吊销其建设许可证,或者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第五十一条又规定:“当事人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的责令退出违章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物、吊销许可证和罚款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处的违章建筑的概念仅限于违反该规划法律的行为,而非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定义,当然这个规划指的是城市规划,而不是城乡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的规划、治理缺位,没有乡村规划法律法规。日国务院颁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但这个条例是个粗放式条例,只有25条,尽管其中涉及到建房审批,但其出发点是从土地,而非房屋,在条例的第二十条,也涉及到未经审批建房的处罚情形,但其中仅规定要将土地归还,但没有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如何处分。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尽管有这样的条例,实际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农村建房审批制度, 当时的农村建房都是在解决自住,根本就没有审批,条例从颁布到废止的时间,很短,只有四年的时间,基本上没有实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废止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该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显而易见,这条适用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这种情形,而并非涉及建房的审批,对建房如何审批,仍然没有规定。笔者在办理宁波地区的拆迁案件中发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建房根本不存在审批,真正的建房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农村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而在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则更晚一些,而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建房审批则更晚,甚至有很多农村,直至今天,建房仍无需审批,除非该区域即将列入征收。既然不存在审批,没有公权利的介入,就不应该存在所谓的“违章”,在日之前,我国的规划法律主要还是围绕城市规划进行的,直至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在这部法律中有专门的条款涉及对未经审批的建筑进行处罚的规定,但这里的未经审批的建筑是违法建筑的概念,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而不再是所谓的“违章建筑”。从以上法律法规的演变可以看出,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而言,违章建筑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概念,同时也可以反映出我国农村房屋建设审批、土地规划的缺位,既然如此,不能仅仅以未经审批为理由而认定为 “违章建筑“。在目前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文件,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一般沿用的时间节点是日国务院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即日之前建造的房屋,无需审批手续,而日之后的房屋,如果没有审批手续,则认定为违章建筑。很明显,这样严苛的规定,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这个粗放式的法规的内容不相符,而且也没有考虑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基本没有实施的法律应用实际,与实践脱钩,对于被拆迁人是欠公平的。还有些地方,沿用的是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也就是1986年之前无需审批手续均为合法建筑,1986年之后,无审批手续,则认定为违章建筑。这个规定也与1986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相去甚远,该法仅仅规定了建房中的土地审批,而没有涉及房屋的建造审批,很显然,如果是原有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则不适用该法律,这种将1986年作为一个统一的时间节点,有扩大化解释之嫌疑。这两个时间节点的规定,很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相违背,《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个法条明确规定发生效力的时间应该自事实行为成就时,而不是审批时,更不是某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颁布时,只要在房屋建造这个事实行为发生时,建造行为本身是合法的,那么无论当时是否审批,都应该认定为是合法建筑。由此可见,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标准比较混乱,有扩大化解释之嫌疑,同时违章建筑是一个不严肃、不明确的概念,应该以更加准确的违法建筑的概念取代。国家应该统一制定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应该从两个层面进行考量,一、是否依法申办了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二、建筑物是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而且最终的考量标准应是是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对于没有申办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但不违反城乡整体规划,应该允许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而对于违反城乡整体规划但是可以通过修正的方式适应整体规划,应该建立修正制度,允许修正后补办手续,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可认定为合法建筑,当然这个修正并不是无限期的,可以设定一定的修正期,在修正期内,可以进行确权为合法建筑,修正期之外,则不予确认,这样既维护了整体规划,又尽可能减小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二、 认定的主体。认定的主体,解决的是由哪个政府部门进行认定,正是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在实践中,不同地区认定的主体五花八门,有国土、建设、城管、公安、乡镇政府,甚至笔者还见过某地财政局对当地的一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处罚,在同一地区,有时也出现多头认定的问题。