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老司机:我为什么更喜欢投契约型基金 债权投资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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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高净值人群会投“契约型”私募基金?
来源:投资圈那些事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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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就是在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依照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可分为 公司式、契约式、虚拟式、组合式、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六种。
  日,国内首只契约型私募基金发布以来,契约型私募基金已有两年多的发展历程。相对于其他形式,契约式私募基金在合格投资者人数、操作灵活度、税收等方面有很大优势。
  当你身边的投顾为你推荐契约型私募基金时,你至少要清楚以下这些内容。
  “契约型”私募基金证监会监管下的信托
  契约制私募基金其实就是一种信托式私募基金,属于代理投资制度的基本范畴。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根据信托契约确立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基金。
  提到契约型基金,非业内人士可能会感觉有些陌生,其实它与信托的基本原理相似。信托的监管方是银监会;契约型基金的监管方是证券基金业协会,而证券基金业协会是受证监会监督和指导。因此业内有一种通俗的说法,契约型基金:证监会监管下的信托。
  这种私募基金主要是根据《信托法》的有关规定界定各方的权益,与公募基金相比,此类信托投资的份额较大,通常为100万起。
  契约基金与信托一样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主要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约束。其产品构架和信托一样施行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三方分离。
  “契约型”私募基金发展现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这就为非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为法律载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私募基金的范围,把证券类投资基金、非证券类投资基金(指以股权和其它不在交易所流通的非标准财产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私募投资基金的范围,使之适用“契约式”基金形式。
  《暂行办法》对《基金法》和《登记备案办法》进行了框架性的梳理和疑难点补充,使契约式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堪称开启了契约式私募基金的新纪元。
  目前,国内股权众筹平台相对较为倾向选择有限合伙作为投资实体,但有限合伙的高速发展也催生了诸多乱象。
  长期处于监管真空下的有限合伙已经开始面临诸多限制,而且这种限制还会越来越严格,但要规范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段时间去消化这些问题,这也意味着,在现阶段设立、运行新的有限合伙将会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再加上有限合伙在设立、管理、变更和注销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较高,因此,自日证监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契约型投资模式逐渐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实际上,契约型投资模式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据契约方式组建,占据着私募投资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也是如此;而有限合伙仅在PE投资基金和嵌套型投资基金中比较常见。
  因此,契约型投资模式才是各类基金的常态形式,而公司和合伙企业反倒是基金的一种特别形式。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优势
  契约制私募基金的募集范围更加广泛
  按照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不得超过200人,并且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人数上限为50人。所以相比之下,契约制私募基金无论在募集范围还是在募集难度方面都占据优势。
  契约制私募基金运作专业,并且成本更低
  不同于有限合伙制等形式,契约制私募基金不需要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投资公司,也不需要占用动产、不动产、人员等资源。此外,契约制私募基金一般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给经营者和保管者支付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即使在运作过程中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年度管理费出现超支情况,投资者也不需要额外进行支付,有效降低了相关成本。
  契约制私募基金决策效率更高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签订的契约框架,投资人一旦将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后,便丧失了所有的支配权和发言权,后期经营与运作全权由管理公司负责。因此契约私募基金的决策权只落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更加的高效。
  契约制私募基金能够避免双重征税
  契约私募基金丧失法人资格,因此不被认为是纳税主体,由此可以规避双重纳税问题。受益人只需收益分配环节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契约制私募基金的退出机制更加灵活,流动性更强
  契约制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十分灵活便捷,而投资者和管理者订立的契约也可以满足不同的客户群体。同时在法律框架内,信托契约能够自由进行各种约定。由于集合信托的不同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制约关系,某些委托人的约定变动并不会影响契约私募基金存续的有效性,因此可以用专门的条款来约定投资人的退出方式。
  契约制私募基金的资金安全性更高
  契约制私募基金可以在契约框架中设定委托人、受托人与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利用三方的相互约束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即委托人必须按照契约文件的约定才能对资金发出运用指令,否则投管人有权拒绝该调动指令;托管人如果没有受托人的专门指令,也无权动用资金。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检查人,专门负责监督和制约私募基金的管理运用。
  如何规避“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风险?
