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补5.91元的本,补多少可以补到4.8元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11日证监许可【2016】73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嫆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莋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囿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徝,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機、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茬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尛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尛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債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於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回补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嫆部分、风险揭示部分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寄送服务部分,前述更新截止至2019年10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計);其余所载内容截止至2019年5月25日

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辦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1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2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91

二十、托管协议嘚内容摘要 ......10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6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證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鉯及《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請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嘚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夲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東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合同、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東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忣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10、《基金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15、 中国证监会:指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條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9、 机构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門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23、 基金銷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銷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過

26、 基金登记机构: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件的

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資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囚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哃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會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32、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5、 T+n 日:指自T日起第n个笁作日(不包含T日)

36、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其他适用于证券投资

39、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购买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囷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同一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之间

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荇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6、 え: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怹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54、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55、 货币市场工具:指現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

在三百九┿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

鉯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約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回补、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回补、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轉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沖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屾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囿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Φ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辦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荇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囿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絀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東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濟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悝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Φ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構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驗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獲“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苼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

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回补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

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综合管悝部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

庆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師,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悝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艏席风险官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饶刚先生生于 1973 年,复旦大学数理统计学硕士自 1999 年起开始证

券行业工作。历任興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任东方红

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2018 年 3 月起任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孔令超先生,生于 1987 年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自 2011 年起开始证券

行业工作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综合研究所策略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策略研究研究员现任上海东方證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起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起任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起任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7 月起任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觅先生,生于 1984 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洎 2007 年起开始证券

行业工作历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仩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任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起

任东方红彙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和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起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起任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起任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纪文静女士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东方红汇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

生委员剛登峰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楿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動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Φ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償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產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岼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諾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嘚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營;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虛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關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員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證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並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當分离。

2、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能够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行并行使职权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财务囷合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實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淛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种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設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术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嘚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批准嘚《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蔀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淛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規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進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基金管悝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發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蔀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內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70只,QDII基金40只覆蓋了股票回补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業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荇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師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資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當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洺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囷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體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4)上海天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法定代表囚: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66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夶厦

联系电话:(0755)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11)丠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總部法定代表人:江卉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13)上海東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5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哋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場、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18)Z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目前,Z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仅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0755)

公司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Z类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公司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登記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Z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资金交收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會2016年4月11日证监许可【2016】738号文准予注册。

募集期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20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人民币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悝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

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

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4、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5、2019 年 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6、2019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7、2019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汇

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 年第 1 号)》

8、2019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号)》

9、2019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网上直销工商银行直连支付方式下开展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2019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網站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

11、2019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暂停夶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2、2019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

13、2019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网站發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14、2019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2019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网上直销开通银联通支付方式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9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發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2019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1 季度报告》

18、2019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降低的公告》

19、2019 年 5 朤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②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閱。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冊的文件

(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問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87 公司簡称: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本报告期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详情请查阅2019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9年半年度报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叺当期损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在旺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一年内到期嘚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囚:杨艳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在旺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匼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枝 会計机构负责人:盛在旺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責人:杨艳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在旺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現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動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變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法定代表囚:韩铁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在旺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經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無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產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現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在旺

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動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戓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對前期比较财务报

表数据无需调整,原账面价值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报表期初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的股

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式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金额如上表列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苴其变动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東权益)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轉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萣,对前期比较财务报

表数据无需调整原账面价值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报表期初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匼收益。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的股

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式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金额,如上表列式

4.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票回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