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物业管理典型做法不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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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不好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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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物业管理部门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单位小区的房子在2000年房改后,将房子都卖给了住户.随后,单位成立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并由原单位选出了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的,大部分住户不知道.1 物业管理部门自行聘请了四个老人作为门卫,行使保安的职责.但小区业主的自行业被盗,业主找物管部门,他们却与业主发生口角,认为自己没有责任.2 小区未建车库,小区住户将车停入小区也必须交钱.每次超过30分钟须交2元钱,过夜须交4元钱.3
未将车停放在小区内的住户,每月开车进出小区超过10余次的也须交钱.
发表时间: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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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791****
律所: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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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门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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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业主乱停车被物业拖走 这样的做法合不合理?
新闻热线:2、
  被乱停的车子堵住出路,这样的尴尬,不仅会发生在马路上,也会出现在自家的小区里。
  近日,针对小区内乱停车现象,上海一个名叫中远两湾城的小区物业推出了“新政”:物业购置了移车机,在必要时将乱停放车辆暂时移至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
  物业是否有权擅自移车,移车时损坏车辆了该由谁负责?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先锋看来,物业移动业主的车辆,需以签协议或通过业主委员会表决等途径,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
  为治乱停车物业买了移车机
  为了更好地在小区内“治堵”,上海中远两湾城的物业想尽了办法:小区中一扇大门对车辆只出不进,并在主干道的进出小区辅道口竖立相应告示牌,但效果甚微。因为,部分业主仍常将车辆停在被要求严禁双向停车的主干道两边,造成消防通道不畅的安全隐患。无奈之下,物业除了在主干道一侧画禁停标志并设路障,对那些乱停的车辆,除正常的告示外,还购置了移车机。“如果乱停车辆车主不在现场,则将乱停放车辆移至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并联系车主。”
  物业这一做法,在居民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物业到底有没有权擅动业主的车辆,各方意见难以统一。
  再麻烦也要等业主自己挪车
  距离上海不到200公里的杭州,车多位置少、乱停放的问题,也一样困扰着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小区。
  每天早上,杭州名城左岸花园的业主周先生都会提前出门。“怕车子被别人挡住出口了,要找人挪车。”他所在的小区,大约只有200来个停车位,但是小区业主的私家车却多达一千多辆。周先生说,好几次上班迟到,就是因为等车主前来挪车给耽误了。
  “虽然我们也经常遇到小区内乱停车的情况,但是在没有经过车主同意前,我们是不会选择挪车的。”在左岸花园物业的工作人员看来,避免挪车找不到人的有效办法是对每辆停在小区的车子进行登记,一旦哪辆车要动,就及时联系车主。
  “如果不通知业主,万一移车时磕碰到了怎么办?”这名工作人员说,找车主自己来挪车,虽然做起来有点复杂,也比较耽误时间,但是“这样做,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物业可向业委会要“挪车权”
  “如果车子是乱停放的,那么上海小区的这一做法,从物业管理处职能的角度来讲,有一定的合理性。”在陈先锋看来,物业是否可以挪动业主的车辆,在操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最好的办法,就是物业和业主签个协议,或是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经过授权后,再明确挪车的操作流程。同时,在挪车之前,也应该尽可能通报业主,并告之新的停放点在哪里。”
  陈先锋称,一旦物业在移车的时候车辆磕碰到,那么物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承担应根据车子本身的保险情况而定”。
  陈先锋说,在制定制度时,物业一定要征求业主的意见,不能自作主张。任何一项新制度的形成,应由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时,操作流程和制度应该细化,尽量考虑到每一种可能面对的情况,不能太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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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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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这是强行要求供暖气!业主有权不需要!去社区居委会投诉,不要在小区物业那投诉,只有去社区!
应该是不合法的
我们小区的物业上海欣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也很差,但是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也不能都怪他们。但是最可恶的是一个叫李华的女人。在我们小区担任物业管理工作。经常挑弄是非,有的居民因为装修和附近的邻居发生纠纷。本来是件正常的事情,她不但不做好协调工作,还在里面搬弄是非,加深居民之间矛盾,最后弄得上法院。还有一些居民因为不满意小区物业服务,拒绝付物业管理费,她甚至威胁清扫的工人,将该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轮胎扎破。实在是卑鄙至极。如今大家都在提倡和谐的社会里,居然还有这样的败类存在,可恶啊,可恶!!!
