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耶稣祈祷词敬爱的神祈祷,请要

[转载]宗教的奥秘(27)续论荒谬的圣灵神学
“台下龙套”兄对圣经的了解,对基督教的了解,已经够作为“高级专家”,相信有许多基督徒都没有“台下龙套”了解圣经甚至了解他们自己。这篇文章虽然长,但是读起来“启发性”特别强,请好好欣赏,他还有许多其他文章值得我们细读,谢谢&&&&&&&&
&神圣的背面就是愚妄
有一次朋友们聚会,涮火锅。其中一位朋友是基督徒,席间他热情地宣传基督教,劝我们信奉上帝。有两个朋友是官员,当然不肯信他的话。因为都是很熟的朋友,彼此说话也就不客气,就嘲讽他。这位基督徒开始还是很克制,最后终于忍不住了,说不信神的都是愚昧的人,不知道真神的伟大与救赎的宝贵。
你的真神在哪里?我们的包间里有你的神吗?一位朋友问。
神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基督徒信誓旦旦地回答。
那他在我们的火锅里吗?
这句话令这位可爱的基督徒大怒,他涨红了脸,起身就要离席而去。
我拦住他,大家也劝,我们都责备那两位太过分了。但基督徒的情绪还是很激动,愤怒地斥责那两位亵渎神圣:“我以耶稣基督的名义警告你们,你们这个样子,将来是要下地狱的!”本来那两位已经道歉了,但他的这句话大大地激怒了他们。其中一位拍案而起:“干吗还要等着将来才把我打入地狱啊?向你的神祈祷,让我立刻下地狱吧!”
我劝基督徒说:你为什么这么愤怒呢?有必要这样做吗?
基督徒怒不可遏:他们渎神啊!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神呢?!你们不信就不信吧,怎么可以亵渎神呢?!
我笑道:你认为他们这样说,伤害到神了?如果他们这几句话就能伤害神,那你的神肯定不是真神哪,你的神未免太脆弱了。他们伤害不了神,任何人都伤害不了神,难道不是吗?他们只是伤害了你!反而是你的愤怒恰恰伤害了神!因为你把事情搞得这么严重,势同水火,你敬爱神,他亵渎神,那你说神应该帮谁呢?神当然应该帮你吧?可是上帝什么都没做,他照样在喝酒吃菜,现在没下地狱,明天恐怕也不会下地狱。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或者没有上帝,或者上帝不在乎这些。你愿意接受哪个结论?
基督徒神情平缓下来,有些尴尬:当然是神不在乎了。
我说:这就对了。上帝没那么小气。那么,既然上帝不在乎,你何必在乎呢?他渎神,自然应该由神来惩罚他。神不惩罚他,难道你要僭越神的权能,代替神行事吗?你对上帝起誓——上帝命令你代替他行事了吗?既然没有,那么上帝既然不愤怒,你为什么代替上帝愤怒呢?
他们侮辱我的信仰,难道我不可以愤怒吗?基督徒反驳我。
我说你当然可以愤怒,但是你一定要明白,这只是你的愤怒,他们只是伤害了你的信仰和感情,而不是伤害到了耶稣基督或上帝。因此你不能以耶稣基督的名义对他们发怒。我们凡俗人类信仰不信仰神,只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其实跟神真的毫无关系。你相信有神,觉得神值得崇拜敬爱,那你就崇拜敬爱。但是你永远不要认为神的品性那么卑猥庸俗,有人敬爱崇拜了,神就高兴,就保佑他;有人不信神了,神就惩罚他。这样的神只是凡间的独裁者,只是喜好虚荣的爱听阿谀奉承的暴君而已。你若真的敬爱神,那就永远不要把神矮化成凡间的君王。
结论之一:异教徒也好,无神论者也罢,没有任何人能伤害神。他们伤害的,只是凡人的感情而已。
结论之二:任何人、任何教派以神圣的名义镇压惩罚异教和无神论者,都是僭越神圣的权能,都是拉大旗作虎皮,都是以神圣的名义肆意作恶,为他们卑猥下作的利益寻找崇高的借口。
结论之三:只有信徒的高尚品德能令别人尊敬,并因他的美德而令我们敬重他崇拜的神。舍弃了红尘中的美德,即等于舍弃了天国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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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军东征——上帝的神圣事业需要凡人的暴力护持吗?!)
这位基督徒朋友的信仰和虔诚值得我们尊重,因为在这世风日下的龌龊红尘中,到处是争权夺利的物欲和尔虞我诈的阴险,到处是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一个人若还有超越现世功利的信仰,岂不可贵吗?
但是,在这虔诚背后,还有什么令我忧虑不安呢?
那就是愚昧,就是在神圣背面所潜伏的暴虐。
假设这场“火锅”冲突发生在中世纪的欧洲,假设这位基督徒朋友恰恰是个教堂的牧师,那么结果如何?
结果就是友谊立刻被信仰摧毁,神圣的生命立刻被暴力践踏!
