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财务纠纷被告无法表达也没有监护人了,监护人没什么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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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________,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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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相关、在结构上互不包含的分句形式组成的句子。  依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复句的是( )。A.虽然他很聪明,人也很努力勤奋,但由于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够好,最后还是非常遗憾地退出了比赛B.夕阳将其最后的一抹余晖,慷慨地泼撒在寂静的院子里,杨扬推着父亲的轮椅,缓缓地走在洒满落叶的乡间小道上;父亲沉醉在这乡土气息里,散发着生命中炽热的光芒,杨扬感觉到某种最后的日子来临C.叶问少年习武,青年卖武,中年教授武术,老年颐养天年,除此之外,他还开过一家旅店,兼营手脚之保健理疗D.新材料对一个国家经济增长速度、产业结构布局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干部任免是指国家机关或有任免权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在一定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任用干部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免去干部所担任的职务。  下列不属于干部任免的一项是( )A.原公安局长因贪赃枉法被开除公职B.省人大做出罢免韩景冒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C.经过公开考试竞争,小王被任命为安全局副局长D.省委决定小李任省计委主任3有一些植物需经过低温后才能开花并成长结果。通过低温诱导促使植物开花结果的作用称为春化作用。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未利用春化作用原理的是( )。A.洋葱开花影响其品质,因此在春季种植前高温处理越冬贮藏的鳞茎,以降低其感受低温的能力,从而得到较大鳞茎B.使用赤霉素,二年生天仙子、白菜、甜菜和胡萝卜等不经低温处理就可以开花C.将萌发的冬小麦种子装在罐中,放在冬季的低温下40至50天后在春季播种,可获得和秋播同样的收成D.在第一年将二年生药用植物当归的块根挖出,贮藏在高温下,以减少第二年的抽薹率而获得较好的块根4杂志 对于( )相当于( )对于 农民A.编辑 蔬菜B.书刊 农村C.传媒 农业D.报纸 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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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A.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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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A.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B.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符合安全要求C.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D.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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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路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A.断路器(开关)B.线路隔离开关(刀闸)C.母线隔离开关(刀闸)D.接地隔离开关(刀闸)2在使用带电清扫机械进行清扫前,应确认()。A.清扫机械工况(电机及控制部分、软轴及传动部分等)完好B.绝缘部件无变形、脏污和损伤C.毛刷转向正确D.清扫机械已可靠接地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A.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B.要求消防监护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氧气含量符合安全要求C.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D.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不准在()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A.带电导线B.带电设备C.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D.施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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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处并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肯尼迪人权中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委第十一巡视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法院纪检组:
抄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抄告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南昌市检察院侦监处:
抄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抄告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抄告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
抄告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
&&&&一、不收诉状。
&&&&2017年3月1日9时40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欲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4号窗口顶上的屏幕显示牌提示“一审案件受理”,但唯独该窗口无人值班,5号窗口的同志说:“4号窗口的同志开会去了,你下午再来吧!”我说:“窗口怎么能离人呢?”于是,我拨通了该院纪检办公室的电话,接听人员答应会监督,但几十分钟过去了,4号窗口始终没有来人,之后,我又陆续拨通了“市委民声通道”和“省委民声通道”的手机,请他们监督,直到11时31分,我终于拨通了立案一庭陈(音)庭长的办公室电话,不久,一位年约25岁左右的年轻人来到了4号窗口,他首先问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的法律依据,我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和第二百六十条。”我把自诉状中陈列的这两条法条指给他看,我说:“这个案子的被告涉及南昌市的两家医院和南昌县的一家卫生院,个人被告有十五位之多,且整个案子的案情重大,故应由市法院受理并立案。”。然后,我又回答了他几个提问,他认真地阅读了我提交的题目为《南昌:医生队伍中走出的大恶人》、副标题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自诉状的前几页,由于自诉状是打印的,有46页,附件(书证)有76份,此时有人关掉了大厅的电灯,旁边的人都纷纷下班了,我把两份打印好了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诉状收据》(每份6页)推到他面前,说:“为了怕你嫌麻烦,我将收据替你打印好了,你核对一下,你在签收人一栏签名、盖章并填写日期,我在提交人一栏签名并填写日期,然后,我们各执一份。”他掏出手机,拨通了庭长的电话,就听到他说:“他要求我在他打印好了的接收诉状收据上签名。”“是南昌县的。”“好的。”就这么寥寥几语,庭长应该知道我是谁,要来干什么,因为我写的多篇相关文章人民网百姓监督栏目、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栏目等中央媒体早就公开发表了,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全文也早就公开发表了。他把材料推回到我面前,说:“庭长不同意接收。我下班了。”我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他说:“我知道,但庭长已经说了不收。”
&&&&下午16时19分,我再次到达4号窗口,他正在给一位年轻的律师办理多个案件的立案手续,因为我看到光诉讼费用发票他就粘贴了好几张,我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期间,我多次拨打庭长办公室的电话,均无人接听。他说:“建议你转为提起民事诉讼,医生那会偷偷地活摘人体器官并继而故意杀人(杀人灭口)!”(我备注:我就算有心慈怀并让步,但按民事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根本立不了案。)我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是经过了反反复复地思考的,你们(法院)按程序走,你们可以接收诉状及其附件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你心地太善良了,不是所有的医生都怀有医者父母心,医生之中也有蛇蝎心肠的恶人!一律接收诉状,一律是什么意思,您总该知道吧?”他说:“我当然知道,但庭长已经说了不收。”我说:“收与不收是你的工作职权,(你自己决定。)”他说:“你先回去吧,我再请示请示庭长。”我说:“那你现在就请示吧。”他说:“现在都下班了!”
&&&&二、不收诉状属于违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两份文书完全公正、合法、有效!
&&&&受害人是我同父同母的哥哥黄爱平的妻子管玉美,血浓于水,我们算是一家人,不是外人,故我不惧两肋插刀、忍辱负重、不辞辛苦地为此案奔走呼告(维权),具有无可争议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日,我哥应我之邀来到我的住所,对我进行了全权授权委托,具体操作过程是这样的:在我居所的厨房,我拿出一份我草拟并书写的授权委托书的草稿和一份费用协议书草稿,请我哥认真审阅,如果同意,就请亲笔抄写三份(他执一份,我执二份),我哥认真地审阅了全文,然后开始抄写,在抄写过程中,他对“管玉美是我的明媒正娶的合法妻子”一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哥认为只要写“管玉美是我的合法妻子”就可以了,不要写得那么隆T谡龀垂讨校谇┟词钟〉墓讨校谀昧椒萸妆适樾吹摹妒谌ㄎ惺椤犯业墓讨校腋缬谐浞值氖奔洌型耆灾鞯囊庠福一颈3至思昴聊挥锞褪俏吮苊庥跋臁⒏扇潘乃伎己途龆ā
&&&&在费用协议书中,大致的意思是:我投入的所有资源(上网费、打印费、差旅费、时间、精力)和所遭受到的所有风险(对手的反制措施:诸如谋杀、谋害、投毒、造谣、碰瓷、挑拨之类的报复)由我独自承担,如维权行动失败,我不得找我哥分担任何费用和损失,如维权行动成功,所获赔偿五五分成。我哥说:“你傻啊,这样的费用协议书怎能拿给别人?”我说:“不拿给别人,这是我们之间的协议。(我的意思是:亲兄弟,明算账,我的投入和风险是巨大的,我不能去白干这些事情,如果你对五五分成有意见,可以写成四六分成或三七分成,我们是同胞兄弟,肉烂在锅里,无所谓谁多谁少。)”在整个抄写过程中,在签名并按手印的过程中,在拿两份亲笔书写的《费用协议书》给我的过程中,我哥有充分的时间,有完全自主的意愿,我基本保持了缄默,沉默不语就是为了避免影响、干扰他的思考和决定。
&&&&出于我的预见和前瞻,在取得我哥的理解和认可后,他在以上两份文书中均写有如下文字:“为防止本人遭到胁迫而作出违心的改变,本人在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本协议书)永远有效,拥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我认为,以上两份文书的签订过程,双方经过了充分的协商,完全是各自自主意愿的表达,不存在强制、胁迫、绑架的情节,我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上两份文书完全公正、合法、有效!
&&&&而且,日,在我弟黄保平的居所,我拿出我打印的一份内容有所不同的授权委托书,该文书我制作(复印)了十几份并一并拿给了我哥,在我弟黄保平在场的情况下,我哥黄爱平认真阅读后,在每一份授权委托书的末尾均亲笔签署了姓名及日期,并按了手印,在整个过程中,我均在与我弟黄保平交谈,我没说一句话左右或影响我哥。
&&&&以我哥的文化学识、人脉资源、人生积累和社会阅历,他根本无力维权和抗争,别人挖几个坑,他肯定掉进去,惹一身的麻烦,惹一身的臊,故我作为他的胞弟(非为外人)责无旁贷!
