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小净和大净可以买回族男礼拜帽帽吗?

礼拜时戴不戴帽子及所引发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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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时戴不戴帽子及所引发的一些思考
礼拜时戴不戴帽子及所引发的一些思考:
礼拜时穆斯林男子有的戴着圆帽,有的则不戴,有的还缠着头巾(俗称“泰斯达尔”,波斯语)。时至今日,礼拜戴不戴帽子,本来已是不必争论的问题和正常现象,纯属传统习俗、个人喜好与自愿,与拜功成与不成、拜功质量的高下,没有必然联系,也完全没有必要为此争执和深究,更不可以此上纲上线,给人乱“扣帽子”。但遗憾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教门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和闭塞的地区,一些人对此还是耿耿于怀,盯住不放,说长论短,对礼拜时没戴帽子的人产生不解和非议,另眼相看,大惊小怪,这是认识狭隘,拘于小节,是很不应该的。如果因此而妄下论断,说礼拜不戴帽子就怎样如何,就更是荒谬可笑,也是无知的表现。应当认识清楚并加以思考:首先来说,男子头部不是羞体,无需遮蔽。羞体是经堂用语,系阿拉伯语“奥莱”的意译。教法规定,凡人体不许外露或不能为他人所见的部位即为羞体。遮羞体被定为道德准则之一。《古兰经》指出:“每逢礼拜,你们必须穿着服饰”(7:31),即指礼拜时至少应该遮盖住羞体,以示严肃端整。圣训具体解释:“大腿是羞体”,“肚脐以下和膝盖以上”均为羞体。对妇女则明确指出礼拜时必须戴盖头,“穿一件遮住脚面的长衫”。据此,男人的羞体便是肚脐以下至膝盖以上的部位,妇女则除手和面孔以外都是羞体。教法进一步规定:礼拜时羞体不能外露超过其1/4,大净时羞体不能让外人窥见。男12岁,女9岁以上都在此范围。而男子头部不是羞体,无需遮蔽,《古兰》、圣训以及教法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或以之作为礼拜的必须条件(见本文附录一:礼拜正确有效的条件);而且男女有别,各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女子戴盖头和男子戴帽子完全是两档事,不能相提并论,混淆视听。关于女子遮蔽身体的规定,可见《古兰经》24:31;33:59等章节经文及有关圣训、教法,兹不赘述。其次,戴不戴帽子不是必须,也无高下优劣之分。中国穆斯林男子一般习惯于常年四季戴个圆帽,而且白帽居多,礼拜时更要戴在头上;有的人、特别是中国大部分“伊玛目”在礼拜时还别具一格,用白沙布或是各色头巾缠绕在头上(即“泰斯达尔”)。然而,这都不是必须的。不戴帽犹如许多人没有戴头巾做礼拜一样是许可的,这丝毫不影响拜功的质量,也不存在高下优劣。说做礼拜必须要戴帽子,纯是无稽之谈。在谢赫?6?1赛伊德?6?1萨比格所著的《伊斯兰教法(菲格亥?6?1逊奈)》里讲:“无任何证据说明戴帽子礼拜为可贵。”(新版上册第84页)再说,我们所缠绕的头巾与贵圣所戴的头巾式样是不相同的;尤其,广大中国回民所戴的帽子,又称号帽(所谓号,即标志,意思就是戴上帽子就知道此人是回族),较之圣人日常所用的头巾更是两样,相差甚远,所以若说缠头巾或戴号帽就是遵圣行,未免太过牵强,实际上只是遵循了某些国家或地区的传统习俗而已。把这种做法称为圣行,主要是由于历史上中国穆斯林与外界交往不畅及语言的障碍形成的。缠头巾的做法,其实是波斯人(伊朗人)的风俗习惯,我们所学的也即这种样式。而当初我们的贵圣头上搭的头巾是披在后背和两肩上的,并没有将头巾缠绕在头上,不是伊朗人、现在中国大多数伊玛目头上缠绕的这样。故而像伊朗人这个样子,并非就是圣行,确切地说,帽子上面戴上头巾才算完整的、真正的圣行(见本文附录二:六大圣训集中有关穆圣戴头巾的论述)。由于伊斯兰教早期主要是从波斯(伊朗)传入中国的,因此我们常用的一些宗教用语都是波斯语,许多方面都留有波斯的印迹。例如:乎达,阿訇,邦克,阿布代斯,乃玛子,邦目达,撇什尼,迪格尔,萨目,胡夫坦等等,都是波斯语,而非阿拉伯语。因而在遵从上,我们把伊朗的某些风俗误认成圣行并不奇怪,也在所难免。到过阿拉伯半岛的人都清楚,没有一个阿拉伯人像伊朗人那样把头巾缠绕在头上礼拜。而且许多阿拉伯国家的人,做礼拜是不戴帽子的,这在国内外已是司空见惯了。只有一些阿富汗人、巴基斯坦人、印度的穆斯林、东南亚的穆斯林用头巾把头缠起来,或扣顶圆帽。仿照、遵循伊朗、或是其他国家穆斯林的着装,只要不违犯伊斯兰教义教规,那也没什么。但决不能因此就自以为了不起,高人一等,更不能无知地将它说成“圣行”,甚至扬言如何吉庆,而指责别人就大逆不道。有些地方,因为“盖底木与伊赫瓦尼”两派在仪礼上的某些差异,甚而在“泰斯达尔”上也别出心裁搞花样,弄成什么带尖与不带尖之分,简直是荒诞不经。一些苏菲学派还把帽子搞成六边形,并按其所想认为隐喻着“机密”:“这六边形指点六个世界:哈胡提(最极境界);马胡提(透明境界);俩胡提(神性境界);者半卢提(本能境界);曼兰库提(权威境界);纳素提(本性境界)。”又云:“这个形象指点六大信仰,最顶的疙瘩指点神性的独一之品。”这就像有些人所讲的“伊玛尼”就在右手食指上一样(现在还有人坚持竖起右手食指就是具有伊玛尼的表现),纯粹是形式主义。第三,所戴的圆帽或白帽也不是礼拜帽。