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在被拆迁人无法提供建房审批手续且无法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经常会出现由国土或拆迁部门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不经拆迁补偿程序,也不经司法强拆,而直接由拆迁部门以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原则而直接拆除,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导致矛盾和纠纷的扩大化。而无论国土还是拆迁部门的认定,均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法律依据不足,国土部门是土地管理部门,其无权审查规划,如果仅仅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强拆显然依据不足,而拆迁部门是政府经办拆迁事务的事业单位,很显然其无权对房屋性质进行认定。二、身份冲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中,国土、拆迁部门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比如,拆迁补偿方案由国土部门审核,拆迁听证、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公告的发布都是由国土部门作出,而拆迁部门是拆迁补偿方案的拟定人,是拆迁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国土、拆迁部门是拆迁活动的“运动员”,如果由这两个部门来认定,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疑,出现身份冲突,其认定结果很难让人信服。  笔者认为:合法的并且适当的认定主体应该是规划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部门是规划部门,而且违法建筑审查的两个两个考量标准:是否依法申办了申办建筑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手续以及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均是规划部门的职权,也是规划部门的专业,而且规划部门在拆迁安置补偿中身份超然,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合法的、专业的、具备可信度的认定。违法建筑的认定是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不仅要考虑以上所提及的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主体,还要规定认定程序、权力的救济,还要辅之完善农村房屋建房审批程序以及房屋权证的监管,首先加强立法,填补法律上缺位,其次要强化执法的专业和素养,还要强化私有物权保护意识,唯有这样才能解决目前违章建筑认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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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Forbidden杭州市城管执法系统“双十佳”揭晓--浙江频道--人民网
杭州市城管执法系统“双十佳”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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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十佳城管执法中队”和“十佳城管执法队员”评选活动。日前,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投票评审、研究公示等流程,正式评选出了城管执法“双十佳”名单。  十佳中队:  上城区城管执法局南星中队  下城区城管执法局文晖中队  下城区城管执法局长庆中队  江干区城管执法局钱江新城中队  拱墅区城管执法局大关中队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  滨江区城管执法局西兴中队  萧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  临安市城管执法局城西中队  建德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乾潭中队  (排列不分先后)  十佳队员:  1、丁&&剑  2、吴灿平  3、陶爱娟  4、张建忠  5、顾家鹏  6、杨&群  7、冯追深  8、占华军  9、裘国平  10、徐&&立  (排列不分先后)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  十佳队员主要事迹:  丁剑  城里来的“农村片儿城管”  ――记杭州市“十佳城管执法队员”西湖区局双浦中队丁剑  丁剑,是个地地道道的杭州城里人,瘦高个儿,一头短发,看上去很精神。每天早上6点,他都会开车从杭城的最东面赶到杭城的最西南面的双浦开始他一天的工作。  “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是丁剑作为执法队员一直奉行的工作准则,同时这也使他获得了很多荣誉:西湖区局首位“文明执法风尚奖”、西湖区局首位“执法服务之星”……  面对荣誉,他总是那么淡然,总说荣誉是集体的,他只是做了应该做的。然而一旦面对违法行为,不管是多么复杂的环境,他总能从容面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严格执法,大胆管理,得到了领导、同事的一致称赞  五年来,他办理了大大小小上千起案件,但从未出现一起复议、诉讼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100%,受到局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称赞。  记得有一次,在查处某国企违法设置高炮广告的案件中,他不畏辛苦,加班加点,走访工商、规划、路政、国土、双浦镇政府、村委等十多个单位部门,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最终依法对该高炮广告实施了强制拆除。  在工作中,他还积极创新执法办案思路,在查处某公司未经登记消纳工程渣土案件中,改变了以往“扣证、扣车”的老套路,而是从倒土场入手,一举查处了违法行为,带动了辖区渣土消纳场地秩序的规范。  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并没有让丁剑沾沾自喜,相反他不断地进行学习充电,他说“我要乘年轻多学点,以便更好地服务农村”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建立农村城管工作站,赢得了百姓“片儿城管”&的亲切称号  2011年以来,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管段基础责任制,为此,丁剑开创性地提出了建立农村城管工作站的建议。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他跑遍了双浦的十里八乡,收集了辖区所有学校、企业、店家的信息。在走访中,他发现,农村的情况与城市里大不一样,村民的管理意识不强、基础设施不完备与日益推进的城市化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在经过大量的实践后,他首先在新沙村、袁家浦村、夏家桥村试点成立了农村城管服务站。