&&&&在我已经为此事作出了巨大的投入和牺牲,并承担了巨大的风险的情况下,我不会放弃我的合法追求。有人认为我是好事之徒,多管别人的闲事,我对此说法嗤之以鼻,并非常负责任地作出以上耐心地、详细地解释。
&&&&四、以下是我重新写作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全文。
&&&&&&&&&南昌:三医院医务人员合作盗窃、活摘、出售、移植人体器官!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代为告诉人:黄剑平,男,50岁,汉族,文化程度为技校,现失业无工作单位,户口登记住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剑霞村团结自然村24号,手机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为010599。
第一被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主任彭贵祖。
第二被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医生单人锋(第一被告的助手)。
第三被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时军。地址:南昌市永外正街17号。电话:。
第四被告:张刚,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中医师。
第五被告:吴庆,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科医生,手机号码:。
第六被告:张贝,女,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师。
第七被告:曾磊,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诊断医生。
第八被告:李里香,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审核医生。
第九被告: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詹启敏。地址:南昌市民德路1号。电话:2。
第十被告:赵大祥,男,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外科中医师。
第十一被告:张斌,男,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外科实习医生,原为第十被告的学徒,现为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北院外科医师。
第十二被告:王开红,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外科护士。
第十三被告:唐玲,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外科护士。
第十四被告:万先国,男,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第十五被告:罗时清,男,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第十六被告:万云霞,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电子胃镜检查医师。
第十七被告: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万国华。地址:南昌县向塘镇通站路77号。电话:732072&。蔡副院长手机:。
第十八被告: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医师(江西中医学院教授)肖纯。
第十九被告: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609号(银新实业大楼内),电话:0、,刘经理手机号码:。
诉讼请求:
1、第一、二被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请求法院判处他们死刑。
2、第十、十一、第十四被告参与犯罪,以共犯论处,请求法院逐一判处他们无期徒刑。
3、第四、五、六被告参与犯罪,以共犯论处,请求法院逐一判处他们三十五年有期徒刑。
4、第十二、十三、十五、第十六被告参与犯罪,以共犯论处,请求法院逐一判处他们二十年有期徒刑。
5、第七、第八、第十八被告参与犯罪,以共犯论处,请求法院逐一判处他们十年有期徒刑。
6、请求法院判处第一、二被告分别赔偿20万元。
7、请求法院判处第三被告赔偿60万元。
8、请求法院判处第十、十一、第十四被告分别赔偿10万元。
9、请求法院判处第十七被告赔偿35万元。
10、请求法院判处第四、五、六被告分别赔偿18万元。
11、请求法院判处第九被告赔偿58万元。
12、请求法院判处第十二、十三、十五、第十六被告分别赔偿6万元。
13、请求法院判处第七、第八、第十八被告分别赔偿5万元。
14、请求法院判处第十九被告赔偿6万元。
15、请求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在向所有的被告送达本自诉状时,限定被告提交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限,告知被告不答辩不举证的风险和后果。
16、请求法院责令第三被告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提供上次没有提供的评估报告(或护理记录)、会诊申请书、会诊记录单、数字化摄影(DR)检查报告单和胶片、临床操作的B超引导2次的记录单、还有一次的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医疗费用、住院病案首页、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作为答辩状的附件,答辩状的正本提交给法院,答辩状的副本提交给代为告诉人。
17、请求法院责令第十七被告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提供上次没有提供的医疗费用、入院记录(上次只提供了其第1页,可能复印时遗漏了)、日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报告单(该报告单上次没有复印给我,《南昌县卫生局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南卫信办字【2014】20号)中写:&“患者管玉美,女,因反复上腹部疼痛两年余,于日在向塘镇中心卫生院求治。经电子胃镜检查,提示为‘胃体―底交界处巨大溃疡(恶变)?’,并同时取病变组织送上级医院做病理检查,收入住院治疗。12月5日,由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报告诊断为‘(胃体―窦)溃疡型低分化腺癌,癌细胞侵及浆膜层’。”)
18、请求法院责令第一、二、十、十一被告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重新填写或打印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记录单,因为原医嘱记录单中出现了大量以自创字符组成的医嘱。重新制作的医嘱记录单的文字不得潦草,不得再次出现以自创字符组成的医嘱,重新制作的医嘱记录单作为答辩状的附件,答辩状的正本提交给法院,答辩状的副本提交给代为告诉人。
19、请求法院责令第十一被告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重新填写或打印《病历续页》(即病程记录),因为该记录太潦草,重新制作的病程记录单的文字不得潦草,重新制作的病程记录单作为答辩状的附件,答辩状的正本提交给法院,答辩状的副本提交给代为告诉人。
20、请求法院责令第十五被告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重新填写或打印手术记录单,因为原记录单太潦草,重新制作的记录单的文字不得潦草,重新制作的记录单作为答辩状的附件,答辩状的正本提交给法院,答辩状的副本提交给代为告诉人。
21、请求法院责令所有的被告务必向法院和代为告诉人主动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问题,积极揭发,有立功表现者法院和代为告诉人承诺一定予以依法减刑和减少赔偿额。
22、请求法院向南昌县公安局、南昌县检察院调取本案的全部案卷进行审查,请求法院特别注意向南昌县公安局法制科谢华新同志了解《南昌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南公刑复字【2016】2号)中写“
(黄剑平)对本局南公(经)不立字【号决定书不服并申请复议。”我其实是对南公(刑)不立字【号决定书不服。根据当时签收时的状况,我判断有人在谢华新办公室当面胁迫谢华新将该错误的文书交给我。请法院单独向谢华新同志了解其对本案的看法并作笔录或记录。
23、请求法院向南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办公室主任陈万松、四大队涂明明了解、调查《南昌:张斌预谋杀人(从犯版)》的去向,当时我把向塘镇卫生院的张斌、赵大祥认定为主犯,一附院的彭贵祖、单人锋认定为从犯,我现在认定后者为主犯,前者为从犯,我判断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留住《南昌:张斌预谋杀人(从犯版)》是为了对一附院的彭贵祖、单人锋的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如真调查了,请法院出函向其调取全部案卷作为借鉴和参考的依据。以上了解到的情况请法院制作笔录或记录。
24、以上请求事项,经法院查明事实后,可与我(具状人)协商后进行必要的修改。我判断,本案是以纯盈利为目的的刑案,没有参杂政治因素,任何人不得胡乱想象、瞎扯、牵强附会。另外,我在网上看到有《南昌一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宣判12名被告获刑》,可见,南昌可能一直有人在从事买卖人体器官的非法活动。但是,南昌市医疗及其监管领域存在黑暗和黑幕那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为非作歹并且活动能量极大,我日亲自向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提交了控诉材料并多次公开发表了文章要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监督中国查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能否下决心惩处,拭目以待吧!
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四家诊疗机构的部分特定人员明确分工、互相合作、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盗窃、活摘、出售、移植人体器官的犯罪团伙。作案过程如下:
&&&&1、外科实习医生张斌对刚刚进入镇卫生院问诊的受害人管玉美开出丙泊酚注射液的临时医嘱,这是一种短暂、麻醉、昏迷的处方药,护士王开红马上执行了该医嘱。利用受害人昏迷的时机,张斌涉嫌利用穿刺置管术往受害人的胃体内输注了含癌细胞的血液,张斌涉嫌利用穿刺置管术往受害人的胃体中输注了高浓度的、强腐蚀性的硫酸,由于恐惧和慌张,穿刺了二、三次。
&&&&2、胃镜诊断医师万云霞出具受害人有一个巨大胃溃疡的胃镜报告单,并杜撰临床诊断为胃癌,建议手术治疗。
&&&&3、镇卫生院副院长万先国主动以老乡的身份与受害人的妹妹和丈夫套近乎,取得信任后热心地推荐他们赶紧去南大二附院再做一个胃镜检查及胃镜活检,写了该院骨科副主任医师吴庆和胃镜诊断医师张贝的手机号码给他们,说他介绍他们去的,他们会关照他们。
&&&&4、张贝出具一张受害人有一个巨大胃溃疡的胃镜检查报告,吴庆委托门诊医师张刚拿一小块含有癌细胞的肉类冒充受害人的胃镜活检材质拿去病理检查,从而产生出受害人有胃癌的病理报告。
&&&&5、镇医院决定并说服患方给受害人做全胃切除手术。
&&&&6、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彭贵祖主任医师应邀来到镇卫生院主刀,但实际做的是部分胃切除手术,即只切除了所谓胃溃疡的地方。
&&&&7、为了留住受害人,住院一个月期间,外科中医师赵大祥和实习医生张斌共10次书写了“平衡盐液500毫升”的临时医嘱,这是一种让人腹泻的处方药,张斌还书写了“400ml冰冻血浆”的临时医嘱,这些医嘱都由护士签名执行了。
&&&&8、受害人出现残窦综合征。(备注:残窦综合征是指BillrochⅡ式手术时,胃窦切除不全,残留胃窦所致的吻合口溃疡症候群。本征的病因为残留胃窦的黏膜受到反流的碱性十二指肠液刺激而产生大量的胃泌素,经吸收进入血液,作用于胃底部黏膜,刺激残胃的壁细胞,促使胃液发泌过多,胃酸过高,发生术后吻合口溃疡。典型的症状是胃液分泌过多,和吻合口溃疡所致的一系列症状,如长期、周期性、饥饿性的上腹部疼痛、上腹部烧灼感、反酸、嗳气等。)
&&&9、推荐受害人赶紧转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继续治疗。
&&&10、入院的当天下午,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就盗窃、活摘了受害人的左肝,导致“左肋膈角消失,呈外高内低弧形凹陷,右膈无殊。”{相关证据见检查日前分别为、25、31的三份《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放射科X光检查报告单》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检查日期:,&CT号38995&)的对比。日都“两肋膈角锐利”,怎么过了4天就“左肋膈角消失”?左肝、左肋膈角紧邻,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有人偷偷活摘了受害人的左肝,否则为何会“左肋膈角消失”?}
&&&11、为了消除残窦综合征,日,“B超引导入腹腔穿刺”,手术失败。(相关证据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2页)
&&&12、为了消除残窦综合征,日、08日或09日,器官移植科对受害人进行了真正的全胃切除手术。术中,左下肺受伤感染,即所谓“左下肺膨胀不全改变”。
&&&& 13、由于南大一附院有意不提供护理记录、会诊申请书、会诊记录单、数字化摄影(DR)检查报告单、2次B超引导记录单、另一次CT检查报告单给患方,之后受到的伤害暂时不知。
&&&13、将受害人驱逐出院。
&&&14、受害人死亡。
&&&15、(1)、2015年1月我和我哥黄爱平(受害人管玉美的丈夫)要求复印病历材料时,南大一附院病案科专门提供复制病历资料的偏老女人称:因为不需要护理,所以没有护理记录,只有一个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和病程记录都是主观性的,不能提供给患方。但是,我后来发现: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护理19次,每次收费3元,小计57元,由此证明“不需要护理,所以没有护理记录”的说法不成立!
