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事业单位编转入全额事业单位各项保险怎么办?

请问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正式在编医生辞职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怎么办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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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请问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正式在编医生辞职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怎么办
请问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立医院)正式在编医生辞职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怎么办?辞职前的工作年限在计算职业年金时,在公立医院工龄是否可看作视同为缴费年限?
办理单位:
养老保险处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渝府发〔2015〕67号文件答复如下:参保人员跨市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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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无锡前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不交养老金,现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前的养老保险是不是应该按视同缴费计算?
调入无锡前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不交养老金,现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前的养老保险是不是应该按视同缴费计算?
律师回复区
是的,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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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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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发布时间:作者:郭桃生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11955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今年民生领域改革的重点课题,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做好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区稽核局和区机保局联合组成改革调研工作专班,通过数据采集、问题收集和专题座谈等形式,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现状、存在问题及下步建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思考,并形成调研报告。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现状
&&&&& (一)全区在编人员参保情况。截止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2295人、离退休人员5555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工资总额61323万元,人均4.99万元。初步测算,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7170万元,其中单位缴纳12265万元,个人缴纳4906万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缴职业年金7359万元,其中单位缴纳4906万元、个人缴纳2453万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离退休金总额22013万元,人均3.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日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将一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化管理。
&&&&& (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情况。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鄂政发〔号),我区前期已经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老机保”),截止日,全区参加“老机保”人数有10517人,在职参保缴费6684人,离退休3833人。其中有的参保单位已经转制,如原物资局、医药局、外贸局、新华书店等;部分人员实行档案托管,继续参保;部分处于停保断保状态。
&&&&& (三)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事业单位人员参保情况。截止日,孝南区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24人,其中留守人员1161人,分流人员163人。目前,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范围、缴费办法、待遇计发做法在全市都不一,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亟待化解。
&&&&& (四)在职非在编人员参保情况。从数据采集情况来看,全区在职非在编人员1664人,主要涉及“三支一扶”、人事代理等几个群体。目前人员参保情况比较复杂,一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例如,雇员制人员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资、社会保险纳入财政预算;二是部分人事代理人员参加“老机保”,这部分人多是改制事业单位的原参保人员,改制后重新就业继续参加老机保;三是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非在编人员将不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此带来的问题会是此次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难点。
&&&&& 二、主要问题
&&&&& 从前期工作调研来看,我区广大干部职工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普遍十分关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滞后。目前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未到位,单位性质划分依旧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难以按照公益1类、2类确定参保范围。个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处于“空壳”状态,但人员编制既没销号也没有上班。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此类单位人员大多会主动要求参保,将会对现行改革造成一定阻力。
&&&&& (二)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从调查来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混岗混编、编制未落实到人及单位未核编等现象,仍然存在,给下一步改革造成一定困难。
&&&&& (三)“老机保”和“乡改”人员参保的平稳过渡面临考验。一是部分完成改制的事业单位职工在改制前已参加“老机保”,心理上不能接受从“老机保”转入企业养老保险。2008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允许因历史原因仍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的,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此次改革,这部分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将从“老机保”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二是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身份复杂,主要分为乡镇保留事业编制人员、“以钱养事人员”和分流算断人员。此次改革只有目前仍保留事业编制的参保人员才能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余人员转入企业养老保险,而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前,他们都是编制内人员。三是待遇计发差距成为焦点。据测算,待遇会出现落差,如何实现制度平稳过渡,是当前改革面临的一个敏感问题。
&&&&& (四)机构改革调整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化解。一是编制与财政供养不配套,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人员退出了编制序列,但是仍属于财政供养。二是有编制卡,但是财政没有拨付相关经费。三是部分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没有实现全额拨付。
&&&&& (五)在职非在编人员的参保条件限制易引发矛盾。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明确提出:非在编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区非在编人员1664人。
&&&&& (六)部分没有实现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社保费用支出困难。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单位每年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的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8%,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将面临极大的资金压力。
&&&&& 三、工作建议
&&&&& (一)进一步明确改革思路,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环境。一是坚持“三情结合”,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思路,从人员编制管理规范,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开始逐步推进,对编制不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未到位单位,逐步整改落实,待条件成熟后分批纳入,按省里确定的步骤,今年完成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等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参保任务。二是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领导小组的名义,举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业务培训班,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消除改革疑虑,确保改革稳慎推进。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改革信访诉求渠道,针对改制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等情况成立信访工作专班,制定相关信访维稳方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 (二)进一步加强改革统筹力度,搞好部门联动。一是建议进一步明确改革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快推进。二是建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确定的参保人员范围,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公益1类、2类单位范围。三是建议加强编制规范化管理。根据改革要求,对部分事业单位编制要先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 (三)慎重处理非在编人员参保问题。非在编人员参保需要谨慎对待,不能按照限定范围“一刀切”。建议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自行招聘的非在编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的招硕引博、雇员制、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了手续,且单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制度的非在编人员,通过编制备案方式,经审核确认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 (四)积极稳妥做好“老机保”和“乡改”人员参保工作。对参加“老机保”和乡改人员,一是要进行数据清理比对,全面清理参加“老机保”和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养老保险各项基础数据,摸清参保单位数、建账人数,逐个核实缴费信息,核实已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保缴费数据相符、不错不漏,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二是要核定参保人员身份,依据实际情况,进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参保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范围规定的,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余人员均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个人账户记录、基金养老金计发等按照企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省人社厅初步决定,在新退休人员的待遇计发上,设置5年过渡期,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确保“老机保”和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
&&&&& (六)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契机,解决共性问题,化解个性矛盾。在慎重处理改制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同时,统筹解决退出编制序列但仍是财政供养的问题,统筹出台安置人员(包括身份处置)与处理遗留问题的一揽子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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