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房产继承名下房产

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子女?结论惊呆所有人!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又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各大论坛的网友也纷纷贴出类似案例:
小西:父母先后过世,母亲留下一套房子,理论上归属咱们几个兄弟姐妹。去办理过户,要求提供父亲和母亲的兄弟放弃该房子所有权的签字,为了这个签字,跑老家很多趟。
家在五楼:偶就遇到过这类狗屁倒灶的事情。。。
母亲当年很好的一个工友,去年跟我说了她家的烦心事。。。她爱人(简称c叔吧)大前年突然过世,房子是C叔名下,她是共有人。去年,她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到房产局一问,得到的结果就和主贴那事几乎一模一样,需要房子的所有权益人集中公证同意放弃对房子的权利,她才可以过户房子。。。这事牵扯到的就是C叔的父母,他们也有房子的继承权,但是由于两老已经过世,他们对于房子的权益就传递到C叔的兄弟姐妹这一辈,C叔的兄弟姐妹都同意放弃对他房子的权益(人之常情),但是C叔有个弟弟过世得早,他的份额传递到他儿女这一辈,麻烦事来了——一个女儿14岁,一个儿子11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要等他们长大到18岁,才能具备签署相关文书的权利。。。这个阿姨听完差不多崩溃。。。
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会这么复杂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 1/6 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来源:综合杭州日报、人民日报、中金在线、色影无忌等
小编:布丁
已经看晕的点个大拇指!
106时光不早株连九族,大概就是这样子了。继承应该是直系关系,旁系的凑什么热闹?如果换成债务呢?11月7日28作者回复都是直系哦!主要是涉及到转继承问题。11月7日
51ace看了直接奔溃!11月7日
44丫丫什么时候开始父母的留下的债务,也来个七大姑八大叔来分担责任11月7日
38刘大胖我记得上学时学政治,是子女和配偶是第一继承人,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继承人,现在法律改了吗?11月7日25作者回复父母也是第一继承人。正是因为父母也是继承人,涉及到一个转继承问题,由此带来叔叔伯伯的继承问题。11月7日
38围城那如果有债务是不是也要继承…11月7日
32冯雷我家也是。房子当年是以我爷爷名义买的(钱我父亲出)。现在爷爷去世了。看了我家也是得泪奔了11月7日
29小林子看了我直接晕倒了11月7日
28曾雷要是债务是不是也该这样分,11月7日
27?小?何?同?學??奔溃11月7日
26被梦幻沙滩印度洋淹没。。。在父母在世时候提早办理好公证就可以的11月7日
25俊奇继承财产是这么分配,如果是债务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分配的啊11月7日
25? ? ? 开心果 ? ? ?这个法律该改,太坑人了11月7日
24绊夏 ?? 一个简单的事情被搞的这么复杂,也是醉了!无事生非,呵呵……11月7日
23C。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普通百姓办事难!11月7日
21简单点同一楼,债务也是这样继承的么?11月7日9作者回复债务不继承。11月7日
19潘国义按顺序死,不要超前。11月7日
19六道缺八卦一口无宝冢感觉好坑,自己老爸盖的房子,还得找各种亲戚要求对方拒绝继承自己才能继承。要是有个贪财的不拒绝呢?是不是还得卖了房,然后分他一份?11月7日
16金@立这些都是没事找事的人干的,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法院和谁给钱给谁说话的人忙了,中国人传统的分家,各方都愿意也已经无效了。11月7日
6Abraham我有姐妹两人,父母去世后,房产是由我们三兄妹继承,还是说也要考虑叔叔、姑姑的家族呢(爷爷奶奶早于这套房子已去世)?11月7日15作者回复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你这种情况,因为爷爷奶奶已经先走,他们的继承权没有了,也就没有转继承的事。11月7日
5十.kathryn我爷爷奶奶过世多年,父母离异也近20年,父亲今年去世了,就我一个女儿。他把银行卡给了我,我那时只顾哭没问密码。结果公证处让我联系所有具有继承权的人。说几个伯伯得放弃继承我才能继承。听的我醉醉的11月7日13作者回复这个没道理,因为合法继承人只有你了。11月7日
13o漏洞太多不完善,根本上可以简政。11月7日
13LC我的天那,继承再转继承,实在是看晕了11月7日
13瓯鹭法律精神是平息事态争端而不是挑起事端。让不该说话的人闭嘴,让该得的人得得到。11月7日
12蓉我的个苍天。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反而要给不怎么走动的亲戚平分。这是什么法律呀!得改。11月7日
11西门吹雪a如果是债务怎么分配11月7日
11云这要改下,父母亲的房孑,百年后为什么要有亲戚七大姑八大姨的份,太复杂了11月7日
8? ^_^ 平…… ?爷爷奶奶离异几十年了,父亲跟爷爷过,奶奶再嫁,爷爷父亲先后过世,问房产奶奶还有份吗11月7日7作者回复离异后应该做过财产分割,现在没有份了11月7日
8smile玲遗产法那么久都不改,不是造成社会家庭纷争吗?最合理就是转继承人死亡就默认不继承财产,不就减少很多不必要矛盾吗?七姑六婆也来凑热闹,多么不相关不合理!11月7日
8陶宏梅那债务呢?也这样平分吗?怎么有东西所有人亲戚能算分子,债务是不是只算个人?这平等吗?11月7日
8?. Up? 西好复杂啊!好麻烦啊11月7日
6刘化斌已经看得太晕,大拇指也不会点了11月7日7作者回复必须点一个,^_^11月7日
5王龙辉我笑了,之前有个案例,死者是立了遗嘱的,可有继承人不承认遗嘱的有效性。11月7日7作者回复可去公证。11月7日
7?? 慧敏呀~真的!我爸在我小学的时候去世,为了房子的房产证名字改到我妈和我,等到我成年,我爷爷奶奶七八十岁的老人跟着我们不停的跑公证处!我跟我妈各种部门跑,各种办手续敲章开证明跑了三个多月才搞下来!而且房产局咨询台那几个老娘客态度超级叼!我妈多问了几句,脸色直接甩出来!11月7日
7青平阳迪赛尼斯如果父母发生意外,哪独生子女的财产被分割,有没有特例11月7日
6Yong??这继承法要改,儿女直接继承,这样不就简单了,配偶,父母总会心疼孩子的11月7日
5'小纯洁'如果是刚过世,房子又有房贷,那怎么办,还有遗产债务部分,叔伯也继承么11月7日
5石頭磚現行继承法需要完善,还有這代位继承不合情理使人難以接受。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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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科琼为什么还债的时候不是这样分配的11月7日
4小七麦子我有一个问题。我奶奶和爷爷属于二婚。爷爷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赡养一直我们在做。奶奶承诺到时候房子给我们,但是爷爷不肯写遗嘱。他有兄弟的,父母应该已过世。我想问如果奶奶先与爷爷过世,我父亲有没有继承权?11月7日2作者回复有,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11月7日
4陈^?^好复杂,这本来就是属于孩子的,还弄起来这么麻烦,表示看醉了。11月7日
4且行且珍惜这事我经历过,一个亲戚先于他父亲过世,后来子女要继承遗产,最后搞了几十号人马去公证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群体事件呢,事实上这些人有些以前都不认识,也不来往 能找到同一个时间来公证真是个奇迹。11月7日
4王学麟很简单的事,搞得这么复杂11月7日
