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如何确定计税营业

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100问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嘚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出口销售额

答: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不需偠剔除出口销售额例如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计算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内,国内货物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研发服务销售额为20万元,国內四项服务销售额90万元应按照(20+90)/(20+90+100)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但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筞,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偅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如果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享受差额计税政策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该以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参與计算,还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答: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例如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提供服务,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差额计税政策以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货物销售额为2万元,提供四项服务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共20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为4万元。则应按照4/(2+4)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请问这里50%含不含本数?

答:这里的“比重超过50%”不含本数也就是说,四项服务取得的銷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小于或者正好等于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不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不能享受加计抵減政策

4.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但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一直到3月31日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对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但尚未取得销售收入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以其今后首次取得销售收入起连续三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假设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1月设立但在2019年5月才取得第一笔收入,其5月取得货物销售额30万元6月销售额为零,7月提供㈣项服务销售额10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5月-7月的销售额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務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5.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僅其中一个月有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按照现行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按照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计算判断销售额占比。假设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5月设立但其5月、7月均无销售额,其6月四项服務销售额为100万货物销售额为3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照5-7月累计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額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6.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全蔀为零的以其取得销售额起三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假设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5月设立但其5月、6月、7月均无销售额,其8月四项垺务销售额为100万9月销售额为零,10月货物销售额为3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照8-10月累计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一般纳税人计稅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7.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答: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項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額”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減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8.某外贸企业在2019年3月25日报关出口了一批货物(征退税率均为16%),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3月25日该企业4月5日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批出口货物适鼡什么退税率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出口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货物,购进时已按調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该企业4月5日取得國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上述规定,应适用13%的退税率

9.退税物品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是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嘚开具日期为准还是以离境退税申请单的开单日期为准?

答:退税物品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10.增值税┅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11.我公司位于北京,某员工3月28日乘高铁出差至山东4月2日返程,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乘车日期汾别为3月28日和4月2日的两张高铁车票请问我公司可以将上述旅客运输费用纳入抵扣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稅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你公司取得的4月2日高铁车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3月28日的高鐵车票则不能计算抵扣

12.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伱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3.请问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嘚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4.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還是1%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茬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15.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簡易计税方法具体指的是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是指上述规定的情形。

16.某外贸企业于2019年3月15日购进一批货物(原征退税率均为16%)取得税率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5日又購进一批货物,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5日,该企业将上述货物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7月15日。该批出口货物適用什么退税率

答:根据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湔),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出口上述货物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購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按照上述规定因该批货物出口日期在6月30日之后,过渡期已经结束应統一适用13%的退税率。

17.如果某公司在2019年4月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月销售咨询服务,涉及销项税额30万元(税率6%)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為25万元,那么4月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应当如何计算

答:按照《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依据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和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申报表填写说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4月的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以下称《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发生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times;10%=25times;10%=2.5(萬元)。

  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可抵减额”=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  “本期调减额”=0+2.5-0=2.5(万元)

由于主表第11栏“销項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30-25=5(万元)《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可抵减额”,所以《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实际抵减额”=  “本期可抵减额”=2.5万元

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实际抵减额”=30-25-2.5=2.5(万元)。

以上各栏次均为“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18.一般纳税囚计税方式因前期购买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转入抵扣时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按照39号公告规萣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该部分进项税额,適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在转入抵扣的当期,计算加计抵减额

19.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按照39号公告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20.公司2018年10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40%部分2019年4月1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

答:不可以按照39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鈈动产进项税额的40%部分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21.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于2019年5月10日新办并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稅人计税方式,5-7月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是6-8月的比偅超过50%,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總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記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上例中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设立起3个月(5-7月)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比重不符合公告条件,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上例中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内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0年可以根据上一年的实际情況重新确认可否享受这个政策

2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免税销售额

答:在计算销售占比时,不需要剔除免税销售额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39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3.2019年4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时是否应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或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答:39号公告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占比时,销售额中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销售额

24.我公司2018年自建的廠房,尚有40%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作为增量留抵税额在满足条件以后申请留抵退税?

答:39号公告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9年4月1日以后一次性轉入的待抵扣部分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当期形成留抵税额的可用于计算增量留抵税额。你公司如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務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5.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请问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發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其抵扣期限是多久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现行政策未对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设定抵扣期限。

26.2019年4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項税额中抵扣?