&&(2)、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院内会诊1次,收费10元,但南大一附院没有提供院内会诊申请书、院内会诊记录单给患方。
&&(3)、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数字化摄影(DR)(含胶片)的检查1次,收费68元,但该检查报告单和胶片都未提供给患方。
&&(4)、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临床操作的B超引导2次,每次半小时,每次收费40元,小计80元,但2次记录单均没有提供给患方。
&&(5)、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单次多层)2次,每次多个部位,每次收费280元,小计560元,但只提供了CT号为38995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而另一次CT检查报告单没有提供给患方。
&&&&16、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具有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许多违反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具有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具有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四条,可推定以上三个医院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17、南大二附院拒绝调解。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关于管玉美家属要求申请调解的情况回复
南昌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
我院日收到管玉美家属在医调委要求申请医患纠纷调解的有关材料,医院领导非常重视。日医院医患调处科有关人员和管玉美家属委托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管玉美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医院讨论后现回复如下:
1、经查阅病人资料及我院电子管理系统,我院只有管美玉的信息,没有管玉美的信息;我院无法确认管美玉即管玉美。
2、经我院复核,患者管美玉日胃镜提取的标本切片后,病理诊断“低分化腺癌”正确无误。
3、经查阅资料和追访有关医务人员,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我院存在“编造虚假胃镜检查报告和病理报告”的行为。
4、如果患者管美玉确认已死亡,我院对患者管美玉死亡前病情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死亡过程,没有任何客观资料和依据。
5、管美玉在我院行胃镜检查后到现在已有7年之久,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讲,已明显超过了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的时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来讲,已明显超越了诉讼时效。
综上,我院不同意就管玉美家属代理人提出的所谓有关赔偿进行调解。
特此回复。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公章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我备注:1、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入院证》上有如下填空:姓名:管美玉,性别:女,年龄:42岁,籍贯:江西省南昌县,住址:向塘剑霞村,入院日期:。此问题我可以请求向塘镇派出所帮忙落实向塘镇剑霞村是否只有管玉美,没有管美玉。2、上文已经证实:胃镜提取的标本切片不是管玉美的,是别人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全文中,没有对时效作出限制,由此可见,人民调解不受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条第(三)项、第二百六十条,我可以作为代为告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18、南大一附院拒绝调解。
南昌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经我院核实,该纠纷发生时间为2009年,我院对管美玉的诊疗未违反医疗原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和137条,该纠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公章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5年6月10日
&&&&19、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同意调解,但调解无果而终。
&&&&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万国华曾当我的面表示同意调解,请我去向县医调委申请调解,但有人在他身边叫嚣:“本院不同意调解。”
2015年6月11日上午,在南昌县向塘镇调解委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过一次调解,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万先国(涉案医生)表示:院方愿意将受害人全部的医疗费如数奉还。我哥表示:那是一条人命呐,一条牛崽也不只值那个钱!调解无果而终。
&&&&2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163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2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1条第(3)款和第260条,我哥和我均有告诉或代为告诉的权利,我哥已两次书面委托我全权处理,委托书中写有如下文字:“为防止本人遭到胁迫而作出违心的改变,本人在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本协议书)永远有效,拥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143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157条: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162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可适用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条第(三)项、第二百六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七十六条。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号)
& & &&以下陈列证据,逐一指证各项犯罪事实。
&&&&1、刚入院就让受害人麻醉(昏迷)。
&&&&丙泊酚是一种起效迅速的短效全身静脉麻醉药,起效时间约为30-40秒。由于药物被迅速代谢和清除,其麻醉时间很短,约4-6分钟。
&&&&&其实,公安机关也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才会要求外科实习医生张斌对此作出解释,张斌在自述书中写:“给患者使用丙泊酚针是为了缓解安装吻合器时的痛苦”,这位张斌同志还真能扯淡!:《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1页显示:刚接诊,即受害人刚入院,即日8时(他在8字上涂了几下,企图将8时涂改成11时),张斌就书写了“丙泊酚针&100mg x1支”的医嘱,护士王开红执行了该医嘱。既使真的要安装胃肠吻合器,也得等到7天后(即日上午)全胃切除手术进行时才能安装吻合器,请问:张斌在病情不明的情况下,在胃镜检查都未进行的情况下,一进院就让人全身麻醉并昏迷,他在受害人昏迷期间一定干了某种故意伤害的行为!
&&&&我怀疑他利用穿刺置管的方式往受害人的胃里注射了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之类的药物,以此伪造受害人有巨大胃溃疡的假象!我怀疑张斌涉嫌利用穿刺置管术往受害人的胃体内输注了含癌细胞的血液。
&&&&2、刚入院,使用止血敏的目的何在?
&&&&中文名:止血敏,本品是通过促进凝血过程而发挥作用。它能够增加血液中血小板数量,增强其聚集性和粘附性,促进凝血物质的释放,以加速凝血。临床上用于预防和治疗外科手术出血过多,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过敏性紫癜以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出血。本品可与其他类型止血药合用。
&&&&我注意到:《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长期医嘱记录单》上有以下记载:日8时,张斌开出了止血敏针,4.0(g),qd(每天1次),护士姜某(签名太草,无法识别)执行了该医嘱2天,第三天上午8时赵大祥才签停该医嘱,那么,受害人刚入院,没有哪里出血,为什么要注射止血的药,显然是张斌偷偷对受害人某内脏组织进行了穿刺而导致了出血,或偷偷做了其他手术。
&&&&3、如此频繁地让受害人腹泻,太缺德了!
&&&&电解质平衡盐溶液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钠、氯化钾和硫酸镁等,在肠道局部产生高浓度的电解质环境,通过渗透作用将血液中的大量水份吸引到肠道中,从而产生腹泻的效果,泻的作用非常强,几小时之内即可将肠道内的粪便基本排空。但它是绝对不能当作减肥用的,因为对人体的水、电解质平衡会造成很大影响,使用不当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中显示:日、11日、12日、13日、14日、21、26日、28日、29日和日,赵大祥或张斌均书写了平衡盐液500毫升的临时医嘱,如此频繁地让受害人腹泻,太缺德了!
4、没有肺部感染,没有低烧,为何要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1)、《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胸廓两侧对称,气管居中,两肺野清晰,未见实质性病灶。”此份报告证明,受害人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
&&&&(2)、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病历续页》第8页“-8Am”中写:体温36.2摄氏度,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没有肺部感染,没有低烧,为何要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3)、:00,我上网观看了江苏卫视&、主持人为国粹的一档医学类栏目,主讲是中国武警总院病理科主任医师纪小龙教授,据纪小龙教授介绍,低烧、中烧和高烧均对人体抵抗病毒和疾病有好处,39度至41度为高烧,人体除脑袋全身均耐高烧,体温达41度脑细胞就成批死亡,41度就是上限,随时有生命危险。但是,我核对了受害人在向塘镇卫生院的温度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南大一附院的《入院记录》,该《入院记录》中写:“但患者自日起出现发热,体温波动在37-39度,”故既使中烧,根本没有必要转院,更不可能危及生命!没有必要转院而建议转院,其目的自然是为了将受害人骗进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进行盗取其器官!!
