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个体工商户的利润为100000元,应纳税额为双作用液压油缸202500元,求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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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 某个体工商户2012年全年收入300 000元,发生的费用及损失为180 000元.则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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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D应纳税所得额=000=12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说明:因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分段适用税率,所得额高的部分,适用高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120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750
6750是如何得出的?
这些是速算要求记住的数字:
不超过50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0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250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4250
超过50000元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750
这里6750是这样来的:
%)+%)+2%)+2%)=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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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三)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税存在特殊问题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的存在使得小微企业所得税问题更加复杂。对于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中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如前所述,对于自然人合伙人,需要按照财税[2008]65号文件和财税[2011]62号文件中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企业合伙人,需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相比之下,企业的费用扣除标准宽泛,对于小型微利企业亦给予税率优惠。那么,当合伙企业同时存在自然人合伙人和企业合伙人时,可能会产生企业法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适用低税率,自然人合伙人适用较高的超额累进税率的情况,进而带来同为企业合伙人,而税负不均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等与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比较表&&& 单位:元
(四)股息红利重复征税问题
股息、红利征税的问题,分别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权益性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我国税法中没有免税规定。最新的政策来自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税[2012]85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这一政策,持股1个月以内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1个月至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尽管这一差别化政策降低了持股超过1年的自然人股东的所得税负,但是这一政策出台实则是为鼓励长期投资而设计,并非为缓解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没有针对小微企业股息红利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居民企业免征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覆盖全体法人企业,小微企业亦包括在内。股息红利差别化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局限于上市公司,这意味着规模较小的非上市的小微企业被排除在外。作为小微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在分得税后利润时,依旧要缴纳较高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导致其实际税负更高。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小微企业,由于其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不存在股息红利重复征税的问题。然而,当合伙企业同时存在法人和自然人合伙人时,法人合伙人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能够比照公司制股东给予免税,税法没有明确规定。
三、对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优化的建议
通过前述分析可知,现阶段小微企业所得税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优惠政策的受益群体狭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在课税方面出现偏差。这同小微企业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是不相匹配的。现有的政策按照小微企业的组织形式,分别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缺乏对两者协调的考虑,导致税负不公。法人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型小微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为体现税收公平,应该奉行“行为立法”,而非“主体立法”的原则,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切实达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目的。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具体建议:
第一,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幅度,将优惠政策覆盖到全体法人型小微企业。针对我国小微企业纳税遵从成本高、税收负担偏重的情况,可以考虑将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15%,与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保持差距。为鼓励小微企业投资,允许小微企业对外投资的资产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于新开办的小微企业,直接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对自主创新、科技型小微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更高比例的加计扣除;对亏损的小微企业实施税前亏损弥补优惠政策。
第二,完善适合非法人型小微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制度,给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缓解由于组织形式不同税收负担不同带来的矛盾。在具体政策设计上,一方面,可以参照企业经营所得的计算方法,扩大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扣除项目的范围,提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另一方面,亦可以赋予小微企业一定的税收选择权,允许小微企业选择按照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缴税。对于采取合伙制的小微企业,应赋予自然人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同等的税收优惠。
第三,消除重复征税,对小微企业的股息红利实行完全免税制度。当前,我国仅对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而对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实行差别化征税,这种做法有失公平,尤其会加重小微企业自然人股东的纳税负担。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建议不再区分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对小微企业的股息红利完全免税。
①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课题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摘要)[EB/OL].()[].http://www.saic.gov.cn/zwgk/tjzl/zxtjzl/xxzx/497.html.
参考文献:
[1]黄冠豪.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14,(3).
[2]贾康.财税如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融资[J].地方财政研究,2012,(11).
[3]刘金玲.完善我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J].税务研究,2012,(12).
[4]魏志梅.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研究[J].税务研究,2014,(32).
[5]张伦伦.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依据评判及政策选择[J].财政经济研究,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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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管理处 ? ???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总厂?安徽亚夏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无为高沟镇人民政府?安徽盛世天源有限公司?
??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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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全年销售90000元,扣除成本,税金纯收入30000,应纳税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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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看你是定额还是核定。核定按超额累计税率来、按每个月发生的销售额来的。
麻烦帮我看看啊,第四小题
采纳率:30%
上交利润的25%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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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梁俊娇(1)
税收筹划 第一章 税收筹划基础 案例导入王先生有100,000元人民币计划投资 于债券市场,现有两种债券可供选择: 一是年利率为5%的国家债券;一是年 利率为6%的企业债券。王先生该如何 选择呢? 方案比较……案例启示王某与其二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花店,预计年盈利 180 000元,花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形式?哪种形式税收负担较轻呢??到底该如何进行选择呢? 相关税法规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日起,个 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 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 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其税率比照“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011年9 月1日实施新的个体户纳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 1 2 3 4 5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 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 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100000 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 5 10 20 30 35速算扣除数 (元) 0 750 750 ?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 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 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 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 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 的费用扣除标准,由税法确定,投资者的工资 不得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假如王某及其二位合伙人各占1/3的股份,企 业利润平分,三位合伙人的工资为每人每月 5000元,当地税务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 人每月3500元。