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有帮忙提取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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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问者:@a.***
城市: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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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昆明市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内容对2018年起昆明市公积金提取政策以及相关提取手续和所需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通知》政策将从日起执行。此次政策调整主要目的在于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提取手续,精简提取材料,该政策在原政策基础上,对、所需资料均做了进一步简练,办理手续时长进行了压缩,除部分业务审核流程复杂需要七个工作日外,大部分业务的办理时限均为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详情请戳http://km.jiwu.com/news/2894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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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有帮忙提取公积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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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营: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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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在哪里?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电话是多少?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管理部  地址: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7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  地址: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七楼(官渡广场旁)  联系电话:0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南管理部  地址:广福商业广场SY—2楼  联系电话:6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西管理部  地址: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3,3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联系电话:8,  公积金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  地址:青年路382号建设银行二楼  联系电话:3  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联系电话:5  公积金中心呈贡管理部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西楼  联系电话:8  公积金中心禄劝县管理部  地址:禄劝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联系电话:3,3  公积金中心石油管理部  地址: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7  公积金中心安宁管理部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7-8号商铺  联系电话:8  公积金中心晋宁管理部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联系电话:7  公积金中心宜良管理部  地址:宜良县城环城西路8号  联系电话:0  公积金中心石林管理部  地址:石林县石林中路40号(建设银行五楼)  联系电话:8  公积金中心富民管理部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54号  联系电话:7  公积金中心嵩明管理部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联系电话:4  公积金中心寻甸管理部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联系电话:9  公积金中心东川管理部  地址: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栋401室  联系电话:4  微信查询公积金: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关注“昆明本地宝”官方微信,点击菜单栏【查询】即可立马查询你的公积金信息,还能解锁更多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服务哦!昆明本地宝为您提供了昆明公积金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网点查询等公积金查询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昆明公积金的最新信息...昆明本地宝为您提供了昆明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流程等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昆明公积金的最新信息...昆明本地宝为您提供了昆明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材料、贷款流程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昆明公积金的最新信息...昆明本地宝为您提供了昆明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额度等公积金缴存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昆明公积金的最新信息...&
相关推荐 &&昆明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昆明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昆明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昆明市内符合哪些非房屋类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个人公积金的?昆明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昆明市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的相关详细信息,详细的提取条件如下: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昆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昆明本地宝为大家提供昆明市电子结算提取公积金流程,大家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办理成功。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非电子结算)办理流程有哪些?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电子结算)办理流程有哪些?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昆明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昆明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昆明可以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象有哪些?昆明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是什么?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昆明本地宝。在昆明贷款买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注意提取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在昆明分期购买一手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期实际付款的额度。提取需要哪些材料请查看正文。在昆明全额购买一手房,可申请公积金提取,购房起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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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昆明公积金再出新规!这八大严重行为五年不得贷和取!昆明公积金到底咋个用法?最新“攻略”请收藏留用!|收藏|失信|公积金贷款_新浪网
昆明公积金再出新规!这八大严重行为五年不得贷和取!昆明公积金到底咋个用法?最新“攻略”请收藏留用!
昆明公积金再出新规!这八大严重行为五年不得贷和取!昆明公积金到底咋个用法?最新“攻略”请收藏留用!