通过定期服务、矛盾调处、志愿帮扶等机制,属地村民享受到了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家门口式便捷执法服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欢迎。于此同时村民的城市管理理念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  残疾人袁玉民从不解到感谢:“第一次接受处罚的时候我很不理解,也和丁剑大闹了一场。身为残疾人,生活没有来源,靠着自己的双手摆摆摊赚点生活费,帮政府解决就业问题,哪里有错了!那次丁剑处罚了我,我以为城管是那么没有人情味的,可后来听说丁剑跑遍了镇政府、村委、学校,帮我们争取到了固定的摆摊地点,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我还是很感动的!现在看到他,就觉得很亲切。”  新沙村服务站的老郑原先以为搞村民自治队只是城管执法局的一厢情愿,过一段时间就会忘记。可以是丁剑就是把这种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他不仅联系村委组建了自治队,而且自己多次给自治队员培训城市管理知识。“真要感谢小丁,有了村里自己的城管自治队,我们村现在变的越来越整洁了”老郑由衷地感慨。  随着管段基础责任制推行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开始了解城管,也给丁剑取了个很好听的名称“片儿城管”。丁剑说他挺喜欢这个称呼的,他深知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只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都可以切切实实地为村民做点事。  女儿被狗咬,心思却在工作上  虽然丁剑在单位尽心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但对于自己的家人,他却很少有时间能顾及,当孩子生病、家里困难的时候,他从不在工作期间表露,更不曾影响过工作。记得两个月前,女儿在玩耍时不小心被邻居家的狗咬伤,要急着送医院打疫苗,但那几天又恰逢国卫复评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都不容有失,他毅然将女儿推给母亲照顾,自己却坚守在执法保障第一线。  吴灿平  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队员――吴灿平  滨江区局西兴中队分队长吴灿平同志事迹材料  凌晨三四点,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滨江,一片寂静,只有江南大道上稍有几辆赶早的车奔驰而过。晚睡的人们才刚刚进入梦乡。小摊小贩们却陆续汇聚到固陵路上,马路市场热闹了起来。讲价声、叫卖声、吆喝声越来越大,突然一声叫喊,会打破周边小区居民的美梦,有些人难得有酣睡一夜的机会却被打断,对此真是苦不堪言,投诉也开始络绎不绝地飞进滨江区局西兴中队。  众所周知,马路市场是城市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它的管理任务重、社会压力大、经营人员杂、情况易反复。固陵路马路市场的形成,主要因为周边外地务工人员很多,对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等的需求很大,渐渐地就形成了这个远近闻名的马路市场。可以说,对于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固陵路马路市场,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社会给予中队的压力也很大,因为它涉及到的都是普通百姓,甚至是年收入不足万元的低收入务工人员的利益。考虑到分队长吴灿平平时工作积极主动、性格刚柔并济、为人厚道,领导决定让吴灿平来处理这个问题。面对这个烫手山芋,吴灿平却二话没说,认真展开了工作。吴灿平认为:领导把工作交给自己,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信任,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不干好,无论如何要对得起这份工作,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从此连续一段时间,他每天凌晨三点就带着队员来到了固陵路上。刚开始,许多摊贩对他苦口婆心的劝导置之不理,甚至动粗口骂吴灿平和执法人员,就连买菜的人也十分不理解,有时甚至帮着摊贩们责怪吴灿平和执法人员。而吴灿平却还是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说服他们。面对年纪大的摊贩,吴灿平也会帮着他们收拾菜摊、推车离开,有时候他会跟摊贩们拉拉家常、聊聊生计。和摊贩们的距离近了,劝导也变得更加有效。时间久了,面对这个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都晚,时刻带着微笑劝导的执法人员,不论是摆摊的还是买菜的,都没了声响,渐渐离开了固陵路,至今未有反复,凌晨的固陵路终于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我们的分队长吴灿平同志,99年转业后就开始从事城管执法工作,为了我们滨江的环境整洁优美和居民生活幸福,一个普通的队员在这个平凡而又艰苦的工作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12个春秋。至今为止,他一直工作在基层一线,不论是寒冬腊月还是炎炎夏日,不论是大雪纷飞还是台风肆虐,他总是冲在前、干在先,困难面前不低头,忍辱负重献青春,树立了一个城管执法者的良好形象。他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局“优秀队员”、&“执法进社区先进个人”、市“城管执法‘三进’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区“党员积极分子”;区局“先进个人”、&“优秀分队长”、&“执法能手”等等。  记得那是09年的8,9月份,烈日炎炎,吴灿平来到山一村拆除违章建筑。取证完毕后,吴灿平马上拿起拆违工具爬上了3米高的脚手架,亲自动手拆违。这个违章建筑的墙体是刚建好的,砂浆没干,墙体还比较松软。拆除过程中,墙体突然开裂倾斜,吴灿平来不及躲闪,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脚手架上,瞬间又向下滑落。千钧一发之际,吴灿平紧紧地抓住了脚手架的钢管,才没有摔下来。虽然万幸他没有摔到地上,可他的两条腿却还是被砸落的石块砸得鲜血淋漓。但他却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爬起来又继续拆违,直到结束,他才被同事强行护送着去医院包扎。  吴灿平常说:“对不讲理的人要坚持原则,寸步不让;对明事理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作为现代化城市进程中的顽症,违章建筑必须坚决予以拆除。“拆违不怕难,怕难不拆违”是吴灿平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拆违遇到困难,他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冲在最前面做疏导、说服工作。为此,吴灿平多次受到极少数蛮不讲理人的围攻、辱骂和威胁。但他从不退缩,始终坚持原则,依法行政。  作为一名执法者、一名党员,吴灿平可能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讲的每一句话,既平凡又普通,就像你我生活中会遇到的每一个人。