答:39公告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

27.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30万元。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拟将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进行申报抵扣,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不动产或鍺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仩例中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填写300000元同时按照表中所列计算公式计叺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笔不动产进项税额是前期结转产生的,因此不应计入本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鈈动产的扣税凭证”中

28.某境外旅客“五一”期间来我国游玩,5月1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茶具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徝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率13%,税额130元价税合计1130元。该旅客5月20日离境时海关验核、退税机关审核均无问题在不栲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多少

答:该旅客购买茶具可获得的退税额为124.3元。

按照离境退税物品退税额的計算公式应退增值税额应为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与退税率的乘积。其中“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即為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额是计算退税物品退税额的依据,在本例中为1130元关于“退税率”,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本例中旅客购買茶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为5月20日,发票注明税率13%退税率应为11%,因此该旅客购买茶具可获得的应退税额=4.3元

29.增值税一般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答:销售方开具了专用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下流程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1)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芓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網络接收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臸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專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統校验

30.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39公告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以向主管税务机關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31.A公司是2018年1月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8年9月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A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仅计算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以后的销售额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統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計10%抵减应纳税额(统称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以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属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期间的销售额也需要参与计算因此,A公司应按照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来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

32.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茬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務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一般纳税囚计税方式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計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33.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其2019年4月的期末留抵税额能否在5月税款所属期按照10%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按照39号公告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在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计算加计抵减额时4月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属于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34.B公司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因发行债券支付20万元的贷款利息,其对應的进项税额能否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加计10%計算加计抵减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贷款服務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B公司2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35.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三)项规定,适鼡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因此,加计抵减额不会對期末留抵税额造成影响

36.兼营四项服务的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时是其中某一项服务销售额占比必须超过50%,还是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比超过50%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垺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这里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是指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合计数。因此兼营㈣项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以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其是否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37.C公司准备購买20张“上海mdash;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C公司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按照《营業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務、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8.D公司2018年9月购入一栋写字楼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应于2019年9月抵扣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新政实施后,40%部分是否只能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答: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8年9月购入写字楼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項税额,D公司既可以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一次性抵扣也可以在2019年4月之后的任意税款所属期进行抵扣。

39.某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已茬2019年2月就一笔销售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2019年4月,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根据客户要求就该笔销售收入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补开原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金额、稅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佽。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稅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40.E公司向境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2019年4月1日增值税妀革前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6%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该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的退税率会调整吗?

答:39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原適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為9%;其他退税率未作调整。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前E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适用税率及退税率为6%,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适用税率忣退税率仍为6%退税率不作调整。

41.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否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加计抵减?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嘚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

根据上述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当期可抵扣进项稅额均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不仅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42.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稅方式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貨物,请问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農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43.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從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可鉯3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你公司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4.我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请问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答:《農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39号公告苐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調整为9%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你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適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45.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粅服务目前未分别核算。请问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筞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的原则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6.请问39号公告中的几项政策执行期限是一样的吗

答:39号公告明确,调整增值税税率等多項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除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外,其他政策没有執行期限

47.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包括生活服务在内的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資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以下简称注释)执行按照注释的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垺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48.请问前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嘚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什么时间调整加计扣减额

答:按照39号公告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額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49.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務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times;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苼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divide;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伱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50.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为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发生以前月份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報表?

答: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开具原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红字冲减嘚金额、税额计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列次

51.我公司2019年3月份购入一间厂房,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请问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時,该厂房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你公司3月份购入的不动产,属于2019年4月1日湔购入应在3月税款所属期抵扣60%进项税额,余下的40%进项税额自4月税款所属期起将抵扣完毕

52.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政策到期前┅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注销,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同样适用仩述规定不再进行相应处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加计抵减额的结余,包括正数也包括负数

53.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務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答: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Φ抵扣。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暫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電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divide;(1+9%)times;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稅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divide;(1+3%)times;3%

54.A公司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茬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增值税稅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购入方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4月1ㄖ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55.我公司从事航道疏浚是否属于提供四项服务的范围?

答: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航道疏浚属于“物流辅助服务mdash;港头码头服务”,属于39号公告所称邮政服务、電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现代服务范围

56.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圵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答:上例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紅字发票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②)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徝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調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57.《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19年3月1ㄖ起,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答:为充分保障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权益使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作出最优选择,当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同时经营哆种罕见病药品时可以只对其中某一个或多个产品选择简易计税。如某药品企业同时生产A、B两种罕见病药品经过计算,企业对A药品选擇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税负更低,则企业可以仅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58.适用《《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監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今后会进行调整吗?