5、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万国华的证言。
2015年6月11日下午,我和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万国华院长面谈了一个多小时,万国华院长说:“你指控的事情我都承认,唯有彭贵祖没来做手术一事,我不接受,彭贵祖和助手来了,到时候你可以问他自己。”
6、南大一附院拒绝提供院内会诊申请书、院内会诊记录单、医疗费用、护理记录、病程记录、住院病案首页以及以下材料。
2015年1月我和我哥要求复印病历材料时,南大一附院病案科专门提供复制病历资料的偏老女人称:因为不需要护理,所以没有护理记录,只有一个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和病程记录都是主观性的,不能提供给患方。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护理19次,每次收费3元,小计57元。所以,不可能不需要护理,绝对有护理记录!
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院内会诊1次,收费10元,但南大一附院拒绝提供院内会诊申请书、院内会诊记录单给患方。
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数字化摄影(DR)(含胶片)的检查1次,收费68元,但该检查报告单和胶片都未提供给患方。
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临床操作的B超引导2次,每次半小时,每次收费40元,小计80元,但2次检查报告单均没有提供给患方。
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单次多层)2次,每次多个部位,每次收费280元,小计560元,但只提供了CT号为38995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而另一次CT检查报告单没有提供给患方。
以上5份材料,对本案的定性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而院方拒绝提供,恰恰说明有重大隐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发[号)
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可见病程记录都是客观的记录,偏老女人的话毫无道理,提供给我的病历资料是从电脑中下载、打印的扫描件,偏年轻女人说几年前的只能从电脑中下载,无法直接拿原件复印,其实,她们是为了防备我,因为拿病历资料原件复印,如我提出核对,自然就会发现她们藏匿了下文所列的病历资料没复制并要求提供。她们在处处算计,极力掩饰,藏匿最关键、最敏感的病历资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全部的病历资料都应该提供。该院坚决不肯提供这些病历资料,原因是该院害怕这些资料将暴露、证实其更多的罪行!!
&&7、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具有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许多违反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具有许多违反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具有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根据以上《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四条,可推定以上三个医院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8、部分胃切除手术的危害。
&&&残窦综合征是指BillrochⅡ式手术时,胃窦切除不全,残留胃窦所致的吻合口溃疡症候群。本征的病因为残留胃窦的黏膜受到反流的碱性十二指肠液刺激而产生大量的胃泌素,经吸收进入血液,作用于胃底部黏膜,刺激残胃的壁细胞,促使胃液发泌过多,胃酸过高,发生术后吻合口溃疡。典型的症状是胃液分泌过多,和吻合口溃疡所致的一系列症状,如长期、周期性、饥饿性的上腹部疼痛、上腹部烧灼感、反酸、嗳气等。
&&&&9、指证“实际做的却是部分胃切除手术”的证据。
&&&&(1)、我哥说手术进行得很快很快,在他的印象中不到1个小时就完成了,绝对不会超过2小时,肚皮上就稀稀拉拉地缝了几针,针与针之间的间隔很大,一寸多才缝一针,难道就不怕腹中的脏器撑破肚皮并流出来?!
&&&&(2)、全胃切除术后,空肠与食管吻合,需加用金属吻合器,根据《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6页上的记载,日8时,万先国才书写“胃肠吻合器1只”的医嘱,执行医嘱的一栏无护士签名,而所有的材料都证明,全胃切除手术是日10时45分至13时45分做的,手术完成3天后才开“胃肠吻合器1只”的医嘱,可见手术时一定没有安装胃肠吻合器,既然不需要安装吻合器,说明所做的不是全胃切除术,实际做的是部分胃切除手术。
&&&&(3)、CT号为38995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的影像表现一栏中写:“胃区结构紊乱,呈术后改变。”既然还有胃,而且胃的体积很大,称“胃区”,说明只切割了所谓的溃疡区,一小块!
&&&&(4)、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西咪替丁注射液,200MG/支,注射了6次,每次收费0.33元,,小计收费1.98元。西咪替丁注射液的药理作用:主要作用于壁细胞上H2受体,起竞争性抑制组胺作用,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也抑制由食物、纽胺胃泌素、咖啡因及胰岛素等刺激所刺激的胃酸分泌。注射300mg,4-5小时后.抑制基础胃酸分泌 可达80%,可抑制基础胃酸50%达4-5小时。
&&&&稍微具备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西咪替丁注射液是抑制胃酸发泌过多的药剂,胃窦切除不全典型的症状就是胃液分泌过多,由此彻底证明做的就是部分胃切除手术!
&&&&(5)、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舒普深&,1MG/瓶,注射了26次,每次收费80.29元,&单独应用本品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腔内感染。
(6)、根据《住院病人所有费用明细帐》,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1GM&&2ML/支,注射了52次,每次收费13.50元,小计702元,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
&10、盗窃、活摘受害人左肝。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心影不大,左肋膈角消失,呈外高内低弧形凹陷,右膈无殊。肋骨未见异常骨改变。”
&“左肋膈角消失”能够证明:日至日之间,有人偷偷活摘了受害人的左肝,因为《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放射科X光检查报告单》(X光号:4789,报告日期:)中写:“心脏形态大小未见异常。两膈光整,两肋膈角锐利。肺门形态,大小,位置未见异常。两肺纹理增多增粗模糊。影像诊断:支气管炎,请结合临床。”&
2008年12月31日都“两肋膈角锐利”,怎么过了4天就“左肋膈角消失”?左肝、左肋膈角紧邻,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有人偷偷活摘了受害人的左肝,否则为何会“左肋膈角消失”?
根据《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入院记录》,受害人从镇卫生院转入南大一附院器官移植科的时间为日11:19,即一入院就被偷偷活摘左肝。至此,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了,所有的诡异现象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四家诊疗机构或其部分工作人员通过各自分工、同时合作的方式组成偷偷活摘、偷偷出售、偷偷移植的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11、受害人左下肺膨胀不全是人为造成的。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胸廓两侧对称,气管居中,两肺野清晰,未见实质性病灶。”
此份报告证明,受害人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入院记录》说她有肺部感染纯粹是瞎扯,因为入院距离该报告的时间仅仅相差一天。三天之后: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层螺旋CT检查报告单》(检查日期: CT号38995&)中写:“1、双侧胸腔积液,以左侧为主,左下肺膨胀不全。2、脾稍大。”
由此可见,“左下肺膨胀不全”是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彭贵主(彭贵祖)和其助手单人锋造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我认真比对了人体内脏结构彩图,人的胃像一个一头大一头小的萝卜斜卧在腹部,萝卜的头顶住了左下肺,由此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南大一附院发现管玉美出现了残窦综合征,于日至9日之间偷偷做了真正的全胃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手术刀伤及了左下肺,导致左下肺发炎、腐烂、膨胀。
12、彭贵祖在本院的临时医嘱上居然签写“彭贵主”的假名。
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多份病历材料上提到应邀主刀医师时均写彭贵祖(比如:《手术护理记录单》、《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住院病案首页》、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我哥黄爱平也说彭贵祖胸牌上写的是彭贵祖,但他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记录》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中的签名居然是彭贵主,他签假名提示:他无比得忧虑、担心和恐惧!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证明书》上加盖的公章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但“器官移植科”&是我猜出来的,因为这五个字显然是有人用薄膜胶带贴住后加盖出的印痕,因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十个字的轮廓可辩,而这五个字模糊的奇怪!由此提示:盖章人无比得忧虑、担心和恐惧!&
&&&&13、南昌县卫生局装萌并公然包庇罪犯。
&&&&(1)、落款时间为日、加盖公章为南昌县卫生局的《南昌县卫生局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写:“12月5日,由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报告诊断为‘(胃体-窦)溃疡型低分化腺癌,癌细胞侵及浆膜层’。经治医师及时向患者家属介绍了病情及需要做‘胃癌根治术’(胃全切除)手术的必要性。家属经过慎重考虑,要求在向塘中心卫生院做手术治疗。经治医师告诉家属,此手术必须请上级医院的医师来会诊手术,并告知在手术中须使用“吻合器”,该材料较贵,由上级医师购买后带来,并且要给手术专家会诊费。该两项费用均为自费项目,家属对上述费用愿意自费承担。卫生院对患者完善相关术前准备后,12月11日,由院医务科与省一附院医务科联系,请了一附院外科主任来卫生院做手术,手术过程顺利,术后将切下的胃体再次送江西华星医学检查中心做病理检查。12月15出具的病理报告诊断为“(胃体―窦)溃疡型低分化腺癌,癌细胞侵及浆膜层”,与术前诊断相一致。”
&&&&(2)、12月5日,由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报告诊断为“(胃体―窦)溃疡型低分化腺癌,癌细胞侵及浆膜层”。电子胃镜所取得的活检标本非常细微的表层组织,不可能辨别“癌细胞侵及浆膜层”,因为胃壁从内到外(或称从浅到深)由胃粘膜层(主要为粘膜上皮细胞)、粘膜下层、肌层、浆膜下层和浆膜层组成,浆膜层在最外面,活检标本中如果含浆膜层成分,岂不要将胃壁挖破?!胃壁有1厘米左右厚,电子胃镜的吸引器或细小的活检钳根本无力提取到浆膜层的材质!”县卫生局当然不可能连这种基本的常识都没有,都是一群阿斗,这帮官爷应该接受了某种利益输送(公关),故意装萌并公然包庇罪犯,他们认为我也只是一只小泥鳅,小泥鳅是翻不起大浪的。
&&&&(3)、我的问题是:1、日下午,镇卫生院将全部的受害人管玉美的全部病案资料(含病案袋封面)均当面复印给了我,其中没有“12月5日,由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报告”(我当时就提出了这个问题,蔡副院长打电话询问万先国,万先国说原本就没有,档案管理员说:没有的就是没有,不可能在她保管期间丢失!),只有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12月15出具的病理报告”,这份报告上只有诊断医师肖纯的打字署名,而无手写签名,这份报告的原件在病历袋中,且其标题“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是彩色的!该份报告无任何人的手写签名(含无任何有诊断资质的医师的手写签名),无任何单位的公章,谁都可以去大街上的打印店订制一份并在愚人节的时候骗人玩,该报告完全没有任何参考、借鉴、可资引用的价值和效力,县卫生局当然不可能连这种基本的常识都没有,都是一群阿斗,这帮官爷应该接受了某种利益输送(公关),故意装萌并公然包庇罪犯,他们认为我也只是一只小泥鳅,小泥鳅是翻不起大浪的,我不敢告他们,或我告不了他们。
&&&(4)、我哥说别人得了癌病都痛得无法忍受,而管玉美直到死亡前从未喊过痛,由此可佐证受害人没有癌病。
&&&(5)、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全血检验中未发现癌细胞,所有的脏器检验中未发现癌变,由此也可佐证受害人没有癌病。假如真像《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中所写:胃中发现10枚黄豆至花生米大的癌肿瘤,癌细胞侵及浆膜层,浆膜层是胃壁的最外层,即癌细胞已进入疯狂克隆(复制)的时期,腹腔中的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膀胱必然会出现癌细胞播种甚至出现转移瘤!但是,镇卫生院和南大一附院进行了许许多多的检查,均没有发现癌细胞扩散、复制、播种、转移瘤!