3丞相法律不应该默认子女为正当继承人吗?登报声明一个月,没有异议就直接继承了。11月7日1作者回复子女是正当继承人,但不是唯一的继承人。11月7日
2爱你恨你地基是我跟我老公的,房子是我跟我老公出钱修的,房产名字是我公公的,这个房子以后是我跟我老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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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留下其名下一处房产
母亲去世,留下其名下一处房产,该房产系生前其二儿子全额出资购买,但上只有母亲一人为产权人,问:大儿子对这套房产是否有,提起分割遗产的胜算多大,对母亲生前的和死后的丧葬费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若有,影响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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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死后的丧葬费应从遗产中扣除。你母亲生前,谁尽主要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的时候,会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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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1510
一般默认是你母亲的房子,但是如果二儿子全额出资,其对房屋的购买有贡献,这点法院要考虑。现在一般没有,就按照顺序,两个孩子都有可以主张均分。但是,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一般可以主张适当多分。丧葬费等,可从遗产中扣除。
无锡继承问题律师
律所: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惠山区
擅长婚姻家庭
律所: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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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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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该怎么写,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什么条件,遗嘱必须办理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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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伪造母亲死亡证明 转卖母亲名下房产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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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女子李某伪造母亲刘某去世、自己为唯一继承人的公证书,将母亲名下的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然后转卖给第三人。为此,刘某将女儿及购房人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房屋买卖无效。记者昨日获悉,房主诉讼请求被海淀法院驳回。据刘某称,她从单位买了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女儿李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了张某,并于日伪造了母亲去世、李某为唯一继承人的公证书,到房管局为张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又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他人。
刘某认为女儿与张某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物权法》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故请求法院确认两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张某则辩称,李某是登记的房屋产权人,自己也支付了房款,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自己买房是善意的,且房子也转卖给了他人,故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伪造继承公证书,将房屋过户到其名下并出售给张某,应由其承担法律后果,张某应为善意取得第三人。因此,刘某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于法无据。宣判之后,双方尚未上诉。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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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你吗?结论让人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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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会产生疑问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
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
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
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先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学区房: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王三宝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大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就没去办理什么手续。现在母亲也去世了,而小丽也已经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父母亲的这套房学区比较好,因此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房管局拒绝办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碰壁:我心想完了,又一个发生了无数遍的继承疑难复杂案来了。根据我接待过的大量类似当事人的经验,我知道,小丽去公证处哭了,因为她觉得手续好复杂,好烦。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
没有狗血剧情
没有复杂纠纷
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
