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务工公务护照和因公护照照办理需要多久

北京符合要求人员可申领因公电子护照-电子护照 护照办理 电子芯片 因公出国 外交部 现场照相 玄机 亲民 身份 历史舞台-中国新闻-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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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符合要求人员可申领因公电子护照
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奕、谭晶晶 选稿:赵菊玲
  东方网7月1日消息:十多年前的中国因公护照,黑白2寸人像照钉在纸页上,手写的个人信息色泽斑驳;几年前的因公护照,人像照已被彩印到护照本上,显现了光与电技术的精密清晰。而从7月1日起,外交部正式签发因公电子护照,又标志中国公民旅行证件迈进数码与网络时代。
  据外交部领事司介绍,从7月1日起,凡是在北京符合因公护照申请要求的人员,都可以申领因公电子护照,传统因公护照将逐步淡出“历史舞台”。此前办理的传统护照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
  安全系数高 难以被伪造
  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在造型和尺寸上同传统护照一样,封面下方印有由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统一标识,显示了电子护照的独特“身份”,内页选取长城、故宫等“中国元素”作为背景图案。
  因公电子护照的封底内藏“玄机”,页内封入由芯片和电路等部分组成的“元件层”,储存了持有人姓名、性别、相片等个人信息及护照有效期、芯片数字证书等资料,赋予护照一颗“电子芯”。
  电子护照的一大特点是安全系数高,不易被伪造。在制作电子护照时,有关信息被加密存储至芯片中,具有难以被篡改的数字安全性,让“不法图谋者”无法找到可乘之机。
  此外,电子芯片具有相当高的信息存储量。护照持有人的相片经过数字化分析后,将形成“面相特征”数据存储在芯片中。当持有人出入境时,关口会再次对持有人现场照相,并与芯片中储存的数据进行比对,减少了判别护照真伪时对肉眼的依赖。
  “正式签发因公电子护照,是中国旅行证件发展史上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中国旅行证件在电子化、信息化方面跨上了新台阶,对提高证件安全性能,维护国家安全,促进中外人员交往,服务国内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黄屏说。
  推广前景广阔 程序尚待更“亲民”
  据了解,外交部将于9月份开始在北京之外的辽宁、浙江、福建三个试点省签发因公电子护照,并逐步向全国推广,计划于2012年完成因公电子护照项目在全国的签发。因私电子护照目前也在研发和实施过程中。
  为保证因公护照顺利从纸质化过渡到数码化,外交部为因公电子护照申办架设了专门网站,用于系统采集护照申请人的电子照片、个人信息等数据,并已按照国际惯例将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向外国政府推介。
  从事媒体工作的张欣近日需因公出国,是第一批亲身体验因公电子护照申请程序的中国人。她告诉记者,因公电子护照同传统护照办理程序没有较大区别,时效性很强,几天内就能办好,如需加急,也可以当天拿到。
  她特别提醒其他申请者,因公电子护照对个人相片的要求比传统护照更高。为了能在专门网页上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她曾反复两次拍护照相片。
  “希望外交部能将照片要求写得更详细些,也希望需要经常出国的公务人员对这一新环节进一步熟悉起来。”张欣说。
  通关快速、便捷 与国际接轨
  据黄屏介绍,因公电子护照的启用,体现了中国对外交往与国际接轨、加速顺应国际化趋势的决心。目前,世界上有美国、香港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电子护照,国际旅行证件电子化已成潮流和趋势,且呈加速发展之势。
  随着电子护照在国际上渐成通行之势,德国等发达国家已在出入境关口开通快速通道。目前在英国留学的香港居民罗冠横告诉记者,他在使用香港电子护照出入境时,和刷公交卡过程类似,边检设备能快速读出电子护照内的信息,缩短了通关时间。
  “使用传统护照出入境,当护照上的照片和本人差异较大时,持照人会被反复比对相貌等特征信息,等待时间比较长,可能会有些麻烦。”在一家事业单位负责职工因公护照办理的齐永强说。
  齐永强回忆,申请传统护照需要提交数张纸质照片,有时会发生弄混、贴错照片等工作失误。因公电子护照签发后,相关工作流程变得更为科学、合理、便利。
  电子因公护照的启用势必还将拉动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目前,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护照原材料生产、大型护照制作设备、芯片读取等专用仪器的生产等方面基本形成垄断,在国际旅行证件技术革新及标准制定方面也颇占明显优势。
  黄屏说,中国已经有一批企业致力于电子护照芯片、软件系统和制作设备研发,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相信我国的电子护照相关企业能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真正实现我国电子旅行证件的“国产化”。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
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
&&&&&&&&(日国务院批准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交部、公安部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 劳务合作事业进一步发展,简化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派劳务人员”系指外派单位按照与国(境)外有关政策机构、团体、企业、私人雇主所签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派出从事经济、科技、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各类专业劳务人员。&&&&第三条 “外派单位”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批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经营权的企业。&&&&第四条 外派单位组织派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外经贸部颁发的《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和对外签订的合同。