4月3日下午,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其中,《办法》提出严重失信个人将被:暂停办理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失信行为的失信管理期限为5年该办法将于5月7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管理办法中哪些情形会被纳入个人一般失信行为?哪些情形会被纳入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什么情况会被纳入失信名单?第六条
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个人一般失信行为:(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3个月(含)或者累计6个月(含)经催收仍未还款的;(二)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被市公积金中心发现或已办理提取,经市公积金中心批评教育后,即时全额退回的;(三)市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个人一般失信行为。第七条
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6个月(含)或者累计12个月(含)经催收仍未还款的;(二)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经市公积金中心批评教育后,两个月内未全额退回的,或拒不承认错误,不退回的;(三)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四)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五)为他人以虚假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六)以购房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办理退房手续,经市公积金中心认定无正当理由的;(七)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的;(八)市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受什么处理?第十条
对被纳入一般失信行为的个人,应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列为业务受理重点核查对象,加强资格、材料方面的审核;(二)第一次失信予以警告,第二次失信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第十一条
对被纳入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除采取第十条规定的惩戒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存在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公积金业务办理部门追缴该职工违规提取的公积金,书面通报缴存单位,并暂停办理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存在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暂停办理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存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对被纳入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还可以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按照相关规定将严重失信个人向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昆明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更新报送;2.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后仍不履行执法文书的,申请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其他失信惩戒措施。说明:此次管理办法,除了对个人失信行为规定外,也明确了单位失信行为范畴。实施失信行为管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一)信息采集。市公积金中心对符合纳入失信行为情形的单位和个人行为及信息进行核实、取证,记录基础信息和纳入理由,留存相关材料。(二)风险提示。对拟纳入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履行事先书面告知义务,进行风险提示。(三)纳入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纳入失信行为的审批程序。(四)录入系统。对决定纳入失信行为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或者批量导入失信行为管理系统。个人失信行为应当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失信类型及具体行为、失信信息提交部门、纳入理由及纳入时间等要素。单位失信行为应当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类型及具体行为、失信信息提交部门、纳入理由及纳入时间等要素。失信管理期限有多久?被纳入失信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昆明市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或者本单位的失信信息。失信行为的失信管理期限为5年,自失信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被纳入失信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在其失信信息管理有效期内,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提供有关证据证明确已纠正的,在失信管理五年期届满后,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注明后将其失信信息从管理系统中删除,同时通知其他征信平台移出。如失信行为在五年期满后仍然不纠正的个人和单位,失信信息继续有效,直至失信行为纠正为止。昆明公积金贷款楼盘较少 去年公积金贷款发放减少7亿多而近日,昆明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昆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09亿元,同比下降7.62%,相比2016年,去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减少了差不多7.5亿。究其因,一方面是去年公积金政策的持续收紧,另一方面与昆明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数量较少有关系。2017年昆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出炉《报告》披露了2017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运行情况,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1万笔90.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7%、7.62%。2016年,昆明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35万笔97.52亿元,对比来看,去年减少了约7.5亿,降幅较大。《报告》指出,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35.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63%,比上年减少1.52个百分点。公积金缴存额方面,去年同比增长了16.97%,全年缴存额达到了163.52亿元,同时,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都分别有增长,实缴职工人数96.46万人,净增4.27万人。也就是说,昆明公积金的缴存和覆盖人数都有扩大。去年昆明出现缴存额提高但贷款发放减少的现象,原因无非两方面,一是去年以来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越来越收紧,二是昆明在售楼盘中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数量较少。简单来说,符合申请公积金的条件越来越高,而可选择的楼盘却没几个。在公积金政策方面,和2016年的逐步放松截然不同,2017年全年呈现逐步收紧的趋势,2017年两次调整了贷款受理条件,从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且开户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暂停户籍不在昆明市,在云南省其他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房贷款申请。第二次又将缴存时间提高到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且开户满12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的同时,昆明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也在减少,2017年执行的是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的最高额度。但在今年3月1日公布的“昆十条”中,额度已下调为单职工30万,双职工50万元。商贷、公积金贷款利率对比(图片来源于网络)同时,“昆十条”还调整了公积金首付比例,二套房首付比例调高了50%,利率不低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据业内人士分析,今年以来昆明楼市政策趋紧,3月发布的限售令意在遏制炒房行为,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有政策加码,最近多个二三线城市调控政策也在密集出台,昆明的公积金政策短期内仍将呈现收紧的趋势。另一方面,昆明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数量一直较少,虽然年初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明确提出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由于昆明大多数在售楼盘并未与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本身不具备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因此住建部的要求并不能有效约束这些楼盘。云南房网曾于2016年做过昆明在售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的调查,在统计的80个楼盘中,有近4成不支持公积金贷款,而目前昆明在售楼盘中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比例很可能没有太多变化,有媒体报道称,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合作的开发商以本土的俊发、云南城投为主,昆明大部分主流开发商的楼盘项目因各种原因依然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政策趋紧,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又为数甚少,导致2017年昆明公积金运行呈现出和2016年截然相反的状况,贷款发放数量和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占有率同步下降。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商贷首付条件和利率都在上升的情况下,难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购房者特别是刚需购房者来说,意味着平均购房难度和成本都在提高,根据目前的政策环境,今年的公积金贷款发放数量和市场占有率可能比过去的2017年同比降幅更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商转公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贷款对象在昆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时、足额正常在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暂停户籍不在昆明市,在云南省其他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房贷款申请。异地公积金申请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户籍限制,户籍不在昆明市,在云南省其他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日起实施)贷款用途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缴存时间公积金必须足额缴存12个月且开满12月月以上可以申请贷款,如果不是足额缴存,没有连续缴满12个月以上、中间有停缴、缴存不够的话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自日起执行)贷款期限申请期限为1-30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年限调整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最高的贷款期限信用记录购房相关人信用报告记录超过以下标准,借款人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达到连续违约6次(含6次)的;2、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达到连续6次(含6次)的;3、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的,贷款和信用卡记录合并计算;4、到期还款的贷款到期后逾期一年以上未还款的。