  虽然“契约型”私募基金有诸多优势,但是,投资者在选择此类基金时,也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甄别。以免遭遇意外风险。
  仔细看合同,了解资金流向
  托管方会先对合同和相关基金产品进行审核,随后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要求,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因此,合同上必须且一定要写清资金划拨去向,而这也是投资者了解自己资金流向的最好渠道。
  托管方是否具备托管资质
  基金托管人,并不是随便哪个机构或企业就可以担任的,必须是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和券商。所以各位投资者在知道产品托管方的情况下,应对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了解。
  通过正规机构购买产品
  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前,要到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查询相关私募机构是否有申请牌照和备案,确保机构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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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行国内首支契约型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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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创业创新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近日,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发行国内首支契约型私募基金“深创1号”。该基金通过在投资者、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一纸契约”,不仅让基金有较短的募集期、稳定的回报,更有完善的兑付保障。
突破“50人”限制基金参与主体拓宽
据了解,私募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主要分为公司制基金、有限合伙基金和契约型基金三类。在日新《合伙企业法》实施前,国内大多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的都是公司制的形式,比如设立一家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公司制基金。
随着新《合伙企业法》实施,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也逐渐开始受到欢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是指由投资管理公司和一部分合格投资者共同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主体,投资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上述两种类型,都是目前最主流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但随着私募基金规模逐渐扩大,一些制约因素也逐渐显现,其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在于资金募集范围受限、募资难度较高。”一名业内人士分析说,“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基金,必须遵循《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即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由于投资人数受限制,进而影响到资金的募集”。
此次成立的“深创1号”科技品牌发展基金是国内首支契约式私募基金,并不受上述两项法规的约束。根据今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契约型”私募基金可以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即:“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这一规定使得基金的参与主体大大增加,特别对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一纸契约联系三方节约成本缩短募集期
据该基金发行方介绍,和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基金相比,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特点是用一纸契约联系投资者、委托人和受托人三方。由于契约法律关系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因而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契约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正是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因而只需在收益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免于双重征税。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均采用的是契约方式设立,契约型私募基金正是借鉴了这一模式。
记者了解到,“深创1号”科技品牌发展基金的募集规模为3000万元,所募资金将支持“深创智能停车场系统”项目的发展。该基金将采取“债权加股权”的投资方式,持有人在获取稳定债权收益的同时,享有股权浮动收益。此外,与一般私募基金两到三个月的募集期不同,“深创1号”的募集期仅为一个月,且通过不动产抵押、股权100%质押,多位自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措施,对投资者的兑付进行保障。
“与其他两种类型的基金相比,契约型基金虽然具有不可能比拟的优势,比如低成本运作、无双重税负、退出灵活、资金安全性等等。但是由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并不具有法人地位,因此其能否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还存在障碍。”业内人士分析称,目前在二级市场,公募基金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私募契约型基金是一种资金的集合,不能视为法人,在投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时,是不能够直接作为股东在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的。
此外,相关部门对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税收政策目前也并不明确。“目前,国家对于公募基金有明确的税收标准,管理也较为规范;对于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先分后税’以及GP为自然人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是较为明确的。但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税收政策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南方日报记者 邓翔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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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税收及税法规定介绍。税收是国家经济的主要来源,而契约型基金却属于信托产品,在国外对于受托人是避税的好方式,国内却是另外一种说法,那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税收包括哪些?
关于契约型的税收及税法规定介绍。税收是国家经济的主要来源,而却属于信托产品,在国外对于受托人是避税的好方式,国内却是另外一种说法,那契约型私募的税收包括哪些?
