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构有哪些部门组成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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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的《国家总体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6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总体预案”是全国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的颁布
日,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日发布并实施。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 地方机构
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 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意义和目的
预案的编制,是在认真总结我国历史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经过集思广益、科学民主化的决策过程,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并注重结合实践而形成的。应该说,预案的编制凝聚了几代人的经验,既是对客观规律的理性总结,也是一项制度创新。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
具体来看,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预警标识
规范预警标识:4级预警“红、橙、黄、蓝”
“防患于未然”是总体预案的一个基本要求。在总体预案中我们可以看到,“预测和预警”被明确规定为一项重要内容。
怎么处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这个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结果进行预警。
在总体预案中,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的是Ⅰ级,严重的是Ⅱ级,较重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应该具体、明确,要向公众讲清楚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为了使更多的人“接收”到预警信息,从而能够及早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工作,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视具体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告需迅速
1级或2级突发公共事件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基于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总体预案强调,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对于在境外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向社会发布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是负责任的重要表现。对于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误信谣传,从而稳定人心,调动公众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政策规定可以公布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诸如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形式都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采用。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受灾群众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的生活必然会受到影响。考虑到这些,总体预案强调,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怎么算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总体预案明确,就是要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要做到这些,相关的保障措施必须跟上,比如:卫生部门要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应急交通工具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最高行政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最高行政机构
总体预案明确,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这样就形成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可以使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常态和非常态有机结合,从而减少运行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奖惩明确
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总体预案明确规定: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根据总体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有惩就有奖,如果应急管理工作做得好,就会受到褒奖。总体预案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
总体预案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把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为6个层次。
其中,总体预案是管总的,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适用于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应急预案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地方应急预案指的是省市(地)、县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地政府是处置发生在当地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则确立了企事业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除此之外,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也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总体预案确定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6大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体现了现代行政理念对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
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都在基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基层干部、群众怎样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控制事态、抢险救援、战胜灾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慌不乱、镇静有序,按预案自救、互救,就可大大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救灾的良好局面。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一、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本应急救援机构为公司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适用于;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机电机运队、机修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24小时不间断;成员:调度室值班人员应急救援组及成员名单应急救援;
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煤矿安全事故和矿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程序,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三元中能煤业应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确保突发事故时能快速、有序、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现将建立应急救援机构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组成人员: 总
挥: 常务副总指挥: 副
总 指 挥: 成
员: 本应急救援机构为公司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适用于较高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工作,较低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机构由此救援机构内部分人员组成,在应急救援预案各专项预案中有专门陈述。上级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后,本应急救援机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机电机运队、机修厂、销售科、后勤服务中心应成立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本部门发生应急事件时能按预案迅速展开应急救援活动,或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参加其它部门的应急救援活动。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主
员:调度室值班人员 应急救援组及成员名单 应急救援小组 抢险救援组 医疗救护组 技术专家组 通信信息组 组
医务室有关人员 生产系统各业务科室、厂、队负责人 调度室监控组有关人员 主要成员
1 物质装备组 交通运输组 后勤服务组 财力保障组 治安保卫组 善后处置组 机电检修组 通风组 兼职救护队