这位基督徒的反应是所有宗教信徒们最普遍最常见的反应。
誓死捍卫他们的神,几乎是任何宗教派别的信徒最常见的传统反应。
凡是如此心态的信徒,都没有反思过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神需要凡人的捍卫吗?!
不能自我捍卫、反而需要凡人誓死捍卫的神,肯定是假神伪神!
以此反观基督教,我们发现,痛恨异教、打击异端,恰恰是《圣经》中最鲜明的思想。
正像一位著名的基督徒批评的那样,“诸般邪恶之事像洪水一样充溢了基督教的世界,至今还在其他许多地方肆虐,宗教成为野蛮行径的神圣借口。”(参见马修·廷德尔《基督教和创世同龄》)
由于基督教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宗教,至少它拥有最为广大的信徒,因此,面对这一现实,反省基督教的神学体系,使之更为健全、合理、自圆其说,建立健全符合普世道德与全体利益的神学体系,就不仅仅是替基督教负责的问题,更是对全人类负责的大问题。
十七世纪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钱德勒牧师说:“基督的宗教首先应该让人理解,之后才能够或者才应该为人所信仰,必须要证明它是前后一贯和符合理性的宗教,人们才有责任接受这样的宗教。”
正是从这一观念出发,我才会质疑和批判传统的基督教神学。
因为它是四大宗教体系中,神学体系最为混乱、自相矛盾最多的宗教。
比如我们已经论证过的基督教圣灵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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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天才作家布洛克作品:埃洛西姆(上帝)创造亚当】
按照《圣经·旧约》的观点,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是上帝所造,是上帝将自己的神气(圣灵)吹入亚当夏娃体内,他们才有了生命。人类由亚当夏娃及其后代繁衍而来,因此所有的人,他的生命都等于来自上帝,都是上帝的恩典。上帝明确说: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人体内,但他的日子还有一百二十年。
显然,上帝并没有说“我的灵”只住在部分人体内。
因为若只有一部分人的体内住有圣灵,那么其他人的生命该如何解释?
难道有部分人的生命跟上帝毫无关系吗?
难道有部分人的体内可以没有圣灵吗?
那么请问上帝按照什么原则和标准进行了有限的恩典呢?即上帝给了哪些人圣灵?为什么不给另外那些人以圣灵?难道上帝是个有偏爱的神吗?
犹太教宣扬上帝是有偏爱的,上帝独爱以色列人。
可惜的是,历史充分证明上帝并没有偏爱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的所有历史磨难,恰恰跟他们的宗教信仰具有直接的必然的关系——因为他们轻蔑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主张对异教信仰进行绝不调和的斗争,因此磨难就注定是以色列人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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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陷耶利哥城——偏激的宗教信仰是以色列人苦难的主要根源)
但这还不严重,严重的是这种“上帝偏爱论”的神学,恰恰会滋生并激发异教信仰。
因为上帝既然没有偏爱于我或我的民族,我们为什么要信仰上帝呢?
就圣灵观而言,因为圣经宣扬以色列人是人类的起源民族,所以全部亚当夏娃的子孙后代,都等于是蒙上帝恩典的生命,因此体内必然都住有上帝恩赐的圣灵(圣灵遍在)。当然了,旧约显然忽略了比以色列人更早起源的其他民族。估计那时的以色列人显然还不知道世界上有雅利安民族、中华民族。不过,就算他们知道,比如他们显然知道统治自己几百年的古埃及民族,但为了神化自己的民族,他们也不管那么多了,反正就是坚信上帝独爱以色列人并最先创造了以色列人。
可笑的是,上帝怎么可能最先创造了以色列民族,却又让其他民族残酷欺压屠戮他们那么久呢?
上帝让其他民族繁荣富庶安定地生活着,却让自己偏爱的民族流浪困苦了两千多年?
这算是哪门子的偏爱呢?
任何一个民族宣扬上帝只偏爱他们,必定会激起其他民族的愤怒和打击。
十七世纪著名基督教神学家马修·廷德尔说:“假定上帝只关心来寻求他的人,而不关心其他的人,假定人们相信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虔诚追求上帝的人,都会得到回报,那么,对其他人不是有了很大的偏见吗?”
这位神学家过于温和客气了。其实上帝是否如此偏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在神学体系上,永远也无法自圆其说。
于是,基督教神学格外强调了“神爱一切人”的教义。
相对于《圣经·旧约》来说,这是一种弥补,也是一种更正,算一种进步吧。
既然神爱一切人,那就等于说,所有人的体内,必然都住有上帝的圣灵——圣灵遍在。
但是耶稣却说有的人是肉生的,有的人是灵生的,肉生的永远不能进天国。
按耶稣此说,圣灵不是遍在的,而是偏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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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博士前来朝觐耶稣基督)
那么请问:当那东方三博士所谓蒙受神启、前来朝拜耶稣基督时,他们是基督徒吗?
当然不是!他们是异教徒!那么,他们体内有圣灵吗?!