则每人应税所得为78 000元 (即:[(180 000+)÷3- 3500×12],适用30%的所得税税率,应纳个人 所得税税额为: ???78 000×30%-9 750=23 400-9 750 =13 650(元) 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13 650×3=40 950(元) 税收负担率为:40 950÷180 000×100% =22.75%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适用25%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 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180 000×25%=45 000 (元) 税后净利润=180 000-45 000=135 000(元) 个人所得工资为5000元,每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0%-105=45(元) ?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 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为20%。 其每位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35 000÷3×20%=9 000(元) 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9 000×3+45×12×3=28 620(元) 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 45 000+28 620=73 620(元) 税收负担率为: 73 620÷180 000×100%=40.9%?? ? ? ? ? ? ? ??由以上计算得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 采用合伙制形式多负担税款为: 73 260-40 950=32 310(元),税收负 担率提高18.15%(即:40.9%-22.75%)。还真多缴不少税 哟…… 1.1 1.2 1.3 1.4 1.5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税收筹划的种类 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步骤 税收筹划的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 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 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 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的一系列谋划 活动。 税收筹划的特点:?不违法性 事先性 风险性?? 税收筹划与偷税?是否违法是税收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 的区别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 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 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 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 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偷税的法律责任: ?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 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或者偷税被税务机关 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 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 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 金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筹划与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 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 税收筹划与欠税不同,是指通过不违法的筹划 手段实现少缴税款或递延缴纳税款的行为,通 过实施筹划方案后,使某项涉税行为免于应税 义务,或产生较小的应税义务,或推迟其应税 义务的发生时间等,而欠税是指已经发生了应 税义务而未按期履行缴纳税款的行为。 ?欠税法律责任: ?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故意欠税:不能获得减税、免税待遇,停 止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 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 追缴税款的行为。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 有欠税的事实存在 ? 转移或隐匿财产 ?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 数额在1万元以上 ?法律责任: ? 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 罚金 ?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税收筹划与骗税?骗税是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 的应退税行为虚构发生了退税业务或产生了退税 行为,以骗税国家出口退税款。税收筹划与避税?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税法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 在不触犯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 资活动、经营活动等一系列涉税行为的安排,达到 规避或减轻税负的活动。 税收筹划与避税?合法这个国家有反避税条款吗? 案例?国家对生产某种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要征收环保税, 一个生产污染产品的企业如何进行决策才能不缴税?研制开发 并生产绿色产品筹划偷税继续生产不“严重污 染环境”的产品通过隐瞒污染手段, 继续生产该产品 1.2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1.税收制度因素(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同、各国税收制度的弹性)2.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3.自我利益驱动机制 4.货币所具有的时间价值性 1.税收制度因素 A.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同为国际间税 收筹划提供空间1.税种的差异 2.税基的差异 3.税率的差异4.税收优惠上的差异 B.各国税收制度的弹性 1.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案例]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使 自己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符合税法的标准,或 者通过设Z账簿,健全财务核算资料,在一般 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进行身份的转换。 2.计税依据金额上的可调整性[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对一栋办公楼进行改建、装修, 已知该栋办公楼的原值为5000万元,董事会决定这次的 维修费用预算为2500万元左右。如果把维修费用支出 控制在2500万元以下,则其维修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当 年费用,减少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维修费用超过 2500万元,则属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维修支出应 按照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一次性计入费 用支出与分期摊销相比可实现递延纳税的节税利益。两种不同方法对企业计税依据确定产生不同影响. 3.税率上的差异性[案例] 杨先生是一位业界颇负声誉的撰稿人,年收 入预计在5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 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 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三种合作方式的税 负比较如下: 第一, 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3%~45%的七 级超额累进税率。杨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50 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4万元左右,预计适用税 率为30%。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 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预计其适用税率为30%。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 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 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 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则杨先生采取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其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 4.税收优惠[案例]某机械制造企业计划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现 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购买一套普通设备,价 款2000万元;二是购买一种节能设备,价款2300万 元,并比普通设备相比每年可节能20万元,该项设备 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则两种方案的比较如下 (暂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 率为25%): 购买普通设备:支出2000万元; 折旧抵税:0(万元); 购买普通设备净支出:=1500(万元) 购买节能设备:支出2300万元; 折旧抵税:2300×25%=385(万元) 投资额抵税:2300×10%=230(万元) 每年节能20万元,10年共计节能:200万元 节能净收益:200×(1-25%)=150(万元) 购买节能设备的净支出: -230-150=1345(万元) 购买节能设备比购买普通设备节约支出:
= 155(万元) 因此企业选择购买节能设备,充分享受购买节能设备的税收优惠 政策。 2.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3.自我利益驱动机制 4.货币所具有的时间价值性?货币的时间价值是在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条件下的 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由于货币时间价值,使纳税人产生了递延纳税的需求。 1.3 税收筹划的种类????按节税的基本原理进行分类,税收筹划可分为绝对节税 和相对节税。 按筹划所涉及的区域可分为国内税收筹划和跨国税收 筹划。 按经营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分类,税收筹划可分为企业投 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 划、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和企业成果分配中的 税收筹划。 按税种分类,税收筹划可分为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 营业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及其 他税种筹划等。 按节税的基本原理分: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绝对节税: (直接节税与间接节税)总体下降 直接节税: 是指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 在进行方案的比较时,要考虑到是不同方案下的净 节税额,因为由于筹划方案可能会使某些税种的应 纳税额减少,但同时也可能会使某些税种的应纳税 额增加等。间接节税:是指某一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但间接 减少了其他关联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 ?按筹划区域进行分类2.跨国税收筹划1.国内税收筹划?按企业经营过程进行分类1.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2.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3.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 4.企业成果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按税种进行分类1.增值税税收筹划 2.营业税税收筹划 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 1.4 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步骤税收筹划的原则: ? 法律原则 (1)不违法原则 (2)规范性原则 ? 财务原则 (1)财务利益最大化 (2)稳健性 (3)综合性 ? 经济原则 (1)便利性 (2)节约性 [案例]――财务利益最大化2008年,建华公司计划筹资1000万元用于一 项新产品的生产,制定了甲、乙、丙三个方案。 假设三个方案公司的资本结构(长期负债与权 益资本比例)分别为0:100;20:80;60:38。三个 方案的利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企业息税前利润预计为300万元,则企业为达到 节税的目的,应选择何种方案呢? 税收筹划的步骤:?熟练把握有关法律规定(1)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2)了解主管部门对筹划行为“合法”的界 定? ? ?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和筹划要求 签订筹划合同 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实施 1.5 税收筹划的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税收筹划的意义: ?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 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 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 综合考虑交易各方的税收影响 ? 