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税局科长行政级别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按照国家的政策应该享有车补,为什么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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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长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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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单位在编工勤人员的车补问题
&&&& 09:18
&&&&尊敬的魏市长:我们是马鞍山市参公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在我市此次改革意义重大的公车改革方案中,我市有十多个参公单位的三十多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被排除在此次车改人员范围之外。就该问题我们咨询过市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等相关科室,答复说我们属事业编制,不参与此次车改,那么我们迷惑了,如果是事业编,我们当中有持相关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同志,却从未给评过初中级职称,工资也从未按事业单位工资核定过,长期以来,我们的工资、福利、晋升都是参照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标准核定的。“工资参行政工勤,车补参事业编制”,这样一个对我们身份双重认定标准的答复让我们无法接受。&&&&目前单位公车已封存,又不允许报销通勤费的前提下,当行政参公单位的领导同事们领取公车补贴后,而我们这些也需要经常外出办事的工勤人员们还需自理交通费时,尴尬不平等被歧视的工作状态,如何让我们能保持平和淡定的心态去热情昂扬的工作。&&&&另就车补问题我们向兄弟市同部门人员做了咨询了解,省直参公单位以及同属我省的合肥市,芜湖市、阜阳市的参公单位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已纳入了当地部门的车改人员范围。我市这些游离于行政、参公单位之外的边缘人群急切祈盼魏市长能够从大格局高度和广度关怀一下我们,清晰界定我们的身份待遇问题。顺祝魏市长2016新春佳节愉快,我市经济发展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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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编办&&&&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市长留言,反映参公单位在编工勤人员的车补问题,马鞍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市编办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中央关于公车改革相关文件、《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马鞍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本次公车改革参改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因此,参公单位工勤人员不在本次车改范围内。&&&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编办联系。&&&联系人:卞月胜&&&&&&&&联系电话:&&&&&&&&&&&&&&&&&&&&&&&&&&&&&&&&&&&&&&&&&&&&市编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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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关工勤人员,请问车改后有车补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个人认为是应该有的,只要是正式在编制的,你可以咨询你们单位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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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对领导干部每月都会发放一定额的车补,请问该项补贴到底有没有个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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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引用文档】
【正&&&&&&文】
问:我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对领导干部每月都会发放一定额的车补,请问该项补贴到底有没有个明确规定,税务干部有的说征,有的说不征?
答:您好!对于您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条例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省具体扣除标准由各市地税局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扣除标准,在各市局还未确定扣除标准前,企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中规定的执行,待省局出台政策后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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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有车补事业编制人员没有车补?
为什么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有车补事业编制人员没有车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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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财政局,
有也违法、,。
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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