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市场经济有品牌,而什么叫计划经济济没有品牌

中国亟需推进品牌建设的三个判断
对于今天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判断已诞生不少名词,例如全球经济一体化、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等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名词:品牌经济。并且,品牌从经济概念延伸到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意味着人类社会已全面进入品牌时代。显然,通过品牌建设,能较好地全面推进人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与发展。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来判断中国当前亟需推进品牌建设的迫切性。
首先,对全球化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的判断。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特征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这些跨国公司一般来说都是国际大品牌。例如可口可乐、微软、苹果电脑、通用、松下、好莱坞电影,等等。因此全球经济一体化,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反映为国际品牌延伸,进而完成这些品牌所在国的经济与文化对世界的影响,实现这些国家对其他国家经济与文化的双重控制。从这点上说,这些品牌不仅是这些国家综合竞争力的象征,而且是这些国家实现全球影响和全球控制的主要载体。因此,一个国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如果缺少或者说没有国际大品牌,其经济与文化发展处处被动,直接反映为“被品牌”。由此可知,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济总量虽然一跃为世界第二,但依然难脱“被品牌”地位。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决不是其经济体量有多大,不能简单地表述为GDP,而是更要观察其拥有多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级大品牌。最近,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罗纳德&科斯在分析中国经济的竞争力时认为:现在世界上每个地方都可以找到“中国制造”,但是很少有西方消费者能够记住任何中国品牌。两百年前的英国工业革命带来了许多新产品,创造了新工业,而中国的工业革命还远远谈不上创新。他的言下之意十分明白,中国经济总量尽管很大,但由于品牌方面乏善可陈,说明中国缺乏创新力,竞争力其实并不强大。其言还有一层较为刺耳的深意,即当一个国家对于世界缺乏创新性的贡献,还有多少存在的必要呢?这说明在全球化背景下,品牌关乎国家与民族的尊严,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发展的标尺,化解经济发展中诸多如成本上涨等矛盾、雄踞全球价值链高端的利器,拥有自立于世界能力的最佳说明。
其次,对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判断。品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既有着外在的联系,又有着内在的关系。匈牙利经济学家雅诺什
科尔奈在其论文《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于短缺和过剩的市场理论研究》中认为,短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典型特征,而过剩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标志。这一分析框架是他从经济学中“供给”和“需求”这二个概念推导出来的。为什么说短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典型特征?我们清楚,我国在相当长时间里,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必然导致短缺经济。因为它不是竞争性生产,是指令性生产,表面上供给与需求较为一致,但事实上市场信号遭到严重扭曲。资本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由于竞争性生产,带来过剩,也即过度供给经济,供给大于需求。我国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不断转变的过程,得到了一个物质相对丰盛的局面。品牌意识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培育,并让国人逐渐认识到它的重要性。
因此,品牌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必然反映。可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崛起的每一个品牌,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晶。不管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在它们身上我们都能读到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全部秘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动体现。也许有人振振有词,计划经济年代也有品牌,但必须注意,它不是市场作用的结果,往往是市场垄断所形成。市场作用下的品牌,必须通过品牌竞争来赢得。这也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品牌与市场经济作用下的品牌最根本的区别。由此可知,品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缩影,能直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还有,对我国现阶段特别是未来发展的需要的判断。由于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进入了过剩经济,物质相对丰饶。这带来一个重大抉择,我们到底是继续一味追求物质而活着,还应该过一种既能正视物质生活,又具有丰沛充实的精神生活呢。回答不言而喻,是后者。品牌不仅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后者的需要,而且找不出比它更合适的替代物。
品牌既是优质产品的代名词,同时又是文化符号,在满足我们物质需要的同时,还能较好满足我们深层次的精神需要。特别是随着品牌泛化,由经济概念延伸到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品牌开始全面介入我们的工作以及日常生活,例如社区治理,已表达为品牌化管理,等等。品牌无疑已成为目前人类共同追求的凝固于物质媒介的一种鲜明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可概括为人类对于真善美的不懈追求。品牌对于人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步有着巨大而独特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的品牌发展还属于粗放型阶段,有着太多被扭曲的价值观,乱象丛生。有些企业在打造企业品牌以及产品品牌的过程中,不断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并以打法律的擦边球为荣,不惜违法。虽然这些企业中有的管理严格、产品质量较高,但它附着的文化价值却恰恰与消费者的精神价值追求背道而驰。这些品牌有的可能还在市场上大行其道,有的已受到市场惩罚。品牌在这里,只是这些企业不择手段获取利益的幌子,与他讲道德无异于对牛弹琴。这些企业完全忘记了当品牌拥有较大的经济权利的同时,还必需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品牌绝对不是简单的经济动物,它还有一个重要的使命是精神价值传播。精神价值传播在这里不应只是获取利润的权宜之计,一种手段,一种外在包装,而是其终极追求。被誉为日本资本主义之父的日本现代企业制度——株式会社创始人涩泽荣一终生信奉“见利思义”,意味深长。“见利思义”,即义利合一,乃是品牌所传递的价值的完美表达,是市场的无形之手与道德的有形之手的完美结合。让人明了,品牌的高额市场回报正是由其所倡导的精神价值所派生。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在品牌建设中,更多的只是将精神传播作为手段。我国某些地区在打造自身公共品牌的过程中,也程度不一地存在这一问题,品牌在此仅仅被作为敛财工具,推进经济发展的一个抓手,为经济而经济。殊不知,品牌对于推动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发展,同时在我们信仰重建和时代精神塑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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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工商总局局长: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不是一种荣誉和商业宣传-ZAKER新闻