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 ? 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 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第二章 税收筹划方法 案例导入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 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 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 10元、一支口红15元;一瓶摩丝8元;化妆工具及小 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按照习惯做法,新产品包 装后再销售给商家。若考虑包装方式,有无更节税 的方案? 2.1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税人:税制基本要素之一,纳税义务的单位、个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名义纳税人和实际纳税人??纳税人筹划的一般原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其实质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或转化,使 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担尽量减少或降低到最小限度,或者直接避免成 为某税种的纳税人。 纳税人筹划的关键是准确把握纳税人的内涵和外延,合理确定纳税人 的范围。(附:货物和劳务税纳税人比较)? 纳税人筹划的一般方法??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转换纳税人性质)【例2-1】圣达助动车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飞鸽和温 暖等品牌的助动车。2007年12月,公司在与全国20 多个省份的五十多位经营商签订销售合同时,就明确 规定飞鸽牌助动车每辆不含税价2000元,手续代理费 300元,温暖牌助动车每辆不含税价2500元,手续代 理费200元。2008年1月,圣达公司发出飞鸽助动车 8000辆,温暖助动车18000辆。同期,公司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900万元。 ?收到代销清单后,圣达公司需按销售清单确认销售收 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代理商取得的代理销售的 手续费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圣达公司应纳增值税= (+1)×17%-900=137万元??代理商应缴纳的营业税=(+1)×5%=30万元?圣达公司和代理商合计应纳税款为167万元。?圣达公司和代理商是否能有办法减少应纳税款 呢? ?销售方式:买断代销,即与代理商签订代销协议时,公司直接从产品中扣除手续费,以扣除手续费后的价 格作为合同代销价,此时代销价格为飞鸽助动车每辆 不含税价1700元,温暖助动车每辆不含税价2300元。 假设本期的销售状况与2008年2月一致,两个单位的缴税状况为:?圣达公司应纳增值税= (+1)×17%-900=35万元 销售方式的改变,此时代理商应缴纳增值税,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等于圣达公司的销项税额 (+1)=935万元?代理商应缴纳的增值税= (+1)×17%-935=102万元圣达公司和代理商合计应纳税款为137万元,比原来少纳税款30万元。少缴纳的税款30万元,来自手续费的收 入规避了营业税的纳税义务。 圣达公司与代理商协商,通过其他的合作分享30万元 的税收筹划收益。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转变纳税人的身份(同一税种下)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营业税?3%―20%不等的税率对应的税目3.避免成为纳税人避免成为纳税主体 或避免成为征税对象 ?【例2-2】江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几位股东的共同努 力,公司逐步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一名总经理、两名副总经理 (三人均为公司股东)在2010年12月各配一辆价值80万 元的高档商务车。该车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 1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 用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有以下两种方案可以选择。车辆所有权归于三位经理,购车款由公司支付。 车辆所有权归于公司,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但购进的车 辆固定由三位经理使用。 每辆车1年的固定使用费为2万元,1年的油耗及修理费 为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方案1: 所有权归于经理(股东)所有,即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 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按“利息、股利、红利所得”项目 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位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240×20%=48万元 同时每年支付的费用6万元不得在公司的所得额中扣除。 方案2: 折旧额=(80-80×10%)÷10×3=21.6万元 使用费用=(2+4÷1.17)×3=16.26万元 企业减少应纳所得税额=(21.6+16.26)×25%=9.465万元 增加的进项增值税=4÷1.17×17%×3=1.74万元 总税收收益= 9.465+1.74=11.205万元 虽然没有车辆所有权,但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48万元,每 年还可以为企业获得税收收益11.205万元。 2.2 计税依据的筹划?计税依据? ? ?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的筹划原理计税依据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控制计税依据的方式 来减轻税收负担的筹划方法。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 应纳税额的大小与计税依据的大小成正比,即税基越 小,纳税人负担的纳税义务越轻。大部分税种都采用 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的乘积来计算应纳税额。因此, 如果能够控制计税依据,也就控制了应纳税额。即应 纳税额的控制是通过计税依据的控制来实现的,这就是计税依据的筹划原理。 计税依据筹划方法计税依据是影响税收负担的直接因素,每种税对计 税依据的规定都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对计税依据进 行筹划,必须考虑不同的税种和税法要求来展开。 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入:一是实 现税基的最小化,二是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三是合理分解税基。 控制和安排税制的实现时间?? ?―推迟实现 ―均稀实现 ―提前实现 合理分解税基 税基最小化 2.3 税率的筹划?税率―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税率筹划的原理:在计税依据一定的情况下,纳税额与税率呈现正向变化关系。 即降低税率就等于降低了税收负担,这就是税率筹划的原理。 一般情况下,税率低,应纳税额少,税后利润就多;但是,税 率低,不能保证税后利润一定实现最大化。 各种不同的税种适用不同的税率,纳税人可以利用课税对象界 定上的含糊性进行筹划;即使是同一税种,适用的税率也会因 税基或其他假设条件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纳税人可以通过 改变税基分布调整适用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的目 的。? 张先生在花园小区旁边开了一家经营各种百货商品 的超市,并在店内安置了几十部电话提供电话服务, 由夫妻两人共同打理。预计其每年销售百货商品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40000元,电话服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20000元。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张 先生的经营所得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汇 总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30%-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张先生的家庭收入少缴纳所得税? 2.4税收优惠筹划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支持某个行业或 针对某一特殊时期,经常出台一些包括减免税在 内的优惠性规定或条款。税收优惠政策是一定时 期国家的税收导向,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税 收优惠政策,依法节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 :免税 、减税 、免征额 、 起征点 、退税 、优惠税率 、税收抵免。 优惠政策的筹划原理与方法:优惠政策的筹划关键是寻找合适的优惠政策并 把它运用在纳税实践中,在一些情况下还表现在 创造条件去享受优惠政策,获得税收负担的降低。 2.5其他税收筹划方法会计政策筹划法 :?分摊筹划法对于一项费用,如果涉及到多个分摊对象,分摊依据的不同 会造成分摊结果的不同;对于一项拟摊销的费用,如果摊销期 限和摊销方法不相同,摊销结果也不相同。分摊的处理会影响 企业损益计量和资产计价,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实际税负。分摊 筹划法涉及的主要会计事项有:无形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摊销、 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选择以及间接费用的分配等。 (附:存货计价方法的比较) ?会计估计筹划法在会计核算中,对尚在延续中、其结果尚未确定的交 易或事项需要估计入账。这种会计估计会影响计入特 定会计期间的收益或费用的数额,进而影响到企业的 税收负担。 会计估筹划法涉及的主要会计事项有:坏账估计、存 货跌价估计、折旧年限估计、固定资产净残值估计、 无形资产受益期限估计等。 税负转嫁筹划法:?税负顺转筹划法:纳税人将其所负担的税款,通过 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转移给购买者 或最终消费者承担。这是最为典型、最具普遍意 义的税负转嫁形式。?税负逆转筹划法:税负逆转法多与商品流转有关, 纳税人通过降低生产要素购进价格、压低工资或 其他转嫁方式,将其负担的税收转移给提供生产 要素的企业。 递延纳税筹划法?递延纳税可以获取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等于获 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资助,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 是不言而喻的。 递延纳税的本质是推迟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确 认时间,所采用的筹划方法很多,但概括起来主 要有两个:一是推迟收入的确认,二是费用应当 尽早确认。? 第三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 案例导入某书店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销售一般图书 外,还从事免税项目古旧图书的销售(条例第十 五条免税项目)。2009年,该书店共实现销售额 100万元(不含税),进项税额为6万元(均属于 购入一般图书进项税额)。经内部核算,其中免 税项目的销售额为30万元。因财务管理原因,该 书店未能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项目的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 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 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 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 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按照书店现实的情况,当年其所缴纳的增值税为11 万元(100×17%-6)。 3.1 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细则》)增值税纳税人筹划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第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3.1.1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实施细则》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 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十八条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为80万元人民币。?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 税不允许抵扣。 对一般纳税人以当期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 纳税额。? 通过导入案例可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 人之间有可能进行转化,那到底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还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呢?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2.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1.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设X为增值率,S为含税销售额,P为含税购进额, 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增值率:X=(S-P)÷S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S÷(1+17%)×17%-P÷(1+17%)×17% =S×X÷(1+17%)×17%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1+3%)×3% 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X÷(1+17%)×17% =S÷(1+3%)×3% X=20.05% 当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时, 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一般 纳税人可以节税。