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贫困户危房改造造补贴资金还没发放,当地政府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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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以后自动返回500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没落地!检察官揪出10个“蛀虫”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近几年国家逐渐加大了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作为农业和人口大县,每年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较大、项目较多,而一些人就在这些关系到民生的钱上动起了脑筋、打起了算盘。
对临沂市兰陵县某村五保户李桂兰大娘来说,2015年是个特别值得纪念的年头。她告别了蜗居几十年的破旧土坯房,搬进了政府出资建起的新房,居住条件的改善让她对生活再次燃起了希望。
为保障住房安全,让全县农村群众住有所居,近年来,兰陵县对全县危房和居住危房对象投入专项资金,着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就在很多像李大娘一样的群众都翘首期待的日子里,兰陵县财政局民生检察联络室的值班检察官却接到了一条不寻常的举报:一位村民在网上匿名发帖,说村子里有很多不符合国家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条件的人,居然领到了这笔钱。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这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亟需规范和查处。近年来,山东省检察院反渎局确立了“重点查办八类领域案件”,特别是“四个小专项”的部署要求。局领导经向临沂市检察院反渎局汇报同意后,我们决定将办案重点锁定在新型城镇化专项中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地”上。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竟敢把心思放在这笔钱上面?他们又用了什么不同寻常的手段呢?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接到这条线索后,我们县反渎局非常重视。这在当时是全市检察机关尚未触动的“小专项”,对我们来说是个全新的挑战,面对千头万绪的线索,我们决定从最基础的地方着手。
为保证初查的秘密性和初查效果,减轻外部干扰和阻力,检察官们从县住房建设局村镇科调取了2012年以来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全部档案资料以及具体相关文件,并迅速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进行查阅、核对。
3000余份文件材料,给了办案检察官们很大的压力。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一开始看到这么多材料,就感觉到简直是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但是我们没有气馁。当时就是想,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它们看完,案情的突破口可能就在这里面。
功夫不负苦心人,检察官们不分黑夜白天,一页页仔细地审查,一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细节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了解到,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资料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书面材料,另一个是申请人站在危房前的照片。在我们审查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发现不少资料上的危房相似度都非常高,很像在一个房子前面来回照了好几次。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如果仅仅是一个村里的危房相似度比较高,或许还说得过去,可是资料显示,近年来镇里不同村里的百余户危房补助申请材料都高度相似,而且这些相似的材料还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难道,是部分村民恶意骗取补贴钱款吗?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考虑过这个因素,但是根据我们在当地比较贴近群众的乡镇检察室、“第一书记”驻点村反应的情况来看,事实并非如此。
乡镇检察室、“第一书记”驻点村是检察院的派驻机构。很多检察室建立在城乡结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乡镇上,最贴近群众、最了解当地情况。而一些办案线索,正是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官们发现的。
这天,兰陵县驻村检察室的检察官骑着电瓶车到村里走访,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却被一位老人意外的拉住了:“同志啊,你帮俺瞅瞅,这个表上写了啥?村里说要弄个材料,俺又不识字,这可怎么好啊”。原来,危改补助的人群主要是村里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其他贫困户,大都是老弱病残。他们对国家政策知之甚少,加上不少人上了年纪、耳朵也听不清,话也说不明白,更不用提填写材料和签名了。
驻村检察官迅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兰陵县反渎局。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充分分析了驻村检察官提供的线索,鉴于这种情况,认为村民主动作假、骗取资金的可能性比较低。因为这些村民,特别是老年人平时基本上只能听村干部的,村里说让他们拿身份证就拿,也不去问原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申没申请过这个补贴。
在查阅各乡镇危房改造户名单后,检察官们确定了辖区内30余个排查走访的重点。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在排查走访过程中,一些人听到风声就警惕起来了。我们之前办的案子中,出现过犯罪嫌疑人销毁、转移证据,串通口供的现象。乡镇检察室、“第一书记”驻点村,他们就是我们在当地的“眼睛”和“手臂”,通过他们,我们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
如果村民们不存在恶意骗取资金的行为,那么,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部门的镇街房建办、县住房建设部门、当地的村委、以及具体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贪贿的行为呢?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查阅材料,结合基层走访了解,发现了很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现象。由此,我们推断出镇房建办主任王惠不仅有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而且可能还有利用职权便利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于是果断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当检察官出现在镇房建办主任王惠面前时,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面对检察官的提问,王惠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渎职,全都是按照规定办事。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因为事先工作做得很好,他完全没有反应时间,但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渎职犯罪行为,我们决定换一种突破思路:先从他涉嫌受贿的线索开始。
原来,王惠在任职期间,曾经有不少人送钱送礼,希望他能在房屋审批方面提供便利。当检察官们把王惠受贿的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放弃了抵抗。经过审讯,他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人所送的钱物的犯罪事实。
然而,王惠却坚决不承认自己存在渎职行为。他觉得,虽然很多房子没有完全达到危房补贴的标准,但是总体来说,这些钱还是用来修了群众的房子。既然钱没有装到自己腰包里,自己又怎么能算是渎职犯罪呢?