&&&&(6)、治疗癌症的医院又称肿瘤医院,胃癌可出现便血,胃癌发源地会构成肿块,肿块中心会构成溃疡并发出恶臭,出现疼痛常常提示癌症已进入中、晚期,开端多为隐痛或钝痛,夜间明显,以后逐渐加重,变得难以忍受,昼夜不停,普通止痛药不起作用,疼痛是癌细胞侵犯神经造成的,但是,肿瘤、便血、恶臭、疼痛均没有出现,一直没有出现。
  日17时39分至21时17分,我哥与我三次手机通话,日我哥与我再次面谈五小时,日7时左右再次手机通话,讨论、核实了以下问题:
  问:有否便血、咯血(吐血)、恶臭(口臭)、疼痛、可触摸性肿块?
  答:都没有。
  问:手术时间多久?
  答:很快,只用了一个小时左右,绝对没超过二个小时!
  问:你真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了吗?你可知胃溃疡病只需消炎、杀菌、留意调养就能修复溃疡面,由于人的上皮细胞每四天就能生长、更新一遍?
  答:向塘镇中心医院院长助理万先国以防止胃恶变为由需求全胃切除,并且一定要安装吻合器,我问为什么一定要全胃切除,他说怕扩散。兼顾我们在绳金塔算命时,算命先生说我们不久会有破财之灾,这种宿命性的观念不断强化,提示我不要去抗争、抗命,一切都是命中必定。
  问:你为什么要给麻醉师、赵大祥父子各送两百元?
  答:谨遵岳母之命。
  问:从手术室推出来身上就插有四根吸管,是吗?详细插在哪个位置?
  答:是的,穿着衣服,不知详细插在哪个位置,流出的液体还是温热的。
  问:手术的刀口选在哪里?
  答:沿肚脐上下一条直线,有十几公分长。
  问:你到底还遭到了哪些胁迫?这些人分别是谁?
  答:没有。不可能有我还不敢说。
  问:你最大的意见是什么?
  答:1、手术时一附院外科彭贵祖主任医师到底来没来,为什么不当面介绍一下?彭贵祖为什么不来查看病人?彭贵祖对手术方案进行过检查并签字同意了吗?2、万先国说会请彭贵祖将吻合器带过来,吻合器的发票一直没出示给我看。3、手术后,黄豆至花生米大淋巴结10枚为什么不拿给我看?溃疡面为何不指给我看?眼见为实。
  日(星期日),我和我哥再次在南昌某网吧约会、面谈,核实了以下问题:
  问:《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中“胃周所找淋巴结癌转移(4/10)”,即4/10的含义您是如何知晓的?《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中“HP:阴性”的含义您是如何知晓的?
  答:我自己的判别,4/10代表癌细胞扩散至了4/10,HP:阴性代表没有癌变。&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中写:“活检次数:7
&&HP:阴性 ”,由此彻底否认了受害人有胃癌!
13、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装萌并公然包庇罪犯。
&&&&南昌市卫计委居然全盘认可县卫生局的以上处理决定,《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黄剑平投诉向塘卫生院有关问题的回复》中居然还写:“经核实,张斌、赵大祥、万先国、罗时清均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其中:张斌2007年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证,资格证号:217;赵大祥1999取得了执业医师证,资格证号:、万先国1999取得了执业医师证,资格证号:、罗时清1999取得了执业医师证,资格证号:。因此,不存在医生违法违规执业情况。”
&&&&2015年6月16日早晨,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查询通道获取了如下四人的相关信息,以下作一个简单的比对:
&&&(1)、通过国家卫计委官网查获的张斌的执业证书编码为352。南昌市卫计委回复中写张斌的执业证书编码为217。
&&&&(2)、通过国家卫计委官网查获的赵大祥的执业证书编码为125。南昌市卫计委回复中写赵大祥的执业证书编码为。
(3)、通过国家卫计委官网查获的万先国的执业证书编码为124。南昌市卫计委回复中写万先国的执业证书编码为。
&&&&(4)、通过国家卫计委官网查获的罗时清的执业证书编码为137。南昌市卫计委回复中写罗时清的执业证书编码为。
&&&&南昌市卫计委以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冒充注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蒙我!医师资格证书只代表其人在全国医师统一考试中成绩合格颁发此证,注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才确认其人取得了医师执业资格。
&&&&14、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装萌并再三公然玩赖。
&&&&(1)、落款时间为日、加盖公章为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的《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回复单》,其中写:“关于你反映的《南大一附院移植科彭贵祖及其助手单人锋私自收治肺病患者造成患者死亡的投诉信》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患者管美玉与南昌县向塘镇卫生院、南大一附院等医院的医疗纠纷,由于调查处理过程中需要涉及患者的病历资料等个人隐私问题,在信访人没有提供患者近亲属合法身份或有效授权的前提下,我委暂时不宜受理。”
(2)、落款时间为日、加盖公章为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的《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回复单》,其中写:“关于你反映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编造虚假病理报告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有关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由于你的哥哥黄爱平的妻子为管玉美,而你提供的材料显示患者均为管美玉。经我委相关处室研究决定,需在你提供证据证明管玉美和管美玉是同一个人之后,才能受理该信访件。在提供证明之前我委暂时不予受理你的信访件,请知悉。”
(3)、在我提供了我哥黄爱平的授权委托书、我哥家的户口簿、我哥和其妻管玉美的身份证、村委会和派出所联合出具的《证明》(证明了我、我哥、我嫂三人之间的关系)、村委会出具的管玉美已经死亡的《证明》、村委会和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出具的《证明》(证明“两名实属壹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把管玉美误写成管美玉”)后,省卫计委又提出要对以上证明进行公证的无理要求,而公证处又以拉布的方式设置种种障碍。这都什么世道?!