当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 值率20.0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 人,即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企业可以按 照本企业的实际购销情况,根据以上情况做出选 择。 同样的方法可计算出一般纳税人销售税率为13% 商品,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时的含税销 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如下表: 含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 无差别平衡点增 收率 值率 17% 13% 3% 3% 20.05% 25.32% 2.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 无差别平衡点增 收率 值率 17% 13% 3% 3% 17.65% 23.08% 3.1.2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细则》第五条至第七条?混合销售: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 务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 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兼营: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 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 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 相同之处:两者既包括增值税应税货物(主要是销售 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提供劳务)两种行为。?不同之处: 混合销售: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 的混合。如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货物销售款与劳务款 同时从同一购买者(客户)那里取得而难以分清; 兼营行为: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 性质的应税项目。 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 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 营业税,而后者是以会计核算为标准,纳税人能够分别 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 不能准确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算分别征收。 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税率 17% 17% 13% 13%营业税适用税率 3% 5% 3% 5%无差别平衡点增 值率 20.65 % 34.41 % 26.08 % 43.46 % 手机的经销方式手机销售商的“身份”―税负、销售 价格、利润(1)中国移动、联通等电讯运营商,他们既销售手机、也提供无线电发射业务,依3%税率缴纳营业税(混合销售,经营主业是通讯业 务)。(eg缴话费送手机的活动)(2)大中型商场手机销售柜台,他们隶属商场,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手机专卖店等,其税负为不含税销售价格的3%。 假设s为含税销售收入 电讯商:y=s*3% 商场:y=s*x*17%/(1+17%)=s*x*0.1453 专卖店:y=s*3%/(1+3%)=s*0.0291 经计算得出,当手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小于20.05%, 商场(一般纳税人)税负最轻,专卖店(小规模纳税人) 次之,电讯商(营业税纳税人)税负最高;当手机含税销 售额增值率大于20.05%时,专卖店(小规模纳税人)税负 最轻,电讯商(营业税纳税人)次之,商场(一般纳税人) 税负最重。 筹划方案: (1)手机经销商应对销售的手机有所选择; (2)适当对经营机构进行变更。 3.2 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 项税额确定其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计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 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的纳税筹划1、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1)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销售:销售时,数量较大等原因给予对方的价格 优惠(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若为实物折扣,即视同销售。 销售折扣:销售后,为尽早收回销售款给予对方的一 种折扣优惠,具有融资的性质,因此不能从销售额中减 除。 筹划思路: A.预估折扣率,年末调整;或预收押金 B.调整折扣方式 A.预估折扣率,年末调整;或预收押金 海东电器公司规定: 年购货量:800―1000台(含1000台),2%的折扣 台(含1500台),5%的折扣 台(含2000台),10%的折扣 2000台以上,12%的折扣。 年初,由于海东公司不知道每家购货方到年底究竟能 有多少累计购金额,也就不能确定没加购货方应享受的 折扣率。所以,只好在平时按销售价格全额开具发票, 收取货款,等到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结算应给 购货方的折扣总金额,单独将折扣额开具红字发票。按 税法规定,这样开具的红字发票是不能冲减计征增值税 的销售额的。 B.调整折扣方式 某品牌举行元旦假日促销活动,推出“买一赠一”活动, (西服,衬衫)。活动期间西服销售额35690万元,衬衫销 售额2910万元,衬衫成本1500万元(不含税)。 次月,国税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促销活 动中作为礼品赠送的衬衫没有按税法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 应补缴: 补缴增值税=2910*17%/(1+17%)=422.82万元 补缴的其他税费暂不考虑 赔缴个人所得税=2910*20%/(1-20%)=727.5万元 且对外赠送的衬衫的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 ???第一,企业在使用折扣销售时,切记要把 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这样可以 按照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第二,企业应明确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的 不同,以免将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的折扣额计 算到应缴增值税的销售额中。 第三,尽量将实物折扣转化为折扣销售。 销项税额的纳税筹划(2)促销方法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的商场购物券应代缴个税=20÷(1-20%)×20%=5元 应纳增值税额=100 ÷(1+17%)×17%- 70 ÷(1+17%)×17%+20 ÷(1+17%)×17%- 14 ÷(1+17%)×17% =5.23元 销售毛利=100 ÷(1+17%)- 70 ÷(1+17%)- 14 ÷(1+17%)-5 =8.67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 ÷(1+17%)- 70 ÷(1+17%)) ×25%=6.41元(赠送券的成本14和代缴的个税不能税前扣除) 税后净利润=8.67-6.41=2.26元 方案二最优,方案一次之,方案三则不可取。 (3)代理销售方式 收取代理手续费方式(营业税) 视同买断方式(增值税) 2、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 递延纳税 3、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赊销和分期收款 委托代销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直接收款――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付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 ? ? ?预收货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提供服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 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 进项税额的纳税筹划? ??进货渠道的纳税筹划 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 核算的筹划 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进货渠道的选择: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有: B =A×( 1-增值税税率×10%)/( 1+增值税税率)表3-6一般纳税人的抵 扣率 17% 17% 13% 13%价格优惠临界点小规模纳税人的 抵扣率 3% 0 3% 0 价格优惠临界点 (含税) 86.80% 84.02% 90.24% 87.35% 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筹划是否准确划分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的选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应当正确划 分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划分清 楚的,用于生产应税项目产品的进项税额可按规定做进项 抵扣;用于生产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产品的进项税额不 得抵扣。 对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 ×(当月免税项 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 业额合计) 补充: 某企业08年年初购进价值30万元(不含税) 的服装,进项税额为5.1万元。由于商品发生 霉变。企业:1、报废 2、低价处理1万甩卖 请比较?? 3.3 增值税税率的税收筹划?一般纳税人17%、13%(高进低出)只适用于特定的产品和经营范围,筹划空间小?兼营不同税率产品的纳税人,要分别核算 3.4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1. 2. 3. 4.直接利用增值税优惠筹划法 起征点临界筹划方法(案例3-16) 通过农业机构分设增加进项税额抵扣(案例3-15 ) 通过运输部门机构分设增加进项税额抵扣 1、直接利用增值税优惠筹划法?湖北襄樊某水泥厂是个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中型企 业。由于近几年水泥行业竞争激烈,全行业出现了效 益下滑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其原材料大多为泥土、 沙石及工业企业的废物如粉煤灰,在购进时大都获取 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税负 较高。 通过研究,在生产水泥过程中,用煤矸石代替部分粘 土,用煤泥代替部分燃煤等,可以研制出新型水泥。? ?首先,税收上取得优惠,由于利用了废料生产, 企业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其次,降低了生产成本,适用废渣只需花运费, 其他成本较小。 第三,使用废渣减少了环境污染,造福一方百姓, 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通过农业机构分设增加进项税额抵扣(案 例3-15 )?一些以农牧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如果从生产原料 到加工出售均由一个企业完成,企业使用自产的农牧 产品原料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则企业可供抵扣的 进项税额很少,增值税负担较重。这种情况下,企业 可以将农牧产品原料的生产部门独立出去,以减轻税 收负担。?例题中,该牛奶公司属于工业企业(加工成奶制品), 不属于农业生产者,不享受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免税待 遇。 4、通过运输部门机构分设增加进项税额抵扣?两种形式:内设运输车队、运输业务外包?内设运输车队:自购车辆,自聘人员。运输车 队发生的运输费用作为采购或者销售费用计入 企业的成本费用,可以在企业的所得税前列支。运输业务外包:对于运输单位按3%缴纳营业 税,对于接受运输的企业,提供正规的发票, 可以按照运费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某啤酒厂平均每月销售额1000万元(不含税),所销 售的啤酒制造成本为600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万 元。车队每月开支50万元,啤酒厂每月为生产和销售花费其他费用100万元,则啤酒厂:增值税==85万 利润=-100=250万 车队独立后:(车费收取80万) 运输公司: 营业税=80*3%=2.4万 利润=80-2.4-50=27.6万 啤酒厂: 增值税=-80*7%=5.6万 利润=-(80*93%)=225.6万 集团: 流转税合计=2.4+79.4=81.8万 利润合计=253.2万两者相比,利益集团流转税少负担了3.2万, 利润也增加了3.2万。原因在于:80万的运输费, 该集团按照3%缴纳营业税,却按7%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集团获得了80万元的4%即3.2万元的 税收利益。 3.5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筹划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相关法律规范?退税的形式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 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退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第一,必须是属于增值税、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第二,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第三,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第四,必须 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出口货物的退税率:2003年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有 17%、13%、11%、8%、6%、5%六档。?