但是,他用12年的无私付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执法者不平凡的真实形象。他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丈量着人生这条广阔无际的道路,只要他孜孜不倦的脚步不停歇,他脚下的路就会不断向前延伸!  陶爱娟  爱岗敬业细无声  ――陶爱娟同志简要事迹  美丽的西子湖畔,有这样一位“城管大姐”,她用汗水和辛劳,默默地守护着这一片属于全世界的文化景观遗产。她叫陶爱娟,今年50岁,是西湖景区大队西湖中队的一名队员。在近10年的城管执法工作中,她爱岗敬业、以队为家,始终以朴实、真诚、执着的精神在执法第一线默默奉献着。  真诚&亲切  陶爱娟是中队第一批驻村队员,在任满觉陇村长助理的两年里,她把自己的根深深地扎在了村里。在村里,会有村民时不时地上前热情地和她打招呼,“陶大姐,今天这么早就出来巡查啦!”“陶大姐,到我家来坐坐,喝杯茶吧!”可在刚进村执法的那段日子里,村民对她的工作既不理解更不配合。这让陶爱娟很是心酸。面对困难,她并没有退缩,而是不断调整工作方法,设身处地为村民考虑问题,经常帮助村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每年春季茶忙时,针对外地茶贩以次充好,谋取暴利的现象,陶爱娟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开展查处,维护本村西湖龙井茶的信誉,守卫了村民们辛苦一年的心血。每当邻里有矛盾时,她就充当“和事佬”,发挥执法工作者的专长,与社区干部一起动之以情,晓知以理,调解矛盾,化解冲突。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默默付出终于换来了村民的信任,两年时间里,陶爱娟陆续收到村、社区、经营户送来的锦旗30余面。村民们对城管执法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陶爱娟也成为了村民口中亲切的“大姐助理”。  外柔&内刚  多年的城管执法工作让陶爱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她看来,“温柔的坚持要比强势的干预更有力量。”  一年秋天,传统的满觉陇村民间赏桂活动尚未结束,国家卫生城市的检查马上就要开始,而经营户们临时搭建的各种茶棚仍凌乱地分布在满觉陇路两侧。这可急坏了陶爱娟,她赶紧与村委干部一起挨家挨户地走访。“不要理她,真是不该管的瞎管!”面对经营户们强硬的态度,陶爱娟没有生气,更没有慌张,她知道经营户们正在气头上,不能硬碰硬,就耐心地听他们把话说完,然后陶大姐再苦口婆心地进行劝说,嗓子喊哑了,嘴唇裂开了缝,她也顾不上喝一口水,终于感动了经营户,纷纷自觉行动起来。就这样,仅花了两天时间,满觉陇路两侧6000平方米的临时棚全部按时拆除了。  坚毅&勤奋  尽管陶爱娟已年近50,可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她总是迎难而上,从不退缩。在一次景区违法广告、指路牌专项整治工作中,陶爱娟与其他队员一起,冒雨持续工作了8个多小时,直到晚上10时才将最后一块广告牌拆除,圆满完成任务。中队领导看得不忍心,关心地问:“陶大姐,你休息一下,别累坏了。”但她却笑着挥挥手说:“我没事的,爬上爬下,抬腿伸行,全身运动才有利身体健康。”  在日常生活中,陶爱娟就像一位亲切和蔼的长辈,对年轻队员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一些年轻队员有不懂的地方都会向她请教,她也会不厌其烦、手把手地教他们。大家还给她取了个外号,叫“活字典”,一些常用的法律条款,你若问她,她准能随时答出。  陶爱娟为自己在景区工作深深地感到自豪。今年6月24日,杭州西湖正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她说:“以后西湖就是全世界的西湖。我要抓紧学点English,以后在工作中准能派上用场。”  张建忠  谱写平凡之曲,唱响奉献之歌  张建忠同志曾在余杭区南苑中队、直属中队、乔司中队任职,2010年7月服从局里安排,调至余杭中队。余杭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市政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化意识也相对薄弱。  他刚调入余杭中队时,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掌握,不管天气炎热,还是刮风下雨,从早到黑,一心投入日常工作。从凌晨两点开始到次日12时,带领中队队员,从早市的农民蔬菜自产自销,路面的管控,晚上的夜市及蔬菜批发交易进行了排摸。  为了解决诸多突出的问题,他积极想办法:出点子,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记得在解决当地农民蔬菜批发交易,该处位于余杭街道的坝潭路上,该路不足5米,一到晚上该路段就无法通行,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出行、生活,周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投诉不断。为了更好解决问题,方便群众出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他深入走访周边群众和店面的业主,倾听了他们的想法,及时理清解决该问题的工作思路。解决问题我首先在疏堵结合、日常管理、长效管理上做好文章,及时与镇城管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与分管领导专题作了汇报的基础上,就近划定了疏导区域规范管理。为了防止整治后反弹,他带领中队队员加强宣传,积极正面引导,以发放《告菜农的一封信》等形式加予宣传。由于前期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到位,进行了为期一星期的集中整治,在整治中无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如余杭大酒店夜排档、工业城的马路市场几年来都未得到有效解决,经过努力得到了解决,取得了实效。  在日常管理、长效管理上实行了区域管理制,合理部署,落实到人。采取定人、定责、定岗、定位的网格式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谁管理,谁负责,确保管理不留空档与盲区。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四结合”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最佳效果。真正做到还路于民。主动加强与各职部门的联系沟通。在序化管理、人行道违停、工地建档管理、渣土管理等进行认真分析、探讨,都有了新的突破。在余杭街道开展“三创”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和其他执法保障工作中发挥了城市管理主力军作用。城镇面貌明显得到了提升。一年来得到了群众的满意,领导的肯定。业主为我们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送上了锦旗,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最好鼓励。  作为一名基层中队的负责人,手中多少有点权力,要经得起“糖衣炮弹”的攻击。但他想,只有正确行使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记得有一次,中队查获了6辆渣土工程车,经过前期调查取证,认定该行为已违反了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进入一般程序。当事人得知处罚额度较高时就找到他办公室承认了错误,说了很多理由,要求他从轻处罚。张建忠告诉当事人这是法律规定的,他无权也不能随意更改。当事人见说服不了他就走了。