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货,但商品要先派人上门退货,超过一个多月商家还未派人确认,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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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新规自3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网购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和实惠,然而引起的消费纠纷也不少。如果买到了不喜欢、质量差的商品该怎么办?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让“买手们”不用为买砸了的商品发愁。那么新规具体内容有哪些?又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样的保障?  商品开包使用不影响退货  七日无理由退货由来已久,不少网站上也都挂着这个牌子,但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商品完好如何界定等。  网友“萱萱”之前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商家在其网页上明确标明了“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然而“萱萱”在安装使用后发现电脑显示器有问题。他要求退货,但网店以“商品已开箱使用”为由拒绝退货。最终“萱萱”费了很大的劲才维权成功。据统计,义乌去年网购投诉举报5716宗,与前年1495宗相比上升282.34%,占投诉总量的43.44%。  据介绍,目前虽然很多网店商家表明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条款均是由商家自己拟定,比较严苛,例如要保证包装完整等。对此,此次《办法》中明确指出,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这意味着产品开箱不再成为电商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理由。  为了让退货条件更加清晰,《办法》还明确了商品“不完好”的定义: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这不管对于消费者还是商家来说,能不能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都能做到心里有数,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七类商品不能任性退货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七天内无论什么商品都可以“任性”退货。根据《办法》,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还包括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也就是说,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需明确标注、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同时,网络商品销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法》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处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七日自签收次日起算  “七天从哪一天开始算?”“赠品还退吗?”“退货运费谁来承担?”……对于很多消费者还不清楚的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流程,《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规定动作、时间节点和延误责任。  按照规定,七日期间自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获得上述信息后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另外,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如果消费者不能一并退回赠品,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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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
网购新政“7天无理由退货”是否能告别退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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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新政“7天无理由退货”是否能告别退货难题?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人重要的生活方式,网购的经济、方便、快捷、时尚,是其受欢迎的重要原因,而“退货难”则是网购者最为忐忑的事情。
即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写入“除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外,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可谓点到了消费者网购担忧的“生死穴”上。
此举一出,“七天无理由退货”引来广大网民齐“点赞”,看上去很美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能够让消费者告别网购退货难题?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能否实现?消费者权益谁来维护?交易过程如何监管?新规即将实施,诸多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针对网友对热点条款的关注,本网记者邀云南多位律师解读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 并非无条件
记者查阅了京东、当当、天猫和易迅等大型电商的相关退换货规定。事实上,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早就开始实施,这次新规定的出台无疑将以强制性的手段推开。
作为国内最早涉及B2C平台的电商,京东商城承诺符合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指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并出具检测报告或经京东售后确认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到货物流损、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等京东原因(物流损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漏液、破碎、性能故障,经售后人员核查情况属实。缺件指商品原装配件缺失。)情况的,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换货,15日内可以换货,客户可在线提交返修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
自日起,电商平台京东宣布用户已可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京东已从自营品类开始试行新消法,开放平台商家经针对性培训后也将逐步执行,京东此举比国家规定的正式施行日期提前了两个半月。
同样,当当网承诺,自您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申请退换货,15日内可以申请换货,您可直接进入网上退换货服务中心自助完成退换货申请或者与当当网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具体退换货标准与京东条件一致。即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及货物流损、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等当当原因。
苏宁易购是全国联保,消费者自购买产品开具发票之日起7天或15天内出现性能故障,凭鉴定报告可以选择退换货;如超过7天或15天,但在三包有效期限内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或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
虽然天猫和淘宝网都属于阿里集团,但两者还是存在区别的。最简单的就是天猫商城普遍都是大商户,在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上都更有保障。同样,天猫商城的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特别推出了“运费险”+“上门退货”。尽管“运费险”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改善,比如说只保退货、不保换货,但是买家只需很低廉的投保,即可针对网络购物看不见实物这一问题提供最大保障。
但记者也发现,目前很多电商平台正在实行的无理由退货并非真的“无理由”。
京东在售后服务总则中表示,如果商品是因为消费者个人原因产生的退货,要求必须在商品完好的前提下进行。淘宝加入“7天无理由退货”的店家在是否拆装、是否试用等多个方面也各有要求。易迅网“无忧退货”的口号后则明确标注,耗材、食品、保健品、虚拟商品、软件类商品、手表、珠宝首饰、个人配饰、个护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都不能退货。[page]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将网络交易规范写入法律,也是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
针对此次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表示,“此办法出台填补了立法空白,让网络交易各方有法可依;其次,该办法明确规范了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同时也明确了交易平台的责权利。再次,明确了经营主体应如实登记,打破此前交易主体乱象,便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最后,加强了监督管理,比如,鼓励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制度,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等,若能将这些立法落实到实处,则便于形成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
民盟云南省省委委员、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维镖表示,“总体来看,办法加大了经营者的义务,更保障了网络交易安全。同时,办法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物流、快递、网络接入等各类服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更规范的要求。”
“但办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对于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如何判定‘完好’没有具体的标准;第二,退货时间为‘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是以物流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消费者实际拿到商品的时间为准?没有明确规定;第三,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且不涉及多倍赔偿对消费者不公平。”陈维镖说。
如何判定“完好”?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办法”规定,除了这四类商品之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完好”的标准是什么呢?商品的包装拆封了,这样的商品能不能无理由退货?