?出口货物的退税的计算方法 :1、“免、抵、退”方法。“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 售环节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 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 的应纳税额; “退” ,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扣的进项 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2、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 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税;其收购货物的成本 部分由于也承担前面环节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 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应退税款退还给外贸企业, 征退税税率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出口退税的计算案例1某电器公司2004年一季度自营出口电器30000台。离岸 价格为每台21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8.2928 元;内销货物销售额8200万元。上期结转进项税额200 万元,本期进项税额800万元。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出口退税率为15%,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不含进料加 工业务): (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 民币牌价=3×8. 640(元)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货物 退税率=%=7 836 696(元) 案例1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无进料加工) =×(17%-15%)-0=1 044 892.80(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2 000 000×17%(.8)=(元)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正数,反映企业出口货物给予抵扣和退税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货物应纳 税额中抵减完毕,不需退税。 案例2某电器公司2004年一季度自营出口电器30000台。离岸价 格为每台21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8.2928元; 内销货物销售额8200万元。上期结转进项税额800万元, 本期进项税额800万元。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出口 退税率为15%,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不含进料加工业务) (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 民币牌价=3× 244 640(元)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货物退 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0=7 836 696(元) 案例2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 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7%-15%)-0=1 044 892.80(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 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1 015 107.2(元) 根据“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 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的 规定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 015 107.2(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负数,是留抵税额。反映企业出 口货物给予抵扣和退税的进项税额,没有全部在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 抵减完毕,需退税。但是由于当期留抵数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按当 期留抵数的数额退税,也就是退税金额不能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给国家 的金额。 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收筹划?确定征退税不同类别(搭配)? ?征税率 退税率 自营出口(含进料加工)----免、抵、退 来料加工----不征不退?选择经营方式? ? 案例3-18?某出口型生产企业采用进料加工方式为国外A 公司加工化工产品一批,进口保税料件(已经 没有交过税了,所以不允许再退了)价值1000 万元,加工完成后返销A公司售价 1800万元, 为加工该批产品耗用辅料、备品备件、动能费 等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该化工产品征税率为 17%,退税率为13%。(1) ? ?允许免抵退税额=()×13%=104(万元)不允许免抵退税额=()×(17%-13%) =32(万元)?当期期末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 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20-32)=12(万元) 企业应纳税额为正数,故当期应退税额为零。该企业 应缴纳增值税12万元。??如果该企业改为来料加工方式,由于来料加工方式实 行免税(不征税不退税)政策,则比进料加工方式少 纳税12万元。 ?(2)若上例中的出口销售价格改为1200万元,其他 条件不变,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进料加工方式下:? ? ?允许免抵退税额=()×13%=26(万元)不允许免抵退税额=()×(17%-13%) =8(万元) 应纳税额=0-20+8 = -12(万元)即应退12万 允许免抵退税额26万,剩14万待以后抵扣。? ??也就是说,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可获退税12万元,比来 料加工方式的不征不退方式更优惠,应选用进料加工 方式。 ?(3)若上例中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为15%,其他条件 不变,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进料加工方式下:? ? ?允许免抵退税额=()×15%=120(万元)=16(万元)不允许免抵退税额=()×(17%-15%) 应纳税额=0-20+16= -4(万元)应退 因此,该企业的应收出口退税为2万元。? ??也就是说,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可获退税2万元,比来 料加工方式的不征不退方式更优惠,应选用进料加工 方式。 ?(4)若上例中的消耗的国产料件的进项税额为40万 元,其他条件不变,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进料加工方式下:??? ? ? ?允许免抵退税额=()×13%=104(万元)=36(万元) 应纳税额=0-40+36 = -4(万元) 因此,该企业的应收出口退税为4万元。不允许免抵退税额=()×(17%-13%)?也就是说,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可获退税4万元,比来 料加工方式的不征不退方式更优惠,应选用进料加 工方式。 ??结论:通过以上4个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利润率较低 (2与1比较)、出口退税率较高(3与1比较) 及耗用的国产辅助材料较多(4与1比较)(进 项税额较大)的货物出口宜采用进料加工方式; 反之,宜采用来料加工方式。 目前在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情况下(不允许免 抵退税额越来越小),选用“免、抵、退”方法 还是“免税”方法的基本思路就是如果出口产品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为生产该出口产品而取 得的全部进项税额,则应采用“免、抵、退”办 法,否则应采用“不征不退”的“免税”办法。? ?对于退税率等于征税率的产品(不允许免抵退税 额为多少?),无论其利润率高低,采用“免、 抵、退”的自营出口方式(进料加工)均比采用 来料加工等“不征不退”免税方式更优惠,因为 两种方式出口货物均不征税,但采用“免、抵、 退”方式可以退还全部的进项税额,而免税方式 则要把该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选择出口方式??自营出口 代理出口 案例?某中外合资企业以采购国内原材料生产产品全 部用于出口,2002年自营出口产品的价格为 100万元,当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 增值税税率为17%,无上期留抵税额。 (1) 当该企业的出口退税率为17%时(征税率与退税率一 致)第一,企业自营出口 允许免抵退税额=100×17%=17(万元) 不允许免抵退税额= 100×(17%-17%)=0(万元) 应纳税额=0-10+0=-10(万元)因此,该企业的应收出口退税为10万元。 第二, 该合资企业通过关联企业某外贸企业出口,合资企 业将产品以同样的价格100万元(含税)出售给外贸企 业,外贸企业再以同样的价格出口。(代理出口) 合资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100÷(1+17%)×17%-10=14.53-10=4.53(万元) 外贸企业应收出口退税额(原来进项的退掉): 100÷(1+17%)×17%=14.53(万元) 两企业合计获得退税(14.53-4.53)10万元。 ? 由此可以看出,在退税率与征税率相等的情况下,企业 选择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两者税负相 等。 (2) 当该企业的出口退税率为15%时,第一,企业自营出口 允许免抵退税额=100×15%=15(万元) 不允许免抵退税额=100×(17%-15%)=2(万元) 应纳税额= 0 C 10 + 2= -8(万元)因此,该企业的应收出口退税为8万元。 第二,该合资企业通过关联企业某外贸企业出口,合资 企业将产品以同样的价格100万元(含税)出售给外贸 企业,外贸企业再以同样的价格出口。(代理) 合资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100÷(1+17%)×17%-10=14.53-10=4.53(万元) 外贸企业应收出口退税额: 100÷(1+17%)×15%=12.82(万元) 两企业合计获得退税(12.82-4.53)8.29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在退税率与征税率不等的情况下, 企业选择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两者税 负是不同的,即选择自营出口收到的出口退税数额小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获的出口退税数额,选择外贸 企业出口有利于减轻增值税税负。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 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8月有 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 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 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 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人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 该企业该种情况下的税负情况,如果企业改成免税 料件的100万用来料加工方式生产出口的产品 (200万元人民币),税负有何变化?企业可以如 何应对? 第四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导入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妆 品,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套,出厂价每套234 元(含增值税),门市部按每套257.4元(含增值税) 将其全部销售出去。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化妆品 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 消费税税率 30% 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则其当月应纳消费税:33万元 [257.4÷(1+17%)×5000 ×30% ] 设立销售公司以降低计税价格?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那么如果售价降低则消费税也降低,可是企业的 利润?企业可以通过增加应税消费品的中间流转环节来 解决 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或者通过关联公 司中转,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价格先销售给销售 公司或关联企业,然后再由销售公司或关联企业 按市场价格对外销售。??