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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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时间: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的出台对于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利的工作。今年1月14日,总书记对此做出了专门的重要的批示,要求:“扎实开展清理欠薪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有效预防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 同时“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强化日常监察执法,把功夫下在平时,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从根本上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1月15日,李克强总理也对这个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明确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任务、制度性安排。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就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出批示,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办发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借鉴了河北等5省(自治区)的做法,结合我省近年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际,本着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能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制定了此《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强化工资支付和拖欠清偿责任、全面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加强责任落实六个方面制定十八条具体措施,创新提出九项新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增加了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增加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使用劳务企业的情况比较多,也是近年来我省推广解决“包工头”问题的一项措施。  (二)细化农民工工资结算方式。所有施工企业不得采取每月支付生活费,过后结算工资的方式支付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通常是以一个工程项目为结算周期(平时发生活费),一旦发生欠薪,会给清偿造成很大难度。  (三)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仍然是引发拖欠的根源,作为清偿责任主体非常必要。  (四)明确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由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及旧村改造工程的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由政府负直接责任并带头清偿,逾期未清偿的,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责任。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依然突出,马凯副总理讲话对此也提出了要求。  (五)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一书两金一卡”制度。签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企业与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部门签字背书很有必要,为以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部门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在2016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办法,实行差异化管理。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并足额储备应急周转金。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所有用工单位都要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我省“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自2014年开始推行,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其推行过程中,“一书”的定义不尽相同,此次我们将其明确为所有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六)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失信的严惩力度。联合惩戒欠薪失信行为,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与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是目前我省正在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要制定办法并实施,将欠薪违法行为作为失信的内容,多方惩戒,加大了力度。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要确保资金来源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不得发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落实力度。  (八)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本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的查处和督办。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部门对欠薪案件的查处责任更加明确。近年来,我省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效果很好。因此,本《意见》又增加了交通、水利部门对欠薪案件的查处和督办责任。  (九)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在治理欠薪中的作用。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省级联动机制。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抓好预防;2017年建立受理举报投诉的省级信息化联动平台,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为农民工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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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山东高密“四控”治欠薪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山东省高密市坚持以源头预防为主线,采取预控、监控、信控、联控“四控”措施,变被动接访清欠为主动监管防欠,逐步建立起防拖欠的长效机制,使企业恶意欠薪、民工恶意讨薪等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预控,严防拖欠现象。该市制定了《关于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矛盾尽量解决在企业内部、工地现场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该市共排查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0多起,涉及人数100多人、金额60多万元,已全部及时兑付到位,未发生越级“非访”事件。同时,对于排查出的欠薪投诉,建立“黑名单台账”,实行限期销号制度。对一时难以解决、可能造成集体上访的隐患,落实包靠领导,成立专门队伍,进行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该市还规定外地进高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监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该市把工程款拨付和劳务工资支付作为建筑市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把建设手续关,实施无拖欠工资证明、劳务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规定不出具无拖欠证明不得进行招投标、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没有无拖欠证明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形成了环环相扣的防欠链条。
