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助的钱贯标补助什么时候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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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完毕
原标题: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完毕
来源:&&作者: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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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新闻排行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17】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促进其就业创业。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监督审核。
组长:赵明家
组员:杨& 征刘& 伟苑淑玲、武& 杨、王军政、冯甘雨、孟繁鹏、马洪新、倪海军、许霄鹤、赵& 凯、王中华、赵云昌、王 &军、杨广顺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成员:王& 鹏、赵文志、陈& 宇
二、工作安排
1、学院初审阶段(2017年1月5日―3月20日)
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中“发放对象”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各申报项目需提交材料上报本学院材料,于3月20日前组织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工作处综合科(学工楼304)。
2、学校审核阶段(2017年3月21日―3月25日)
学校监督审核小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公示阶段(2017年3月26日―3月30日)
学校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园网站上公示。
4、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阶段(2017年3月31日)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待复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享受到政策。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17】1号文件和学校通知相关要求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学校设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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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就业工作处
&&&&&&&&&&&&&&&&&&&&&& 日
发布日期: [ 9:04:00]
作者:招生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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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农业大学信息化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邮政编码:130118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为确保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下同)、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下同)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二、发放标准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三、组织申报(一)各系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生个人留存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可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1.申请低保补贴的毕业生,请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2017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2.申请残疾补贴的毕业生,请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残疾证原件归还学生本人。3.申请助学贷款补贴的毕业生,请提供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只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4.申请本省(江苏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的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本省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般包括:当地扶贫部门扶贫系统中毕业生所在家庭页面的打印件加盖公章;建档立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建档立卡带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选一,提供的材料证明必须能证明2017年依旧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5.申请外省(非江苏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般包括:当地扶贫部门扶贫系统中毕业生所在家庭页面的打印件加盖公章;建档立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建档立卡带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选一,提供的材料证明必须能证明2017年依旧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6.申请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四、申报管理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系及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实施(宣传、申报、公示、汇总),并及时上报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处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审批工作。五、时间要求根据文件要求,各系对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各系指定汇总老师),于2017年 12月 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就业指导办公室。六、各系报送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各系报送学生处材料主要包括: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2.&有效期内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一份;6.&有效期内建档立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或者当地扶贫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三选一)。7.&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8.&《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3)一式二份(电子档及纸件);9.&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公示说明;10.&毕业生学籍证明,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可统一开);七、工作要求各系需严格审核审批。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对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予以惩戒,人社部门将把有关信息提交信用管理部门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予以惩戒,院校将毕业生不良记录记入申请人学籍;对院校、部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思思&&&&联系电话:18913813936邮 &箱:&&&&&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低保证明材料样式&&&&&&&&&&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4.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公示说明样式&&&&&&&&&&5.学籍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生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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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及发放
(一)申请对象
1、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3、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已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得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10月15日。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下载并向所在学院递交《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应有2017年年检记录,无年检记录的,可提供低保证银行发放记录。);
(3)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5)申请人本人学生证;
(6)南昌市工商银行账户。
2、残疾毕业生:
(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学生本人《残疾人证》;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4)申请人本人学生证;
(5)南昌市工商银行账户。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学校资助中心提供在校期间助学贷款证明(学院统一到学校资助中心办理);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4)申请人本人学生证;
(5)南昌市工商银行账户。
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及发放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下载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南昌市工商银行账户)。
三 、申请材料及资格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申请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4日前将公示材料、花名册[附件1 、附件3 的excel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及所附申请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公章),按申请材料顺序一式三份交至招生就业处305室。招生就业处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名单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编制汇总我校2017年申请补贴人员名册,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申请材料顺序(一式三份):
(1) 《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
(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
(3)《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4);
(5)《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
(6)《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7)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
(8)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9)提供学校资助中心在校期间助学贷款证明。
四、资金拨付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账户,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五、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联系人:付姣&&联系电话:3
监督举报电话:7
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5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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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苏人社发[号、苏人社发[号、苏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在2017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在籍毕业生。其中贷款年度必须包含毕业年度。二、发放标准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没有名额限制。三、申领发放程序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1.11月11日前,院系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并以院系为单位上报就业办,电子版发oa,纸质材料送至九龙湖就业办。提交材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并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不行,要另外开具的低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审核完毕退还学生)、研究生院或者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可以为自助打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只需一份。2.11月14-11月28日,学校对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将拟上报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就业信息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及教育厅。3.2017年1月30日前,省人社厅及教育厅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发放名单。4.2017年5月底前,各级财政部门将求职补贴资金支付至学校账户,再由学校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东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016年10月14日请符合要求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11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到九龙湖或四牌楼生医学办:1.附件1(电子版发到生医学办公邮,纸质版一式三份)、2.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要求同上)、3.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不行,要另外开具的低保证明)、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贷款合同原件(审核完毕退还学生)、6.研究生院或者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可以为自助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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