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股票机电股票年底会长到二十元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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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3中航机电
中航机电(002013)最新消息 股吧消息 公告新闻汇总
≈≈中航机电002013≈≈维赛特财经(更新: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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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预计2017三季净利润为26167.10万元~34889.46万元,比上年同期变动:-
10.00%~20.00%
(公告日期:)
2)09月25日(002013)中航机电: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17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6年末期以总股本16038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5元 转增5股;股权
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股上市日:;
红利发放日:;
机构调研: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17-06-30 净利润:18023.38万 同比增:17.93 营业收入:40.34亿 同比增: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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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17-06-30│17-03-31│16-12-31│16-09-30│16-06-30
每股净资产
每股资本公积金
每股未分配利润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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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17-06-30│17-03-31│16-12-31│16-09-30│16-06-30
每股净资产
每股资本公积金
每股未分配利润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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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航机电 代码:002013 │总股本(万):7│法人:王坚
上市日期: 发行价:6.12│A 股
(万):4│总经理:孟军
上市推荐: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主承销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范围:汽车座椅调角器及各类精冲制品;
电话:010- 董秘:李兵
│精冲模具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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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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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3)中航机电:公告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原则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方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13)中航机电: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5、审议通过《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事宜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企业股权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7.45%股权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
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
报告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002013)中航机电:公告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更新后)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日
1、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企业股权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7.45%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
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002013)中航机电:更正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日及2
017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其中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议案名称有误
公司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
开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及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
项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名称描述有误,准确名称应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发出的
《提议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股东临时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对上述第7项议案名称已进行了更正,最终议案名称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表决顺序有误
公司9月14日公告的《补充通知》中第9项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第9.18表决内容为“募集资金存管”、9.19表决内容为“
担保事项”。上述两项表决内容颠倒,正确的表决顺序为:9.18表决内容应为“担
保事项”,9.19表决内容应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中航机电(002013):可转债融资受热捧,中航机电发债21亿收购军工资产
~21世纪经济报道
  随着对定增并购事项的监管趋严,可转债因其灵活的募资形式而受市场热捧。
  9月13日晚间,中航机电(002013.SZ)发布公告称,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1亿元,用于收购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
00%股权、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投资航空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等项目。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助于丰富中航机电现有的产品结构,延伸航空机电业
务产业链,实现规模效应。”中航机电方面表示,市场对军工上市公司价值认知逐
步趋于理性,未来以产业价值成长为核心逻辑的产业整合将逐渐增多。
  机电板块整合
  公开资料显示,中航机电是航空工业旗下航空机电系统业务的产业化发展平台
,成立于2000年,2004年7月正式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航机电第一次将关联企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2016年1
2月,中航机电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对风雷和枫阳两家公司的收购。此后,得益
于中航工业集团航空机电板块的资产整合持续推进,中航机电再次启动了对新航集
团和宜宾三江机械的收购。
  根据上述公告显示,新航集团本次纳入上市范围业务主要为军用航空业务、非
航空防务业务及民机业务,而宜宾三江机械主营业务涵盖军用航空、民用航空、非
航空防务、非航空民品等四大业务板块。新航集团和宜宾三江机械2016年净利润分
别为6292万元和1698万元,交易预估值分别为6.71亿元和2.52亿元。
  具体交易方式为,中航机电以发行可转债方式募集的资金向机电系统购买新航
集团100%股权,向航空工业、机电系统购买宜宾三江机械72.55%股权,向华融资产
收购宜宾三江机械27.45%股权。
  “新航集团和三江机械的产品主要配套于各类型战机,市场需求为刚需,且其
航空产品收入一直趋于稳定。”湖北一位投资人士告诉记者,本次收购将有望带动
公司航空机电业务快速发展。
  根据中航机电2017年半年报显示,中航机电共实现营业收入40.13亿元,同比增
长7.47%,归母净利润为1.80亿元,同比增长17.93%;航空产品收入23亿,占总营
收的57.24%,同比增长12.68%,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毛利率为24.24%。
  可转债趋热
  今年2月发布的再融资新政持续发力,可转债这一此前较为冷门的融资方式逐渐
受到市场青睐。
  所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在约定
的期限内,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债券按约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份。转
股之后,债券持有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成为股东。
