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退员工怎么说但协商不成该怎么办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老板想辞退员工又不愿赔偿却用些小动作让你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
老板想辞退员工又不愿赔偿却用些小动作让你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
546caac45***
找法网认证律师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10:14
4条律师回答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2:57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10:38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2:56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3:04
其他类似咨询
相关咨询标签: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连云港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贵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镇江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鞍山用户的咨询
来自重庆重庆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通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宁用户的咨询
来自哈尔滨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泰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太原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CopyRight@2003-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ICP备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 举报邮箱:企业老员工面临辞退该如何索取应该得到赔偿?
日益大数据下,我们日常生活的事情日渐被机器人所取代;这现象在现代企业并不多见而不久的将来在我国的二三线城市日益明显。那样的话,没有技术的工人面临失业的可能就越大,面临退休的老人该何去何从,说到这里我们应该为身边的老人们考虑多点,看看企业应该有什么补偿给予他们和怎么获得最大的补偿。
一、老员工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现在各大企业对于年龄较大的员工,都希望采取逼退制度让其离职。这样省下一笔可观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这里面,员工需要做的,尽量不要在员工守则和公司制度上签字,平时日常不要违反公司制度,如有违反不要在处罚决定书签字。
最核心的,您是否有用,是否提高自己自身的劳动竞争能力。作为一个真正有才华的人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换位思考,您是老板是否会聘用自己这样的员工,你所提供的劳务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中心问题: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为首要。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铁饭碗。但经验和学识是绝对不可替代的。
最后,如果以上都行不通,主动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离职。
二、离职补偿的方法有那些?
之前有说法,主动离职没有补偿,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实际包括两种情况。
1、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给我续签合同,主动辞职是无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后, 仍未签订的,可以按未签合同处理的,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可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1)被裁员了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在被企业裁员后,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就必须要准确地计算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
如果你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时间是2年不满6个月,你应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2年整6个月或者2年6个月以上,你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企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2)在试用期内被裁员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被裁员,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要被裁员,则还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3)派遣员工被裁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按照《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公司需要遵守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他们一般不愿意来承担这笔费用,必然会要求你所服务的公司承担这笔费用,这样就形成了责任的传导。这一传导过程你们并不需要去干涉,你们只要坚持至少有一家单位应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你们所服务的公司不肯支付,派遣你们的人力资源公司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4)因为犯错被辞退的经济补偿
首先,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失职,是指员工的岗位职责担负着某些重任,员工应当起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实际上员工却没有承担这一责任,致使损害的发生。这里的重大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各类损害情形。
其次,对于损害结果够不上重大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注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性要求。劳动者犯了错,说明他对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能完全胜任,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对其进行充分的培训,帮助其胜任工作岗位。对于性格、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如果缺乏这一步骤,直接按照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此外,不得忽视的是,不胜任工作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员工连不胜任工作条款都不符合,而公司希望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达不成一致,则公司方面只能退让。
5)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无须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让他们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如果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4)被公司调岗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由单位单方面变更?这不是一个容易说清楚的问题。有些人说,劳动合同既然约定了,那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是,所有的变更都需要协商一致,带来的结果是,劳动者只能往好的岗位调整。遇见少数工作能力差、工作不适合的员工,因为不可能协商一致,单位只好忍气吞声得用。
有些人说,岗位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用人单位有权作出自己的调整。这种看法的问题在于,如果单位可以随心所欲得调整工作岗位,那就不用担心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但凡看哪个员工不顺眼,就调整岗位让他去扫地,然后把人逼走。
可见,上述两种看法都过于极端。立法者是明智的,他们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样的调整是合法的,什么样的调整是不合法的。全中国的岗位太多了,无法归纳出一个简单明了的规则。所以,模糊性的原则是现在通用的判断标准,那就是“充分合理性”。
另外,还有竞业禁止条款这种补偿,不展开。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是多少?
补偿金的多少由两个条件决定:
第一、补偿的月份数;
第二、补偿的金额基数。
这两个条件与劳动者的司龄和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金额平均数密切相关,因此补偿金的金额多少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数值。
首先来看补偿的月份数怎么确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即在在公司每满1年可以补偿1个月,但对于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最高只能赔偿12个月,即如果你在公司工作大于等于12年,那么补偿金最多也就只有12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还有这样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即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多1个月的补偿月份,这里是补偿月份的确认。
再来看补偿金额的基数怎么确认:
补偿金额基数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面包含所有应发数,只要是近12个月在公司取得的合法收入都应算在内。这里就一定要注意为了基数大,一定要将所有收入都算在内。
对于工资特别高的人,同时有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综上所述,补偿金的多少来源于月份和基数,是非常个性化的金额,可以据此对照自己的情况核算。
最简单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劳资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得到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即每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最近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的平均值,注意,是月工资总额),另加一个月几本工资。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绉?垎+5&&骞哥?鏄熸槦+2
鍝轰钩鏈熻緸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想辞退员工怎么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