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请专业人事专员工资一般多少帮忙解答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在单位工作期间,一直从事文秘工作,尤其擅长文件的写作,希望我的文档给大家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 下载此文档
《2006年工资改革以来有关工资政策以及人事编制系统有关问题的释义与解答.》
下载积分:1980
内容提示:《2006年工资改革以来有关工资政策以及人事编制系统有关问题的释义与解答.》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95|
上传日期: 18:49:46|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198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2006年工资改革以来有关工资政策以及人事编制系统有
关注微信公众号&当前位置:首页
站内搜索:
&&&--省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龙江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意见反馈┊帮助中心 &copy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议使用IE6.0浏览本网站,显示器的分辨率调整为以上)&&&&&&&&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您当前位置: &
下载()  字体:
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
近一个时期,有些地区和单位询问,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在管制、拘役、缓刑考验期间或期满后,他们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问题如何处理。经商得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原单位是否收回安排工作及其工资待遇如何确定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其职务自然撤销,是否收回,由原单位根据其犯罪性质研究决定。不予收回的,办理开除手续。收回的,安排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期满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否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问题。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内务部也在《解答》中明确规定:“对被判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工作,应分配适当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不定工资级别”。据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由于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和工资级别均未确定,加之,缓刑又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考验期限。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
四、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
国家人事部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76-8333。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网站服务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事工资软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