针对这一点,办案检察官耐心做出了解释。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国家补贴的专项资金,目的是为了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安居。作为公职人员,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资金没有被用到该用的地方,就意味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损失,就可以认定为渎职行为。
检察官多次为王惠讲解政策法律,终于使他明白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涉嫌渎职犯罪。前一秒还振振有词的他深深低下了头,后悔万分的说:“只知道拿别人钱办事不对,却从没想过渎职罪离我这么近,俺错了,俺说。”随后,他交代了自己违反规定将已纳入整村迁建计划的农户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立案查处镇房建办主任王惠后,检察官同时发现县域内还有几处镇街房建办主任也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这不是个案!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刘超:
为避免贻误战机,局领导及时向检察长和临沂市检察院反渎局领导进行了汇报,检察长果断拍板,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反渎局全体出动并邀请临沂市检察院反渎局特别侦查队派员参与办案。在同一时间将3个镇街的房建办主任传唤到案。
然而,这次的案件办理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王惠被查办后,在当地住房建设等部门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不少涉案人员悄悄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当检察官调查另一个房建办主任张明的时候,已经得知“上面在查这个事情”的张明提前采取了措施。他不仅让人把材料抓紧重新补填,并且在到案后也一直不交代问题。
张明的拖延使案件侦办工作遇到了新的挑战:如果没有及时攻下他的口供,将会有更多涉案人员抱有侥幸心理,可能会导致更多的证据被销毁,如此一来,案件或许很难彻查到底。这该怎么办呢?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刘超:
为了能一鼓作气的拿下这个案子,我们迅速向临沂市检察院汇报,在市院反渎局的指导下,我们通过采取充实审讯力量、调整审讯重点等方式,彻底打消了其不切实际的幻想。
到案后的张明交代了自己滥用职权等犯罪事实,几名原本还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被有力震慑。最终,审讯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刘超:
通过我们对调阅危房改造档案的资料进一步核对,发现一乡镇某村庄2012年至2014年,共得到危改指标近30个,但是经走访了解,该村仅有1户贫困户拿到危房改造补助金,于是果断对该镇房建办主任李某、该村支部书记刘某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到案后李某不仅交代了自己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收受他人8万余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刘某某不仅交代了自己向李某行贿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其贪污20余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的犯罪事实。随后,以李某滥用职权、受贿罪为线索,又查处了该镇房建办工作人李某某、一村会计王某等人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
至此,兰陵县检察院辖区内房建办主任王惠等10人渎职、贪贿案件的查办全部完成,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其中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渎职犯罪侵害的是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侵蚀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赖。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困难群众俱欢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资力度,而确保危改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农村贫困人员合法权益,是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
文中人物除办案检察官外皆为化名,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文字:王蓉蓉 程莉莉 播音: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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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官调查另一个房建办主任张明的时候,已经得知“上面在查这个事情”的张明提前采取了措施。
对临沂市兰陵县某村五保户李桂兰大娘来说,2015年是个特别值得纪念的年头。她告别了蜗居几十年的破旧土坯房,搬进了政府出资建起的新房,居住条件的改善让她对生活再次燃起了希望。
为保障住房安全,让全县农村群众住有所居,近年来,兰陵对全县危房和居住危房对象投入专项资金,着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就在很多像李大娘一样的群众都翘首期待的日子里,兰陵县财政局民生检察联络室的值班检察官却接到了一条不寻常的举报:一位村民在网上匿名发帖,说村子里有很多不符合国家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条件的人,他们居然领到了这笔钱。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这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亟需规范和查处。近年来,省院反渎局确立了“重点查办八类领域案件”,特别是“四个小专项”的部署要求。局领导经向临沂市院反渎局汇报同意后,我们决定将办案重点锁定在新型城镇化专项中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地”上。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竟敢把心思放在这笔钱上面?他们又用了什么不同寻常的手段呢?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接到这条线索后,我们县反渎局非常重视。这在当时是全市检察机关尚未触动的“小专项”,对我们来说是个全新的挑战,面对千头万绪的线索,我们决定从最基础的地方着手。
为保证初查的秘密性和初查效果,减轻外部干扰和阻力,检察官们从县住房建设局村镇科调取了2012年以来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全部档案资料以及具体相关文件,并迅速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进行查阅、核对。
3000余份文件材料,给了办案检察官们很大的压力。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一开始看到这么多材料,就感觉到简直是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但是我们没有气馁。当时就是想,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它们看完,案情的突破口可能就在这里面。
功夫不负苦心人,检察官们不分黑夜白天,一页页仔细地审查,一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细节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了解到,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资料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书面材料,另一个是申请人站在危房前的照片。在我们审查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发现不少资料上的危房相似度都非常高,很像在一个房子前面来回照了好几次。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如果仅仅是一个村里的危房相似度比较高,或许还说得过去,可是资料显示,近年来镇里不同村里的百余户危房补助申请材料都高度相似,而且这些相似的材料还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难道,是部分村民恶意骗取补贴钱款吗?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考虑过这个因素,但是根据我们在当地比较贴近群众的乡镇检察室、“第一书记”驻点村反应的情况来看,事实并非如此。
