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可以要求原公司离职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公积金吗与少交的四险吗

职场:住房公积金可交可不交,还是必须得交?职场:住房公积金可交可不交,还是必须得交?齁神在职场百家号文 | 藏黑老闷儿【话题】1. 职场里住房公积金可交可不交,还是必须得交?2. 为什么有的公司在交,而有的公司没有交呢?3. 如果要交,该以什么样的比例去交呢?【分析】1. 五险一金中的“金”关于五险一金,虽然我们经常听说到,但仍有部分人对此还不够理解,比如五险一金中的五险都有哪五险,其中的“金”指的又是什么。今天藏黑老闷儿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分别指的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信房公积金。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医疗和生育保险将会合二为一,由原来的五险一金将变成四险一金。2. “你”不争不吵,“我”能少就少在一些公司,尤其是三级城市的中小企业,大多数人力资源负责人会将住房公积金以公司福利待遇的性质,去给员工解释说明,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可以为公司省一部分,殊不知这表面看来的为公司着想,却是给公司埋了一颗不小的定时炸弹,这是最典型的错误做法。加之部分员工对五险一金的不深入认知,公司在住房公积金交与不交的问题上就可以“推三阻四”了。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有国家相关条例的,是必须要交的!3.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有些公司交,有些公司没交,这是公交对五险一金的意识以及态度问题。不是有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说法嘛,在这个问题上同样成立。不要以为自作聪明可以投机取巧一辈子,一旦东窗事发,就不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这是国家最基本的规定,也是稳定员工最有利的途径,有那“推三阻四”的劲儿头,不如用在提高业绩上去。4. 一清二楚,不再迷茫五险中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一金是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承担,所交比比例分别是养老:个人百分之八,公司百分之二十;医疗:个人百分之二,公司百分之十二;失业:个人百分之一,公司百分之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各为百分之七。以上比例以各地区的为准,详情还请大家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建议】1. 属于自己的,为什么不要?为了保障自己应该有的权益,藏黑老闷儿建议大家入职到一家新公司前,应该主动询问清楚关于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以及缴纳比例和方法,不要不管不问稀里糊涂地得过且过。现在大多数公司应该都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即便是按当地最低标准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但好过不交吧!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齁神在职场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职场经验分享,职场快乐向导!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专业办理公积金,安全放心,诚信商家,,
服务内容:
联&系&人:
微信扫一扫 随时问随时聊
商家地址:
- 龙华民治
扫描二维码访问移动网站
扫描二维码下载商家APP
担心服务没保障?注意这三步,58持续为你护航
与商家的沟通确保都已录音
与商家所有交流确保留有证据
有保障期的服务请与商家确定保障实效
温馨提示:1、在办理服务前请确认对方资质, 夸大的宣传和承诺不要轻信!2.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深圳市天翼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缴深圳社保,补缴深圳社保,积分入户,学历咨询,提取全国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拥有多家实体办公经营地址,您也可以通过我公司淘宝网店办理,和您淘宝买东西流程一样,您先拍 月底查询到缴费记录后 再上淘宝给我们确认收货,我们严格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标准收费,绝不乱收费。补交近两年内养老保险,20号后可追交当月社保,和正常缴费一样,不影响买房,摇号。您刚好需要,我刚好专业!欢迎来电,全天服务,无节假日。深圳社保的好处:1.非深户父母购买社保,小孩入读公立学校2.社保满一年以上,购房银行贷款必备条件3.深圳缴费基数低,比例低,缴费少,却可领取高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养老保险金4.深圳社会保险医疗新制度的完善程度、惠及人群、报销范围额度等等为全国领先地位5.实现多种医疗报销,小到感冒发烧,大到住院医疗,都能报销较高90%的医疗费用6.无论是调干入户、还是积分入户,在深圳缴纳社保已经成为必备要求,缴纳时间长具优势。公积金的好处:1.可申请贷款(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2.购房时可申请利率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可提取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4.计付利息5.归个人所有6.可作为养老金深圳户口的好处:1.方便子女上学2.方便证件咨询及各类证明3.较高的社会保险待遇4.竞争需要深圳户口的岗位5.有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新出台的安居房的资格6.退休时可办理老人证,享受更高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7.一人入户,全家即可全入户(3年后到公安局办理随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58同城看到的,谢谢!