第二天,当事人又找人到他办公室说情,并从包里拿出一只信封放在我办公桌上,这就是“糖衣炮弹”。他当即把信封退还给当事人,并进行严肃的批评,他说既然违反了法律法规,就必须接受应有的处罚,他不可能接受你的任何财物。当事人见我态度坚决,只好自觉的接受处罚。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在队伍建设中,他坚持实行绩效量化考核,并进一步完成考核机制,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工作中对队员严格要求,从细节抓起,从细节做起,从细节改起。在生活上始终如兄长一样关心队员。队员或是家属遇到各方面的困难,他会及时上门探望。加强交流与沟通,取得了家属对我们城管工作的大力支持,平时也善于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开思想疙瘩,放下他们的思想包袱。同时,善于发挥队员的特长,做到因人而用、量才而用,最大限度的发掘他们的潜力。  在中队支部活动中,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一些服务活动,拉近了与群众间的距离。因为他深深的知道,城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就是如何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余杭镇南渠社区有一位孤寡老人,已经九十多岁,身边无儿无女,中队自结对以来,经常上门看望,关心老人的生活,陪她聊天,逢年过节就给她送去一些生活必需品。每次去看她,她总是会紧紧握住张建忠的手,问长问短。他的心里既高兴又难过,老人虽然不是我们的亲人,但在她的迟暮之年,中队的全体队员一定要好好照顾她,直到她百年之后。  作为一名中队负责人,他能较好的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单位、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在今年防台抗雪中,他带头坚守岗位,带着队员们冒着风雨一直战斗在防冻、抗雪、抗台第一线。  他在平凡的岗位上我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首平凡之曲,在工作岗位上用城管人特有的精神品质唱响了一支奉献之歌。  顾家鹏  执着追求
永不言弃  ――顾家鹏同志先进事迹介绍  笑容憨厚,干活积极,凡事较真,善于钻研,不计得失,这是顾家鹏给人的初步印象。今年36岁的顾家鹏,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工作已经有八个年头了。八年来,他凭着自己认真做事、踏实做人的人生态度,逐步赢得了大队干部队员的认可。  外表憨厚的顾家鹏,在工作中是个有名的“拼命三郎”。去年,在查处江干区笕桥一处无证燃气经营点时,当情绪激动的违法当事人拉下店面卷闸门、打开燃气钢瓶阀门、握着打火机叫嚣着要与执法人员同归于尽时,他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冲上前去及时制止了当事人的过激行为,保护了在场所有人的安全。在另一次燃气执法中,违法当事人为逃避处罚,开着装满无证燃气钢瓶的汽车向他撞来。千钧一发之际,他死死抓住车门任凭汽车拖拽仍不愿放弃办案线索,最终在队友的协助下取缔了该无证燃气经营点。  作为一名军人,顾家鹏有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儿,只要认准的事,就会一干到底,从不言放弃。今年二月,他主动请缨要求查处媒体关注、市民关心、领导重视的备塘河岸堤坍塌案。面对市河道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大队遇到的第一起在河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施工的案件,他顶住案件无先例、案情复杂、违法主体不明确等压力,虚心向大队法规科、河道监管中心专业人员请教办案要领,带领队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逐一排查怀疑对象,克服重重阻扰,终于查清了中铁集团为修建杭甬高铁在备塘河边堆放废土导致河堤坍塌的事实。偷倒废土的风波刚刚平息,中铁集团因为一处施工工地违法搭建工棚占压燃气中压管道,再次被顾家鹏和队友依法查处并实施了6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在接受处罚后,中铁集团却迟迟不愿拆除工棚,顾家鹏凭着一股认理不认人的韧劲儿,每周上门督促工地负责人实施整改,经过2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工地拆除了违章搭建的工棚。  顾家鹏在燃气执法中的勇敢坚韧令人折服,在犬类执法中心系群众同样令人感动。日下午,顾家鹏所在的三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彭埠四区一美发店有一只狼犬已咬伤5人,情况万分危急。他和队友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一条体型硕大的狼犬正在店里来回乱窜,一张沙发已被它咬得面目全非。面对已极度疯狂的狼犬,进店捕捉极其危险,临时去借用防暴服和动用枪支捕犬需要逐级审批时间又不允许,情况万分危急。此时,外面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当地派出所民警已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多家新闻媒体也闻讯赶到了现场。“再不动手,在场的群众就多一分危险”,想到这里,顾家鹏和中队长薛克林等人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推门进去,就在疯犬冲出来一瞬间先用门板夹住,再用铁钳拖出,最后用棒子将疯犬击毙。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顾家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时的铮铮誓言。  2009年,大队全面启动了“权力阳光”网上办案工作。电脑打字不太利索的顾家鹏凭着一股干啥工作都要像个样子的钻研精神,一头扎进了网上办案的学习实践中。打字速度不快晚上回家偷偷练习,对网上办案流程不熟悉一遍遍在系统模拟平台上反复操作,办案时运用法规法律条款不熟练一次次打电话向法规科人员求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年多的刻苦学习和反复实践,2010年他从大队众多网上办案好手中脱颖而出,以全年网上办案&53件的成绩,在全大队“权力阳光”网上办案中名列前茅,并因此被市局评为构建城管执法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先进个人。在随后推行的犬类“软着陆”执法过程中,他更是勇于尝试、敢于突破,在中队率先运用“软着陆”执法方式成功查处了一起违规遛犬案件,避免了执法现场的矛盾冲突,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和谐执法的理念。  从事城管执法工作八年来,顾家鹏经常起早摸黑并饱受风吹日晒,有时还会遭到群众的误解、谩骂甚至暴力抗法。但他却从未抱怨和计较,也从未放弃对心中理想的追求,而是始终以一种不气馁、不放弃、脚踏实地的拼搏精神,默默地坚守在城管执法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展示着新时代城管执法人员执着追求、永不言弃的昂扬风采。  杨 群  热爱本职 奋发有为 无私奉献  ――杨群同志主要事迹  杨群,男,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市城管执法投诉受理指挥中心受理科科长。该同志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廉洁行政。