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后,才发现怀孕了,后来准备去预投新生儿的医保,但是系统已经关闭了,怎么办?

我的不是生育保险,而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孩子能报销吗
全部答案(共15个回答)
报销比例应该是不一样的,在县里生孩子应该也用不了多少钱
月亮圆了人难团圆有是正月十五了又
<a href="/b/1GYFBatIrZ1N.html" title="问道内测区有什么好处?升级快吗?内测区问道内测区有什么好处?升级快吗?内测区<...
不能同时报销哦,相比之下生育保险多一点,农村医疗只是报50%左右哦,都是需要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医院的费用明细单
住院的都可以报销,按规定是要拿着凭证到当地去报销的,不过不可能全报的,一半左右差不多。具体报销比例,也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你好,如果是本地的农村医保是可以报销的,报销的数额要根据你当时医保的百分比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没有生育险生孩子不能报销。因为生孩子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医保只针对这两种原因的费用。
答: 比较麻烦,可以到你原先编号的部队做证明材料,那么以后享受的不仅仅是低保的待遇。向您致敬!老兵。
答: 大多数儿童保险的投保年龄都以0岁作为开始,但在保险行业章程中,这个0岁不是儿童的自然年龄,指的是儿童出生满28天。 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
少儿期易发...
答: 儿童的“保险”年龄
大多数儿童保险的投保年龄都以0岁作为开始,但在保险行业章程中,这个0岁不是儿童的自然年龄,指的是儿童出生满28天。
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
答: 楼主您好!
理财的定义是,凡是会影响到您财务状况的经济行为,都是在理财.即便是您把钱挥霍掉,那也是理财,只不过这种行为对您的影响是负面的而已.
保险的功能也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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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前新网网友通过淮阳新网手机app发帖如下:刚拿到合作医疗本,我想问为什么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交的是一百五,本子上显示只有九十?那六十哪去了?问工作人员只是含糊的说大家都一样,大家都一样就代表这多余的六十块消失的合理合法吗?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淮阳新网小便给大家来解疑惑!大家关心的农合问题来了都想知道交的钱去了哪里,就速看了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办[号文件),也即是《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试办法(试行)》第四章保障待遇第十三条: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建立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不超过我市参保居民当年人均缴费额的60%。待条件成熟后,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要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家庭账户(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 && &&&今年农合个人筹资150元,依据《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试办法(试行)》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不超过我市参保居民当年人均缴费额的60%,也就是150元乘以60%,也就是90元。其中这90元是个人门诊账户基金,剩余60元分别打入大病统筹报补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 && && && &&&农合基金专款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 && && &&&再次感谢您对淮阳农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这样的大事,小编怎能不告知大家,下方高能,请仔细阅读!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日正文来袭,无论新旧司机请系好安全带
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三)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第三条&&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身份认定。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工作。第四条&&按照“统一标准、分县运行、风险调剂”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标准即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筹资政策、待遇水平、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分县运行即以市本级(含市辖区,下同)、各县(市、区)(含黄泛区,下同)为单位分别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具体负责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医保经办工作,市辖区(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居民户籍所在地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工作(参保缴费、医疗费用结算支付、就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风险调剂即全市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风险调剂金从市本级、各县(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规模保持在当年住院统筹基金总额的10%,用于市本级、各县(市)之间的基金风险调剂。2第二章&&覆盖范围第五条&&统一覆盖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3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统一筹资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个人缴费标准。第七条&&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第八条&&城乡居民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大中专学生和参保职工)为单位参保缴费,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就近选择参保登记机构登记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机构为由城乡居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城乡居民医保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中专学校。参保居民首次参保缴费时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保登记机构应对上述证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参保缴费。参保登记机构应按规定向参保居民出具收款收据等缴费凭证(加盖公章),并将参保居民参保缴费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参保登记机构应制作《参保居民信息汇总表》,按规定上报到医保经办机构,并将所收参保居民医保费按规定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严禁重复参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后,对重复参保缴费信息应予合并或注销。参保居民死亡的,其家属应在30日内持户口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登记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第九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第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1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4第四章&&保障待遇第十二条&&统一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下同)。第十三条&&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建立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不超过我市参保居民当年人均缴费额的60%。待条件成熟后,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要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家庭账户(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四条&&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参照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选择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第十五条&&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是指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比较昂贵的病种(或治疗项目)。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的病种(或治疗项目)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病种统一、待遇统一、流程统一。具体待遇标准及管理办法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六条&&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以下可是重中之重哦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类别医院范围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200200-800元70%800元以上90%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400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500500-3000元55%3000元以上75%三级医院9009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600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三级医院1500元50%7000元以上68%省外1500元50%7000元以上68%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放化疗期间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筹资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有关政策和要求,对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适时调整。
生育医疗待遇