契约型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契约实际上就是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受托人不是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而真正的财产所有者是受益人。从国外看,只对受益人征税,对受托人是免税的。
目前我国对信托的税收政策只是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税收政策试点,对信托公司当年收益分配给投资者时,在信托环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面是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税收及税法规定一览:
1、对信托型基金层面的税收
契约型基金不需缴纳所得税。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2、信托型人层面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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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网下载【华潼基金】投资老司机:我为什么更喜欢投契约型私募基金
■高净值人群的构成及投资偏好
根据贝恩公司和招商银行联合发布《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达到158万人,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165万亿人民币。而截至2017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197万人,并且因为受益于他们投资渠道的多样性及合理的投资布局,财富增长幅度仍保持21%以上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高净值人群主要由过去的传统制造企业主向高新企业的投资人、高管集中,特别是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异军突起,呈现明显的高速增长态势。这也反映了趋势投资对个人或家庭财富增长的深度关联性。
高净值人群分布也间接反映了中国经济的活跃度: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四川、湖北和福建,其中东南沿海五省市(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率先超过10万人。他们的投资偏好由传统的银行、信托、资管,逐步开始追逐高回报的私募股权基金,特别是契约型私募基金逐年被这些高净值人群看好。
■为什么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
买房、建厂等传统的投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高净值人群现实财富增值的需求。随着近年媒体对像滴滴初期投资人王刚、天使投资人吴元春等大批依靠股权投资实现了巨额回报、华丽转身的频繁报道,股权投资概念逐渐被更多的中产阶级人群所熟知。
这种快速的小投资大回报所产生的马太效应与传统的投资理财方式形成了巨大的落差!也为这些富裕人士的投资渠道打开了眼界,越来越多的国内高净值人群开始进军股权投资领域,特别积极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这种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方式虽然风险比传统投资建厂、开店等模式大些,但是因为投后非常可观的不菲回报,以及所投标的企业高成长性带给他们的参与感、成就感,已经成了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人群投身其中、无法抗拒的诱惑力。
“乐此不彼钟情于私募股权基金,这不仅仅是投资回报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问题,当我们看到自己投资的标的企业由小变大,甚至快速成为行业的独角兽,这种内心的成就感就像自己亲手把孩子培养成巨人一样”,很多人都无法掩饰投后内心的感受。
随着近年来像腾讯、阿里、京东这些高科技企业的上市,大量的码农或企业高管实现了财富自由,因为他们处于对前沿高科技行业的了解,更有足够的资金和魄力积极“深陷其中”:有钱又有闲的成为天使投资人,靠眼光和胆量投资初创企业,承担高风险获得超高回报;有钱没有闲的,则购买契约型私募基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获取远超传统理财方式的高额回报。
“没有没风险的投资,开网店、投资建厂难道就没风险?想投资,最大的风险不是风险本身,因为当你有了风险意识、有了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的时候,风险才是最小的。恰恰相反,没有风险意识、不知道通过合理的分布式投资实现风险把控,这才是最大的风险。”作为一个多次参与过契约型私募基金的老司机L先生,娓娓道出了他的投资心经。
■如何选择契约型私募基金
对于如何选择什么类型的契约型基金问题,这位早已在契约型私募基金领域频频出手、斩获丰厚的L先生打开了话匣子。“投资,你说技巧吧,也没有多少,只要把控好几个原则即可:
第一,项目要符合未来的大趋势,符合未来趋势的项目才会有高成长性、才会有产生高回报率的大概率,比如无人驾驶、人工智能、物联网、共享经济等,也就是所谓的赛道吧。
第二,标的基本面要好,毕竟项目再好还是要靠团队来执行、来落地,基本面好基本上就把控住了70-80%的风险。
第三,要看标的谁投过资,也就是谁在这个项目上一块玩,自己不专业要相信投过的人肯定有专业的,因为他们砸进去的是真金白银,都是有脑袋的人,不可能随随便便去选一个项目投的,跟更专业的特别是大的机构投资者跟投,肯定风险要小很多。
第四、投资的节点要把控好,太早阶段投,风险比较大,如果风险承受能力太小的不建议这时进入,如果风险承受能力大到无所谓,因为毕竟风险虽然大,回报也是最高的。总之吧,对于想实现更小投资高回报的人来讲,最大的风险是因为总顾虑当时不看好某个项目、错过了投资进入的机会。”
■小白该如何规避风险
无论是否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过,只要看好项目的趋势、看好项目的基本面,那么即使是“小白”把控好下面的几个基本要点,也就基本上控制了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的风险。
1. 仔细看合同,了解资金流向
托管方会先对合同和相关基金产品进行审核,随后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要求,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因此,合同上必须且一定要写清资金划拨去向,而这也是投资者了解自己资金流向的最好渠道。
2. 托官方是否具备托管资质
基金托管人,并不是随便哪个机构或企业就可以担任的,必须是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和券商。所以各位投资者在知道产品托管方的情况下,应对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了解。
3. 通过正规机构购买产品
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前,要到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查询相关私募机构是否有申请牌照和备案,确保机构的可靠性。