专家表示,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情况下,消费者应当保持退货商品本身完好无损,商品附带的附件也是齐全的,这些是它的要件所在。至于包装是不是拆封了,不应该包含在其中。因此,拆包装不能叫“商品不完好”。
对于如何确定商品完好,目前业内的一致看法是“不影响二次销售”。
“尽管划定了明确不退的几类商品,但办法中规定的‘退货商品应当完好’如何判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纠纷。”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珂认为,因为网购的商品类型多,也很有可能影响统一“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具体指标。
“如何界定不同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这一点仍需在实践中细化。”罗珂说。
此外,意外损坏责任也难以界定。办法中规定“退货商品应当完好”,但是物流环节造成的损坏与消费者无关,难以因此不支持消费者退货。到底是物流、卖家还是消费者的原因导致商品不完好难以判断,也容易引发争议。[page]
“7天”怎么定?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允许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李承蔚表示,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是以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如何界定消费者收到商品,通常是以物流系统显示签收之日起计算。换句话说,自物流送货上门经消费者签收之日起计算。
针对网友各种吐槽的“亲,你的快递被消防器材签收”“亲,你的快递已被门把手签收”“亲,你的快递已被门缝签收”的“奇葩签收”。
“正常情况下,包裹应该由收件人直接签收。不论是收件人签收还是找人代收,都应该履行当场验货的程序,确认没有问题后再签收,以免遭受经济损失。”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代收容易留下隐患,如贵重产品或电子产品,外包装没破损,但在快递运输时也可能造成损坏或调包,货物缺损,没法查看,有的明明网购的是手机,到货时却是样品。别人代收后,等本人再开包时发现网购商品缺失、损坏或缺件等,就没法追究责任。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珂说,《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快递公司“让他人代收”,实际上等于可以随意处分,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显然是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故无论当时买家是否认可,该约定均属无效。
“事实上,代收货的现象很普遍。”罗珂表示,要减少收货期限引发的维权纠纷,必须规范快递物流业,本人签收和代收货应严格按约定操作。
退货运费为何要消费者承担?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7天无理由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罗珂说。
“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退货的运费都由消费者承担。”罗珂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另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制、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罗珂说。
“新规部分细则仍需实践加以完善。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且不涉及多倍赔偿对消费者不公平。”陈维镖说。[page]
“多位一体”推动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
专家表示,“新规的可操作性还需要时间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因为霸王条款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仍面临诸多的操作细节问题;另一方面,即使法规列举出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是很难穷尽;此外,对于购买之后恶意退货行为如何处罚,也有待在实际操作中进完善解释。”
“从整体的可行性来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操作难度较大。”李承蔚表示,自然人经营网店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管理部门难与经营者直接接触,监管起来困难较大。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虽受法律保护,然而网络交易维权诉诸法律,存在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小、维权成本高等难题。许多消费者抱有规避麻烦的心态放弃维权,使得新规执行陷入困境。
“维权面临取证难、成本高的问题,很多网购族明知受了欺诈,但因为维权太‘折腾’,也就放弃了。” 云南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珂分析认为,网络维权存在主体难以锁定、证据收集难等问题,而目前相关法律条文又是空白的。
罗珂表示,一方面,商家因违法被惩处所付出的代价要远低于其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利益,无法起到惩戒警示作用;另一方面,目前缺乏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导致消费者维权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过高,造成消费者维权难。
“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要求卖家、买家、交易平台、监管部门等“多位一体”,共推网络市场秩序制度化、规范化。”李承蔚认为,交易平台应建立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实际上,作为交易平台而言,就应参照仲裁委员会建立民间仲裁机构或相类似的民间调解机构,便于及时,有效的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交易主体的诚信制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以此形成系统的网络交易制度保障,从而形成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并且将线上线下制度联动,加强处罚力度,比如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则永远排斥其再次经商行为,以此来惩戒或杜绝不诚信的侥幸心理或行为。&
责任编辑:苏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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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界定不一 如何防商家抵赖