27 日,人民日报刊发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的署名文章《提高认识澄清误区,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文章指出,受传统观念影响,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在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理解和实践还存在一些误区和偏差。目前,社会上对驰名商标的理解还有认识上的误区。驰名商标是国际通用的法律概念,目的是对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法律保护。以下为文章原文:国务院《" 十三五 " 市场监管规划》明确提出,"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落实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必须提高认识、澄清误区、找准定位,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发展模式下形成的供给结构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有产量、缺品质,有产品、缺品牌,形成大量过剩产能,消耗大量社会资源。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就是要抓住商标品牌这个载体,引导企业注重品质,培育品牌,提升产业素质,提高供给质量。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消费增长的迫切需要。目前,百姓消费需求不再是简单的 " 有没有 " 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体现出个人消费品味,体现出自身的独特性。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的出国购物、跨境购物趋势,充分显示出追求品质、追求品牌的消费热情。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就是要适应消费需求的新变化、新趋势,培育让百姓放心消费的自主品牌,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通过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形成新动能。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经济全球化过程,不仅是商品服务的全球化,也是商标品牌的全球化。商标品牌是提升产品服务市场价值的助推器,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通行证。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动 " 一带一路 " 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和全球化进程。在这种大背景下,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就是要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树立中国商品服务品质的新形象。澄清误区,扭转商标品牌建设中的偏差我国商标品牌建设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在经济发展实践中逐步启动、逐步完善的。受传统观念影响,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在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理解和实践还存在一些误区和偏差。首先,驰名商标是商标保护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种荣誉和商业宣传概念。目前,社会上对驰名商标的理解还有认识上的误区。驰名商标是国际通用的法律概念,目的是对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法律保护。1884 年生效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次以国际条约的形式明确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1995 年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进一步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非类似商品,并将服务商标纳入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我国 1985 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开始负有保护驰名商标的义务。国际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遵循市场规则,实行 " 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 的原则,即通过对涉案商标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来加以保护。上世纪 80 年代,我国引入驰名商标制度时,市场经济尚不健全,对驰名商标的认识还不清晰。在实践上,强调政府主导,采取 " 批量认定、主动保护 " 的方式,即通过政府部门事先认定一批驰名商标,再予以法律保护,形成 " 驰名商标就是一种信誉、一种品牌 " 的概念和社会影响。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对驰名商标的认识逐步深化,将驰名商标的内涵回归到法律保护的本源,将驰名商标的认定回归到国际惯例。从 2003 年,我国将驰名商标认定修改为 " 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 原则,2013 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又增加 " 禁止宣传 " 原则,使我国驰名商标的实践真正与市场经济接轨、与国际规则接轨。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受习惯思维的影响,仍将驰名商标作为荣誉、信誉来宣传,甚至下任务定指标,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宗旨相违背。其次,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方式,面临着政府 " 越位 " 的巨大风险。一是政府 " 越位 " 影响政府公信力。一个商标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说了算,而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由政府组织评选认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誉为个别企业担保背书。运用行政权力介入微观经济事务,使政府承担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无限责任,也存在着寻租的风险。二是政府选择性的支持扭曲了市场公平竞争。许多地方政府不仅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优惠政策,使企业产品获得进入市场的特殊通行证,这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三是政府替代市场的评定误导消费者的选择。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因为有政府的信用背书,往往将著名、知名商标作为选择的重要依据。