&&&&第五条 向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以及向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派出劳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 出国任务审批&&&&第六条 凡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外派单位派出劳务人员由该单位自行审批并核发《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见附件一)。&&&&第七条 不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地方外派单位派出劳务人员,须填写《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并持合同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厅、局)申报批准。不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中央外派单位派出劳务人员,须填写《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并持合同向其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上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归口挂靠的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业务主管司局申报批准。&&&&第八条 外派海员、渔工出国,在填写《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中派往国家和地区一栏时,一律填写“世界各国和地区”。&&&&第三章 外派劳务人员的条件和审批手续&&&&第九条 外派单位必须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一、政治条件:派出的劳务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守纪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派出:&&&&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业务条件:有专业技能,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出国任务。&&&&三、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国(境)外具体劳务工作。&&&&第十条 需要持因公护照出境的劳务人员,除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劳务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外,其他劳务人员一般实行两级审批制。即劳务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劳务人员出国条件进行审查并填写《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见附件二);外派单位负责审批。&&&&需要持因私普通护照出境的劳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批。&&&&第四章 跨地区、跨部门选派&&&&第十一条 外派单位一般应在本地区、本部门选派劳务人员,如业务确有需要,经审批部门批准,可跨地区、跨部门选派。&&&&第十二条 外派单位跨地区、跨部门选人时,由外派单位到劳务人员所在单位,或劳务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选派。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单位办理劳务人员异地选派事项。&&&&第五章 护照的申办和管理&&&&第十三条 外派单位可为外派劳务人员申办因公护照或因私普通护照。&&&&第十四条 下列外派劳务人员需办理因公护照:&&&&一、为执行我国政府部门对外签订的协定、协议而派出的劳务人员,以及可直接实施管理的成建制派出的劳务人员。&&&&二、派往国家和地区要求持因公护照的劳务人员。&&&&第十五条 除第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其他外派劳务人员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第十六条 因公护照,由外派单位在劳务人员人事关系或户口所在地向外交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以下简称“外事部门”)申办;因私普通护照,由外派单位向外派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申办。&&&&第十七条 选派在经济特区长期工作(一年以上),户口不在特区的外派劳务人员可在经济特区申办护照,但必须取得原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第十八条 外派单位为其外派劳务人员办理因公护照,须向外事部门提供:&&&&一、外派单位的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二、申请因公出国护照事项表;&&&&三、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四、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查表。&&&&外事部门可根据需要查验外派人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第十九条 外派单位为其外派劳务人 员办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外派单位的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二、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附对外签定的劳务合同);&&&&三、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查表;&&&&四、外派人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第二十条 外经贸部要建立健全对外派劳务人员实施出国前适应性培训的制度。发照机关在为劳务人员颁发护照时,可根据需要查验培训合格证。&&&&第二十一条 外派劳务人员劳务结束回国后,外派单位负责将因公护照收缴并登记造册后送原发照单位保管处理。&&&&第六章 签证的申办&&&&第二十二条 持因公护照的劳务人员的签证,由外派单位按外交部有关规定统一申办。&&&&第二十三条 持因私普通护照的外派劳务人员的签证,由外派单位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第二十四条 为外派海员、渔工申办外国签证时,外派单位应按雇主指定的登船地点所在国家和地区申办。&&&&第七章 禁止事项和罚则&&&&第二十五条 外派单位要端正经营思想、合法经营。在对外签约及选派劳务人员时,要严格把关。严禁以外派劳务名义从事非法移民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选派女青年到国(境)外的酒吧、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工作。