或者他们原来就有圣灵,则耶稣之说即不可信;或者他们原来并没有圣灵,蒙神启并前来朝拜耶稣之后才有了圣灵,那么请问他们是否当时就改宗信奉了基督教呢?显然没有,因为耶稣传道还要三十年之后呢,那么这几个东方的异教博士回国后,是否继续信仰自己原来的宗教?显然是的,而且极可能直到他们死去时,耶稣还没有起来传道,那么他们就始终是异教徒。异教徒却可以有基督教的圣灵,这不太奇怪了吗?既然如此,既然异教徒也可以有基督教的圣灵并能够进入天国,那又何必非信奉基督教不可呢?
显然,耶稣的说法,不但对旧约是一种公然的否定和背叛,而且本身自相矛盾。
可惜,绝大多数基督徒,竟然都不加思考地迷信耶稣的这种教义。
因为基督徒个个想进天国,进天国的前提条件当然是“灵生的”,而要成为灵生的,你就必须加入基督教崇拜耶稣!
至少到现在为止,任何人都无法证明耶稣是否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这更像是保罗之类的使徒们,为了劝人信奉基督教而编造的耶稣圣言。
我们可以暂时不去争论这个问题。因为这句话究竟是谁说的,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不管真是耶稣说的,还是使徒假奉耶稣之名编造的,这一教义显然都存在巨大的神学问题。
第一,它明显否定了旧约神学的圣灵遍在思想。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或者新约需要修改,或者旧约需要修改!
第二,它明显与“神爱一切人”的教义(圣灵遍在)相抵触。
这意味着——或者新约的某些篇章需要修改,或者耶稣的这句话不可信。
第三,它自作主张地规定了上帝的工作范围和神圣意图,而这明显是僭越了上帝的神圣权能。
就算耶稣如三位一体论说的那样,是完全的天主,但他只有复活升天之后才具备“完全的天主”资格。当他在人间传道时,他仅仅是肉身的“上帝之子”,肯定不是完全的天主,否则即等于上帝被罗马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了,而且需要上帝让上帝复活上帝才能复活,这显然是荒唐的。
因为真神不可以有生,也不可以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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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在人间传道的耶稣,其性灵与肉体显然都具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与无所不能的上帝绝对不可并论。那么请问,耶稣怎么可以擅自断言上帝的神圣意志呢?因为上帝的圣灵若不是遍在的,那么耶稣不应该宣扬“神爱一切人”;若神爱一切人的教义来自上帝的神启,则上帝的圣灵就是遍在的,于是耶稣将人分为有圣灵和无圣灵的两类,就违背了上帝的神启并否定了上帝的至大之爱。
第四,圣灵偏在的神学还有更复杂的操作困难。
比如某人从前是个异教徒,此时他具有圣灵吗?
若他此时不具有圣灵,那么他的生命与支撑生命的灵魂来自哪里?
假如他临死前突然醒悟,皈依了基督教,那么他具有圣灵吗?
按基督教(天主教和新教)牧师的传统观点,只要临死时能够虔诚皈依上帝或基督,他就不下地狱了,蒙此恩典的人显然那一刻有了圣灵,他原有的灵魂即被新圣灵所取代。那么,按照此说,大家何必辛苦信奉上帝或者耶稣基督呢?完全可以先做异教徒或不信任何神,只要临死时再虔诚皈依基督教就可以了,不是照样可以免下地狱甚至升入天国吗?哪个牧师、教会或教皇敢说他能够绝对准确地判断某人的临死皈依是虔诚或虚伪的呢?
简而言之:或者耶稣的圣灵偏在论绝不可信,或者圣经必须加以修改!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就在于新约(特别是使徒保罗)为了招徕信徒、扩大基督教的影响,完全没有仔细思考如何建立完整的统一的神学体系,他们仅仅是出于招收信徒的功利主义态度,以地狱为恐吓,以天国为诱惑,以圣灵为条件,将基督教神学浸入了迷妄的实用主义泥沼。
圣保罗富有激情,而且不乏智慧。但是我不相信他是绝对虔诚的。
因为对愚昧无知的信徒就不必苛求了,可是富有激情、智慧的信徒,首先最应该做的,岂不是要用自己全部的精力和才学,努力把宗教的神学体系合理化吗?岂不是应该努力向世人传播前后一贯的、负有智慧和理性的神学思想吗?岂可只为了教众的扩大而采取功利主义态度吗?难道那些宣称虔信上帝的基督徒,可以对圣经中的前后矛盾与逻辑混乱视若不见吗?可以对四福音书中的互相龃龉采取遮羞护短甚至鸵鸟态度吗?
那不但是对上帝不负责任,更是对信徒不负责任。
基督教神学体系的混乱,对上帝信仰和基督教永远都是个致命伤。
明知自相矛盾而不加理性补救、只会迷信的人,只能用愚妄来形容。
缺乏理性的神圣激情,只不过是愚昧和疯狂的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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