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我在乌鲁木齐友谊路购买oppoR11手機价值2999元采用的是优亿卡金融金融分期付款,首付300分期2699,18期,每期289。我已经还了11期我致电客服要求一次性付清,结果客服告诉我还需要还7期提前一次性付清也需要再还7期共计2023,加上已还的11期总共费用5202元价值2999的手机变成了5202元。当初办理分期付款的业务员跟售后服务囚员说法不一致由于工作人员问题,给我产生本不应该的利息费用优亿卡金融金融涉嫌欺诈消费者以获取高额利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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