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查询是产权永远属于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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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拿到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一栏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刚拿到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一栏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但持证人一栏就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
湖北 武汉 发表时间: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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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你的需求是什么,是要离婚分割财产吗?你们有没有孩子?我是婚姻家事的专家律师,你来电跟我说明一下你的诉求还有你希望分到哪些,我都能给你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来电咨询免费。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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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
律师回答共 5 条
和结婚证一样,每人一本,但属共有。
律所:湖北楚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12
政务中心,只发一个本,没有两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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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咨询一下房管局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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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的时候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没有错呀,属于共同所有的。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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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权利人为双方即表示房产双方共有。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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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共有没有影响
律所: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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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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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动产权籍调查、落宗?为何不动产登记前要进行权籍调查工作?《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有使用期限?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并将宗地信息与宗地上建成的建筑物信息建立关联关系,编制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即为落宗。不动产权利证书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这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但为了获得不动产单元号,需要经过外业调查、测量,内业数据套合、整理、检查、拓扑关系处理、入库等一系列与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相关过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第四项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此,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进行权籍调查工作。&&
1990年5月15号发布施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建立以出让、转让、抵押等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有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设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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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使用IE8.0及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我们经常听到&首次登记&或是&大产权&这个词。但是许多市民并不明白首次登记是什么、首次登记与买房办证又是什么关系。事实上,在新购商品房时,首次登记与市民办理不动产权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张先生买了一套新北区的商品房,产权证迟迟没拿到,问开发公司一直说首次登记没有办好。那么&首次登记&是什么意思,与我们买房人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对于商品房的首次登记是指商品房注册及开发地块土地分割登记,就是我们俗称的办理&大产权&,这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申请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因此,住户办理商品房登记,需在首次登记完成之后方能办理。
2、商品房合同中约定是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发公司必须要履行办证的义务,那现在已经超过三个月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张先生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公司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如开发公司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可以要求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新北区的商品房只能在新北区办证吗?住在新北区,但平时上班都在市区。
常州市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不动产商品房登记,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商品房购销合同、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商品房结算单、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维修资金缴纳凭证、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土地未分割的不需要)等材料办理。考虑方便百姓,我中心在新北区设有办理点:珠江路128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买房人可以到新北区办理点申请办理购买商品房登记,当然也可以到市区办理点(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三楼)来办理。
1、宋先生有一栋厂房,刚刚建造好,相关资料也准备得差不多了,想要办个产权证,请问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首次登记申请。单位房新建办理首次登记,需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规划平面图、白蚁防治证明、人防证明(有地下室的提供)、房屋测绘报告、地名、公安编号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的单位房新建,还需提交房屋权属情况调查记录及公告证明。
2、什么是首次登记公告?公告在哪里公告?要收费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
常州市集体土地上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间,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来处理。
公告是办理集体土地上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一道法定程序,因此无需办事群众承担任何经济费用。公告所在的门户网站为: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bdcdj./)。
65人有用54人有用66人有用79人有用为了切实改善嘉峪关市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嘉峪关市2018&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安补〔2017〕第12号放心,房子还是你的!不动产权证颁发,房屋所有权不变
东地产财经周刊
  在风闻许久之后,昨天上午,上海第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在奉贤落地,编号为。奉贤区启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据了解,上海其他区县年底前也将择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而大多数人最关心的就是其中的房屋所有权问题,后台就有不少小伙伴问东叔: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不动产登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房屋所有权是否会有期限?登记有什么好处等等。那么东叔今天就针对房屋产权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为大家答疑解惑。  1. 原有的房产证还有效吗?  不动产登记遵循“自愿登记”的原则,不会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再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举个例子,假设你现在有一套房要交易和过户,那么你现有的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而在将房子交易和过户后,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  2. 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有什么不一样?  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的内容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性,相当于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另外,新增的二维码标识具有查询和防伪功能。  最重要的一点是,内页明确写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也就是说,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从此两证合一。  3. 两证合一后,不动产上的使用期限会让业主变租客吗?  不会。《不动产权证书》上所载的使用期限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承包权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要是所有权就一定是永久的,而使用权是一定有期限的。所以,只要房子还在,它就一定是你的。  4.如果有多套房屋,要全部登记在一个产证上吗?  不是登记在一个证上。不动产登记是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就是说,假设你有2套房屋,登记后就会获得2个不动产登记证。  5.房屋共有者可以分别持证吗?   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权利人”栏填写持证人,“权利其他状况”栏填写其余共有人。  申请换补发共有不动产权证书不改变其单独持证或分别持证的状态。  6. 如何办理不动产的继承?  办理不动产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通过提交公证文书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提交相关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如果你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则还是要提交公证文书。  7.为什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什么好处?  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后,将会是一个窗口对外,就是说,我们在一个地方就能完成所有登记。此前,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建部门登记,去多个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很麻烦,而且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现象。  实施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更好地维护大家的不动产物权。同时,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将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少办证环节,我们也可以少跑点儿路。  8. 除上海外,全国有多少地方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  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5月,全国已有26个省份的83个地市、525个县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分别占24.8%、18.4%,全国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2万本、不动产权属证明200万份。  另外,国土资源部表示,2016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停发旧证,改发不动产产权证”;2017年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平台必须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  东叔的答疑就到这里了,看完之后,不动产统一登记于你是不是就没有那么陌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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