几年来,该同志负责的市城管执法局信访和“12345”工作,连续十年被评为市信访和“12345”先进单位,所在窗口被授予省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点”,省住建系统“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个人先后被评为省优秀团干部;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城管执法系统信访和公开电话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称号。  思想进步,做到政治坚定。  杨群同志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与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保持一致,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的科学内涵。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同志能够努力学习,积极实践,整改提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做到“五带头”。  善于学习,精通岗位业务  他热爱学习,喜欢钻研,几年来,该同志积累了12本学习剪报,做了近10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了各类理论性体会文章近百篇,16篇被登载或转发。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众多,国家和各级政府公布的各项法律规章就有100多个,杨群同志都能做到条理清楚、耳熟能详,对答如流,在各类考试中次次名列前茅。  2006年以来,该同志利用业务时间,全面梳理了信访工作制度和标准,编写了信访工作手册、信访受理问题导则、信访法律法规导则、保序手册等材料(累计13余万字)。  努力拚搏,积极奋发有为  “要想干好城管执法工作,没有点精神是不行的,干起工作来一定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标誓不休的劲头”这是杨群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多年工作体会。杨群同志在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挂职锻炼期间,该同志也正是靠这股韧劲,迅速适应了新岗位、做出了新成绩。所在岗位集体当年被评为“全国最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06年以来,该同志审核把关的“12345”市长公开电话、“96310”公开电话、来信来访件共计40万余件,年年保持办结率、反馈率100%、满意率98.5%以上。2010年10月,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准备纳入城区保序检查考核,中心将重任交与受理科。杨群同志带领科室集体群策群力,加班加点。至2011年6月,群众投诉量同比下降48.42%,重复投诉量同比下降61%,难点热点问题投诉下降更是明显。  热爱本职,无私奉献青春  杨群同志负责的96310公开电话昼夜服务,当班的同事生病、请假,该同志都会主动顶班,常常连续24小时工作。2006年以来该同志义务加班累计2500小时以上。  杨群同志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奉献精神,赢得了领导与同事的尊重和赞赏。可在家庭方面,他舍弃了许多。2010年7月,信访现场活动,该同志负责协调联络,络绎不绝的上访人员让他忙的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而他妻子已定于当天剖腹产。结果,直至晚上8点,他才赶到医院,此时距儿子出生已经近十个小时了。2011年4月,杨群外公重病去世之际,也是因为工作繁忙,他又没来得及赶回去见外公最后一面,只能二个星期之后参加了追悼会。  思路开阔,勇于开拓创新  杨群同志能够开阔视野,勇于探索,创新工作。该同志建立推行了信访考核制度,信访满意度从2006年的98.1%提高到2010年的99.5%。2006年,杨群同志提出创新信访分析,着重显现热难点问题的时段、区域、原因等内容,加强信访分析的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2010年,信访分析材料得到局领导25次批示,其中陈祥荣局长批示23次。夏季百日整治分析材料陈局长又做出6次批示。2010年,杨群同志梳理4万多条受理事例,编写涉及七大职责的《受理导则》,详细列出了118个疑难问题与标准解答。《受理导则》已经成为系统信访受理标准。  牢记宗旨,为民排忧解难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杨群同志始终坚持并实践着这理念。  2007年10月,杨群同志接待了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旁边的二层违章建筑挡住了阳光,每年冬天,又湿又冷折磨的老夫妇俩苦不堪言。了解情况后,他迅速走访实地并找到产权单位,经过十余次的反复交涉,产权单位承诺会自拆。但数月过去,承诺没有实现。杨群又走访了上级单位与行业监管。面对压力,产权单位三天拆除了违建。老夫妇事后向他赠送了锦旗“执法为民,爱民如亲”。  2006年7月,家住某大道的孕妇李女士网上信访,楼下是联华超市每天用液压打纸板箱,声音很大,严重影响她的待产休息。经过查看现场,实测声音分贝却未超出区域噪音标准。考虑到李女士的特殊情况,杨群同志坚持与超市进行协调,直至超市缩短和调整了工作时段,并采取了隔音措施。事后,李女士十分感谢。  廉洁奉公,做到品德端正  杨群同志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始终严于律己,秉公办事。该同志负责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创新求效,蓬勃开展,已有6家集体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75家集体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冯追深  用忠诚和汗水铸就城管魂  “一朵莲花耸碧霄,二水襟带万山潮”。在“千年古镇、罗隐故里”的富阳新登,冯追深算是个名人。1995年,前途一片光明的他放弃了别人眼中的“肥差”,主动请缨当个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城建监察中队的中队长。  十六年来,他亲历亲为跑遍了辖内的每一条道路、写下了27本厚厚的工作笔记,一部破厚的人员台帐,密密麻麻的记录着从1995年至今新登316个摊贩的所有的基本信息。而你只要随便问一个,老冯就能报得出这个摊贩老家是哪、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家里有哪些人、都做什么职业等等。他管理的中队创造了连续四年没有一起效能投诉的记录,他开创的“自产自销”措施在富阳城区得到推广,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网、搜狐、网易等国内众多媒体广泛报道,他为城建监察和城市管理工作倾注了满腔热血。  当一个城管不容易,当一个好城管更容易。95年,适逢下岗就业压力最大的一年。不少人下岗后就开始做起了小摊小贩。作为一名城市管理者,如果一味取缔,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有可能遭到抗议,最主要下岗工人的生计如何解决?跑乡镇、跑部门,老冯整整跑了一年。在他的努力和坚持下,1996年新登着手开展了“公开招投标”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城镇的序化管理。