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永清海外学人中心人才引进进数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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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公示公告
为解决我县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竹办发[2017]27号)精神,县委确定为县畜牧兽医局引进一名黄牛人工受精员(执业兽医师)。经过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和县人社局联合审核考察,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多部门意见等程序,拟引进简永清为县畜牧兽医局黄牛人工授精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引进对象:&
简永清,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现年45岁,竹山县官渡镇人。中共党员,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在职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兽医师。&
二、公示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6日。&
大家对引进对象的有关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县委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县委人才办举报电话:,联系人:杨春霞。来信请寄: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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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工作报告.doc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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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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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工作报告
2011永清政府工作报告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在永清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清县人民政府县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清县人民政府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我县经济发展实现根本转折、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历史时期。五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把“全面对接京津廊”作为活跃全局的总抓手,努力调结构、育产业、筑平台、惠民生,“十一五”完美收官,“十二五”精彩开局,全县经济社会步入了突破性加快崛起的崭新阶段。
——过去五年,永清经济整体跨越提升,综合实力实现赶超。着眼区域竞合,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实施“开放兴县、工业立县、园区强县、三产富县”发展战略,在顺境中加力前行,在挑战中砥砺奋进,走过了一条乘势崛
起、逆势上扬、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轨迹。
经济总量加速扩张。代表着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实现了一个进位、三个翻番:2011年,全县财政收入达到8.0168亿元,是2006年的5.6倍,实现了进位赶超;GDP完成72.9亿元,比2006年增长1.4倍;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3.5亿元,增长1.5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0.3亿元,增长3.2倍。今天的永清,正在向全市中等县份阔步迈进。
发展内涵不断提升。体现科学发展和经济景气的指数日趋向好。三次产业结构由2006年的44:38.4:17.6,调整到2011年的38.1:46:15.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了7.3个百分点,达到11%。五年引进高新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43家,发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11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节能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了县域经济的内涵式增长和创新驱动。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永清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11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永清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对永清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县委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以最鲜明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组织和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李玉宝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全程协调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制定了《永清县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两次县委常委会,讨论整改方案,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一周之内,出台下发了整改方案。要求各分管领导要不等不靠、主动对号,对存在问题采取先刹车、后完善的办法,提前动手、快速解决,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让干部群众在短时间里看到具体的整改效果。
(三)坚决落实整改。对反馈意见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坚持摸清情况、深入调查,以法规和制度为准绳对问题定性,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梳理归纳,细化了5类10项42个整改任务,制定了124条整改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责任、逐项制定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形成了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条目,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目前,42项整改任务中已有37项整改到位,1项基本完成,剩余4项正在整改当中。巡视组转办的7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剩余1件已移交司法机关。
(四)保持常态长效。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整改工作中,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努力把巡视成果运用好、转化好。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研究建立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用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整改工作的拓展延伸,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着力构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全县已累计制定修订各项制度33个,正在制定12个,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从县委班子和县委各常委做起,进一步理清了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其中主体责任64项,监督责任39项,逐项分解落实到县级领导干部、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承办落实。二是建立完善了向下传导机制,把主体责任向各级党组织层层传递。制定了主体责任分解表,分别与各乡镇(区、办)党委、县直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永清县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承诺书》,切实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区、办)、县直单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三是健全完善了常委班子成员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巡查等制度,共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11个,开展集中巡查22次,进一步强化了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2、关于党政班子重大事项沟通不够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及关于加强四套班子联系沟通的意见,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沟通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坚持书记、县长带头谈心,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随时沟通,加强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三是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191条,常委之间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会上各常委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的务实团结。