&&&&15、南昌县公安局和南昌县检察院竞相扯谎、包庇、捂盖子。
&&&人民日报(人民网)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其百姓监督栏目于 04:53:37全文发表了我写作的《南昌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竞相扯谎包庇杀人犯!》,至今阅读人数已超过7.5万,已赞33个,跟帖回复3个。以下是该文中的部分章节的段落的节选:
&&&(1)、我问:“您是否看到了主管侦查监督科的晏水银副检察长同意县公安局不立案理由的签字。”赵和连副检察长:“没有。”我说:“使用控申科的公章进行答复,说明你和晏水银均没签字同意县公安局不立案理由,否则,就应该加盖院印。”赵和连副检察长没出声。我说:“总得书面告诉我南昌县公安局不立案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吧?”赵和连副检察长:“这个不能告诉你。”我说:“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38条或《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32条,书面回复文书应当具有说理性,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二)办理的过程;(三)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四)处理情况和法律依据;(五)开展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及相关善后工作的情况。”我说:“不立案的理由不敢告诉我,恰恰说明该理由不成立!”赵和连副检察长呵斥说:“你到底签不签收?你再挛一共桓隳兀 
&&&&(2)、但是,公安机关没有从南昌市血站调取到《临床输血申请单》、《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也没有从卫生院调取到《输血记录单》。两嫌疑人在自述书中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交给了南昌市血站”,南昌市血站的档案中为什么没有这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从南昌市血站调取到《临床输血申请单》?
&&&&&&案卷中有南昌市血站出具的一份《证明》,该《证明》的全部内容为:447和01502
08 020278两个编码属于本血站的编码。(没有见到《临床输血申请单》,也没有见到其他凭证和手续,不能证明两袋血浆来自南昌市血站,因为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可以冒用南昌市血站的编码,故该证明其实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这份《证明》,竟被艺术加工为“民警还前往南昌市血液中心调取了患者管玉美使用的血液的单号,证实患者管玉美使用的血源来自南昌市血液中心。”)
&&&&(3)、案卷中有一份打字署名为南昌县卫生局写给市卫计委的信,但在落款处署名虽为南昌县卫生局,南昌县卫生局没有加盖其公章,实际加盖的是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公章。即: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冒用南昌县卫生局的名义给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写信,二页。
&&&&(4)、根据以上规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号)}和两犯罪嫌疑人的自述书,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应该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南昌市血站并由南昌市血站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是,日下午,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将管玉美的现有全部病历袋中的材料(含病历袋封面)当面复印给了我,其中有一份是有赵大祥填空手写并有其手写签名的交叉配血试验申请书,其中有一份是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吁忠填空手写并有其手写签名的交叉配血试验结论。由此证明交叉配血试验是由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化验员吁忠操作的,吁忠亲笔向公安机关写了一页供词,内写自己从事交叉配血试验工作多年,从未出过差错之类。由此证明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根本没有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南昌市血站并由南昌市血站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没有见到本站的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只见到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和输血申请单,南昌市血站绝对不可能会凭空给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发血!(因为根据南昌市血站的规定,它只会采信本站的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的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对他们而言就是废纸一张,制度规定就不可以采信!)
(5)、根据临时医嘱记录单,给患者使用丙泊酚针的时间为日8时,安装吻合器的时间为日中午左右,丙泊酚注射液是一种起效迅速的短效全身静脉麻醉药,起效时间约为30-40秒。由于药物被迅速代谢和清除,其麻醉时间很短,约4-6分钟。两者相差7天半,故“给患者使用丙泊酚针是为了缓解安装吻合器时的痛苦”纯粹是扯淡。
(6)、根据《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检查号:165)的检查时间为 09:57:03,再综合《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上的信息,实习医生张斌在未进行任何检查确诊腹痛原因的情况下,抢先于日8时(刚接诊)开出了丙泊酚针、平衡液、其它四种针剂(这四种针剂的名称以古怪的字符简写)和一盒奥美拉唑片的临时医嘱,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的是:以上医嘱的开出时间有人进行了涂改,意图将8时涂改为11时,作案人欲盖弥彰。
麻醉是麻痹神经系统,利用化学或物理方法使之暂时失去意识能力,除植物神经外全部麻醉。麻醉是一种人工结果,对身体有害。
请问:在刚接诊、病情不明的情况下,就给受害人注射麻醉药,让人失去知觉,其间实施了什么损害行为?我猜想应该是利用穿刺置管手术往受害人的胃部注射了具有强腐蚀性的盐酸或硫酸之类,甚至往受害人的胃部第二次穿刺并注射了含许多鲜活癌细胞的体液。
结合《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长期医嘱记录单》,实习医生张斌于:00开出了“止血敏针&4.0”,止血敏针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那么,刚接诊就做了什么手术?!所有的病历记录均未记录,为什么?
&(7)、办案人员姜磊曾藏匿三份报案信及其附件不交给法制科,日下午我再次见到法制科谢华新时,他出示给我看并告诉我:三份报案信及其附件经谢华新索讨姜磊同志已经送来了。&&
&(8)、南昌县公安局和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如此扯谎、枉法并公然包庇罪犯,天理何在?!
&&&&16、副院长万先国向我哥索要了四千五百元钱并未出具任何收费票据。
&&&&我哥当面向我指证:副院长万先国向我哥索要了四千五百元现金,所谓吻合器三千元、请客费三千元(后来见面又说是吻合器一千五元、请客费三千元),未出具任何收费票据。这件事看似我哥的一面之词,我哥很纠结,扬言要剁万先国为两截,被我一再劝住,并告诫他一定要用合法的形式和渠道维权。其实,这件事我已经找到了侧面旁证:
&&&&(1)、落款时间为日、加盖公章为南昌县卫生局的《南昌县卫生局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写:“经治医师告诉家属,此手术必须请上级医院的医师来会诊手术,并告知在手术中须使用“吻合器”,该材料较贵,由上级医师购买后带来,并且要给手术专家会诊费。该两项费用均为自费项目,家属对上述费用愿意自费承担。”
&&&&(2)、我的问题是:我哥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移植科彭贵祖主任医师在向塘镇卫生院从未见过面,以上相关自费费用不可能是由我哥亲自、当面交给了彭贵祖或南大一附院,彭贵祖不可能做了手术不要钱就走了,那么,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我哥确实把四千五百元现金给了副院长万先国,万先国(或镇卫生院医务科)将全部或部分款额交于彭贵祖(或南大一附院医务科),但是,日下午,镇卫生院将全部的受害人管玉美的全部病案资料(含病案袋封面)均当面复印给了我,其中没有任何费用账目和单据,《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住院病案首页》中的反面的下方有各项诊疗费用的栏目(住院费用总计、床费、护理费、西药、中成药、中草药、放射、化验、输氧、输血、诊疗、手术、接生、检查、麻醉费、婴儿费、陪床费、其他),但全部空白未填。该面最后一行打印有如下文字:凡可由计算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首页中可不填&&&备注:前面的空格原件上就如此,这句话(凡可由计算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有点云山雾罩,让人看不太明白,但它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受害人的诊疗费用清单在镇卫生院的计算机的财会系统的账单中能够查到明细账!这份账单能够证实很多问题,比如:彭贵祖及其助手到底来没来,彭贵祖是否带了吻合器过来并收取或转账了巨额费用,专家会诊费和手术费分别是多少?
&&&&(3)、外科中医师赵大祥对我哥说自己才是管玉美的主治医生,起码也是主刀医生,怎么好处尽让万先国抢去了?!
&&&&(4)、副院长万先国(原为院长助理)伪造我哥黄爱平的签名和麻醉师骆小荣的签名。
&&《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麻醉前与病人家属谈话记录单》上我哥黄爱平的签名明显是有人代签(伪造)的,因为经比对,明显不是我哥黄爱平的笔迹。此判断得到我哥的当面确认。经进一步比对,是主治医师万先国伪造的,该单上手写的“胃贲门癌”与《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上手写的“胃贲门癌”同属一人笔迹,此人正是万先国。
&&(5)、副院长万先国在《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上的入院诊断栏目填写:胃贲门癌。
而赵大祥在《入院证》上的入院诊断栏目填写的明明是:(一):腹痛待查&(二):胃溃疡?
