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政府需续签可以吗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的到期已经一个多月了,在一个月我就向公司的部门提出过,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续签,现在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公众采纳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48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 到期不续签,就是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的。不能按2N来处理。 09:29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598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合同自然终止也要补偿   按照旧法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而在新法中,这一被执行了12年的规定将被颠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在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中得以体现。   新法的这一规定属国际通行做法,是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员工离职后使其生活有所保障的一种人文关怀。而对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的问题,有专家认为,这依赖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是否也在同步提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除非在同等或以上条件下你自己不愿意续签,否则,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19地区:河南-许昌咨询电话:18637***帮助网友:128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1、如果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那么,你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只要你愿意,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10年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应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公司续签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注意:不是经济补偿)。3、公司不再与一个有7年工龄的同事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是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只补偿他2年也就2个月工资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合同到期是公司表示不再与你的这个同事续签劳动合同的,因此需要向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由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始自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因此,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的规定,经济补偿从日起开始计算,所以,支付他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是正确的。4、你的情况跟他不同,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故,公司需要向你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补充问题1995年实施《劳动法》以后,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的用工形式已不复存在,所有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不过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而已。而按照相关规定, 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因此,只要你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始终在公司服务,从未中断或离开过,第1年的所谓临时工阶段,理所当然的应按照连续工龄计算。 10:20地区:河南-郑州咨询电话:15838***帮助网友:29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2
无锡推荐律师遇到纠纷怎么办?
上赢了网免费咨询律师
公司在承包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承包合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却在一直用工三年
o&#160;&#160;法律分析
公司在承包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承包合同也不续签劳动合同,却在一直用工三年了,现在单方面想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本案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你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虽然单位没有续签,但是你在单位的默许下继续工作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你相当于还是有合同的,所以无论是否续签,你们一直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你不续签合同用工三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3、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果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5、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工作年限N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行动建议&&1、保存好以前的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可以,给老板做个录音,证明你没有续签合同的事实; &&3、公司如果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4、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有福利待遇相关问题,请点击
遇到纠纷怎么办?
上赢了网免费咨询律师
更多劳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解决方案
简单经济快速解决,适用于涉案金额小的案件
司法程序裁决、判决
请您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的【+】,找到【扫一扫】。对准二维码扫描后即可关注赢了网公众号第三年续签合同,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要求员工先提供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续签员工自己不续签可以要补偿吗 _汇潮装饰网
您当前位置:
第三年续签合同,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要求员工先提供学历证明!
第三年续签合同,公司不给劳动合同,要求员工先提供学历证明!
目前哺乳期,公司平时不给安排工作,并要求提供学历(入职前并没有明确要求学历必须要大本以上),可否以学历底为由降薪或者辞退呢 !
不清楚你是第几次续签合同,但不管是第几次续签,都有这样一个问题: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因此,劳动者在孕期,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单位的做法显然在有意为难你,迫使你主动辞职!
其实不管你提供不提供学历证书,在你不同意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另外,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得降级其工资待遇!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哺乳期期满为止。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有合同继续履行,即便是合同到期,也可以续延至哺乳期满、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以上请参考!如果有用
哺乳期内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不能提供学历证明,公司给予劳动补偿。第三年应该是3个月的工资,要求公司按照义务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薪酬2、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给你穿小鞋,他们唯一逼你走的理由就是”调岗降薪“。另外,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不给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建议你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你好。我的建议:1、提起劳动仲裁,有什么意思呢?。第二条比较好实现,这种公司不尊重人,建议还是别干了
  第三年续签合同,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如果正常的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劳动者如果存在欺诈等情况导致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只要入职前没要求学历,就不能一次为由要求降薪
1、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法没有规定续签至少签三年的。 2、《劳动合同法》只是...)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其中...)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
在原来的3年合同到期后,说明按照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了,如果继续上班,就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
可以的,第一次签了三年,第二次签订一年是可以的,且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第二次续签必须签几年,第三次签劳...)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
按照年休假规定,工龄十年以下的,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享有5天年假,你这种情况三年总的折算应当享有15...)4被浏览810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