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未能做到“四个同时”、“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每次必学内容,先后组织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二是制定并签订了《2016年度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和要求,并在多次会议上讲廉政、谈责任,重申和强化一岗双责,有效督促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导、一起落实。三是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析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4、关于县直单位和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逐级递减现象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成绩由汇报测评、查阅资料和日常评定三项内容综合评定,按照比例计入年度“三考合一”整体考核之中。同时严格执行《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十项制度”贯彻执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切实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二是全县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分别建立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领导机构,建立推行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召开了乡镇(区、办)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会,听取了汇报、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三是建立完善了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定期汇报、巡查督导、考评追责等10项机制,实现了用制度机制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
5、关于个别干部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编发了《党风廉政建设100问》学习读本1000册,重点宣传解读“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具体内涵等,增强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二是以《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为契机,制发了《关于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通知》,组织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程序要求,逐级报告了落实“两个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有效地压实了责任主体。三是严格执行廊坊市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两个暂行办法,以追责促履责,倒逼责任落实。先后对县水务局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县信访局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给予2个单位的“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党纪处分,相关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召开大会进行了严肃要求。
6、关于有的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会和办公会职能不分,会议内容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重要工作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县直单位和乡镇(区、办)完善党组会、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二是建立了县直单位和乡镇(区、办)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会议、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三是组织各派驻纪检组、乡镇(区、办)纪委对全县各单位党组会和办公会职能不分、会议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重要工作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查问题、找原因、出举措,有效杜绝职能不分、议题不明问题。由分管领导分别与县公安局、规划局、建设局党组书记进行了专题谈话,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了党组会和办公会制度建设。
7、关于一些重大项目和资金未经县委常委会正式讨论,决策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坚持由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巡视整改、亦庄合作园区建设、年度预算报告及县委全会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等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按规定每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主要领导都坚持末位发言,没有搞一言堂;重大事项决策前,都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到了集中民智、集思广益,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8、关于盛业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代行部分政府职能,与财政局政企不分的问题。市审计部门对盛业公司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计出五个问题:一是公司组成人员为机关领导干部兼职问题;二是未按规定计提折旧问题;三是违规土地收储问题;四是协议内容不全问题;五是违规预收土地款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面进行了整改。目前,盛业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变更,调整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相关单位领导担任的董事、监事等职务,与财政局彻底脱钩,实现独立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自2016年1月起,对所有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违规收储土地全部移交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分别落实了相关程序;积极协调相关企业,签订补充了协议,完善了未尽事宜;对违规预收土地款制定还款计划,计划2016年底前还清。
9、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缺位现象的问题。一是巩固“三转”成果,制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三转”精神重申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重申通报了县纪委监察局确定保留或继续参与的7个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今后一律不再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以外的任何议事协调机构。同时,全部退出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工作,回归了主责主业。二是持续正风肃纪。转发了市纪委《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制发了《关于重申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的通知》,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廊坊市整饬作风“八条禁令”,紧扣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有效地刹住了“四风”问题。国庆、中秋、元旦期间,分别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值班情况、公车封存等情况开展了10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的10个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察局《廉政约谈暂行办法》,发挥谈话提醒的教育、帮助、警示、告诫作用,抓早抓小、治于初萌、防患未然。截至目前,共约谈各级党员干部815人,先后对142名拟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实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0、关于处理问题失之于宽,查办大案要案较少,未能形成有效震慑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查结案件“回头看”,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235件案件进行大起底,完善案件管理台账,对重点案件重新核查梳理,235件案件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全部依纪处理到位。推行了处分决定执行精细化管理,对审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15年以来,先后有2名乡镇纪委书记因“未按期宣布处分决定”被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结合省委巡视组移交、省市纪委交办和领导批办的问题线索,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785件信访举报进行了集中梳理、分析归类,完善了信访举报台账,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了再排查、再督导、再跟进,确保了件件有结论、事事有结果。目前,省委巡视组转办问题线索75件,已办结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剩余1件已移交司法机关。