乡镇检察室、“第一书记”驻点村是检察院的派驻机构。很多检察室建立在城乡结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乡镇上,最贴近群众、最了解当地情况。而一些办案线索,正是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官们发现的。
这天,兰陵县驻村检察室的检察官骑着电瓶车到村里走访,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却被一位老人意外的拉住了:“同志啊,你帮俺瞅瞅,这个表上写了啥?村里说要弄个材料,俺又不识字,这可怎么好啊”。原来,危改补助的人群主要是村里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其他贫困户,大都是老弱病残。他们对国家政策知之甚少,加上不少人上了年纪、耳朵也听不清,话也说不明白,更不用提填写材料和签名了。
驻村检察官迅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兰陵县反渎局。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充分分析了驻村检察官提供的线索,鉴于这种情况,认为村民主动作假、骗取资金的可能性比较低。因为这些村民,特别是老年人平时基本上只能听村干部的,村里说让他们拿身份证就拿,也不去问原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申没申请过这个补贴。
在查阅各乡镇危房改造户名单后,检察官们确定了辖区内30余个排查走访的重点。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在排查走访过程中,一些人听到风声就警惕起来了。我们之前办的案子中,出现过犯罪嫌疑人销毁、转移证据,串通口供的现象。乡镇检察室、“第一书记”驻点村,他们就是我们在当地的“眼睛”和“手臂”,通过他们,我们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
如果村民们不存在恶意骗取资金的行为,那么,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部门的镇街房建办、县住房建设部门、当地的村委、以及具体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贪贿的行为呢?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我们查阅材料,结合基层走访了解,发现了很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现象。由此,我们推断出镇房建办主任王惠不仅有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而且可能还有利用职权便利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于是果断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当检察官出现在镇房建办主任王惠面前时,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面对检察官的提问,王惠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渎职,全都是按照规定办事。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因为事先工作做得很好,他完全没有反应时间,但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渎职犯罪行为,我们决定换一种突破思路:先从他涉嫌受贿的线索开始。
原来,王惠在任职期间,曾经有不少人送钱送礼,希望他能在房屋审批方面提供便利。当检察官们把王惠受贿的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放弃了抵抗。经过审讯,他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人所送的钱物的犯罪事实。
然而,王惠却坚决不承认自己存在渎职行为。他觉得,虽然很多房子没有完全达到危房补贴的标准,但是总体来说,这些钱还是用来修了群众的房子。既然钱没有装到自己腰包里,自己又怎么能算是渎职犯罪呢?
针对这一点,办案检察官耐心做出了解释。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国家补贴的专项资金,目的是为了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安居。作为公职人员,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资金没有被用到该用的地方,就意味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损失,就可以认定为渎职行为。
检察官多次为王惠讲解政策法律,终于使他明白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涉嫌渎职犯罪。前一秒还振振有词的他深深低下了头,后悔万分的说:“只知道拿别人钱办事不对,却从没想过渎职罪离我这么近,俺错了,俺说。”随后,他交代了自己违反规定将已纳入整村迁建计划的农户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立案查处镇房建办主任王惠后,检察官同时发现县域内还有几处镇街房建办主任也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这不是个案!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刘超:
为避免贻误战机,局领导及时向检察长和市院反渎局领导进行了汇报,检察长果断拍板,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反渎局全体出动并邀请市院反渎局特别侦查队派员参与办案。在同一时间将3个镇街的房建办主任传唤到案。
然而,这次的案件办理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王惠被查办后,在当地住房建设等部门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不少涉案人员悄悄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当检察官调查另一个房建办主任张明的时候,已经得知“上面在查这个事情”的张明提前采取了措施。他不仅让人把材料抓紧重新补填,并且在到案后也一直不交代问题。
张明的拖延使案件侦办工作遇到了新的挑战:如果没有及时攻下他的口供,将会有更多涉案人员抱有侥幸心理,可能会导致更多的证据被销毁,如此一来,案件或许很难彻查到底。这该怎么办呢?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刘超:
为了能一鼓作气的拿下这个案子,我们迅速向临沂市院汇报,在市院反渎局的指导下,我们通过采取充实审讯力量、调整审讯重点等方式,彻底打消了其不切实际的幻想。
到案后的张明交代了自己滥用职权等犯罪事实,几名原本还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被有力震慑。最终,审讯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刘超:
通过我们对调阅危房改造档案的资料进一步核对,发现一乡镇某村庄2012年至2014年,共得到危改指标近30个,但是经走访了解,该村仅有1户贫困户拿到危房改造补助金,于是果断对该镇房建办主任李某、该村支部书记刘某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到案后李某不仅交代了自己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收受他人8万余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刘某某不仅交代了自己向李某行贿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其贪污20余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的犯罪事实。随后,以李某滥用职权、受贿罪为线索,又查处了该镇房建办工作人李某某、一村会计王某等人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
至此,兰陵县检察院辖区内房建办主任王惠等10人渎职、贪贿案件的查办全部完成,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其中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
临沂市兰陵县反渎局检察官杨剑:
渎职犯罪侵害的是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侵蚀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赖。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困难群众俱欢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资力度,而确保危改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农村贫困人员合法权益,是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
作者:暂无
编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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