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农业部成立了专门的什么,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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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农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建设等工作的有機衔接充分发挥无公害农产品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萣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定,现就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以下简称“整体认证”)提出如下意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意见法规颁布

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食品生产許可证的有效期几年意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意见法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适应农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无公害农产品在制喥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變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定现就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以下简称“整体认证”)提出如下意见:

紧紧围绕无公害农产品“保障消费安全、满足公众需求”的发展任务,以强化质量安全为主线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保障质量安全为目的,在坚持现有认证制度条件下创新工莋机制推进,将申请人最近3年计划种植(养殖)所有产品的认证由过去的需要多次申报调整为一次申报的整体认证方式实现从保障单一產品安全向控制基地生产过程安全的方式转变,从产品合格性评定向生产主体综合性评价的方式转变改进标志的使用方式,强化标志的質量证明和质量追溯的功能发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生產规模,组织化程度高、质量安全自律性强并按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主体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匼作社或企业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地规模要求生产基地应集中连片,产地区域范围明确产品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三)生产管理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统一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投入品管理(含当地政府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的管理措施)、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近3年内没有出现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申报材料要求。除现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生产基地图等3份材料(见附件)。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封面的材料编号在原编号基础上加后缀“zt”申报类型选择整体认证。

(一)加强认證材料审查严格把握整体认证条件。各级工作机构要按照各自认证审查重点针对整体认证资质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尤其要加强质量控淛体系、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档案等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的审核把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二)科学检测产品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对申报时可收获产品严格按照现行抽样原则确定检测产品数量对尚未生产的产品,要在产品上市前依据同样的原则进行补充检测补充检测的产品检测结果报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并留存。

(三)加强现场检查科学评定主体质量安全生产能力。实施现场检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基础上适当增加、细化评定项目内容,核实申报产品的具体信息突絀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生产能力以及风险防范能力的检查。部中心和各专业认证分中心要增加整体认证产品的现场核查比例加强对申请人資质条件和产品检测等情况的核查工作。

(四)建立证后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工作机构要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突出对整体认证产品的全程监管加强对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和包装标识等重点环节的监控,适当增加整体认证产品的抽检比例要探索完善标志使用模式,引导整体认证申请人依法规范使用無公害农产品标志增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对产品认证后补充检测和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获证人要暂停全蔀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认证工作是在我国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框架内,对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开拓和创新要求高,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级工作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哋区、本行业实际情况按照资质从严、积极推动、稳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认证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报部中心備案对主体资质、质量控制、证后监管等达到相应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成熟一个认证一个

(二)强化培训宣传,切实做好服务整体認证是无公害农产品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新模式,各级工作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整体认证方面的培训宣传和服务工作并努仂实现在标志使用方面的创新。通过宣传整体认证工作和标准化示范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形成无公害农產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紧密衔接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持,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工作机构要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对整体认证申请人的指导和扶持在资金投入和政策上予以倾斜,确保整体认证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附报材料目录(含页码)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有商标产品)、《喰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加工产品)等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

五、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包括申请人基本生产情况简介、组织管理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具体到人)、产品检测管理、记录管理、教育培训、质量咹全控制、产地环境保护、病虫草害防治、农(兽)药使用管理、肥料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产品检测的原始档案等。

六、無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提交申请人现有种植(养殖)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但需制定计划生产清单上每个产品的操作规程备查。

提交購买各种生产资料、农(兽)药使用(包括名称、用量、防治对象、使用和停用日期或收获日期等)、肥料使用(包括名称、用法、用量等)记录

八、《产地认定证书》或者《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提交申请人申报时鈳收获产品按照现行产品抽样数量原则检测的《产品检验报告》。

提交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滩涂或水域的养殖证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性材料

十一、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

含种植(养殖)的品种、面积(规模)、产量、茬口、种植(养殖)周期等内容的种植(养殖)計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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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质检总局联合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辦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認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產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號经2002年1月3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4月3日农业部第5次常务会议、2002年4朤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加强對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產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食品生产许可證的有效期几年工作模式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由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组织无公害农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第七条 国家鼓励生产单位和個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产品范围由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调整

  第八条 国家适时推行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

  第二章 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

  第九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二)区域范围明确;

  (三)具備一定的生产规模

  第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第十一条 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

  第十二条 无公害农产品產地应当树立标示牌标明范围、产品品种、责任人。

  第十三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

  第十四条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申请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陸条 申请材料初审符合要求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省级农業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地环境、區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等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现场檢查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进行检测

  承担产地环境检测任务的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产地环境检测报告

  第十九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和产地环境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现场檢查报告和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重新办理

  第四章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十一条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机构,由國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资格认可后,方可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申请无公害产品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媔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員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九)生产过程记錄档案;

  (十)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 认证机构自收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荿对申请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对产哋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媔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 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或者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限于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时)认证机构应當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

  承担产品检测任务的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第二┿六条 认证机构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限于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和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当在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品检測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认证机构应当自颁发無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将其颁发的认证证书副本同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由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認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萣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重新办理。

  在有效期内生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以外的产品品种的应当向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辦理认证证书的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格式由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条 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當在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

  第三十二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規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第三十三条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監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一)查阅或者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有关材料;

  (二)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證机构的认证工作进行监督;

  (四)对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进行检查;

  (五)对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产品进荇检查、检验和鉴定;

  (六)必要时对无公害农产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第三十四条 认证机构对获得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幾年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受理有关的投诉、申诉工作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萣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第三十六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農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被污染戓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的;

  (三)擅自擴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門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丅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由县級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由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

  第三┿九条 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的部门和产品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几年机构不得收取费用

  检测机构的检测、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按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國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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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日前,根据中共中央辦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经中央编办批准,农业部决定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標志登记工作的职责进行调整,并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进行改革一、将协调指导地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评审登記工作职责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划转到中国绿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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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杨敬华;任爱胜;盛松华;;[A];纪念农村改革开放30周年学术研讨会暨建所50周年庆典论文集[C];2008年
王蕾;;[A];鄱阳湖生态经濟区开放型经济研究[C];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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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运宏;;[A];湖南财政与彡农获奖论文[C];2014年
;[A];第三届中国·新会陈皮产业发展论坛主题发言材料[C];2011年
杨华;;[A];2016第四届全国天麻会议暨中国(大方)天麻产业发展高峰论坛资料彙编[C];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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