三是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发了《中共永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永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沟通机制,新增了县委宣传部、人行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凝聚了反腐合力。开展了执纪执法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县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1件,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11件,审计机关向县纪委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9件。四是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严查快处了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县信访局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线索,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和驻县信访局纪检组负责人因履责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相关情况。2015年8月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县以来,共立案65件、结案61件(包括巡视之前立案的4件),党纪政纪处分61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23人、科级干部14人,免于党纪处分1人。召开两次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同时通过廊坊纪检监察网、县纪委“青莲”微信等平台进行了通报曝光,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1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进行了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有效杜绝了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现象。全县125项工程共招标125次,进行财政评审70次。二是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约束、事后审计,以拥有执法权、行政审批权、人事权、财权的个人和部门为重点,实施了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和全程监控。三是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建立了领导干部相互监督、群众举报、信访约谈、提醒、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公开制度。四是发挥派驻纪检组的“前哨”和“尖兵”作用,对县直各单位全面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行了督查督促,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审批事项进行了针对性监督检查。同时,在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34个县直单位设立了举报箱,由派驻纪检组长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汇总,定期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发现违规审批行为,严肃查处。五是严格执行《廉政约谈暂行办法》,组织派驻纪检组长对县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审批问题。2015年12月,对县规划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超面积核准规划方案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县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关于个别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工作不落实、任务不完成,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严肃纪律、追究责任。2015年12月,针对刘街乡小塑料企业违规排污问题,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分别给予刘街乡2名干部和县环保局2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县环保局和刘街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了执行政策决策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各项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在落实政策上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追究责任。2015年12月,对工业园区、台湾新城、县建设局6名干部职工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了问责,对3个单位及其3名主管副职予以通报批评,对3名一般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永清镇计生办负责人因违规收取计生服务对象漏检款,用于计生办日常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制发了《关于职能部门上报2015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定量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将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列入2015年及以后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对各级各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廉洁自律方面
13、关于有的单位违规向下属企业借款,借用下属单位轿车、并在下属单位报销燃油费,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年度补助的问题。一是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大了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2次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监督巡视和审计;二是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坚决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审查韩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财政所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审查大辛阁乡党委主要负责人、管家务乡财政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格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四是开展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制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直7个单位对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全额清退。针对县直4个单位财务不规范问题,对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个单位主管负责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五是印发了《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检查的通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巡查、抽查核实等形式,进一步解决了基层党政机关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惠民补贴,基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规征缴税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4、关于有的单位公款购买烟酒、水果、礼品等用于招待和年节送礼的问题。一是印发了以公务接待、干部培训、差旅标准、财务管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常用制度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汇编1000册,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澄清错误认识。二是加强了预算控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严格控制;落实了“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对74个单位的“三公”经费及时进行了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三是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和监督执纪,坚决避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15、关于解决有的单位接待费超标的问题。一是常委会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本着规范、节俭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活动,并在多次会议上进行了强调。二是细化了预算与决算,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审机制,防止部门将各类经费混用,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源头上控制无预算而支出现象;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从预算资金用款申请的提交到审核、拨付层层把关,对违规支出申请一律不予批准,确保了严格按相关规定核定公务接待费控制总额。三是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国内接待有关规定,确保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实现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四是加大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监督检查,坚决避免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2015年全县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下降75.4%。