第十七条&&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生育医疗待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新生儿医疗待遇 & & 第十八条&&新生儿医疗待遇。新生儿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缴费的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需要缴费)。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先选择母方,母方不具备条件的,方可选择父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其母或父一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按规定到新生儿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不需要缴费)后,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未按规定缴费的,按规定到新生儿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后,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参保手续及缴费应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办理时应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明、父母参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第十九条&&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支付。5第五章&&保障范围第二十条&&统一医保目录。城乡居民就医执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参保居民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乙类药品、乙类项目、一次性医用材料、床位费等项目的具体支付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6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统一定点管理。按照先纳入、后统一的原则,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协议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规则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定点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 定点医疗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参保居民诊疗、费用等信息,并优先使用“三个目录”内项目,为参保居民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按国家政策规定收费,采取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 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予拒付。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支付的医疗费用时,预留不超过5%的额度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予以返还。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办法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制定。第二十三条&&全面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统筹地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确定。统筹地区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由省级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确定,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周转金(即时结算预付资金)制度。即时结算周转金(以下简称周转金)主要用于各县(市)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周转金的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四条&&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入院时应及时登录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出院后即时结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新生儿住院医疗费),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暂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住院发票(收据联原件、加盖收费专用章)、费用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管理专用章)、诊断证明(加盖专用章)及出院证明(加盖专用章)等必要的资料按规定报销。同时,转外就医的应提供转诊转院手续;急诊住院的应提供急诊住院手续;因生育住院的,应提供《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新生儿住院的,应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审结。第二十五条&&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在定点服务协议中明确付费方式,按规定结算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探索建立谈判协商付费机制。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促使医疗机构降低费用,减少医保基金支出,降低参保人员负担。第二十六条&&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参保居民应首先就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或无条件治疗的,应逐级转诊。转诊转院到统筹地区外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作为过渡性措施,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急诊除外)的,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降低20%,但其就诊医疗机构必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且其医疗费用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属实、符合规定。转诊转院管理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诊是指危、急、重病人的紧急治疗)住院的,应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出院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工作,将签约对象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将签约服务费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引导城乡居民基层首诊,促进双向转诊。第二十七条&&建立完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逐步将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居民,应在当年12月31日结清医疗费用。次年仍继续住院的,其上年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次年不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的,上年负担的起付标准费用计入次年累计计算。7第七章&&基金管理第二十九条&&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执行国家和我省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三十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包括城乡居民缴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社会捐助资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第三十一条&&医保经办机构要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部门要设立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市辖各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应经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拨付。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算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三十二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社保基金优惠利率计息。第三十三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包括门诊统筹基金支出(含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下同)和住院统筹基金支出。门诊统筹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统筹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第三十四条&&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的居民,其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第三十五条 强化基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基金收支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制度。财政、审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8第八章&&信息系统第三十六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建立完善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有效对接。第三十七条&&各县(市)要根据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实现市、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之间,医保经办机构与各经办网点、定点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之间联网对接,确保高效运行。第三十八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使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参保登记、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等经办业务。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监控系统,实现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第四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参保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实现参保居民持卡就医结算。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9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今后,如遇国家或省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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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听,为什么得了重病的还是看不起病,小孩感冒发烧在医院看病还这不报销那不报销的!