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
听听律师怎么说
即使小丽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堂表亲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
律师详细询问了小丽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
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
大家不要怀疑自己看错了,也不要怀疑我算错了,更不用猜测小丽家庭是不是太复杂。不,小丽的家庭跟大部分的家庭没什么两样,一点也不复杂。
以下是我与小丽的对话和我的分析过程。不信,您接着往下看。
我:小丽小姐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
(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我: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我: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font color=#6f年。
我: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font color=#6f年11月。
我: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我: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我爸爸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我: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
(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我:你爸爸过世时你爸爸的父母是否还健在?
(这个问题是关键啊,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我心想,完了!事情来了!)
我: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
(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我: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婶还在。大伯大婶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婶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我: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虽然从小丽的陈述我可以基本判定她妈没再婚,不过作为律师我不得不再追问下。万一呢?)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我放心了!)
我: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请原谅我在此时长松了一口气。不过我相信读者君你会理解我的。因为看完我后面的分析你就会知道,如果她妈妈过世时,她妈妈的爸爸妈妈还在世,那结果会有多复杂!)
我: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你看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小丽:balabala…….说了几分钟,大意是她妈妈和她在她爸去世后跟叔伯婶子、姑姑之间的关系问题。因对这套房子的继承分配无关,在此略过不表。
我:好的,情况我了解了。我想让你首先知道的是,这套房子,如果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能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在决定怎么处理之前,我得让你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该怎么继承分配。
小丽:好的。您帮我分析一下。
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小丽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属于小丽母亲,?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
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因此母亲在原有? 的基础上再获得?,合计?,小丽分得?,奶奶分得?。
3、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本该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大伯和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大伯的1/24由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4、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二伯1/48,二婶1/48。
5、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母亲过世,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小丽听完我的分析,直接哭不出来了!你呢?你的感觉如何?遇到这种事,你哭得出来吗?小丽这样的家庭结构,不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家庭结构吗?小丽父母的做法,不就是我们或者我们父母现在通行的做法吗?我这只是给你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综合自:人民日报、楚天都市报、齐鲁晚报、杭州六合律师事务所、江苏交通广播网
房产证写子女名字酿大错!再不看就晚了
中国式买房,从写名字开始,首付、贷款、还贷、出售、传承,都有一本理财经。本文为你说明,房产证写子女名,未必好。
第一: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有些银行规定,这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但首付却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付七成。
第二: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2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的话,默认每人三分之一份额,即孩子名下已经有60平方米房产。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都不计征房产税。及至孩子婚后想购买家庭第二套房,假设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则孩子名下的房产总建筑面积达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还有100平方米需要征收房产税,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时父母出于爱心在房产证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结果。
第三: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作为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痛彻肺腑,现在连自己的房子都住不安稳,晚年生活情何以堪?