16、关于有的单位坐收坐支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组织培训3期570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财务等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纪律意识显著提高。二是建立完善了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监控机制,有效防止了资产流失、浪费、贪污、挪用。三是强化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审计,对12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审计,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
17、关于有的单位报销费用搞变通的问题。一是加大了发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发票验旧、纳税申报等环节的严格管理,有效防范了虚开发票行为。二是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发票经济内容合理、合法、合规的真实性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发票入账管理。三是加大了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和财务审计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避免改头换面、化整为零、移花接木、私款公报等违规违纪行为。
18、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插手项目、为亲友谋利,将分管范围的工程项目交由亲属承担的问题。一是严格按《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完成各项招投标工作,并由监察局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及时受理质疑、投诉等;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审批,推进工程项目决策审批公开公示;加强对招投标执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地进行。二是进一步界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范围和回避情形,组织填写了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人信息,严格“签字背书”,纳入了个人廉政档案,有效防止了出现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情况。三是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清查,在土地、城建等重点领域开展了领导干部子女从业情况自查申报活动,重申了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子女从事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经营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印发了《关于在土地、城建领域内开展领导干部亲属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专项清理的通知》,采取个人自查、单位核查、纪检监察机关抽查的方式,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信访监督,对反映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的举报,凡内容清楚、线索具体的,开启纪律审查绿色通道,快查快处快结。
(三)组织纪律方面
19、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消化计划,建立了消化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妥善安置消化;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从严把握干部职数,坚决防止新的超配现象;三是由县编委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制定新的三定方案,为合理安置超职数配备干部奠定基础。目前,已对130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了消化,剩余42人正在消化当中。
20、关于少数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档案中没有录干表,干部身份存疑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工作细则》、《关于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核。二是对少数人事档案中无录干表的情况,收集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1000余份,并归入个人档案,责令其限期补交相关手续。三是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加强档案管理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干部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21、关于县乡混岗和违规调配问题。一是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对全县混岗和违规调配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全县共排查混岗人员322人,并建立台账,另册管理。二是制定了消化计划,通过采取转岗、分流、选任等方式已消化36人,其余正在消化当中,同时坚决杜绝新增混岗和违规调配人员;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的实施意见》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不动摇,履行调配干部程序不变通,公务员队伍的源头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22、关于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一是人社局联合县编办对全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建立台账,实行另册管理。二是制定了解决方案,通过分流、清退等方式进行稳妥解决,目前正在进行当中。三是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源头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严格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人,坚决杜绝新出现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现象。
23、关于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未请假多次出境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建立了对干部的检查提醒制度,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改进方法措施,拓宽监督领域和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监督水平。三是严格干部出国(境)的备案、管理、审查,加强了与纪检、检察、公安、外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动态管理、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机制,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重申对党员干部出境严格按照组织部审批程序和规定执行,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四是开展了2015年度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911名干部进行了重新备案,收缴护照、港澳通行、台湾通行证共计182本。县法院一名科级干部,未请假多次出境,县委组织部了解情况后及时收缴了其相关证件,并对该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24、关于有的村街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程,通过排查,2015年共有59个村街被列入整顿台账,通过“三联、四选、五帮”,为2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明确了联系乡镇和分包村街,从县直单位抽调117名干部组成59个工作组驻村帮扶,59个后进村全部选派了“第一书记”。目前,已协调资金2600多万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500多件,59个后进村全部实现了转化升级。二是推行了农村干部报酬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了农村干部待遇,将在岗农村主要干部年工资提标到每年16382元,先后为17名任职满三十年农村退职干部办理了退职补贴,农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激发。三是逐步完善了村级治理结构,建立建强了村党组织、村代会、村委会、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村级组织,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四是创新农村干部培养方式,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推行能人治村理念,选优配强村支部书记,386名村党组织书记中“三有三带”型人才达到295名。通过日常培训、集中培训、下乡宣讲、对标学习、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视野,全年培训农村干部1.8万人次,实现了全覆盖。农村干部用新理念抓发展的能力、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五是采取推动“四荒地”开发、承包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经营等方式,发展村街集体经济,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街无钱干事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25、关于农村发展党员难的问题。一是举办了2期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了农村优秀人才库台账,对420余名农村优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从优秀人才库中选拔培养。三是建立了多年不发展党员村街台帐、乡镇发展党员月报、专题月调度培训、专项年度考核四项制度,集中精力消灭多年不发展党员村街。截至2015年12月底,已解决两年不发展党员村街39个,三年及以上不发展党员村街84个,完成全市解决多年不发展党员村街目标任务的115%,2015年共发展农村党员186名,完成发展农村党员指导计划数的116%。