老百姓一点好处都没有,别说的那么好听,所有报补比例下降,而且那么多不报的!
看了也不明白,只知道看病是越来越贵了,就不应该有那个起付标准。
我号在周口中心生的宝宝,宝宝一出生就住进了新生儿病房。现在还在医院。过几天估计就能出院了。可是听医院说,宝宝2016年的住院费用可以随母的新农合报销,2017年的费用要宝宝自己有新农合才可以报销。我们12月29号才上的户口。问我们豆门乡农合办,他们说缴费已经截止了。我们生在跨年这个节骨眼上,真是不知何去何从了。。。。。
我号在周口中心生的宝宝,宝宝一出生就住进了新生儿病房。现在还在医院。过几天估计就能出院了 ...
据可靠消息,2017新农合还有一次补交的消息,具体日期请你留意一下
admin 发表于
据可靠消息,2017新农合还有一次补交的消息,具体日期请你留意一下
补缴会耽误宝宝的报销吗?我们最近几天就要出院了。
精彩推荐:&&&&&&&&&&&&人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肺结核肺叶切除术、肿瘤、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等130种病种,可开展按病种付费。4月12日,南京市政府已率先发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规定2018年按病种付费数达到180种以上,2020年按病种付费数不少于260种。
《推荐目录》为各地医疗机构提供病种选择。通知要求在确定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医疗服务成本、既往实际发生费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结合病种主要操作和治疗方式,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加强按病种付费的医疗费用管理,监测分析参保人个人负担,避免费用转嫁,增加个人负担。
参保范围:垦区所有用人单位和及其职工;参加垦区养老保险或具有垦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筹资标准: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的6%;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大额补助保险费:每人每年80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40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80元。
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4.5%,1676元。灵活就业人员8%,2924元。
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其中职工含个人缴纳的2%。灵活就业人员按8%缴费的有个人帐户。
待遇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基本10万元+大额20万元=30万元。
起 付 标 准 :年度内第一次401好处有哪些?
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自己先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省心、省时、省力、省钱!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2哪些人群受益?
主要有四类群体,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目前我国职工医疗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概念不同。职工医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是指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人员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第二:保障对象不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企业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
第三:缴费对象不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共同承担。而居民医疗保险是由居民本人缴费,政府补贴。
第四:缴费标准不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缴费,而居民医保一般是一年缴费一次。
第五:缴费年限不同。我国各省市对于职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40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天小编带你来了解《通知》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要求,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各地已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和医保大数据聚类分析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制定了《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以下简称《医保付费病种目录》)。
高度重视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是55号文提出的改革任务,对于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调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是时有发生的事 ,然而有很多人不知道医保定点如何选择。
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后,随时可以更变绑定医院。如您对医保定点医院的选择不是非常清楚,请参考下文:
一、医保规定的A类定点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这些医院包括: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人社部制定发布了《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带你了解——
因地制宜确定医保付费病种
各地应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临床路径稳定、综合服务成本差异不大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手术与操作编码系统(ICD-9-CM-3),确定具体病种,以住院手术病种及部分单纯性治疗项目为主,逐步将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各地应确定不少于100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在确定付费病种时,坚持专家论证医疗保险理赔过程
医疗保险理赔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报案,出现理赔情况马上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理赔所需的资料。只要资料齐全,理赔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医疗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案。发生医疗理赔情况之后,马上拨打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电话进行咨询,他们会告诉你需要些什么资料并告诉你怎么办理。
2、在保险合同认定的范围内就医。医疗保险合同都会指明就医医院的限制,特别学生保险和意外医疗治疗时,会制定定点医院。乡镇住院或门诊的一般在乡镇卫生院以上就诊。
3、保留医疗相关发票、票据、病历等资料。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要有对应的发票和明细清单,住院小结、病历、医药发票、、相关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等都要妥善保管在社保的五个险种中,最受人关注的无疑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其中养老保险虽然大家都关心,但更多的是替家里的老人关心,或者为未来的自己的关心。
而医疗保险关乎的是当下,是随时可能用到的一项“服务”,所以虽无具体数据表明,但可以想见关注医疗保险的人应该要多于关注养老保险的人。
而且根据统计局的最新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11.7亿,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约3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约8.7亿。
那么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不一样吗?