同时,配套指定路段开设“自产自销”免费摊位,这种形式随后在富阳城区得到推广。直至十年之后,“自产自销”被国内媒体广泛报道,并成为一种关注民生的典型推广到了全国的很多地方。  他推行“劝摊进户”政策,让那些街头小贩摇变成正规商户,不少人更是变身为成功的商人。老章,一个街边修自行车的小摊主。当初,就是在老冯“软磨硬泡”下开店做生意,如今的老章已经成为新登副城最大的轮胎经营商之一。老章逢人便讲:“当初要不是冯队长坚持,现在还在老街修自行车呢。”家住共和街的罗大娘是名残疾人、“低保户”,生活拮据。为了维持生计,她经常做点米果拿到学校附近贩卖。执法队员劝多少次也无济于事。老冯得知后,亲自跑到学校,经过多次协商,学校同意让罗大娘代学校加工米果作为学生点心,解决了这名低保老人的生活困难。  作为一个中队长,以身作则是远远的不够的。老冯会将各地城管发生的负面新闻一一剪下,做成一本“剪报本”。每个月,他都要组织队员一起对这些负面新闻进行解读,让每个队员轮着当主讲,而老冯自己则会冷不防随时拿出案件抽查,或者亲自跑到当事人了解队员的处理态度。如果遇到生活困难的外地摊贩,他就从那个特制的“存钱罐”里取出几块买份盒饭。这不仅是一碗饭,更是一片心。  没有波澜跌宕,没有壮语豪情,没有耀眼的光环。十六载岁月把这个年轻的小伙子磨练成了一个黑鳅鳅的老城管,但他始终用忠诚和汗水肩铸就着一个城管人脊梁。  占华军  因为这身绿装
值得一生奉献  占华军,男,桐庐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直属四中队副中队长。曾在部队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嘉奖。参加城管工作以来,他先后4次被评为桐庐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月度奉献之星,2次被评为桐庐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月度中层之星,2011年上半年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8年初,占华军从部队转业到桐庐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环境变了,工作内容变了,服务对象变了,而不变的,永远是那军人敢打敢拼、乐于学习、勇于克难、勤于奉献的精神。  为了能驾驭新工作,新情况、新任务,占华军把学习作为加强和提高自己的头等大事来抓,努力把政治理论、城管业务知识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他认真学习《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做到行政处罚应用法律条款准确,说服教育当事人理由充分,让人信服。他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执着精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今年1月,他被任命为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直属四中队的副中队长。5月,担任由交警、城管、交通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整治小组负责人,具体负责县城迎春南路的整治和管控工作。这是一场真正的硬仗。从杭千高速桐庐出口下来,一个精致而大气的现代化山水新城就展现在人们的眼前,而引领我们进入这座现代化山水新城的便是城市景观大道――迎春南路。迎春南路全长4公里,不仅是桐庐县城的“脸面”,更是桐庐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为了把迎春南路打造成真正的“精品示范街”,占华军充分彰显了一个“老兵”的精神。每天从早上六七点奋战到凌晨一点,不论刮风下雨、烈日炎炎,他始终坚守一线岗位,以身作则,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他在迎春南路整治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先”,即宣传先,教育先,告知先,同时对当事人耐心教育,这样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了能让迎春南路打造成浙江省乃至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景观一流街区,他坚持每天徒步走在这条路上,被酷暑烈日晒成了“黑人”。面对整治过程中违规当事人的辱骂、恐吓甚至暴力阻挠,他坚持原则,毫不退缩。为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他带领队员挨家挨户走访,主动向商铺店家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与店家一一交流。他反复向市民解释相关规定,宣传“城市文明”的行为规范。虽然每天“腿跑酸,嘴说干”,&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市民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共同来维护城市市容环境。这让他有一种“胜利”的喜悦,更有了认同的欣慰。  他时时关心队员,了解他们的生活近况,遇到队员有困难总是尽力帮助解决。他把节假日安排给了队员们,自己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巡逻检查迎春南路的每个卡口,确保了迎春南路的整洁和有序。一次,他的女儿生病发高烧,好几天都没退烧,妻子打电话来希望他能回去看看女儿,可是占华军仍然坚守在迎春南路的最前线,来不及看望,来不及嘱托,留下的是他和他的队友挥汗如雨,忙碌的身影。由于迎春南路整治任务重、时间紧,他已经连续数月无暇顾及家庭,面对身为环卫工人的妻子和11岁的女儿,他充满了愧疚和自责,但没有什么能挡住他履职的匆匆脚步。  “因为这身绿装&值得一生奉献。”正是占华军的人生写照。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励岗铭志,崇法尚情”的桐庐城管精神,用自己的热血和汗水谱写出一首“奉献之歌”。  裘国平  风雨十载基层路
平凡岗位绽光彩  ――记省城建城管行政执法积极分子裘国平  中等的身高,一双透射着热情和坦诚的大眼睛,阳光的笑容,让人自然而然地感到轻松和亲切,他就是现任临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裘国平同志,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刚完成浙大本科学历的他,历经几次选择,最终还是选择扎根在城管,而且一干就是十年。十年来,他伴随着临安城管走过了风风雨雨;十年来,他从一名普通队员茁壮成长为一只基层的“领头雁”;十年来,他凭着对事业的无比热爱与执着,愣是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出了夺目的光彩,他所带领的中队先后取得了“杭州市二星级中队”、“杭州市青年文明号”、“临安市青年文明号”;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城建城管行政执法积极分子”、“临安市城管执法大队文明执法标兵”、“临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优秀中队长”。  无怨无悔的一颗“螺丝钉”:十年来,从城建监察到城管执法,他先后调任了五个岗位,所经历的每一个岗位,都一心扑在了工作上。新婚燕尔时,未请一天婚假;妻子生产时,只在医院陪了一天;母亲生病住院时,只能以电话慰问。2009年3月,他由规划中队调任城北中队中队长时,为尽快熟悉环境,全面打开工作局面,他又一头扎身到城管执法工作中,连续三个月未休息一天。在孩子记忆里,能有一个与爸爸相伴的假日简直就是一种奢望。