这对消费者形成极大的误导,甚至使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政府信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找准定位,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十三五 " 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要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发展品牌经济的重要支撑,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百姓生活品质的提升。一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二是深化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京外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提升审查效率。完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和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加强商标数据共享,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商标注册服务。三是切实加强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的保护力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商标信用监管。继续推动跨地区、跨部门商标执法合作,加大侵权违法惩戒力度。四是努力完善商标品牌服务能力。促进商标品牌服务业规范发展,开展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注册商标质权登记,推动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支持独立第三方对我国商标品牌开展社会化、市场化评价,建立客观、公平和国际化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大商标品牌推广力度。五是不断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化水平。主动参与商标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提高我国商标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围绕 " 一带一路 " 建设,引导企业在 " 走出去 " 进程中 " 商标先行 ",加快培育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健全企业商标海外维权协调机制,加大海外商标维权援助力度,为中国品牌构建更加公平便利的国际营商环境。(作者:张茅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原题为《提高认识澄清误区,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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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坏了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名分
&&&&&&&&对房子,终于有地方政府开始祭出行政限价法宝了。不出所料,此举引发多方争议,焦点正是所谓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争。&&&&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开了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之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报道说,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来,引发各界关注和争论。有人叫好,有人质疑它的有效性,还有人批评它是重搞计划经济那一套,南京市政府在开历史倒车。&&&&可能在真正的经济学家和专家看来,争议是“低智”的,至少是糊涂的,因为双方都拿“市场经济”来说事。质疑者说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房地产市场,有悖市场经济的精神;叫好的群众说,如果市场经济让我们买不起房,这样的市场经济不要也罢。&&&&但市场经济其实并不排斥政府干预,政府完全不干预的自由市场大概只在幻想的天国中才有。这一点已经成为当代世界主流经济学家的共识和常识,关键是分辨政府干预市场的理由、手段、程度和效果。&&&&那些政府干预的反对者或支持者,不管是拿市场经济做防卫的盾牌还是做攻击的靶标,往往都有一个天大的误会:那些市场是“正常”的市场吗?他们置身其中的经济体系是“正常”的市场经济体系吗?&&&&答案是:不是。&&&&“正常”的市场应该是充分竞争的,其生产和消费的各种要素可以合法、自由地流通、配置,“正常”的市场经济也会通过外部手段对外部性因素加以调整,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这样的,从来就不是。&&&&作为房地产市场重要生产要素的我们脚下的土地,从来没有真正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流通和配置;房地产市场的广大消费者,并不能自由选择到哪里居住,在房地产市场上,他们根本不是自由的经济人。在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中,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出卖人,其实政府本身就是市场中逐利的一方,它同时又要承担市场监控人和仲裁者的角色,这大概是很多问题和纷争的根源。&&&&在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子的价值和价格牵扯着很多富有中国特色的外部性因素。比如,一栋又破又旧、交通也不方便的房子可能因为临近一所重点中学,而拥有不合理的高价。把某所中学培植和保持为重点中学、名牌中学,正是政府做的事。从公共政策和公共投入上区别对待不同的地区和居住者,也是政府做的事,比如不同的户籍政策及相应的不同的权利分配,结果便是给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创造了不同的附加值,如果说这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其实中国各级政府一直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着干预。&&&&我们不能说政府有掌控土地和区别对待不同地区居住者的权力,有“经营城市”、限制“小产权房”等种种抬高房价的权力,却没有出手对开发商的房子限价的权力。我们不能说前者是正当的,后者是不正当的。&&&&向公众证明政府干预房价的正当性看似容易,甚至并不需要说服,已经有人叫好了。更困难也更重要的是,如何消除人们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争中的简单思维,如何向人们证明,这并不是市场经济的错,并不代表旧体制的卷土重来。&&&&因为我们改革的不彻底性、不完全性,市场经济很容易被公众加上莫须有的罪名,对市场的必要干预也可能被当作计划经济的旧梦重温――因此,得到好处的人会把它当作旧时代的恩惠,失去利益的人则以此为反抗的武器,权力部门则可能利用这种民意,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权力。从理论上澄清这些争议并不难,也许真正的经济学家和评论家将一笑置之,但是,公众的观念和反应是不可忽视的力量。&&&&如果改革长期错过深入、全面推进的契机,当不健全不正常的市场不断侵害着民众的利益、影响着他们的头脑和行为,改革的合法性、正当性资源就将迅速流失,改革的道路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就可能迷失,被理论研究和他国实践所证明的好东西就将蒙受恶名。这就是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比如,在房子问题上,近年来单位集资建房买房不断回潮。单位集资房无疑会重新增加人对单位的依赖,是向单位体制的倒退。对此,一项有关“新社会阶层”的网络调查结果也很耐人寻味。虽然人们对由非公经济领域从业者和自由职业者组成的新社会阶层评价很高,但如果可以选择,更多的人(42.3%)还是愿意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而不是选择非公经济领域或自由职业。&&&&打破单位体制和计划经济的束缚,给人们更多自由,激发公民更大的创造热情,这些本来都是我们改革追求的方向,现在的人心却仿佛背道而驰。这无不与改革迟迟不能深入、全面地推进有关。给公民更多的自由、更多的保障、更多的平等,都是我们的改革欠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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