首付款比例1、对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2、对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设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期,轮候期为两年(即缴存人上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两年内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3、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注意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轮候期为2年,2年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单职工缴存家庭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下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号开始实施)温馨提醒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住房公积金提取 保障销户提取(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出国定居等)和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正常提取,暂停特殊情况提取(包括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支付学杂费等)。(日起实施)购房提取购买新建商品房首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的需提供)。购买存量房首次办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契税发票,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的需提供)。物业管理费提取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账户余额不足2500元的,须预留100元后方可申请提取)。当年提取额度不累计入下一年度计算。(自日起至日止。)温馨提醒昆明十大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1.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2.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3.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4.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6.离休、退休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8.出境定居、应征入伍的;9.支付物业费的;10.法院强制扣划的。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申请条件除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购买一手房,楼盘开发商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购买未签订协议楼盘一手房,若符合担保公司条件,可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才能申请。申请资料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7、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8、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纯公积金2份,组合贷款3份。办理流程1、购房人与楼盘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2、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发放贷款;3、贷款资金转到楼盘开发商收款账户。担保方式1、借款人拟购住房是与中心签订了按揭合作协议的楼盘,由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用拟购住房作抵押。2、借款人拟购住房未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楼盘,若符合担保公司条件,可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用拟购住房作抵押。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申请条件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公积金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10、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纯公积金2份,组合贷款3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可申请商转公贷款。2、借款人与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约定可以提前还款。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把所贷额度超出的商业贷款额结清。申请资料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6、商业贷款余额查询表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最新余额对账款,如申请时商贷扣款日已过,需到原贷款银行重新打印);7、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和共有人复印件均需要提供);8、原商业贷款的还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9、原商业贷款的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10、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本次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0个职能处室综合处起草重要文件、行政工作计划及总结;公文收发与办理;编制工作简报、动态;负责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及党建工作;负责机构财务、对外联络与接待、文书业务档案管理、物品采购和发放、外事、保密、固定资产管理、会务管理、车辆管理、印鉴管理、综合治理、文件印刷等工作;负责履行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职责。联系电话:9人事教育处组织中心组学习;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聘任,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等。联系电话:5计划财务处住房公积金的计划管理、调度及保值增值;组织资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和考核受托银行、会计核算;住房资金(售房款、维修金等)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联系电话:6监察处负责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组织协调、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专项治理、纠风工作;负责受理对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信访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等。联系电话:9归集管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组织实施年度基数调整、催缴、清欠和扩大缴存覆盖面;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负责组织对分中心、管理部、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联系电话:2支取管理处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管理;编制、组织实施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计划及规定;负责组织对分中心、管理部、受托银行的提取、转移业务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联系电话:6贷款管理处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拟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报表、信息处理、动态分析、贷后管理等相关业务;评估及考核相关单位和机构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执行和业务运作情况;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公积金贷款年度计划完成、项目公积金贷款的项目备选、调查、评估、监督和管理;项目公积金贷款的贷后检查和贷款回收及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联系电话:5稽核审计处拟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及规则;负责对中心财务、业务工作进行稽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参与中心制度、业务流程的设计并提出意见;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提请中心党组研究后,由监察处查处。联系电话:7信息处负责中心信息系统的规划、组织、开发及实施;负责中心门户网站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心系统信息技术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业务信息的查询、发布;社会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对受托银行和分中心、管理部业务信息进行集中监管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联系电话:1法规处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和解释;负责审核内部制度、管理办法及法律性文书;拟定、审核与受委托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组织职工普法活动、普法考核。联系电话:(0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2个分中心16个管理部办事网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铁路分中心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主城区管理部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0871(支取)0871(归集)0871(贷款)主城城东管理部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0871主城城南管理部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0871主城城西管理部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0871主城城北管理部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08710871石油管理部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0871安宁管理部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08710871呈贡管理部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0871嵩明管理部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晋宁管理部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0871宜良管理部宜良县匡远镇汇东西路北边鑫海国际二期23-25号08710871石林管理部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1栋1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08710871东川管理部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08710871禄劝管理部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08710871富民管理部富民县永定街427号0871寻甸管理部寻甸县仁德镇宜秀路0871来源:综合自云南网、昆明楼讯、昆明信息港编辑:嘟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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