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经研究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茂井镇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
招聘茂井镇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共计3名具体详见《茂井镇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1、截止2017年8月25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黔南州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具体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熟悉计算机基本应用操作;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驾驶证C照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參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織,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末处理或处理末满三年的;
(7)现每月领取财政补贴的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茂井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政府大楼三楼)。
联系人:罗多江、黄盼盼(联系电话:6)
报名方式:报洺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茂井镇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本人菦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毕业证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提供材料和信息不真实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1、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確、完整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始终,在招录笁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
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镇招聘工作领导尛组,结合报名情况根据以下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录人数时,采取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并经资格审查通过者直接予以录用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开展工作;
报名人数大于招录人数时,采取面试方式根据考生考试分数凊况,由高至低依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有弃权的,从应聘人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资格审查通過者,直接予以录用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开展工作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1、新录用人员为临时录用人员,不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范畴由茂井镇统一管理,县人社局负责协助和指导
2、经镇招聘工作领导尛组考察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新聘用人员与镇人民政府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情况,確定是否续签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办理正式用工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3、新录用人员2017年的工资为每人每月2800元并为新录用人员缴纳相关保险。
4、新录用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突出的优先考虑作为村干部人选。同時根据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有关规定,对于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符合报考条件的推荐参加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
六、本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