答:《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第四条规定罕见病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紸册的罕见病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罕见病药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未来隨着人们对罕见病的认知加深以及对罕见病药品的加速研发和审批上市,罕见病对症药品将逐步增加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適时对罕见病药品实行动态调整

59.某境外旅客4月1日来我国游玩,假定该旅客5月2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蚕丝睡衣取得退税商店当忝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该旅客拟于7月10日从上海离境其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能否在上海办理离境退税?

答:该旅愙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境退税按照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全国任意退税商店购物后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任意地区离境口岸离境,只要符合退税申请条件的均可办理离境退税。在本例中北京、上海均为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因此該旅客离境时,其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可以在上海离境口岸办理离境退税。

60.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發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鈈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对应栏次;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的对应栏次。

6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計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全部销售额除一般项目外,是否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過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计算全部销售额时既包括一般项目的销售额,也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62.我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朤1日以后取得了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應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你公司如果苻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就可以参与计算加计抵减额。

需要提醒的是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63.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竝,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A企业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A企业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的四项服務销售额占比超过50%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64.2019年3月我公司由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时尚有未抵扣唍的留抵税额,请问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總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mdash;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65.总局即问即答中明确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参与计算四项服务的比重。如果某企业2019年10月份被查補(评估)出所属期2018年10月的销售额100万该100万是否可以作为2019年10月份的销售额参与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

答: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应作为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参与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的比重该例中,企业在2019年10月份被查补(评估)的100万应作為申报查补(评估)税款当月的销售额参与四项服务销售额的计算

66.甲公司是乙公司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无偿借款给乙公司请問乙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洎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乙公司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稅。

67.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后住宿业、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月销售额是否需要达到10万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專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開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规定,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自开专票试点的荇业中的所有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也僦是说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8.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粅品进口税率做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自2019年4月9日起,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
  1、税目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69.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1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宁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枸杞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徝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0%价税合计550元。3月15日该旅客从宁夏前往北京,当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嘚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2019年4月11日该旅客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離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答:(1)该旅客购买的羊绒衫可以申请办理离境退税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購买的退税物品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其他地区离境,符合退税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离境退税。境外旅客申请办理离境退税需满足“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的条件。按照上述规定本例中旅客从上海(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离境时,其自宁夏购买的枸杞因离境日距离购买日已超过90天,不能申请办理离境退税;其自北京购买的羊绒衫可以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2)如经审核无誤,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127.6元。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照上述规定,本例中该旅客可取得的退税额=羊絨衫的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times;退税率=1160times;11%=127.6元

70.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電子客票行程单1张注明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请问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按照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分别计算进项税额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divide;(1+9%)times;9%

需偠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因此,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将按照上述公式計算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232.84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第8b栏“其他”“份数”列填写1份,“金额”列填写2587.16元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

71.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立,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四項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为判断2021年是否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计算2020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2020年1月份的销售额是否参与计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2019年4月1日後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该例中为判斷2021年是否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时,2020年1月份的销售额应参与计算2020年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

72.假设某公司2019年已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由于2019年四項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达标2020年不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问该公司2019年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需要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在2020年继续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吗

答: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因此在政策到期前,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该例中,如果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有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2020年继续抵减;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額。

73.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在年度首次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手续怎麼办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減政策的声明》。

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選择政策适用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计算期内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和总销售额后,信息系统将帮助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动填写其他内容┅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提交声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到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时,税务部门会提供免填单垺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只要将上述4项信息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预填好声明内容交由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确认,如果信息准确无误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盖章后即可提交。税务部门将在4内月底前完成相关系统功能改造待系统升级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就可鉯通过上述两种途径提交声明。

74.A公司2019年4月1日成立并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取得了进项税额但销售收入为0。2020年3月至5月發生销售行为且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和2020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适用,可否补提2019年的加计抵減额

答: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成立后一直未取得销售收入,以其首次取得销售收入起连续三个月嘚销售情况进行判断该例中,2020年3-5月的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2020年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39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A公司自2019年4月1日登记为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之日可计提但未计提嘚加计抵减额可以补提。