小区晚间6点到8点老年人跳舞锻炼音乐声很大,物业说是小区文化生活,
物业是90年代才有的新兴产业,国家没有正式管理部门,一般都是产权人、产权单位自己成立或受权某个物业公司来管理,所以物业管理非常混乱,经常引起业主抗议闹事,事小没人管事大影响社会秩序公安管,私搭乱建有城管,砍伐树木园林管,老百姓小事没人管,如果想找先知道产权单位是谁,找产权单位,解决不了找产权单位上级,或区政府,各区、县政府都有民事调解权力,调解不了只能诉讼法院
做到及时通知,马上维修。就可以了
商务楼不让贴广告牌,贴的话就的另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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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较劲”
律师称此做法不合理_新浪新闻
不交物业费 断电不给修
物业与业主“较劲”
律师称此做法不合理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田) “家里到现在断电都超过100小时了,物业就是不给我修。”昨天下午,由于用电故障,家住丰台区华源一里14号楼的李女士抱怨连连。
  李女士称,物业以她不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为她维修,并且也不配合她自己请人维修。直到今天,李女士家中仍未恢复供电。
  业主说断电百余小时物业不给修
  8月1日,正是三伏天,李女士家的电却断了。她告诉记者,当时她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但物业只是告知她开关坏了,并没有给她及时修理。
  “我问物业为什么不给我把电恢复了,他们说我没交物业费。”对于这点,李女士并不认同,她说自己没欠物业费,并给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有“日”的物业服务费收据,表示自己交全了物业费,并未拖欠,但对于其他收据或发票,却未能提供。
  但李女士认为,拖欠物业费并不能成为物业不给她通电的借口。自8月1日之后直到昨天,上百个小时,前后几次沟通,物业都没有给李女士把电修好恢复。“现在我只能住在儿子家,回来这边灯都开不了,还得点蜡烛。”
  昨天下午,李女士从外边请了一位电工前来,但电表箱门只有物业能打开,但物业并未给李女士打开电表箱。
  沟通的过程记者也在现场,物业以外人操作不安全为由,让李女士签署一份“承诺书”,表示出了一切安全问题责任都要由李女士承担。
  如果李女士同意签字,就给她开门。但该承诺书中又有一句“因为业主拖欠三年物业费”,对此李女士拒不签字。而“修电”的问题再一次谈崩。
  物业说欠了物业费 补齐才能修
  李女士怀疑,物业百般刁难跟她的身份是“业委会主任”有很大关系。她说,去年他们成立了业委会,跟这个物业的合作很有可能终止。
  但物业负责人任先生却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同,并再三跟记者强调,之所以没给李女士维修,是因为“她不承认我们的服务,也不交物业费”。
  任先生给记者展示了一张欠费说明,上面写明李女士所欠的物业费。“除了去年交的2300多块,她还欠三年的物业费。”任先生表示,而这笔去年所交款,是补的2010年的物业费。
  对于“承诺书”,任先生则表示,之所以不让她找来的电工进去,是因为设备间不止有她一家的电闸,万一给其他用户设备造成损坏,物业负不起责任。
  “她已经欠我们好几年物业费了,什么时候她把钱交齐了,我们就立刻派人去修。”任先生仍是这样表述着他们不给李女士恢复供电的“理由”。
  律师说即便欠物业费 也不能断电
  为此,记者咨询了高通律所郑洪涛律师,她告诉记者,物业是有维修义务的,并且这种“拒不维修”的做法不合理,因为它侵犯了业主基本的生活权利。
  “物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让业主缴纳物业费。”郑律师说,但即便是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物业也不能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当做不维修的理由。
  针对现状,郑律师建议业主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即在案件审理之前,要求法院排除妨碍,并要求物业配合恢复供电,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权利。
  文/记者 王田  (原标题:不交物业费 断电不给修
物业与业主“较劲”
律师称此做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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