在妻子的眼里,他不仅不是一个“称职的好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今年5月,他因病住院动手术,医生建议他休养一个月,然而,为了尽快完成市里下达的重点任务,他不顾医生和家人反对,手术后又匆匆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带领中队同事加班加点,抢抓工作进度。今年1至7月,他和他的同事们用加班加点6200多小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162件的成绩再一次证明了这是一支有着坚定“螺丝钉”精神的优秀城管执法队伍。  尽心尽职的一只“领头雁”:雁飞千里靠头雁,船载万斤靠舵人。在面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上,他总是善于带着问题向实践、群众、同事学习,不断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撰写了《我市城郊结合部乱倒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成因与对策》、《如何解决好油烟扰民问题》等调研文章,并成功进行推广与应用。在具体工作中,他以身作则,带头表率。白天,他组织力量上门检查施工工地,及时督促工地夯实道口、净车出场,并落实专人保洁、设置围栏等办法进行全面治理。晚上,他连续几个月带领队员在主要道路上设卡检查,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车辆,使得辖区内的路面污染情况大幅改善,有效解决了“城市扬尘”难题。“带队伍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爱岗敬业、争做表率的精神时刻感染着身边的队员,并成功取得了年度“满意科室”的荣誉。  果敢创新的一名“城管人”:在十年基层锻炼中,他始终坚持重创新,求突破。结合区域特点,提出在区域内就地解决和消化吸纳流动摊贩建议,实现了城区流动摊贩分区、分片有序疏导;开拓性地提出并实行了广场路夜市自治管理模式;提出了“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户外广告操作模式,实现了行政执法成本的大幅节省;建立与横向单位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城管执法多元化、透明化;试点多发性人行道违停案件逐一移交报备程序,提高了案件的执行率。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提高了城管执法工作效能,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城管人,他以默默无闻地辛勤工作在平凡岗位上执著追求,倾注着自己的一往深情。作为一名中队长,他以自己的言行表达着对城管工作的热爱与忠诚,在诸多的成绩和荣誉面前,他始终迈着坚定的步伐,正在萌动着一种新的超越和突破,为全力构建临安“美丽家园,和谐城管”贡献自己的光与热!  徐立  十六载坚守终无悔
无私奉献情最真  中国啤酒行业的领军者――青岛啤酒和享誉国内的卫浴品牌――雅鼎卫浴同时选择落户建德,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新安江有着与其他城市所不一样的整洁而优美的城市环境。一座令“新安人自豪、外地人羡慕、投资者向往”的品质之城已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可。新安江从当初的浙西山区的小镇,发展到今天拥有“国家级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浙江省文明城市”……等诸多殊荣于一身的魅力之城,这样的变迁烙下的是岁月的痕迹,留下的是徐立十六年如一日的默默坚守、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他本人先后被评为建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个人”、“十佳城管队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11年4月,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城管队员”;10月,被授予杭州市“十佳城管执法队员”,并荣记三等功。  他是党员形象的生动注解  入党10年来,他每天坚持第一个到岗、最后一个下班,日平均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以上,每天如此,雷打不动。即使是双休日对他来说也变成了单休、甚至是无休,多年来他没有享受过一个完整的年休假。一年下来,他足足比一般人多工作了1000个小时以上,相当于132个工作日,加上没有享受到的双休日和年休假,他用一年多的时间干了别人近2年的活。他还坚持每天步行巡查2次,每次巡查都要花上1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按照每趟5公里计算,每天就是10公里,一年下来则达3000多公里。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彰显的是一名城管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  他是城市管理的行业标杆  为规范好城区占道摆放煤饼炉作业行为,减轻对环境的污染,解决群众投诉问题,他走访了城区所有小餐饮店,进行排查摸底。由于连续的奔波劳累,超负荷工作,他患了舌尖溃疡,疼痛难忍,嗓子哑了,脚底也磨出了几个血泡,一连几天发着低烧吃不下饭,只能勉强喝点粥支撑着。队员们劝他赶紧回去休息,他却说:“工作离开我一个人我相信能行,但是多我一个就多一份力量,何况我是队长,这点困难不算什么”。后来,他主创推行的“销案制”管理整治小餐饮店占道经营行为做法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了维护城市环境秩序,营造市民满意的良好环境,不辞辛劳,不计得失,尽心竭力,不愧是城管执法队伍的楷模。  他是服务创新的排头尖兵  为解决城郊果农自产自销水果销售难题,他率先提出了变管理为服务的执法理念,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情况下,提前在城区次干道设立24处果农临时销售点,并配有《新安江城区果农临时销售点平面分布图》,并将其制作成便民服务卡发放到每一个果农手中,使果农进城销售有明确的“地图”。这不仅有效地遏制了水果摊和季节性马路市场的蔓延,为果农的增产增收打开一片广阔的市场,实实在在地提升服务新农村的质量,也为在城市、果农、消费者三者之间构建“三赢”的和谐格局。对此,中央新闻联播以《体贴服务解民忧》为题,报道了我局服务果农进城销售的做法,中央四套、人民日报等国内各大媒体也争相报道。  他是一名优秀城管,也想当一名称职父亲  去年暑假一个周末,妻子出差在外,女儿晚上感冒发烧39度在医院挂吊针,单位一个电话,他不得不把六岁的女儿一个人留在医院,托付护士照看。当他转身正要离开时,女儿一把拽住他的衣角,久久不愿放手,迷迷糊糊地说道:爸爸,我不让你走,我一个人害怕……,当听到病床上女儿虚弱的呼声,一向坚强的他再也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泪水,泪流满面地走出病房。虽然工作和女儿同样重要,但是每次为了工作,他只能委屈女儿了。有时候女儿会撅着小嘴问他:这是为什么?他总是很认真地告诉女儿:“单位需要我,选择城管就是选择奉献,就必须学会付出。等你长大了,你会理解爸爸的”。也许对于自己女儿来说,他还不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但是对于12万新安江城的老百姓来说,他一定是一位称职的城市管理者。在他心里,城市品味的提升和老百姓的口碑永远是他前行的动力。
(责任编辑:冯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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