供应科有关人员 办公室车队有关人员 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 财务科有关人员 保卫科有关人员 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职责 1、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抢救工作,负责救灾所需物资、人力、运力的调配,及时向董事长、党委书记汇报事故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和董事长要求,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批准新闻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按照预案要求和紧急救援会议的要求,负责组织抢救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3)公司值班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后,若总指挥和常务副总指挥均未到达公司之前,代行总指挥职权,先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挥紧急情况的处理或抢救工作。 4)总工程师:是处理重大事故的主要指挥者,协同总指挥,会同有关人员和救护队制定抢救计划,并负责对有关人员布置工作。 5)其它副总指挥:根据救灾计划安排,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保证事故抢救的顺利进行,并积极提出建议。 6)抢险救援组:由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科和调度室组成,组长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担任。发生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情况,清点出入井人员数量,查清受灾区域人数、灾变地点、灾情,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 日常职责:调度室要维护好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数据准确;调度值班人员要对矿井日常生产情况掌握清楚。 7)医疗救护组:由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组成,组长由分管医务室的主任担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力量对伤员的救治、药物品的供应及护送工作。 日常职责:医务人员日常要学习救护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救护演练训练;做好医疗抢救设备、器材、药品的采购、保管工作。 8)技术专家组:由生产系统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生产科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本部门力量,提供测绘、图纸资料、抢险工程设计、施工等保障功能。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事故的抢险指挥和协助制定救灾措施。 日常职责:生产科要定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对矿区周边、井下环境进行灾害评估、分析;并做好日常性技术指导工作。 9)通信信息组:由调度室组成,组长由调度室主任担任。发生事故时,组织本部门力量抢修通信设施,保证事故地点与指挥部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日常职责:调度室要维护好调度通信系统、井下广播系统等通讯系统确保发生事故时通信联络可靠。 10)物资装备组:由供应科组成,组长由科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准备必要的救灾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等并迅速按要求运到救灾地点。 日常职责:负责采购应急救援物资; 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大型、特殊应急物资和装备,由供应科设立专门存放处,并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和发放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11)交通运输组:由综合办组成,组长由综合办主任担任,发生事故时,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 日常职责:做好应急车辆的保管和日常检查、维护,以保证应急情况车辆正常出车;建立突发事件专门应急驾驶员队伍,配备日常值班人员和车辆。 12)后勤服务组:由后勤服务中心组成,组长由后勤经理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本部门力量对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上级领导、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日常职责: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日常后勤物质的储备、保管工作;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3 13)财力保障组:由财务科组成,组长由财务科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 日常职责:财务部门建立应急经费操作程序,在保证应急物资采购经费外,应根据相关需求做好应急状况下的应急备用经费。 14)治安保卫组:由保卫科组成,组长由****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维持救灾秩序,严厉打击制造混乱干扰救灾不法行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日常职责:保卫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矿办公、生产及生活区域的治安安全;建立突发事件治安安全网络,并通过该网络与相关地区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互助协作关系。 15)善后处置组:由公司综合办组成,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伤亡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16)机电维修组:由机电科和机电机运队组成,组长由机电经理担任,发生事故时,根据总指挥命令,组织本部门力量,保证主扇风机、主绞、副绞的正常运转和人员抢险物质、设备的提升运输,并执行好停送电制度。 17)通风组:由通风科组成,组长由通风助理担任,发生事故时,提供建构通风设施、安装通风设施、安装通风设备,监测矿井供风和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等功能。 18)兼职救护队:由各生产队组抽调骨干成员组成,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协助、配合专业救援人员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日常职责:兼职救护队要抓好日常训练,保证出现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出动;并做好日常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出现紧急情况下装备能准确、可靠的发挥作用。兼职救护队技术员负责应急救援机构的日常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2、管理机构职责 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①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所有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合; ③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④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⑤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⑥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4 2)各生产队队长、销售科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如果在现场时,应迅速将事故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和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事故。如事故紧急无法采取措施时,应立即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域或矿井。如在地面时,应到调度室报到,听候指挥,了解本队撤出人员人数,并将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指挥本队职工协助抢救工作。 3)采掘班长:在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向调度室报告,并积极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抢救伤员,如不能处理事故,立即组织工人采取安全措施后迅速撤出危险区域或矿井。 4)值班调度主任:接到报告后,迅速确定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领导报告。 5)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本预案通知顺序和通讯电话表,立即通知事故抢救人员,并视具体情况按响应级别启动本预案。 6)值班医生:应整理和携带应急物品等,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 7)值班司机:应随时待命,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出发,协助运送人员或材料。 8)工人:发生事故时,在安全条件下应积极救灾,有困难时应尽可能采取安全措施后迅速撤至安全地点或矿井,同时应将事故通知附近人员,事故现场人员还应将事故迅速报告调度室或安全检查员等。 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先入为主、未雨绸缪”积极采取措施超前解决问题。一旦险情发生,能够保证最大限度的减少人、财、物的损失。因个人原因造成应急急救工作的延误等后果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由指挥部向长治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在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后,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归口”原则,立即归属上级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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