可见副院长万先国在造假方面是天马行空、有恃无恐、信手拈来。
(6)、以下文字提示院长助理万先国正在串联其他人员造假:《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的天顶空白处手写有如下字样:骨科&&吴庆&&二附院住院部张贝(备注:张贝二字看不太清,因我的是复印件,估计是张贝二字)&万先国&&,经笔迹比对,书写以上字迹的人正是万先国。
(7)、万先国违反《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第八条。就算万先国取得了中医师的技术职称,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他只能经注册后在中医类别范围内执业,他不能在外科充当主治医生,但他却私自冒充外科和内科主治医生,不懂装懂,共开出临时医嘱10项次,三次签停别人所开的长期医嘱。他在医嘱中自编药品缩写名称,字迹潦草,别人无法识别、看懂。《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上的主治医师一栏有万先国的手写签名,科主任一栏有万先国的手写签名。即万先国冒充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签名,其实,外科主任叫付辉,不是他万先国。
中医师、院长助理万先国频频操纵诊疗的方方面面,违反基本诊疗规范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在临时医嘱中多次签名开出处方,我从我哥黄爱平口中了解到的许多细节可以确定:万先国费尽心机地利用老乡身份蒙骗患方。
&&&&17、涉嫌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应该没有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向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出过书面会诊约请函(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约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约请医师或者约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历、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状况,并加盖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公章。
  2、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应该没有接到会诊约请后,回函同意并派出了医师外出会诊?医师承受会诊任务后,没有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细致理解过患者的病情,亲身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医师在会诊过程中能否发现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合收治管玉美?会诊完毕后,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医院没有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将会诊状况通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师没有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状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没有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向患者提供过正式收费票据。(约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归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4、万先国在其所属卫生院实施的职务行为,应归纳为院方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记分管理方法》第七条第(十四)项之规定:未将医疗机构的资质信息、医疗效劳价格、收费状况等对外公开;记1分。
&&&&18、南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和江西省卫计委变着花样再三推诿。
&&&&人民网(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强国论坛百姓监督栏目发表了我的以下有关本案的文章:
&&&&(1)、《南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公然违法推诿(简写版)(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04:47:32,至今阅读人数已达6817个,已赞18个。
&&&&(2)、《南昌: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变着花样继续推诿(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04:51:17,至今阅读人数已达8802个,已赞17个。
&&&&(3)、《南昌市公安局纪检组已接收投诉信但未出具回执(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日&04:36:38,至今阅读人数已达4579个,已赞17个。
&&&&(4)、《南昌县:张斌预谋杀人案发现新证据(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03:30:22,至今阅读人数已达634个,已赞18个。
&&&&(5)、《张斌预谋杀人案发现新证据(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03:28:15,至今阅读人数已达3266个,已赞18个。
&&&&(6)、《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罪过清单(原创首发)》(本文),发表时间为
04:28:57,至今阅读人数已达2150个,已赞12个。
&&&&(7)、《不服南昌市卫计委回复的投诉&》,发表时间为&01:17:00&,至今阅读人数已达3721个,已赞21个。
&&&&(8)、《第七次呈请江西省卫计委履行法定职责(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02:21:16&,至今阅读人数已达451个,已赞18个。
&&&&(9)、《江西省卫计委还会推诿吗?(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03:37:01,至今阅读人数已达517个,已赞16个。
&&&&(10)、《江西省卫计委第八次推诿的理由(节选)(原创首发)》,发表时间为日&05:00:45。至今阅读人数已达7291个,已赞17个。
&&&&(11)、《惊悚又传奇:以输血的方式实施谋杀*事发于南昌县》,发表时间为&05:40:37,至今阅读人数已经超过6.22万个,已赞29个。
&&&&19、我哥当面口述的事情经过。
&&&&(1)、日8时左右,我哥黄爱平到达南昌某网吧与我面谈了约六小时,我算是彻底弄分明了我嫂子管玉美被胃癌的全部细节,以下是我根据双方的对话编辑的记录(以我哥的口吻表述):
  当时我正在上高县(或是高安县 ) 江西省审计厅伍厅长老家装修,我管玉美给我打手机说肚子痛(隐隐作痛),做了胃镜,有胃溃疡,要做手术,我一听感觉不妙,赶紧回去,结果一到南昌县向塘镇中心卫生院,医生赵大祥拿胃镜片子给我看,有胃溃疡,周围发黑,有恶变的可能性,特请家属来磋商怎样办。
  其后,院长助理万先国主动找我说:“胃切除了还可以长出来,早一天切早一天好,一附院等大医院生意红火没有床位,手术就到我们院里做,我们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主任医师彭贵祖来我们向塘镇中心医院做手术,和在大医院做手术是一样的,而且在基层医院住院治疗农医保(指乡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也高:80%至90%,你们自己只需求出10%至20%,何乐而不为?离家也近,照顾也方便。(我是剑霞村观前自然村万营喜的孙子),我们同是剑霞村的,见面三分亲,听我的,错不了,赶紧做手术,越快越好,等到真正恶变演化为癌症并癌细胞扩散,一切就都晚了,技术再好的医生也回天无力,所以晚做不如早做,时间不等人,分秒必争,分分秒秒都有病情恶化的风险!。”见我们犹疑不决,院长助理万先国便当场索要并记录了我和玉华(管玉美的胞妹)的手机号码。到了晚上,万先国打电话给我们,催我们赶快定下来,他好联络一附院的医生。
  日,同村黄勇标开了一辆昌河小汽车将我、管玉美、管玉华(管玉美的妹妹)载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去检查,由于前一天万先国写了一张便条给我们,便条上注明要做胃镜和活检,便条上写了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吴庆的手机号码,万先国交待我们:“你们跟他说我的姓名,他就会帮助你们办理。”我们七时左右就到了,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经打电话催促,吴庆约我们在某某楼层骨科门口见面,吴庆的体貌特征我现在一点都回忆不起来了,八时为上班时间,但上班时间早过了,左等右等也不见他人影,经打电话催促,吴庆才开小车(私家车)来了,其后是吴庆本人还是其他门诊医生(比方张刚)开出处方并凭此处方做胃镜检查,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一个小时左右我们就拿到了胃镜检查报告单,我们看到吴庆开小车(私家车)离开了。(备注:经我查实,吴庆为南大二附院骨一科的副主任医师),吴庆的手机号码是xx,万先国的手机号码是xx。期间,管玉美问过医生,医生说没癌病,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没呆一个小时就回来了,第二天,管玉美还在耐抑制鞋厂(江西广宥鞋业有限公司)上了一天的班(由于请一天的假相当于要扣好几天的工资),第三天上午就做了手术,万先国说胃溃疡恶变已经到了晚期,已经扩散了,早一天做切除手术,便早一份希望,万先国说只切除胃溃疡局部,后又说扩散了,需求多切除一些,需求切除整个胃,我当时被吓蒙了,极其弱智,几乎失去了思考和判别能力,兼顾我对胃溃疡和癌症学问的缺乏,兼顾管玉美娘家人坚决强逼我必须同意治疗,我没得选择,在所谓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连人影都没见的状况下,万先国急促地催促我在《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上签了字,字一签,马上就做手术,并有人交代我到病房里等,没有任何人介绍并告知我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能否来了,人再被推回来时,参与做手术的人已经走得精光,无法知晓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是否主刀参与了手术?!
&&&&过了好久,有一个女护士将一袋透明薄膜袋袋装的胃体送到管玉美的病房,对我说:“这就是她切下来的胃,请你拿到一楼门诊部大厅旁边的一间房间:最头上一间,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会派车来接(受)去检验。”她将该袋被切除物放在床沿底下,袋内清晰可见树根一样的血管,有涎样液体,该袋胃扔在地上,看上去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体积与高度均与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差不多,没看到有胃大弯、胃小弯,不知贴没贴标签,既使贴了,也被压住了,那么脏的东西我哪有心思细看!我用手反复、多次捏过,溜软,根本没有硬块或肿块,华星的病理报告中写“于胃周找见黄豆至花生米大淋巴结10枚”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定贴有标签,否则后来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书怎样知道是谁的,哪个医院送检的。)我发现该指定房间内有医生在,我把该袋切除物交给了该医生,请他转交。
  (手术前 )万先国把我引进一个空房间,向我索要了四千五百元钱,他说其中一千五百元用于请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主任及本院外科一切医生吃一顿饭,三千元用于购置一个术后食管、空肠之间的金属吻合器(重建消化道)。收下这四千五百元现金万先国没有出具任何票据给我,我也不敢问他要,后来外科医生赵大祥对我说自己才是管玉美的主治医生,最少也是主刀医生,怎样好处尽让万先国抢去了?!
  手术期间,有人交给我一把“丫”字形的医疗器械,尖头处附着有新鲜血液,该人说这种医疗器械就是我出现金三千元购置的一次性器械,请我拿去扔进垃圾桶,我留了一个心眼,没扔掉,藏在病床底下,出院时带回了家,你看看,就是这个东西,握住把手尖头处会往前伸,松开把手,尖头处会往回缩,就这么个东西,能起什么作用?!市面上的批发价应该不会超过千元,居然收了我三千元!
  术后,管玉美一直每日高烧不退。管美玉告诉我:手术时,绑在手术台上,把衣服都扒光了,好冷,从麻醉中冻醒了,当时正是隆冬,没开空调或暖气,我以为没有采取保暖措施与高烧、感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向塘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快一个月,烧热不见好转,副院长、赵大祥、张斌来查过房,却从未见万先国来过问一下,我寻到万先国问为何每日高烧不退,他竟然不快乐,发脾气,气得我要打他,他吓得赶紧开溜了。眼见管玉美每日高烧不退,我心急如焚,我提出要转院去治疗,向塘镇中心医院引荐转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于是有人(应该是副院长、赵大祥、张斌、万先国之中之一)给了我一张便条,让我去找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最好的外科医生彭贵祖主任,按理应该由内科治疗,外科医生彭贵祖主任却以内科没有床位为由将管玉美安置在外科治疗,并由自己主治,彭贵祖,男,很高,身高约1.71米左右,日9时入院,日出院,住院输药期间一直高烧不退,有一天因没有及时提前缴纳资金,该天绝大局部医嘱用药停输,体温反倒不高烧,临出院前几天,彭贵祖在我的责问下才请了两位内科女医生过来给管玉美诊疗,直到院方以要过年放假为由,给管玉美办理了出院手续(驱除出院),回到家没输药,体温反倒不高烧,此后一直不高烧。
&&&(2)、现在回过头来分析以上这番话,其中有真有假,百分之百是别人编好了再教他说的:
&1&/“没看到有胃大弯、胃小弯”,他哪懂什么是胃大弯、胃小弯?