信控,建立信用约束机制。该市把是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作为企业信用档案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拒不配合处理民工工资投诉,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开发、施工企业,记录不良信用档案,实行黄红牌制度。对1年内3次不良行为给予黄牌警告,两次黄牌记一次红牌,并规定一次黄牌不得评为AAA企业、一次红牌不得评为AA企业;对存在拖欠行为没有解决的企业,不得开工新项目,在建项目不得验收;凡年内出现两次5人以上集体上访的企业,暂停承接新工程,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今年以来,该市共下发清欠通报3次,对存在拖欠行为的18家企业、8名项目负责人及分包负责人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等处罚,对清欠工作不力的5家外地企业和3个项目“请”出高密建筑市场。
联控,形成清欠合力。该市对欠薪者敢于碰硬、敢于说不、敢于“亮剑”,建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财政、人社、公安、法院等单位协作配合的工作体制。要求企业对信访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于拖欠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且有能力克服困难的企业,要求坚决予以限时解决;对恶意拖欠的企业,积极引导农民工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逃逸、藏匿的企业,公安部门全力介入,由人社部门责令责任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对拒不支付的,移交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今年,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公安局联合行动,对两家缺乏诚信的开发商进行了立案抓捕,对4家开发企业进行了诫勉谈话。& &淄博建管:建筑农民工可电话举报工资拖欠问题淄博建管:建筑农民工可电话举报工资拖欠问题日来源:凤凰网责任编辑:liwenjun 9月22日,从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了解到,淄博市建筑管理处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同时,淄博建管处公布了清欠值班电话2302480,接受农民工投诉和问题反映。
通知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区县主管部门及各建设、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清欠及稳定工作,针对不同工程的不同情况,提前预判,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止拖欠问题集中爆发。对已出现投诉举报和有拖欠苗头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企业限期妥善解决,并监督企业根据实名制工资台账将工资逐一发放到民工手中。
通知要求,处置投诉上访案件时,对到场农民工和欠薪情况进行甄别,登记身份证、核对花名册、核查工资表,防止虚假冒领,防止盲目兑现不合理诉求。
同时,淄博建管处公布了清欠值班电话2302480,接受农民工投诉和问题反映,凡因拖欠导致集体上访且配合处置不积极的建筑企业和发包行为不规范或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欠薪上访的建设单位,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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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密市重罚欠薪企业 9家被清出建筑市场
10:40:00&&& '>作者:丁若平&& 来源: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
关键词: 高密市;建筑市场;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劳务;万腾
[提要]近日,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报,对今年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罚。6支被列入黑名单,并清出高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是王士高(江苏籍)、李卫军(四川籍)、文强(贵州籍)、林喜成(黑龙江籍)、王子厚(高密籍)、孙兰兰和侯松富(高密籍)。
  近日,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报,对今年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罚。9家施工企业、专业承包劳务公司以及5个项目部、6支劳务队伍被列入黑名单,并清出高密市建筑市场。另外,有3家施工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暂停工程招投标资格;8家建筑开发单位被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限制开发新的房地产项目;6家施工企业、建筑开发单位、专业承包劳务公司被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9家被列入黑名单,并清出高密市建筑市场的企业是潍坊渤海建筑有限公司、潍坊汇江建筑有限公司、江苏中顺建筑有限公司、福州三建建筑有限公司、淄博天一建筑有限公司、江苏友安科技消防公司、济南鼎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诸城兄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潍坊金华劳务有限公司。  5个被列入黑名单,并清出高密市建筑市场的项目部是苏尚钦和林青松(浙江温州籍)项目部、王延平(栖霞籍)项目部、官峰(高密籍)项目部、查桂生项目部(江苏籍)、张欣项目部(淄博桓台籍)。  6支被列入黑名单,并清出高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是王士高(江苏籍)、李卫军(四川籍)、文强(贵州籍)、林喜成(黑龙江籍)、王子厚(高密籍)、孙兰兰和侯松富(高密籍)。  3家被记录不良行为,暂停工程招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是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腾建设有限公司。  8家被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在完成现有房地产项目建设后,限制开发新的房地产项目的建筑开发单位高密市晟龙地产有限公司、诸城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金煦置业有限公司、高密市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铭泰置业有限公司、潍坊元亨置业有限公司、潍坊明瀚置业有限公司、高密市煜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家被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建筑开发单位、专业承包劳务公司是青岛九龙建筑有限公司、高密市交运置业公司、高密市瑞安建筑有限公司、潍坊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莹俊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众磊劳务有限公司。  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要求各建设开发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严格加强劳务用工管理,严禁挂靠行为,严禁肢解分包工程项目,在承发包过程中对项目部和劳务队伍要认真考察、慎重选择,凡选用被通报过的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和劳务队伍的,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初审编辑:沈广安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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