&&&&随着网购市场迅速发展,网购消费纠纷日益攀升。去年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新增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但从具体落地情况来看,由于各家电商平台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商品范围界定不一,实施一年时间来成效有限。不过,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即将实施,对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制,消费者维权将更加明晰。
&&&&近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披露的信息,3月15日即将施行“处罚办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将更加细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何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处罚办法”列出了四种情形――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违者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也就是说,“已拆封”的商品也纳入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内,这项规定随即引发了热议。&&&&是否应该对“已拆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分类,是争议的焦点。有网友提出质疑:“政策一出,是不是意味着很多人要买到二手产品?”“别人用过的水杯、吃过的零食,这些怎么解决?”一些卖家也认为,某些特殊商品也不适合退货,比如内衣、耳钉等涉及个人卫生的商品,如果商品被拆封再退货,则更难保障商品质量。此外,部分网店经营者表示,“已拆封”能拆到哪种程度,也需要细则进一步规定。一些产品可能有四到五级经销商,大盒里的小盒如果被拆掉,或是带有防伪码、塑封的包装被拆掉,卖家收到退货可能就难以二次销售。&&&&对于“已拆封”问题,京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京东售后政策里,商品完好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基本要求,而类似于已拆封等问题,并不影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案例&&&&硬盘盒签收后 发现问题退不了&&&&“我在天猫acasis旗舰店买了一个硬盘盒,拆封后发现完全坏掉了不能使用,向店家申请退货,店家以已签收、可能人为损坏为由拒绝退货。”广州市民陈先生向记者爆料,2月9日收到商品后多次与店家商量,但店家坚决不肯退货,认为其已经签收了,商品问题无法鉴定是谁之过。“没有办法,我只好提交给天猫小二处理,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谈起事情进展,陈先生显得颇为无奈。&&&&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天猫旗舰店的卖家林女士,她表示买家没有当着快递员拆封验货,无法确认是送货前商品已损坏,还是买家人为损坏,所以不能退货。“现在天猫店小二介入了,那就让他们去处理吧。如果是运输途中快递出了问题,那也应该找快递,和我们没关系。”&&&&记者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在网购消费投诉中,“七天无理由退货”往往是投诉难点,商品拆封时出现质量问题很难鉴定是卖家还是买家的过错。而除了商品拆封质量问题无法鉴定是卖家还是买家过错外,哪些商品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也是争议的焦点。家住广州天河的刘小姐在微博上投诉,在1号店买的四罐奶粉收到后奶粉全部都洒出来了,但1号店以食品不在七天可退换范围内拒绝退货。&&&&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接受采访时表示,商品交付到买家之前,商品所有权没有转移,卖家要承担商品的一切风险问题。买家可以通过维权手段要求获得完好的产品,但前提是买家要自证商品是在收到之前就已经损坏。“自证难度大,需要第三方介入鉴定取证,证明商品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碰撞损害所致。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网购拆封时或拆封后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的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都比较大。”&&&&此外,有些商品品类虽然可以退货,但是退货成本很高。以酒水电商为例,华南酒水电商平台一九在线的做法是,首先公司派人现场确认产品属一九在线销售之商品。其次是与消费者共同将商品封存送去有鉴定资质的酒类检测中心鉴定,在这个环节,需要消费者先垫付检验费用。&&&&根据新“消法”的规定,以下几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同时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什么是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这一项规定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实施以来最大的问题,也使新‘消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作用大打折扣,不同的电商平台都有自己的做法。”赵占领律师这样告诉记者。&&&&专家点评&&&&不适宜退货商品&&&&标准应尽快统一&&&&新“消法”之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执行情况总体上是良好的。但规定几类商品之余也有不宜退货条款,由于这一条款并无标准可言,因此成为买家与卖家最大的争执点&&&&中投顾问零售行业研究员杜岩宏表示,即将出台的处罚办法可以说是对新“消法”的一种补充,通过定义故意或者无理拒绝并予以处罚来保障新“消法”能够更好地实施。已拆封问题引发关注,因为其具有对立面,好的方面是消费者可以拆开包装检查产品,能够更好保障自身利益,坏的方面是产品可能产生二次消费,其他消费者权益或被损害。&&&&中消协此前就指出,由于对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电商经营者不断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清单,甚至制造退货障碍。新“消法”落地一年时间,这个新规在快消领域的执行情况却参差不齐。&&&&淘宝方面,“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除新“消法”规定的几类商品外,还默认不支持服务性质的商品和个人闲置类商品。京东商城也指出“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苏宁易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不适用的商品,除了新“消法”规定的几类商品外,还包括奢侈品、黄金、内衣、合约机、化妆品;虚拟商品、代金券、团购本地生活类商品。唯品会方面除新“消法”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并要保障退货时商品应当完好,退货运费需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在1号店的退货政策中,其明确规定食品类中的饮料、药品、酒类、奶粉;贵重类商品中的钻石、手表、珠宝;个人护理中的计生用品、美护、内衣;虚拟类商品中的门票、机票等众多类别都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杜岩宏认为,新“消法”之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执行情况总体上是良好的。