服务一条龙
本地生活服务大全
热门推荐:
龙塘社保四险代缴 无养老险代理 公积金补缴 价优
.com版权所有| 京公网备案信息| |乙测资字| |违法信息举报:&&博客分类:
想请专业人士解答一下。我上家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办公积金,但是我自己的工资每个月都按标准扣了公积金,开始以为公司给办了,后来一个同事买房子,去查了才知道我们的公积金全都没有交。然后我9月13号离职,离职时公司说,我自己的公积金可以用现金支付给我,但是公司那部分不能提现,除非还在这个公司办公积金卡,如果在公司办卡了,公司那部分的公积金和我自己的一起补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考虑到那个公司不能保证什么时候公积金卡能办好,并且我还要到新公司上班,到时也得上公积金,所以当时决定只要自己部分,让公司把这部分钱打到我原工资卡上。但是离职两个月了,这部分钱一直没给我。并且,前几天去社保中心查社保,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发现公司给交的和工资条上扣的不一样,工资条上全按四险一金标准扣的,并且四险一金基数为工资的全额。但是实际上缴纳的四险一金的基数有问题,试用期三个月只是试用期工资的36%左右,转正后也只是工资的80%,没有交够的问题先不谈,关键是我自己那部分全按工资的全额扣的,这样算下来,从3月22号我入职(并且三月份根本什么都没上,还扣了我四险一金)到9月13号,公司上四险是从4月交的,这样5个月就多扣了我1000多的社保、养老等保险的钱。请问一下,这种情况,1、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我的四险吗?公司少交的部分可以要求补上吗?2、合同上写有公司按规定给员工缴纳四险一金,但是由于公司没有给交公积金,卡没办下来我走的,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那部分的公积金也补交吗(我现在已经离职,在新公司了)3、如果公司还不给钱,我要申请劳动诉讼的话,会不会有时间限制,我离职快三个月了,会不会时间长了以后诉讼不了了?4对于这种欺骗员工的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远去的渡口 写道此事已了结,除了公司部分公积金外,别的都补上给我了。没有上诉,太麻烦,早点结束这件事,以免影响我心情。
吃一堑长一智
此事已了结,除了公司部分公积金外,别的都补上给我了。没有上诉,太麻烦,早点结束这件事,以免影响我心情。
吃一堑长一智
不能。。认命吧。。
早已不计较了,算是在无良公司得到一个教训
远去的渡口
浏览: 378850 次
来自: 上海转北京
又仔细看了下,如果设置周日为每周的第一天,应该是正确的,如果把 ...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只用博 ...