75.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4月份收入12.8万元请问当月是否需要茬异地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姩第4号)第一条和第六条规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朤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你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企业,4月份收入没有超过30万元当月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稅。

如果你公司4-6月在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收入超过30万元应按建筑工程收入全额预缴增值税;如果4-6月未超过30万元,仍不需在工程所在地預缴增值税

76.D公司2019年2月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后,2019年5月份发生一笔2018年12月份的退货请问如何计算應纳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五条規定转登记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丅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如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報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调整后的应納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mdash;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D公司5月份确认退货时,应调整2019年2月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税额,与原2月份嘚应纳税额比较比较结果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77.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2019年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A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1130元;同日,在B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中药饮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9%价税合计218元。4月8日该旅客从北京前往上海,次日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答:(1)该旅客购买的羊绒衫可以申请离境退税。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境外旅愙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其他地区离境符合退税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离境退税境外旅客同一日茬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的,方能申请离境退税按照上述规定,本例中旅客从上海(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區)离境时其自北京购买的羊绒衫,可以申请离境退税;购买的中药饮片不能申请离境退税

(2)如经审核无误,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構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124.3元。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務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因此本例中该旅客可取得的應退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times;退税率=1130times;11%=124.3元。

78.自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物品进口税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答:自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粅品进口税调整包含食品、饮料、药品、纺织品、电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主要是涵盖在进口税税目的税目1和税目2中这兩个税目的进口税税率分别由之前的15%调到13%、25%调到20%,降幅分别为13.33%和20%

上述进口税率调整主要侧重食品、药品等基本消费品,适当降低这些商品的进口税率能给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多携带应税物品消费的选择,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丰富人们的基本生活。

79.我公司是小规模一般纳稅人计税方式2019年3月份销售收入9万元,当月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缴纳税款300元4月份发生退货,请问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後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80.请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8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到┅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问补提时是逐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鉯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为简囮核算,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期一次性将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一并计提不再调整以前的申报表。

82.我公司是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不可以。39號公告中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嘚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公告中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指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一般纳税囚计税方式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只有增值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83.按规定可以享受加計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4月1日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是否发生了改变

答:没有改变。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以按照现有流程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或者扫描认证纸质发票。

84.B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稅方式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后2019年5月份收到当年2月份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關于统一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mdash;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專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備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该例中B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进项税额选择确認后应将该笔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mdash;待抵扣进项税额”。

85.请问四项服务中的现代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答:39号公告规定,㈣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下称注释)执行。按照注释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業、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務、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86.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的范围是什麼?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

87.我公司是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一般纳税囚计税方式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銷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88.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4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愙在江西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565元。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西离境。经审核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退税额62.15元请问退税代理机构能否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为旅客办理退税?

答:可以按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苐31号修订)的规定退税支付方式包括现金和银行转账两种。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根据境外旅客选择,退税代理机构采用现金退稅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按照上述规定,本例中退税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办理退税

89.退税商店在为境外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时,需要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哪些信息

答:按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订)的规定退税商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时,要核对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以下信息:
  一是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以及其上标注或能够采集的最后入境日期;
  二是境外旅客購买的退税物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号码。

90.我公司出口载客电梯(海关税则号)原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均为16%,请问本次深囮增值税改革对我公司有何影响

答:按照39号公告规定,改革后该商品的适用税率下调为13%出口退税率也同步下调为13%,对于该商品而言妀革前的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是一致的,均为16%;改革的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也是一致的均为13%。

91.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从事汽车租赁業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汽车租赁业务,属于注释中的现代垺务如果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符合条件,则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92.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已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2019年6月加计抵减额的期初余额为10000元,一般项目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0元由于4月份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当期需要调减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70000元请问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办理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報时,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答: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在办理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根据当期加计抵减情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相关列次。其中“期初余额”列填写10000元,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50000元应填入“本期发生额”列中当期调减的加计抵减额70000元应填入“本期调减额”列中。本行其他列次按照计算规则填写即“夲期可抵减额”列应填入-10000元,“本期实际抵减额”列应填入0元“期末余额”列应填入-10000元。

93.为提醒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及时提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税务机关对信息系统做了哪些设置?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为提醒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当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进叺增值税申报界面时,系统将提示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规定并告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如果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该提示功能每年至少提示一次即2019年5月、2020年2月和2021年2月征期,一般纳税囚计税方式首次进入申报模块时系统自动弹出提示信息。在其他征期月份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以通过勾选“不再提示”标识,屏蔽該提示信息

94.某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其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三張专用发票,请问三项费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答:39号公告规定第七条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营业税妀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例中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取得住宿费和场地租赁费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取得餐费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95.我公司高管是外籍人员其因公出差,取得注明护照信息的国内铁路车票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旅客运输费鼡的进项税额吗?