&&&&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审批机关的单位和直接责任者,由外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外经贸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停止外派劳务,直至取消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处罚;外事部门将暂停或停止为外派单位派出的劳务人员或所有因公出国(境)人员颁发因公护照;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劳务性质的外派研修生。&&&&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公民个人出境自谋就业办理手续。&&&&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发布前的有关外派劳务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略)&&&&二、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查表(略)&&&&
(资料来源: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办公室法案室《侨务法律法规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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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适用情形】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或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因公外派常驻人员。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1份。
  &&申请人须事先在线预约、填表。请在线预约、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期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请,查看照片要求。
  电子护照芯片采用数码照片,强烈建议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印尼签证或居留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出境验讫章页及最近一次进入印尼入境验讫章页)。
&   4、印尼居留证(KITAS/KITAP)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根据在印尼居住地,按划分向相关使领馆递交申请。
  2、申请人应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日期前往办理。
  3、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
  4、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使领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从申请人到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
  【交费取证】
&  1、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领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 &&2、请,了解办证费及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
  &&1、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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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护照、签证手续办理指南(更新时间2016.4)
&&(点击: )
办理事务(证)名称
因公出国护照、签证手续办理指南
国际交流部
1、国外邀请函(邀请函必须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邀请人签字)或外单位组团的出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无以上材料无法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2、明确的出国经费来源。
准备材料&&&&
*持有有效因公护照只办理签证的手续与同时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的手续完全一样 & 1、邀请函原件和1份复印件(邀请函必须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邀请人签字,真实有效且符合办理签证要求)或外单位组团的出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 & 2、下载《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须注明明确的出国经费来源和出访费用明细,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A4纸打印2份 & 3、国际交流部网站下载《武汉大学出国人员信息表》、《美国签证信息表》(仅限美国)(要打印版,不要手填) & 4、下载《因公电子护照申请卡》填好打印并签名(有因公护照者仍需提交。要打印版,不要手填。) & 5、护照照片:4张两寸白底彩照和两寸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规格:分辨率300像素/平方英寸(dpi),宽:354像素(pixel)高:472像素(pixel),换算为纸质相片公制规格为 宽:30毫米、高:40毫米。(注:电子版照片用U 盘或邮件方式提供给国际交流部) & 6、签证照片:一般国家需正面、免冠、光面、两寸白底彩照4张 。美国需5cmⅹ5cm白底彩照1张,并提交照片电子版至国际交流部(注:电子版照片大小小于240k,必须要半年内的近照) & 7、身份证复印件1份 & 8、各国签证申请材料要求不同,有的国家需提供酒店订单、机票订单(英文)、详细日程安排(英文)、事业者登陆证明、保险、派遣证明等,详见国际交流部网站上“因公出国各国签证要求” & 9、下载《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和人员信息公开公示表》 & 10、下载《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 11、65岁以上出访人员,须附医院的健康证明和家属同意出访的意见 & 12、预缴办理费用美国2000元∕人,欧洲国家1500元∕人,其他国家1000元∕人(含护照、签证、保险等费用,回国后据实结算),泰国300元/人,新加坡200元/人