但规定几类商品之余也有不宜退货条款,由于这一条款并无标准可言,因此成为买家与卖家最大的争执点。&&&&赵占领表示,新“消法”中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出台有一年时间,存在三个问题:第一,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各家电商千差万别;第二,根据商品性质不予退货的标准不一;第三,消费者是否同意该商品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根据商品性质不予退货的标准不一,是目前的核心问题。新“消法”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根据商品性质不予退货的,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到底什么是根据商品性质不予退货,目前没有标准,完全由商家来制定。这就存在两种结果,一种是以上所说的情况,各家指定的是不一样的,另一种就是消费者并不认可。这种分歧,就使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打一个很大的折扣。&&&&此外,在消费者购买时,商家要告知消费者本商品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且获得同意。那怎样才算获得消费者同意,是否商家在网站注明本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这就等同于经过消费者同意了?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也是有争议的。&&&&目前,应该细化两个标准,一个是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的标准;另一个是关于消费者同意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准。&&&&●南方日报记者 彭琳 欧志葵&&&&实习生 马思远
【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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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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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记者&郭苏莹)&网上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再是少数网店的“特殊优惠”,对不满意了,你将可以享受七天的“后悔权”,无条件退货;对于大件家电“瑕疵”引起的争议,商家将承担“自证清白”责任……本月15日,新《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将正式实施。近日,记者专访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陈军梅,解读新《消法》亮点,支招不同类型消费者如何维权。据悉,此次新《消法》修订,无论是热爱商超的实体购物“海选”派,还是网购“血拼”达人,抑或是热衷折扣的“精明派”,都可从新《消法》中得到保护。实体购物“海选”派新消法支招:&问题产品摆出来&商家只得“自证清白”适用领域:耐用品(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法条】新《消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案例】广州市民朱先生在某汽车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但驾驶一个星期后发现离合器有问题而导致经常死火,已经多次联系商家反映,但商家每次以试用一段时间就没有问题为由拒绝。朱先生苦于无技术支持难找证据。【秘书长解读】此前,消费者要想证明购买时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住往非常困难。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根据新《消法》,上述案例,商品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维权小贴士】1.新《消法》所称“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应当针对的是机动车以及大型家电商品,而不是包括所有的耐用小商品;2.仅限于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网购“血拼”达人派新消法支招: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领域:网购【法条】新《消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案例】消费者周先生在某品牌官网购买一双宣称具有防滑减震等多种功能的登山鞋,收到鞋后试穿发现鞋码不合适、颜色有偏差,且觉得跟普通旅游鞋没有差别,要求退换货,商家表示无法退换货。【秘书长解读】网络等非门店(远程)购物方式难以避免由于无法“亲临现场”引发问题,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商品,消费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损失。新《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根据新《消法》,上述案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维权小贴士】反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非现场购物方式,消费者直接到商店购买的商品,不适用该条规定。2.反悔权的“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不包含当天,从次日起计算,“七日”是指自然日,包含节假日,第七天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3.退货必须保证商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4.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自付。5.商家要在收到退货之日起七日内给消费者返还货款。热衷折扣“精明派”新消法支招:&明打折暗提价&加倍赔三倍适用领域:商场、超市等【法条】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陈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一平板电视,标明“全场六折”,但在结账时被商家告知该平板电视因已实施特价,不在“全场”折扣之列。陈先生认为该商家欺骗消费者,要求赔偿。【秘书长解读】新《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一”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根据新《消法》,消费者可获得3倍赔偿,增加赔偿金额最低为500元。【维权小贴士】此赔偿原则仅针对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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