26、关于基层信访量近两年呈现上升趋势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实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信访突出问题。二是加快群众工作中心、群众工作站和群众工作室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体系,变矛盾“中转站”为“终点站”。目前,群众工作中心已投入使用。三是强化领导、乡镇、部门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加大信访问题解决力度,去年共解决信访问题331个,省交办的26件重点信访案件全部结案,息诉息访17件。四是坚持依法打击非访,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诉求意识明显增强,2015年对进京非访人员采取拘留措施共65人次,警告78人次,训诫141人次。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县信访总量和进京非访量逐月下降、明显减少,后两个月实现了“零非访”。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27、关于非法占地、未批先建的问题。一是对97件非法占地、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97件;二是对不符合《永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5宗违法用地,限期整改到位;对符合《永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宗违法用地,按违法用地补办手续,逐级上报省政府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目前,已将97宗违法占地拆除整改任务全部落实责任,其中95宗应拆除的违法占地已全部拆除到位。
28、关于有的企业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一是对企业未经县政府批准,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采取了“纠正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企业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转让登记手续”的方式处置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是:廊坊现代服务产业园区一家企业共取得29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三宗地登记了3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分别为176亩、100亩和15亩。其中:(1)2013年该园区引进了新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将17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170亩转让给新项目单位,依法为其办理了转让手续,剩余6亩国有土地因园区道路建设被占用;(2)在15亩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设了库房和生活附属设施,未构成闲置;(3)审计期间,经县政府批准,已将100亩闲置土地收回。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9、关于有的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一是由县国土部门根据县城乡规划部门核定的容积率和规划条件,委托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对3家房地产公司确定了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涉及资金总额142.32万元;二是县国土部门向房地产公司下达了《土地出让金追缴通知书》,要求上述三家公司按期缴纳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逾期不缴申请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执行;三是对经多次催缴仍未追缴的上述3家房地产公司,已移交县法院依法查处。
30、关于从土地出让金中少计提取专项资金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国土部门全面摸清情况,及时向8家企业下达了催缴通知书,涉及资金总额967.91万元。目前,已对上述逾期仍未缴纳的8家企业移交了县法院依法查处。
31、关于有的新民居建设项目停滞,部分农民未能回迁安置,信访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联查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首批43个村街新民居建设、搬迁、复垦任务;二是高度重视新民居信访稳定问题,摸清了此类信访问题底数,建立了台账,限定了解决时限,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加快问题解决,确保社会稳定。截至目前,2010年启动的43个村街已全部完成主体建设,其中34个村街启动搬迁工作,24个村街基本完成搬迁,累计完成搬迁4405户;29个村街启动拆旧,拆除旧居3765户、3863处;复垦土地3180亩,胜利、西贺、南刘庄、北刘庄、小惠庄5个村街复垦通过省级验收,王场复垦通过县级验收,张常沈、沙于今、王于今、南朝王、李庄子、冰窖、前店7个村街正在进行复垦。2015年,永清被评为省级中心村示范县。
32、关于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推动北京亦庄o永清高新区建设进度不快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思想,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实质,及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将服务北京亦庄o永清高新区发展作为全县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协同发展的引爆点,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集全县之力加快推动。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通报了园区情况和进度,研究了推进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在县四套班子联席会上通报了进展,组织四套班子成员及有关乡镇、部门赴北京亦庄开发区参观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加快合作园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密集与项目单位洽谈,促其早签约落地;召开老干部座谈会,组织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合作园区视察,形成支持和加快推进园区发展的合力;在县委常委会“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合作园区建立过程和推进情况作了说明。三是积极适应协同发展要求,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正在研究制定支持园区发展的配套政策,努力为各类资源加快向园区流入创造条件。同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将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的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到园区,服务效能显著提高。目前,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已获省政府和省编委正式批准成立,列入河北省“十三五”重大建设平台;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产业规划编制完成,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总额1000亿元;已签订入区项目27个,总投资近1000亿元,部分项目开工建设,京东集团华北运营中心、神州数码供应链总部基地等一批高端项目成功落户,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33、关于有的园区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征收土地的问题。一是对已违规使用的土地,由县国土部门现场核查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违法占地6宗,对3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规占地补办了用地手续,对3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占地已依法拆除到位。二是对违规但未使用的土地,已恢复耕种。目前,2宗圈占未建用地已恢复耕种。三是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杜绝今后未批先建现象发生。
34、关于园区内房地产闲置未建项目较多,应缴未缴闲置费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文件要求,对一宗295.2亩闲置土地下达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知书》,现已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对应缴未缴的闲置土地,由县国土部门向闲置未建项目单位下达了《土地闲置费催缴通知书》。对经多次催缴,仍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7宗闲置未建项目,移交了县法院依法查处。三是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杜绝今后土地闲置现象发生。
35、关于有的园区财务管理混乱,挪用征地赔款结余中结转机关经费、列支其他单位招待费和交通费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各园区财务管理工作,严禁各园区挪用征地赔偿款结余中结转机关经费、列支其他单位招待费和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二是按照制度程序开展征地赔偿工作,加大征地赔偿款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严格了征地赔偿标准。目前,县国土局已严格落实新区片价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制度程序将赔偿款由财政、国土、各园区、村街层层落实到位。三是加大专项财务检查、专项审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进行了审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五)领导干部方面