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 的一种税,其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 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消费品种类和税率或税额具有一一对应性 (4)征收环节具有差别性 (5)同时采用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 4.1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4.1.1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我国现行消费税设Z14个税目,具体包括:烟、酒、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 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 ??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4.1.2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方法一:改变企业结构(并购)降低、规避纳税义 务?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因此可以通过企业的 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纵向一体化,原料的购销 关系消失)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 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 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则 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是独立核算的 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 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法规定, 应该适用25%的税率。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 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应该适用 10%的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 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案例:? 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 准备破产。此时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 企业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1)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 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零。因此,按照现行税法规定, 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 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2)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 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消费税: 20000万元×20%+5000万×2×0.5=9000万元 增值税:20000万元×17%=3400万元 合并后这些税会有什么变化? 5000万×2×0.5=5000万元 4000万+3400万=7400万元 消失! 递延! ?(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 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 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药酒税率10%!VS白酒税率20%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 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A厂应纳消费税:200×2×0.5=9000(万元)B厂应纳消费税:200(万元)合计应纳税款: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9000(元)? 方法二: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一些消费品是否成为消费 税的征税对象取决于其价格。如高档手表,如果 销售价格在1万元以上,则需征收20%的消费税, 而销售价格在1万元以下,则无需缴纳消费税。因 此对此类消费品如果能调整价格使其无需缴纳消 费税,就可以实现规避纳税义务的效果。 4.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为销售额和销售数 量两种类型。?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与增值税一致)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时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时的移送数量、委托 加工时的收回的数量、进口时海关核定的征税数量 4.2.1选择合理加工方式的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的, 不再征收消费税。” 根据税法的这项规定,不难看出,在相关因素相同 的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直接销售的比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因为,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与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是不同 的。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 税款,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 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 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 自行加工成本,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 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 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对于委托方来说,其产品对外 销售价高于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部分, 实际上并未缴税。 而且,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企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 消费税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因此,消费税的多少还会影 响所得税,进而影响企业的税后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案例: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方案二: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 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红叶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0万元的烟叶加 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680万元;加工的烟丝 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 费用共计1020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含消费税 价)7000万元,出售数量为0.2万标准箱。烟丝消 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增 值税不计)。 ?①红叶卷烟厂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B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 ?()/(1-30%)×30%=720(万元) ② 红叶卷烟厂销售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 7000×56%+0.2×150-720=3230(万元) 红叶卷烟厂税后利润:(-680-720- )×(1-25%)=87.5(万元)? ?方案三: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如上例,红叶卷烟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 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0万元;红叶卷烟厂收回后直接对外 销售,售价仍为7000万元 (含消费税价). 红叶卷烟厂支付受托方B代收代扣消费税金: [(.2×150)/(1-56%)]×56%+0.2×150 =3504.5 (万元)?? ?A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因此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00- 3504.5)×(1-25%)=596.625(万元) ?两种情况的比较?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虽然消费税多交274.5万(0),但是税后利润多 334.125万元(596.625-262.5)。对受托方来说,不论哪种情况,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都与其盈利无关,只有收取的加工费与其盈利有关。 ?自行加工方式的税负?如果生产者购入原料后,自行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对 外销售,其税负如何呢?仍以上例,A厂自行加工 的费用为1700万元,售价为7000万元,应缴纳消 费税:0×0.2=3950(万元)?税后利润:(00-3950)×(1-25%) =262.5(万元)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 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小,其税负最重。? 案例分析????无论何种自行加工或者委托加工应消费税消费品均要纳消 费税,只是纳税环节稍有不同。但是通过构造不同的税基, 从而使不同生产方式的应纳税额出现差异。 方案一与方案二比较,由于烟叶加工成烟丝后,烟丝的委 托加工计税依据(即烟丝组成计税价格1680万)与烟丝成 本(1680万)相等,所以两种方案无差异。 方案三与一、二比较,方案三的消费税税负更低,税后利 润也更大。这是由于烟叶委托加工成卷烟后,卷烟的委托 加工计税依据(即卷烟组成计税价格2700万)比卷烟的销 售价格(7000万)高。 所以,只要连续生成应税消费品,税法允许抵扣已纳消费 税的产品,若委托方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后,以高于委托 加工成本的价格出售,那么委托加工方式更划算。 委托加工允许扣税的范围(与外购的一致):(1)外购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的已税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8)以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9)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 筷子; (11)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Tips:?在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雪 茄烟外,成品油要分清子目(不包括汽油、柴油、溶剂油、航 空煤油、燃料油)。 ?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 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 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石脑油、燃料油例外)。 ? 从依据上看,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增值税:购入就能抵扣进项税 消费税:先购入,领用时再扣减 4.2.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的筹划(与增值税一致)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分 别按不同方式确定: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 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 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 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 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 提货的当天。