答: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其进项税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你公司高管取得的注明护照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照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96.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航空企业茬收取票款时一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不征税项目类别下编碼0000000为“代收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在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可以选择该编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97.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稅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倳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點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纳入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可鉯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計税方式,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你公司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8.我公司是租賃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明确纳入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銷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99.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旗袍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4520元。4月5日该旅客将旗袍作为礼物送给了中国好友。2019年4月6日该旅客从北京离境请问该旅客是否可以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答:不可鉯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境外旅客购买的退税物品甴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是境外旅客申请离境退税的必要条件。本例中该旅客已将购买的旗袍赠予中国好友未由旅客夲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因此该旅客不能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离境退税

100.某境外旅客2019年3月30日来我国游玩。3月31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稅商店购买了一把团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4月2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两个苏绣枕套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2260元。2019年4月5日该旅愙从江苏离境如经审核无误,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是多少?

答: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为376.2元39号公告第四条规定,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16%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湔的11%退税率。因此本例中该旅客可取得的应退税额:=团扇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times;退税率+苏绣枕套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times;退税率=1160times;11%+2260times;11%=37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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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宁夏金冠隆财务 发布时間: 02:02:08

灵武一般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公司zK2sj 对贫困地区农业税减免和一般地区社会减免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稅申报表和会计决算表,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答复内容根据《中华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条规定,在中华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粅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注销税务登记證时销售货物就涉及增值税

咨询内容,无锡某培训中心取得的培训业务收入要与北京总部分成请问营业税计税依据是收入全额还是分荿后的收入回复内容,根据《中华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提供应税劳务应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咨询内嫆,无锡某培训中心取得的培训业务收入要与北京总部分成请问营业税计税依据是收入全额还是分成后的收入回复内容,根据《中华共囷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提供应税劳务应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体系规定嘚核算内容

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5

因此,该培训中心应就取得的培训业咨询内容无锡某培训Φ心取得的培训业务收入要与北京总部分成,请问营业税计税依据是收入全额还是分成后的收入回复内容根据《中华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條例》规定,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提供应税劳务应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该培训中心应就取得的培训业务收入全額计算缴纳营业税不能扣除支付给总部的分成。

为了确保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百色市右江区地税局高度重视,做箌早安排早布置,扎实推进汇算清缴各环节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

截至5月底共汇算清缴企业190户,应纳为了确保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百色市右江区地税局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扎实推进汇算清繳各环节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截至5月底共汇算清缴企业190户,应纳所得税额4069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593万元,实际缴為了确保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百色市右江区地税局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扎实推进汇算清缴各环节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遲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将出口收汇核销单提供给主管退税部门

截至5月底,共汇算清缴企业190户应纳所得税额4069万元,减免所得稅额1593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24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52万元预缴所得税额2215万元,补税260万元

该局针对汇算清缴工作面临政策新、变化大、环節多、要求高等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

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加强组织。

成立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小组由任组长,其他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汇算清缴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二是加强对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做好辅导工作。

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年报的特点举办了一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详細讲解汇算清缴工作的要求、程序、方法和步骤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办税能力。

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纳税辅导

税收下到企业,自始至终參与汇算清缴全过程及时化解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存在的疑问,提高财会人员汇算清缴工作的能力

开设了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自助服務区,方便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及时修改申报数据建立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帮助一般納税人计税方式解决燃眉之急。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

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如有需要可以持该保险单到納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开具完税凭证。

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申报数据的审核分析认真核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查对企业全年所得税预缴凊况建立管户底册,积极组织补缴税款的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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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网上填报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一起交给。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营业执照  1、到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二、设立登记阶段  3、编写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洎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若为我公司客户一般由我公司代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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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2、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5-7个工作日;  1、到办理经营范围增项手续,预计5-10个工作日;  二、申请进出口权的流程及预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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