&2&/根据《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临时医嘱记录单》第4页上写:日10AM,张斌书写了“病检(大标本&300元)”的临时医嘱,即隔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再加半上午,护士送来的切除胃早就发紫发黑,不可能新鲜得“袋内清晰可见树根一样的血管”!
&3&/我核对了两院的体温单,受害人在镇医院期间,日至12日,体温均保持在36.5摄氏度,即体温正常,日下午至日,体温基本波动在37.5至38.5之间,属低烧和中烧,从未达到过39摄氏度,低烧和中烧对抵抗疾病和抵抗病毒是有益的,何必大惊小怪?!张斌在《病历续页》的最后一句写:“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我哥却说是他要求转院。
&&&&(3)、我通过发帖等途径公开揭露此案后,大概是2013年至2014年5月期间,有一次,我哥专门用其手机打我手机说:“我不会作证。”我说:“你不作证无所谓,我不是已经掌握了几份重要的证据吗?何况还有病历档案!”&事后我判断:我哥当时一定受到了某种致命的胁迫并命令他给我打电话,否则,顶在身后的几把尖刀就要见血。
(4)、日5时27分左右(尚未天亮),我哥黄爱平用其手机打我手机(应该是正遭到胁迫和授意)说:“肺炎是手术后产生的,是手术并发症。”
既使真有一点轻微的肺炎,用了那么多消炎药,早就好了,利巴韦林注射液就是用于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的,况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X线检查报告单》(报告日期:&住院号:d0281374 X线号:113425姓名:管美玉 性别:女 年龄:42科别:移植科病床号4)中写:“胸廓两侧对称,气管居中,两肺野清晰,未见实质性病灶。”此份报告证明,受害人根本没有任何肺部感染。
&&&&20、查证伪造三份胃镜检查报告单的详细过程。
2015年1月18日17时35分左右,我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19楼医生办公室见到了刚来接班的张贝(女,三十岁左右,公示栏上写:主治医师,讲师,硕士),确认其承认自己是张贝后,我指引我们在大会议桌边坐下,我出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检查号:、&见附件),摊在她面前的桌子上给她看,问:“这份报告单是您亲自签名并出具的吗?”张贝用手指按在其签名下,认真地看了几秒钟,说:“没看到原件,不能确定,2008年的事,到现在都六年多了,你怎么到现在才来找我?”我说:“直到最近事情才有了突破性进展。”然后,我逐一指给她看并作了以下表述:
同一个病人,报告日期只相差几天,三份医学文书中描述的胃溃疡的位置分别位于三个地方,溃疡大小不一致,其他描述情况也多处不一致,说明至少二份作了虚假陈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见附件3)中写:“胃底:黏膜光滑;粘液糊混浊”、“胃体:中上部后壁见一巨大溃疡,约4.5x5.5cm,覆污秽苔,周边黏膜节结状隆起,与周围边界不清,取检质脆,易出血。”
《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中写:“胃体底:粘液糊混浊,体-底交界处可见一大小约4 x5厘米巨大溃疡,底凹,覆污秽苔及部分陈旧性血痂,与周围组织分界欠清晰,活检钳触之边缘质脆,易出血,胃体粘膜光滑,轻度充血水肿。”
《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见附件2)中写:“距一端4cm小弯侧见一溃疡,大小为:3.3x3cm,溃疡深0.6cm,大网膜大小为:29x20x1cm,于胃周找见黄豆至花生米大淋巴结10枚,于大网膜内未扪及明显肿大淋巴结。”
假如管玉美真有一处胃溃疡,其中两份照实写就可以了,没有必要造假,可见第三份文书中的描述内容也是捏造的,即以上三份医学文书中的以上描述均为捏造。
张贝表示:“溃疡面积我是目测的,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是切下的标本进行实际丈量,所以可能有些误差。三份文书中溃疡的具体位置比较靠近。”
医用电子内窥镜,简称为电子胃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内镜、视频处理器和电视监视器。电子胃镜可获得高清晰度的图像,通过计算机可以进行各种图像处理,进行三维显像、测定粘膜血流、粘膜局部血色素含量及局部温度等。
电子内镜的构成除了内镜、电视信息系统中心和电视监视器三个主要部分外,还配备一些辅助装置,如录像机、照相机、吸引器以及用来输入各种信息的键盘和诊断治疗所用的各种处置器具等。由于CCD的应用,使像素比纤维内镜大大增加,图像更加清晰逼真,且有放大功能。因此,它具有很高的分辨能力,它可以观察到胃粘膜的微细结构,目前电子内镜除了能观察到胃粘膜的最小解剖单位(胃小区、胃小沟)外,还可以观察到粘膜的肠上皮化生的绒毛状改变、溃疡周围的再生上皮、新生血管、粘膜下血管等显微镜下组织结构,故可以发现微小病变,达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最终目的。除此之外,由于电子内镜的视野宽阔,内镜前端的弯曲角度大,避免了盲区。
我表示:“电子胃镜有录像机和电视监视器,图像可以按原有比例显示在电视监视器上,可用尺在电视监视器上丈量,假如是目测的,您怎能精确到毫米,即4.5x5.5cm?人胃是一个一头大一头小的辣椒形,‘胃体:中上部后壁见一巨大溃疡’、&‘胃体―底交界处巨大溃疡’与‘距一端4cm小弯侧见一溃疡’会很靠近吗?”
胃的外形与挂着的弯辣椒相似(弯向右侧),上端是胃的入口称为贲门,下右端为胃的出口称为幽门,上部称胃底、中部称胃体、下部称胃窦,右侧较短称为胃小弯,左侧较长称为胃大弯,向腹壁的一面称为胃前壁,向后背的一面称为胃后壁。
张贝沉默了几秒钟,说:“你等一下,我要去交接班。”张贝失踪了二十分钟左右,回到办公室时,没有理我,在墙上看了几秒钟,没话找话、故作轻松地与同事说了几句话,走路的神态很不自然,然后又失踪了十分钟左右,回到办公室时,还是没有理我,打开一个抽屉翻找,然后又走到另一台电脑前查看了五分钟左右,又出去了,等再次出现时,她坐到离我有七、八米远的侧面,似乎是鼓足了勇气,理清了头绪,说:“说吧,你找我还有什么事?”
我说:“您坐到我身边来,我们需要比对着材料说。”她坐到我身边,我说:“看,管美玉,实际姓名是管玉美,名字写反了,所有病历文书上的名字都写反了,身份证上实际姓名为管玉美,平时也都叫管玉美,门诊挂号时,病人或家属需要填写门诊病历上的姓名,我哥黄爱平、管玉美本人、管玉华(我哥姨妹)均不可能填错姓名,由此进一步坐实以上文书均是有人伪造的。
张贝表示:“前道程序显示的姓名就是这样,前道程序为什么把名字写反了,我不知道。”
我表示:“就算是肚子疼,南昌县向塘中心医院的院长助理万先国介绍管玉美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找吴庆(骨一科副主任医师、硕士)并进行胃镜检查和胃镜活检,吴庆应该让管玉美先去找胃肠消化内科看门诊医生,看,《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电子胃镜检查报告单》(检查号:、&见附件)上显示开出处方的科室居然是骨科?”
张贝表示:“骨一科是有一个吴庆,反正那是别人的事,跟我说没有用。”
我说:“三份医学文书中描绘胃溃疡的情况不一致,你出具的这份写溃疡‘周边黏膜结节状隆起’,但《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病理号:35150、见附件)中没有这种状况,《江西华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报告书》中写‘于胃周找见黄豆至花生米大淋巴结10枚’,但你出具的这份报告中没有这种状况。”
张贝表示:“电子胃镜发现不了转移的淋巴结癌。”
出现黄豆至花生米大的转移的淋巴结癌10枚,胃黏膜表面一定有明显的、突出的肿包,目前电子内镜除了能观察到胃粘膜的最小解剖单位(胃小区、胃小沟)外,还可以观察到粘膜的肠上皮化生的绒毛状改变、溃疡周围的再生上皮、新生血管、粘膜下血管等显微镜下组织结构,故可以发现微小病变,她竟然说电子胃镜发现不了。
我说:“请看,《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报告》(病理号:238524、见附件),这份应该就是对应您出具的胃镜报告的胃镜活检报告,其中写:‘镜下描写:癌细胞呈条索状排列,细胞异型明显,呈浸润性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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