3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律己不严、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意识。二是充分利用“每月一堂廉政党课”、《廉政早提醒》、“青莲”微信公众号、《清廉》内刊等平台,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人员,共约谈干部815人次,切实做到了咬耳朵、扯袖子,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37、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收受好处的问题。一是全面清查工程项目建设违法违规案件,未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收受好处的问题。二是对32名在企业兼职、入股的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清理,己全部辞去企业职务或撤出股份。在国土、建设、园林、住房、规划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了亲属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专项清理,未发现领导干部亲属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问题。同时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约束,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三是加强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交易中心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话,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全流程电子招标功能由交易中心负责,现已试运行。
3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生活腐化的问题。一是深入宣传“两项法规”,制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订阅发放了《准则》和《条例》学习手册1300余本。举办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专题知识竞赛,建立了廉政早提醒短信平台,并依托《清廉》内刊及时推送、刊载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相关信息30余条,全县党员干部守底线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每名领导干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专门措施,逐项整改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将全县786名科级干部的个人基本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诫勉谈话情况、信访举报情况、纪律审查情况等信息收集整理,形成个人廉政档案,对其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全景式记录。对一些不严格遵守纪律的干部形成负面清单,作为提拔重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最大程度地保证了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不越雷池。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的基础上,专门开通了反映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生活腐化专项举报受理平台,把此类信访举报作为重要举报件优先受理。实行了定期统计汇总制度,形成信访专报向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报告。
3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帮助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一是开展了专项清理行动,未发现领导干部帮助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三是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畅通了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40、着力解决有的领导干部接受下属或施工单位钱物的问题。一是对此类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未发现领导干部接受下属或施工单位钱物的问题。二是通过组织观看专题片、召开以案说法会议,加大对各级干部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自律意识。三是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将政务外网连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局、水务局、消防大队等16个涉及投资项目审批单位,全部入驻了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使项目审批实现了“一条龙服务”。开通运行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项目审批工作实现了在“在阳光下操作”。去年,共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75项。
4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车辆或办公室超标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办公用房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相关规定,全县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进行了登记造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办公用房平面图。二是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定期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勤打招呼,经常提醒,及时纠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26批次,实现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覆盖,发现并整改问题11个,查处典型案例3件。其中,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因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负责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三是开展了专项检查,从县纪委、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12名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于2015年12月22日至30日,对全县57个重点单位341名科级干部的办公用房、单位142部公务用车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42、着力解决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的问题。一是加大了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检查惩处力度,一经发现核实坚决严肃处理。审查县信访局原主要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及时纠正问题,强化了规范管理。
三、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强化以督查促落实,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常规督查等方式,深入推进问题的全面整改,确保督查不留死角、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加强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高质量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落实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警示的警示、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以这次整改落实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扎实持久正风肃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违纪行为、快查快处违纪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各级干部廉洁从政,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四)强化统筹协调,放大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协同发展结合起来,与促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巡视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通过落实整改,大力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调整干部工作状态,激发全县党员干部真干实干苦干的精气神,把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为工作准则,让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常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推动永清经济社会实现跨跃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3日至9月3日)。联系电话:(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府东街223号永清县纪委;邮编:065600;电子信箱:。
中共永清县委
2016年7月3日
(C)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北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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