郁闷了半天,看了文章才知道连错库了!!想揍自己一顿
太感谢了,
幸亏我看了十分钟就来搜了,感谢楼主。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4773203',
container: s,
size: '200,200',
display: 'inlay-fix'来深户中,离职换单位,新单位试用期期间只交四险,养老和住房公积金不交,中断三个月是否对来户口有影响_百度知道
来深户中,离职换单位,新单位试用期期间只交四险,养老和住房公积金不交,中断三个月是否对来户口有影响
来深户中,离职换单位,新单位试用期期间只交四险,养老和住房公积金不交,中断三个月是否对来户口有影响四险是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来深户中,离职换单位,新单位试用期期间只交四险,养老和住房公积金不交,中断三个月是否对来户口有影响四险是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chenjh515581
chenjh515581
采纳数:764
获赞数:794
擅长:暂未定制
是的,会有影响,尤其是养老保险,如果您还不愿意离开新单位,建议和公司协商自己出钱缴纳(毕竟这个是公司制度),如果觉得这个单位不靠谱,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否则提起劳动仲裁。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天眼查logo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关联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6)京0101行初37号原告祁冬梅,女,日出生。被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法定代表人程建华,主任。委托代理人胡海。委托代理人严广平。第三人,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泃河西路临81号。法定代表人王少海,董事长。原告祁冬梅不服被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作出的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于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1月5日立案后,于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因(以下简称维多化工)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胡海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日,被告作出京房公积金法改(号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认定原告在第三人处工作期间,第三人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原告缴纳住房公积金共计9228元。该行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第三人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为原告补缴住房公积金9228元。原告祁冬梅诉称,我向被告投诉第三人未按照规定为我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但被告所作通知书中的计算金额仍然不足,故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通知书,并责令被告重新计算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被告公积金中心辩称,一、我中心在接到原告投诉要求第三人为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后,进行调查取证,发现第三人没有足额为原告缴纳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二、原告提交了在职期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并同意以该表作为原告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我中心依法向第三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单位未提供原告在职期间的工资证据。三、依据行政法规规定及查明的事实,我中心测算得出第三人欠缴原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缴部分,原告对此金额签字表示认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向原告和第三人送达了通知书。综上,我中心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作出责令第三人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决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正确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在举证期间向本院提交了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如下证据:1、原告的投诉书,证明原告就第三人欠缴其住房公积金一事向被告进行投诉的内容和投诉请求;2、原告向被告提交的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3、立案审批表,证明被告对原告的投诉立案;4、《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被告向第三人告知了举证的权利和举证期限等;5、第三人少缴原告住房公积金测算表,证明被告计算第三人欠缴原告公积金的计算过程和结果;6、询问笔录两份,载明:第一、第三人认可其单位自2010年1月为全体在职职工设立帐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未补缴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之月至2009年12月或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至2009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第二、第三人未向被告提交投诉职工的工资收入证明,并对被告告知将参照职工从社保部门取得的社保保险基数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示无意见。证明第三人认可原告的投诉主张;7、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被告依法作出被诉通知书并向第三人和原告送达。本案经开庭审理,并听取了当事人的质证、辩论意见,原告对被告的全部证据无异议,本院认为:被告提交的全部证据符合证据形式要求,内容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采信。经审理查明,第三人系日经批准注册设立的企业,现正常经营。日,原告向被告提交了投诉书,称其于1995年6月入厂,2011年4月离职。但第三人未依法缴纳其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投诉要求第三人为其补缴09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向被告提交了证明其工资收入的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被告就第三人对原告少缴住房公积金数额进行了测算,并由原告确认。日,被告对原告的投诉正式立案,当日向第三人发送《举证通知书》,要求第三人在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及反驳对方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主张。逾期提供的,将视为没有提供证据。日,日,被告对第三人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杨少军进行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在调查中,第三人认可未给原告补缴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之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明确不能向被告提交原告的详细工资的情况下,对被告以原告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据核算第三人欠缴原告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无异议。被告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日作出通知书,责令第三人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为原告补缴住房公积金9228元,并向原告及第三人进行了送达。本院认为,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四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承办管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依法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及执法监督等职责&的规定,被告作为本市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授权单位,依法具有履行本市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法定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由此可以看出,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不按时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被告应对被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缴存的处理决定。本案中,第三人作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在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原告在第三人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为其足额缴存其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第三人的行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补缴。原告就第三人的违法行为向被告提出投诉举报后,被告经调查取证,在第三人没有提供原告工资证明且认可投诉事项,并对被告参照原告本人社保缴费基数作为核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没有异议的前提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被诉通知书的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现原告所称被告核算第三人欠缴公积金金额不足的诉讼意见,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被告作出被诉通知书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原告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应予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祁冬梅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祁冬梅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刘润华代理审判员曾玮人民陪审员朱丽颖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朱                冰置顶反馈APP微信客服活动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官方QQ群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京公网安备 95号&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职后公积金可自己补交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