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4.2.3调整会计核算方法的筹划由于消费税只在生产出厂环节缴纳,以后环节不需再 缴(消费税在征税环节的单一性)。因此,为降低计 税价格,应尽可能将征税环节向前推移,将一部分价 值剔除在计税依据之外。因此,是否独立核算就成为 筹划的关键。(即增加应税消费品的中间流转环节) 4.3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一目一率”: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 各不相同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 消费税税率纳税筹划的方法包括: (1)利用子目转换的方法(一个税目下经常多个子目) 不同的子目――不同的税率 不同子目之间是否有共性?品质不同――乘用车不同的汽缸容量 成分不同――酒 价格不同――卷烟 (2)兼营和成套销售的问题消费税的兼营行为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 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 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 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 售数量,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从高适用税率。 利用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企业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或非应税消费品时,能单 独核算的要尽量单独核算。 ? 企业应尽量避免将不同税率或不同纳税义务的商品组成 成套商品销售。? 如果必须组成成套商品出售的,可以采用“先销售后包 装”的方式来避免非税产品和低税率商品纳税或从高适用 税率。 4.4针对特殊条款的筹划?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于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 规定了特殊条款,如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 料;用于投资入股和偿还债务等用途的应税消费品都被 确定为自产自用(且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计算缴纳消费税。? ?视同销售――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 应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纳税。 1、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方面(赞助,广告,投资,对换 产品,抵债等) 采用先销售然后再以货币资金投资、换取生产资料或 消费资料以及抵偿债务,达到降低企业消费税税收负担的 目的。销售价格一般为市场平均价,这样就低于最高销售 价,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2、对外汇结算的消费税筹划汇率采用当天或者月初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确定下 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当预期人民币处于上升通道时,月初1日的国家外汇 牌价往往会相对结算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较高,因此应该 选择结算当天的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反之,选择当月1 日的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3、利用包装物进行消费税筹划? ? ? ?包装物销售――不论方式 包装物租金――出租了,是收入 包装物押金――出借,押金是收入吗?? 利用包装物押金方式,有利于降低计税依据,从 而降低税收负担;其次,有些购买方只需要消费 品并不需要包装物,收押金方式正好满足其需求; 最后,若押金收取时间超过一年,虽然也要并入 销售额(含税)计算,但是却将纳税期延缓了一 年。 TIPS:?如果承担包装任务的主体是厂家,企业应采取收取“ 押金”的形式,这样就可将包装物的价值排除在税基之 外。?企业也可以采用“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让商家成为承 担包装任务的主体, 将包装的任务转嫁给商家。这种方式 更多的适用于成套消费品的出售。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 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 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 征收消费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筹划关键在于尽量节省包 装物成本,以减少税基。 第五章 营业税筹划 什么是营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 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值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对比 营业税征税范围(实施细则第二条)劳务? ? ? ? ? ?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服务业(代理、宾馆、饮食、旅游、仓储、 租赁、广告等) 营业税征税范围? ?提供以上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出租电影拷贝、著作权、商誉?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细则第四条 营业税税目、税率 税目一、交通运输业(陆\水\空\管道\装卸搬运)税率3%二、建筑业 (陆\水\空\管道\装卸搬运)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3%5% 3% 3%六、娱乐业 (歌\舞\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保龄\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旅店\饮食\旅游\仓储\租赁\广告等) 5% 八、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 等) 5% 九、销售不动产 5% 案例导入某工程承包公司A承揽一座办公大楼的建筑工程, 工程总造价为2700万元,施工单位为另一家公司B,承包金额为2250万元。工程承包公司A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 公司与建设施工单位B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 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 业税,适用税率为3%。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施工单 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 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 征收营业税,此时适用税率则为5%。 5.1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 的单位和个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是指有偿,强调“有偿”或“视同有偿”。 ? ? ?方法一: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方法二:规避独立核算,避免重复征税 方法三: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 价款从同一个购买方收取 只征收一种税(销售货物并送货) 兼营: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货款向两个以上的消费者收取(KTV里的小卖部) 某电信公司为促销推出为期4个月的交话费赠手机 活动。活动规 定:只要消费者缴存3600元的话费,就 可以得到一部市场价值为2800元的新款手机,所存话 费在两年之内分月返还消费者。活动推 出后收到良好 效果,截至活动结束共售出2000部手机. 按照税法规定,该电信公司收取的3600元话费应按 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 3600×3%×(元) 该电信公司所赠送的手机应视同销售,依照有关税 法规定其也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适用3%的 税率: 2800×3%×(元) 在此次促销活动当中,该电信公司共计缴纳税款 384000元 (000=384000)其他税种忽略 不计。 假如该公司对促销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消费者只要交存800元的话费,再购买一部价值 2800 元的手机,就可以获得两年免费通话服务。此 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所支出的费用是一样的。 然而对于该电信公司而言,纳税却发生很大变化。 该电信公司销售手机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2800×3%×(元) 该电信公司收取话费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800×3%×(元) 在此种促销方式下,在此种促销方式下,该电信公 司共计缴纳的税款为 216000元。 相比之下,在第二种促销方式中,电信公司少缴纳 168000元税款。 方法四:转变为“无偿”A公司为了感谢B公司的长期支持,决定将一 处房产无偿捐赠给B公司。该房产账面原值为80 万,已提折旧30万,双方认定的公允价值为100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房屋的价值为110万,成新率6成,A公司为此发生评估费用1万元。A、 B公司均为盈利企业,当时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 33%。B公司的股东均为自然人,A、B之间无关 联关系。 A公司税收负担: 营业税及附加=100×5.5%=5.5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100×0.5 ‰ =0.05 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 房产评估价格=110×0.6 =66 扣除项目合计=66+5.5+0.05+1=72.55 增值额=100-72.55=27.45 增值率=27.45÷72.55=37.83% 适用30%的土地增值税率,速算扣除系数为0 土地增值税=27.45×30%=8.235 企业所得税=[100-(80-30)-5.5-0.05-8.235-1] ×33% =11.62 B公司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100×33%=33如果把捐赠转化为投资行为,A公司可以先 将该房产投资于B公司,并取得B公司相应的 股权,然后将股权捐赠给B公司原股东,这样 捐赠行为转变为投资行为。 案例:某内资企业准备与某外国企业联合投资设立中外合资 企业,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中 方1200万元,占40%,外方1800万元,占60%。中方准 备以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06年购进)1200万元和房 屋建筑物(不动产)12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1.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 2.以房屋、建筑物作价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投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 从税收的角度比较这两种投资方式的好坏。 只考虑主要税种 方案一: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以使用过的机器设备作 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同时承担 投资风险,虽然有风险,但是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日前购入的设备按4%减半征收,日以后按规定的税率征 收 )。另外把房屋、建筑物(不动产)直接作价作为 新企业的资产,虽然不是投资,但是是转让不动产,需 要交纳营业税。 增值税=1200万×2%=24万 营业税=1200万×5%=60万 方案二: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 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不 征营业税,国家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投资,营业税不像增值税可以抵扣)。另外, 作价1200万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非个人),交纳增值税(2008 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设备按4%减半征收,2009年1月 1日以后按规定的税率征收 )。 