&&(国际交流部网站——下载中心) & (组织部网站下载) & (见表格《》及《》)
一、办理校内手续(3—5个工作日) & 1、出访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部审核后 & 2.再到相关网站下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办理备案签批手续。《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填写完整后用A4纸张打印2份,其中 1份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另外1份在组织部或人事部办理备案手续后,交至国际交流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组织部办理,教职工在人事部办理,学生分别在研工部或学工部办理 & 3.经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同意后,凡学校有审批权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由国际交流部完成审批后办理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凡学校无审批权的,在完成校内审批程序后,由国际交流部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批,批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国际交流部专人赴省外办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签证时间约45个工作日) 三、因公出国人员返校后手续 & 1、回国7天内须将因公护照交还国际交流部(因公护照系出国执行公务活动的重要身份证件,根据国家规定因公出国人员个人不得保管因公护照),并到国际交流部网站下载《武汉大学因公出国(境)访问、交流总结表》填写完整打印后提交 & 2、携带因公护照和预缴款凭证到国际交流部办理预付款结账手续换取正式的税务发票,办理时间为每周四上午(因个人原因被使领馆拒签的,所发生的费用,无法办理退款手续) &
1.持有有效因公护照只办理签证的手续与同时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的手续完全一样2.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注意事项1)、交还因公护照(因公护照系出国执行公务活动的重要身份证件,根据国家规定因公出国人员个人不得保管因公护照,回国一个月内须将护照交还国际交流部)2)、携带因公护照到国际交流部办理预付款结账手续,办理时间每周四上午3)、因个人原因被使领馆拒签的,所发生的费用,无法办理退款手续。
办事地点 及电话
&& 办公地点:国际交流部一楼102室(行政大楼东北楼)&& 办公电话: 邮箱: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收取手续费 一、收费的标准:1、 办理因公护照并通过因公途径办理签证手续的,每人每次每国500元2、 办理因公出国手续并自行办理签证的,每人每次200元3、 只办理因公护照赴免签国家的,每人每次200元二、交费方式:由国际交流部开具《因公出国(境)服务手续费交费通知单》,因公出国(境)人员填写报销单到财务部在其相关经费中报销。
武汉大学教职工一站式服务中心&&版权所有因公出国护照业务简介(置顶)
因公出国护照业务简介(置顶)
  一、简介  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证明其国籍和身份,以便利其出入本国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一种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根据《护照法》第三条规定:“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外交部按照《护照法》“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的要求,将公务护照分为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两个类别,统称为因公护照。  经外交部授权,山东省外办负责为本省和中央驻鲁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的各类手续。经国港办授权,负责为本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理香港、澳门特区通行证及签注。  目前,包括我办在内全省有5家发照机关。  申请因公出国(境)人员,接到国(境)外邀请后,须经有关任务审批及人员审查机关批准同意,统一由单位专办员前来办理。  二、工作程序  申办因公护照签证原则上由专办员统一办理。专办员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须负责审核材料,并出具书面委托,方可由他人前来办理。  工作流程:前台受理(网上申请)——审核——制证——处长审批——发证  三、办理时限  1、因公护照颁发、延期及加注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2、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颁发及赴港澳签注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3、持因公护照人员在国外申请因公护照延期或换领因私护照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4、因公护照(通行证)遗失备案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5、因公出国人员出走滞留不归备案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注:需补充材料或作出进一步说明所需时间续加在工作时限之内。  四、申办材料  1、因公护照(通行证)申请卡(申办新证提供;通行证加附照片1张)  2、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或确认件(原件)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专局培训审核件复印件随团团组:需提供组团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复印件  3、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原件)  4、邀请函复印件及译文&  5、日程安排  6、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原件)  7、户口薄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第1次申办护照者提供)  8、其他补充材料(个别需提供受理证明等)&  五、联系方式  电话:0  传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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