当然有,主要有以下3点区别。
1&参保人员不一样
职工医1、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呢?
① 简单说就是重大疾病保险是买多少赔多少,不要发票;住院医疗保险是凭发票报销,不会超过你花的医疗费。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给付型的,遵循约定给付的原则,就是买多少赔多少,和我们花了多少医疗费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发票作为理赔依据。如果被保险人被确认患的重大疾病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所有相关的保险合同都要赔付,各家公司的都会赔付,没有总额的限制。&
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都是作为附加险跟某个主寿险一起销售,共享一个保额。一般公司都是主险保额和附加重疾险保额一致,所以无论发生身故责任还是重疾责任,主附险都一起终止。这就是有的客户问一是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这种情况下,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一、退费程序
退费程序为:缴费人申请——地税局受理——医保局审核——地税部门汇总——国库部门办理——信息反馈(地税局联系申请人进行收款确认)。
二、部门职责
医保局:①根据申请材料,负责注明缴费人退费理由并出具是否同意退费的说明材料;②通过系统退费功能,手工进行信息处理。
地税局:负责审核个人缴费凭据,提供汇总缴纳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协助缴费人备齐申请退费的相关材料后,报国库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国库部门:在审核的基础上按退费申请明细表的信息尽快办理退库事宜。
三、退款账户
无论是以个人身份直接缴纳的、还是以村、社区的名义归集缴纳的,国库部门将款项直接退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账户。除
第一条:在定点机构就医、买药
去药房买药,一定要认准医保的定点机构!因为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住院才能够报销;去了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话,治疗费用是没办法报销的,只能自己承担。买药也一样,医保定点药店才能够刷医保卡买药,其他药店也只能自费了。
第二条:不能私自转院
如果有些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不能诊治,需要去更好的医院治疗,需要先申请转诊,手续齐全的转诊才能报销;如果没有提前申请转诊,还是相当于去了不是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通常无法报销。报销的比例往往也有差距,一般来说去等级越高的医院就医,报销的比例就越低。
第三条:过了医保起付线才能报
摘要:目的: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案例中对国家医保统筹报销的医疗费用如何判令赔付的问题。方法:收集相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中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法院判决文书和各种学术论文。结果:因各地区医疗机构、法院和医保部门无具体法律规章制度统一协作,很可能因此判决使得患者得到双重赔付,造成国有资产中医保费用流失。讨论: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中医保部门已经统筹支付的医疗费用赔付问题,应加强医疗机构、法院、医调委和医保部门,甚至包括鉴定机构之间的协作,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 文 | 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张明 一、现状与法律条款 近年来我国医疗环境中医患矛盾越来越恶化,对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和良好的医疗秩序1、异地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政策规定,只要办妥异地就医手续,都能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且在异地就医所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样。因此,只要你符合条件并且办理了有关手续,即使在异地生了病,也一样可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但如果你没有办妥异地就医手续,在本地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就要由个人负责。需补选、改选异地医疗机构的,在没有办妥再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前的住院医疗费也由个人负责。 2、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住院才报销吗?为什么有的门诊也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有规定吗? 【答】医疗保险种类不一样,只住院报销的是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其他如党政事业,城镇职工,农村合作医疗的医保是可以门诊报销的1、工伤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伤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医疗保险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但工伤是必需由社保局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属于国家承认的工伤的,所以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 2、低保人员门诊和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具体标准事什么? 【答】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享受的待遇应该与其他参保人员的待遇是一样的,如果当地医保有门诊住院待遇,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按当地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3、社保卡住院保险的门诊费用完了,如果生病了需要住院,那费用还有报销? 【答】住院和门诊是分开的。只要你的卡是激活的就可以在住院期间使用医保统筹。【相关内容】 门诊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吗1、在职员工门诊怎么报医保?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 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付段,自付金额为1500元。(以上海为例,其他地区自付段金额不一样) 当我们自付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报销比例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具体参见下表:
2、在职员工住院怎么报医保?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的。 首先我们自己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1、未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交满15年,还需要缴费吗? 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关系密切。同等条件下,参保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就会越高。 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但是未到达退休年龄的,按照社会保险相关法律,单位必须继续申报社会保险;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可以选择继续参保,或办理终止手续。停止参保的话,有关的社保待遇(如医疗保险)将不能享受。 2、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交缴满15年,怎么处理? 参保人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地区,申请以个人名义继续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续缴满5年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趸缴剩参加过医保和想要参加医保的同学你知道医保如何报销吗?小梦来告诉你 学生待遇概要 缴费标准:40元/人/年 额度上限:统筹段20万,另外住院现金合规费用累计14000以上30万大额补助 注:医保额度上限是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按比例核报。 待遇享受期:缴费月份开始12个月内有效。例如:缴费期:808 ,待遇享受从开始,至结束。 待遇核报:(正常疾病、不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在核报范畴。以下情况不在核报范畴:交通肇事、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自残自杀、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危险而故意为之所引起的伤害以及整形、美容、近斜视、出——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下一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6月29日,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参加人社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文件主要内容和社会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主持人:您能否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陈金甫:医保支付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不久,原劳动保障部就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文件,对医保结算办法作了规定。新医改开始后,人力一、医疗保险的作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要求基金当期平衡,统筹基金是用来互助共济的,当期没有参保的就不能享受待遇了,否则就会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二、医疗保险断交会怎样? 医保基金与养老基金不一样,属现付现支,避免有些人会钻空子,年轻时不生病不参加医保,等老了或生病了再参加医保。目前医保政1、怎样理解保险条款约定的“意外伤害”的定义? 答: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如不小心摔伤、车祸伤、被人伤害、煤气泄漏导致的CO中毒等等。 而椎间盘突出、急性胃肠炎、关节退变、过敏等疾病基础上发生的事故则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范围。 2、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有什么区别? 答:意外伤害险是大意外,一般指的就是意外所致身体的伤残或是身故,根据伤害的等级(有通用的伤残等级赔付比例表),按比例直接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是小意外,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医疗发票报销。 3、意外医疗报销说的“当地社保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门诊补偿 &#10102;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10103;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10104;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10105;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近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在北京举办“重特大疾病保障与管理研讨会”,深入分析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领域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交流地方经验,探讨对策措施。大病保险的性质如何界定?各地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状况如何?一起来看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的权威解读。 重特大疾病界定有三种方式 为了妥善解决城乡居民因重特大疾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我国实施了大病保险政策。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重特大疾病的定义有几种?每种界定的优势和弊端是什么? 董朝晖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重特大疾病的界定主要有3种方式: 1 按疾病来界定 选择社会影响较大、费用较高、治疗方案明确有效的疾病作为重点保障的疾病。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跨省医保报销。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是全国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份之一。目前,省直、太原、大同、朔州、忻州、晋中、临汾7个统筹地区已先后接入国家平台,这些地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将可实现直接结算。   此前,对于在外省就医的本省患者、在本省就医的外省患者来说,常常是只能自己先垫上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在治疗结束后再回本省报销。这样一来,不仅让患者在就医时需要预先垫付大量费用,还要两地奔波,劳心费力。今年起,部分参保人员跨省看病,住院费不用再“先垫付”,患者也不必“两头跑”,出院时即可进行报销结算。   “在天津住院能和天津当地人一样刷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医疗保险缴纳时间查询 1、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信息。 2、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两种方法查询医疗保险缴纳时间。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医疗保险缴纳时间查询 1、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信息。 2、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两种方法查询医疗保险缴纳时间。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医疗保险缴纳时间查询 1、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信息。 2、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两种方法查询医疗保险缴纳时间。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哪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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