营业税=0万增值税=1200万×2%=24万 5.2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 动产的销售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基金、集资费、 代收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是通过合理合法地缩小 营业额,扩大税前扣除项目的办法达到减轻税 负的目的。 ? ? ? ? ?5.2.1 服务业计税依据的筹划5.2.2 施工企业计税依据的筹划 5.2.3 安装公司计税依据的筹划 5.2.4 运输业计税依据的筹划 5.2.5 房地产业计税依据的筹划?? ? ?5.2.6 租赁业计税依据的筹划5.2.7 酒店业计税依据的筹划5.2.8金融保险业计税依据的筹划5.2.9 营业税特殊经营行为下计税依据的筹划 5.2.6 租赁业计税依据的筹划?李先生与新城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总用办公楼一 栋,租用期限为4年,每月租金为21500元,由于经 营不善,半年以后,李先生将办公楼转让给长江公司, 每月租金是24000元,则李先生应缴纳的税收为: 营业税及附加:2%=1320元个人所得税:(-1320)×(1-20%)×20%=188.8元每月合计税收负担为:=1508.8元 ?筹划方式 李先生分别终止与信诚公司和长江公司的租赁合 同,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让信诚公司和长江公司直 接签订租赁期为42个月的房产租赁合同,租赁费用为 每月21500元,另外每月支付李先生中介费用2500元, 则李先生应缴纳的税收为:营业税及附加: %=137.5元 个人所得税(非财产租赁,为劳务报酬): ()×20%=340元每月合计税收负担为:137.5+340=477.5元筹划后,每月节税:.5=1031.3元,而 且信诚公司和长江公司的税收负担没有任何的变化。 计税依据筹划综合案例: 荣昌公司向境外企业出售一台享受17%出口退 税的率优惠的通信设备,同时进行技术转让。该通 讯设备是刚研制的最新技术产品,其同类产品价格 幅度在1000万至2000万范围内,此设备出口协议宗价款为1800万,现有两种合同签订方案:方案一:设备合同1000万,技术合同800万。 方案二:设备合同1700万,技术合同100万。 如果换成是国内销售呢? 某集团公司,下属两家独立核算子公司,分别 设在集团不同的两个省份A和B省。集团及子公司 主要从事电厂设计、咨询、设备安装等,2002、 年三年集团实现收入平均为3亿元/年, 其中工程设计费约1000万元,代购设备费约1.3亿 元,设备安装工程费及土建施工工程费约1.6亿元 (能够分开核算)。三年公司平均每年应缴纳营业税为: =(1000×5%)+()×3% =50+870=920万 咨询之后,发现:?公司拥有相对固定的客户,一般工程均由集团承接, 并由集团对子公司进行分包,集团一般担任设计任 务,由子公司负责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和安装。 集团内部设有采购处,负责全集团设备采购协调, 一般由子公司根据合同提出申请,经集团审批后由 采购处同意洽谈,但由子公司名义购进并签订合同 并付款,设备年平均毛利率约为5%。 总承包合同可以按需求分割为设备安装及土建部分, 分别承包是可行的。?? 筹划方案如下:?将设备采购处独立为专门的设备采购公司C公司,负 责集团及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并申请认定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在集团与客户进行协商签订工程承包合 同时,C公司于客户签订设备供应合同,其设备采购 和供应设备的行为缴纳增值税。 签订工程承包协议时,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A公司 或B公司,这样A或B公司可以按照不包含设备价值的 分包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他土地及施工工程分包 给A公司或B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须保证两个子公 司分包价格为同类工程市场价以内。? 2005年经营收入与以前一样,税费计算如下:?????1.3亿元设备由C公司采购,设备差价非常低(约为 5%)。假设设备采购成本价税合计为12380万,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为1798.8万,销项税为 1888.89万。C公司应缴纳增值税为90.09万。 A公司分包1亿元设备安装工程,负责安装设备,经税 务机关认定,设备实际为C公司提供,不计入A公司营 业额,其应缴营业税为10000×3%=300万 B公司分包剩余的6000万土建及施工工程,其应缴营 业税为6000×3%=180万 仍由集团公司负责工程设计,按5%缴纳营业税 1000×5%=50万 合计集团应缴纳营业税为620.09万。 5.3 营业税税率的筹划营业税的税目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Z, 现行营业税共设Z了9个税目,按照行业、类别的不 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税率共分为3%、 5%和20%三档。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 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执行3%的税率,金融保险业、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执行5%的税率, 娱乐业执行5%-20%的税率。 但是,所涉及的行业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除了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以外,其余七 个税目都是广义的提供劳务的行为,行业之间具有 转换的可能性。 1.电子商务的税率筹划(1)收入性质和流转税种类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形 式提供,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 所得征收5%的营业税还是视为销售商品所得征收增值税,目 前税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2)营业税率的选择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信运营商与普通企业执行的营业税 税率不一样,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信企业按3%的税率缴纳 营业税,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一般企业则需缴纳5%的营业 税。所以,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可以有意识地通过与电 信企业联合经营等方式选择营业税的低税率。 2.建筑业中介合同转化适用低税率(5-10) 3.租赁业务与运输业务的转化?在租车业务中,增加一个驾驶员,就由单纯的租 赁业务变成了提供运输劳务,从而营业税税率也 从5%转变为3%。?比如,婚礼庆典仪式的车辆以及大型旅游车辆出租服务,在出租车辆时,为客户随车配备司机。?车辆租赁,并随车配备司机――交通运输业 ?案例A物流公司决定将两台大型装卸设备以每月10万元的 价格出租给客户甲,租期为半年。A物流应当收取租金 60万元。客户除支付60万元租金以外,还需要安排两名 操作人员,两人半年的工资为6万元。 由于季节性工作量的差异,物流企业经常会将闲置的 机器设备出租,按照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按照“服务 业―租赁”5%的税率交纳营 业税,如能按照装卸作业, 则只需要按照“交通运输业” 交纳3% 的营业税。 如果A物流将租赁合同变为异地作业合同,由物 流公司派遣两名操作员并支付工资6万元,为客户 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收取66万元的服务费,则A 物流按照“交通运输―装卸搬运”税目应纳营业 税为66万×3%=1.98万,A 物流少缴税,客户也 省去安排操作人员的麻烦,对双方合作都有利。 4.租赁业务和建筑业务的转化建筑工程机械出租也可以按照同样的思路进行税收筹划。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一大型工程的建筑业务,工程结 算收入12000万元,由于该项工程需要推平一座小山丘, 因而向一设备租赁公司租赁了推土车、吊车和铲车,主要 用于挖掘和运送土方,装卸、采掘等工程作业,这些设施 由建筑安装公司自行操作,建筑安装公司按每天每车定额 支付租赁费,共500万元。设备租赁公司为此要承担5%的 营业税。 而且建筑安装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不能在营业额中进行 扣除,它必须按工程结算收入全额计算缴纳3%营业税。 如果将建筑安装公司和设备租赁公司的设备租赁关系改变为工程承包关系,双方签订500万元土方工程作业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公司安排操作人员按照建筑安装公司的要求负责万挖掘或运送土方、装卸、采掘等工程 作业,此时设备租赁公司从事的是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按建筑业税目3%缴纳营业税。 同时,建筑安装公司由于是分包,所以可以把分包 额500万从营业额12000万种扣除。 5.租赁业务和文化体育业的转化以租赁方式为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 务活动,也可以参照上一思路进行税收筹划。 例:某体育馆,可常年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仅出 租产地每月可获得场地费收入300万,按5%服务业(租赁服务)缴纳营业税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16.5万,体育馆每月折旧、维护人员费用等成本 合计40万。所以所得税税前利润为300-16.540=243.5万。 如果该体育馆配备了专业体育设施和器具,以及 专业裁判人员和场地管理人员等,为各单位或个人 团体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并提供体育器材。测算,每 月器材折旧费、人工费等成本增加到70万,其营业 额增加到350万。此时体育馆应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 缴纳3%的营业税以及城建、教育附加税费,计 11.55万,所得税税前利润为350-11.55-70=268.45 万。 筹划后,体育馆收入增加50万,成本增加30万, 而流转环节的营业税及附加单位减少了4.95万,最 终所得税税前收益增加24.95万。 6.技术服务与培训业务的转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属于服务业税目,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技术培训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3%的税率缴纳计算营业税。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指导与技术培训经常是同时发 生的,可以通过将技术服务项目转化为技术培训项目 而适用营业税低税率。 5.4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筹划5.4.1营业税的起征点优惠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纳税人营业 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 纳税额。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 额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 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法 规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方适用的起征点, 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5.4.2营业税先征后返的优惠1.对民航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机场建设费照章征收 营业税后,所征税款由财政部门予以返还,用于 机场建设。2.对国家政策性银行征收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性银行资本金达到国务院规定之日起,返还 停止执行。 从日起,停止执行对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实行的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 5.4.3营业税六大行业性的减免税优惠(一)交通运输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国家航空电讯协会向中国境内会员提供网络 服务和信息查询服务而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信息 处理费以及管理费,不征收营业税。2.自日起,对民航总局及地区民航管理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收取并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8项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文化体育娱乐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公司销售装修房的筹划?按照规定,精装修与房屋未分开的,应全额按销 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 如果能够分开,房屋按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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