  根据上述公告,本次中航机电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将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配售的具体比例和数量将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即可申请转股,
但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转债发行主体
需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公司净资产额的40%。
  “该规定意味着发行可转债除对上市公司财务要求严格之外,还会占用上市公
司的公司债额度。”上述投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也是此前上市公司
发行可转债热情不高的原因。
  上述投资人士进一步解释称,但在今年2月再融资新政实施之后,对上市公司首
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从定价方式、募资规模、时间间隔三个维度进行
了限制的情况下,由于发行可转债不受“18个月时间间隔”的规则限制而受到市场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累计待发行可转债117只,合计金额为3068.68亿元。其
中证监会已经审核通过但尚未发行的有16只,募资金额合计289.7亿元。而2016年,
仅3家公司公告发行可转债预案。
  “上周证监会对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作了相应调整,未来可转债发行速
度将逐渐加快。”上述投资人士补充道。
[](002013)中航机电:公告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日
1、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企业股权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7.45%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
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002013)中航机电: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董监事会会议于日召开,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拟定
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具体数额
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
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
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
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
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
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
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
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
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
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
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
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
司股份;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④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息;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
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8、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关联
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坚、孟军、李兵、周寒、刘蓉、赵卫回避该议
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企业
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中国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7.45%股权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签
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002013)中航机电: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董监事会会议于日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002013)中航机电: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日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及的议案》。
审议《关于及的议案》。
审议《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审议《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
[](002013)中航机电:公告
全资子公司湖北中航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中航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cn)上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湖北中航精机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收到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F090
名称:湖北航嘉麦格纳座椅系统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与内资合资)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8号法定代表人:雷自力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柒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日
营业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座椅骨架及座椅调节机构、各类精冲制品、精密冲压模具
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日
调研公司:华泰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方证券,国开证券,泰信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国信证券,
磐厚投资,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九泰基金,泰康资产,中天证
券,天风证券,天风证券,天风证券,天风证券,源乘投资,中航基金,标普投资,晨曦基
金,昆仑资产
接待人:证券事务部部长:夏保琪
调研内容:1、问:今后纳入公司的产业考量方向大致是有哪些?
答:首先,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主要还是聚焦主业,以航空军品产业为主,对航
空民品产业的扩大会有所把控;其次是对纳入上市公司的产业有一定的衡量标准:
一是战略标准,即强调战略引领,产品要符合中航工业机电发展战略和主业定位;
二是市场标准,即在细分市场中要做到行业领先,拥有较高是市场占有率;三是财
务标准,确保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性,聚焦效率和效益类指标,优于同业均值标准。
2、谈谈对军民融合的看法。
目前军民融合主要有两个方向:“民参军”和“军转民”,对于“民参军”,在军
民融合的大背景下,不排除有这样的民营企业来做航空军品,但结合国内机电产业
的实际情况判断,这些企业对我们航空军品产业的威胁很小。
而从航空机电的产业发展来看,公司立足于航空机电产业,同时秉着拥有技术同源
的先进性,从军用航空向民用航空转变,例如我们610所就是研究航空座椅救生弹射
的,而它跟民航座椅、汽车座椅都有一定的相同之处,所以才延伸到了汽车座椅领
域。由此看来,“军转民”未来一定会发挥巨大的能量,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机遇。
3、公司对“十三五”的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中航工业机电系统(母公司)整个航空产业部分预计能达到260亿
元以上,其中航空民机产业要达到40亿元收入。随着机电板块的整合、科研生产能
力的不断提升、投下去的产能逐渐达产,公司今后的增长空间会很大。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累计涨幅偏离值:22.22 成交量:20745.00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证券营|6183.4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4645.7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4188.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证券营|3980.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华路证券营业|2809.95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4188.31
|机构专用
|海通证券交易单元(016606)
|机构专用
|机构专用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卖方营业部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18.20 |82.79
|1506.70 |东海证券股份有|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公|限公司苏州分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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