声明:本文不代表华潼基金观点,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不构成任何投资意见。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华潼(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潼基金)是弘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B座620室,是一家专注于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并购基金、产业投资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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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辉石资本谈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优势:具备八大特点
越来越完善的市场环境,给契约型私募基金带来了更多爆发的机会。日前,辉石资本周京津从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八大特点入手,分享了该类型基金的投资优势,以及其快速发展背后的力量。
据辉石资本周京津介绍,自日证监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契约型私募基金迎来了井喷式的大发展。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向会员单位下发《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又对市场做出了进一步规范,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而契约型私募基金和其它类型基金相比,具有八大特点,在市场发展中更具优势。下面,我们就来逐一盘点契约型私募基金的这些特点:
1、非独立主体性。契约型基金的信托特征比较显著,不依托独立的法律实体,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在设立及变更过程中无须履行工商登记等手续操作便利。
2、契约性。契约型基金的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订立基金合同,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基金持有人,按照投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并享受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依据约定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签订的托管协议的约定,以基金名称开立托管账户,收取托管费用。
3、信托性。契约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合同组建的,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法律依据。契约型基金的设立投资者作为基金的委托人,基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基金管理人独立管理和营运。同时,投资者又是基金的受益人,享有基金的受益权。但投资者不能干预基金的经营和运作,与公司型基金等不具有信托属性的基金相比,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显然要大。
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运作。契约型基金没有独立的项目机构,直接以基金管理人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或其他形式的投资。在股权投资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基金或基金投资者作为目标公司的隐名股东,享有目标公司分红的权利。
5、募集范围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上限是200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但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设立的基金,投资者实际可以达到的人数上限仅为50人。因此,契约型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基金募集范围更广泛,资金募集的难度也相对降低。
6、运作成本相对较低。契约型基金不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的不动产或动产,不必另行安排专职人员跟进,成本相对较低。
7、退出机制更为灵活。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灵活的退出方式,只要受让方同样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合格投资者的条件,法律不作其他限制,也不必像有限合伙及公司型基金一样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行政主管机关的备案程序。从基金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看,部分投资者变动不会影响基金的存续及效力。而有限合伙型和公司型基金则往往需要履行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才能退出。
8、基金资产的独立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并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对契约型基金的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因此,如果契约型基金不约定第三方托管,则基金财产很容易被认为与管理人财产混同而缺乏独立性的基本支撑。而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基金并不要求必须设立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的监管环节相对薄弱。
从上述特点可以看出,与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相比,契约型基金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低成本运作、退出灵活、资金安全性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关注。辉石资本的周京津表示,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基金的特点来选择投资,而不是在市场中盲目跟风。
据了解,辉石资本是一家成立近十年的私募投资机构,注重优质资产的选择。辉石资本以提供“风险可控、稳定回报的中长期资产管理服务”作为核心的追求目标,包括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等业务。
(广渡律师事务所高冰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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