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公租房可以买吗租金是多少

咸宁南苑小区公租房开始配租
租金每平米3.5元
  本网讯(记者庞S 通讯员余谋振)25日,市区40多位市民领取南苑小区公租房的钥匙,标志着市城发集团南苑小区990套公租房的配租工作正式开始。
  南苑小区公租房位于温泉城区塘角路南苑小区内,由4栋高层电梯房组成,其中两栋23层,两栋1+18层,共有990套公租房,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根据市物价局批复,南苑小区公租房租金为每月每平米3.5元,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1.2元。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租房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事先取得咸安区保障性住房通知的市民,在咸宁资产经营公司(市城发集团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纳一年的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后,即可在当天领取钥匙并交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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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输入的姓名/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咸宁公租房管理办法出台 三类人群可以申请居住
09:44& 亿房网编辑&陈琴&&
从市房产局获悉,《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于日前开始实施。根据《办法》,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均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租金标准、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有三类人群:有本地户口、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无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者;有本地户口或暂住证、大中院校毕业未满5年、有劳动合同、收入稳定、无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年满18岁、在本地居住2年以上、在本地缴纳社保或纳税1年以上、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由物价部门会同多部门根据多因素确定。租金原则控制在,同地段同类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60%左右,最高不超过70%。
成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民,要签订租赁合同,按时交租,按期退房。公共租赁住房到期后,如需续期,承租人要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
另悉,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进行过装修,具备基本入住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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