有没有化解之招?房产和法律专家支招,一是可以作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二是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这样,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义所购房产超标,需要征收房产税时,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产部分,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越有钱,越贷款
大多数人的买房思路是:房贷越少越好,有钱就提前还贷,给银行赚利息太不合算了。事实上,在目前市场态势下,这样的思路恰恰是不合算的。会理财者拟采取这样的策略:越有钱越贷款,贷款越多越好,期限越长越好。自己的钱呢,去做投资理财。
咱就给买房算笔账吧,350万元房款,首付三成是105万元,贷款245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为方便计算,假设小两口全部做商业贷款,采取等额还贷法,按5年以上基准贷款利率6.55%计算,每月还贷15566元,30年利息总额315万元。一次性付款,确实省了这笔巨额利息。但如果他们首付105万元,将其余245万元另做投资。事实上,夫妻俩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是4.5%,每月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将低于1.55万元。
曾经有人算过,30年后的1万元只相当于现在573元,即便通胀这样吞噬财富,30年后的2200万元也相当于现在的126万元了,对小夫妻度过滋润的退休生活应该是很有助益的。但假如全额付款买房,这笔钱就无从谈起了。
也许有人认为这个如意算盘打得呱呱叫,但30年漫长的岁月里,万一投资收益没有理想的那么高怎么办?很简单,只要投资收益超过房贷利率,就是赚的。哪天投资收益低于房贷利率了,再提前还贷也不迟。
普通百姓要能借到银行的大笔钱,利率还给打折,也就是房贷了,因此要善用这个机会理财。
等本和等额,利息差大了
对于一门心思要节约利息的购房者而言,选对还贷方式,节约的利息可以6位数计。&
所谓等额本息法,即每月归还的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月还款数不变,还贷压力均衡。这种还贷方式适合收入不高、前期资金紧张的还贷者。&
所谓等额本金法,即每月归还的本金相同,利息逐月递减,月还款数呈先高后低、逐月递减态势。这种还贷方式适合目前收入较高、预计将来收入大幅增长或准备提前还款的还贷者。
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提前还贷,有些提前还贷并不划算,比如,采用等额本金法还贷者。因为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将近一半的利息,再选择提前还贷的话,偿还的更多是本金,不能有效地节省利息支出。同样,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购房者,假如还款已到中期,也没必要提前还款。因为等额本息法越到后来归还的本金越多,利息越少。还款中后期再提前还贷,对还贷者而言,该还的利息大头都付了,提前还的只是本金,并没有节省利息。&
要是未来有较大支出的市民最好不要选择提前还贷。比如近期有生小孩、买车等计划的市民,提前还贷会大量挤占资金。此外,一些市民购买房屋签订商业贷款合同时,享受的是七折利率优惠,或者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这些利率都低于市面上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因此,要特别珍惜廉价的贷款。
各种过户算成本
这个问题几乎每个家庭或早或晚都会遇到。据了解,房产过户分赠与、买卖、继承几种方式,究竟哪种最便捷,哪种最省钱?且算成本:
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1%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费最低。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即可。&
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手续繁多跑死人。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证明自己有继承房产的法律资格,或是法定继承人,或是遗嘱指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逝世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从上述规定可见,采用继承法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出各种证明,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
需要提醒的是,以继承法和赠与法过户房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日后卖出此房时,如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否则,将计征20%个税。
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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