上面已经申明,对于男子来说做礼拜绝无戴帽子这一硬性规定或要求。戴不戴帽子,不决定拜功的成败和优劣,与礼拜者的虔诚也没有必然联系。戴与不戴,各有所好和所遵,也都是外在的形式和表现,没什么要紧的。大千世界,形形色色。各个国家或地区民族的服饰习惯各不一样,肤色也不尽相同;即就是同一个国家民族的人,喜好习惯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我们决不能以自己的面貌、喜好和习俗而非议他人或厚此薄彼,更不能以“帽”取人而论说别人的教门如何。诚如穆圣在《辞朝演说》中所讲:“确实,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的是那些最敬畏安拉的人。在认主拜主方面,阿拉伯人不优越于非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也不优越于阿拉伯人;白人不优越于黑人,黑人也不优越于白人。”《古兰经》说:“阿丹的子孙啊!我确已为你们而创造遮盖阴部的衣服和修饰的衣服﹐以敬畏为服饰尤为优美。”(7:26)穆圣又明确地告诉我们:“真主不看重你们的外表和权势,只注重你们的内心和行为。”帽子戴的多么端正,衣服穿的多么华丽,动作多么标准,这一切不过是外在的修为,对信仰者来说,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其思想和行为表现。就以“礼拜帽”来说,有许多戴它的人却根本不礼拜,甚至还戴着它胡作非为。显然,我们不能简单地称之或归结为“礼拜帽”。陈克礼阿訇曾说:礼拜是一个穆斯林的标识,而不是头戴一顶白帽。有这样一段关于白帽子的争吵:一个是回民,没有戴白帽子;另一个是汉人,却戴了顶白帽子;回民不知道对方是汉族,因对其某些不满,指责人家说你是回民就应该如何如何,怎样怎样。那人回答说,我是汉族,不是你家回民。回民大怒道:“你居然敢头戴白帽子冒充我们回民?!”汉族人反驳到:“你不也没戴帽子,正在冒充我们汉族吗?!”很可笑的一段对话,但给人以反省。须知,剃了光头的不一定是和尚,戴了白帽的也未必就是穆斯林。根本的是在于一个人的内心和行为。第四,戴与不戴应当自愿,并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客观地讲,戴圆帽是中国穆斯林的传统习惯,而且由来已久,特别是在穆斯林喜庆的日子、重要的场合,头戴白帽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值得赞赏,也值得提倡。或许头戴白帽能够使别人一眼就看出自己是一个穆斯林,自己也更加清楚自己是穆斯林,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有所约束。但这不是绝对的,我们决不要简单地把戴帽子与民族成分、与做礼拜划等号,更不能以此来论断他人的拜功及教门如何。戴有戴的习惯和好处,不戴也有不戴的道理和根据,应当是完全自愿的原则和态度,并要能够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哈乃非学派鼻祖艾布.哈尼法大伊玛目这样讲:在有头巾的情况下由于懒惰或轻视拜功而光头礼拜为可憎行为;倘若为了谦恭而摘掉,不但无妨甚至是佳美的行为。将在拜中为表示谦恭而摘帽称为佳美的行为,对此我们不难理解,因为我们知道在中国、在许多国家,人们在重要场合,一般都要脱帽致敬(见本文附录三:脱帽的礼节),以示自谦、恭敬和尊重。而且礼拜不缠头巾或戴帽,则使额头直接接触平面,这样也显得到位。这都是自有一定道理的。当然,我们还是不要厚此薄彼,更不要在这方面自以为是、妄自尊大、非议他人。戴不戴帽,的的确确无足轻重无关紧要,也不是只能这样不能那样。再说通俗一点就像人吃饭用餐,有的习惯拿筷子,有的喜欢用刀叉,各有所好和习惯,大可不必一律要求。筷子不要嘲笑刀叉,刀叉也不要指责筷子。至关重要的是吃什么东西,吃饱了应该去做些什么。千万不要吃饱了没事干,争来争去的不可开交,而且争议的都是些鸡毛蒜皮,或自以为是的事情。第五,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力行教门。中国人,包括中国穆斯林,一贯热衷于咬文嚼字吹毛求疵,纠缠于盘根错节的细小问题,殊不知:本末倒置;抓芝麻漏西瓜!类似帽子之争的事情还有:礼拜是否可以不穿袜子,殡礼穿不穿鞋,宰杀的鸡鸭洗烫之前开膛还是不开膛,诸如此类,各执一词,争持不已,甚至大打出手。拿最为突出的吃来说,同一样食品,如兔肉、虾类,有的说能吃,有的认为不能吃。因为伊斯兰四大教法学派本身对此就莫衷一是,所以遵行者也是各说各的理,各有各的依据。倘若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为此争执不休,闹得四分五裂,则是大大的不当,而且永远也说不清楚。马坚先生在他的《古兰经》译注中讲得很有道理:“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和教律学家,对于水产动物的主张,大约可以分为三派:1、除蛙外,一切水产动物都是可以吃的。主张此说者有圣门弟子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伊本.阿巴斯;2、连蛙类在内,一切水产动物都是可以吃的。主张此说者有再传弟子马利克(马利克学派的祖师);3、除鱼类外,一切水产动物都是不可以吃的。鱼类浮在水面上的,不可以吃。主张此说的有艾布.哈尼法(哈乃非学派的祖师)。虾子和海参等水产动物,照阿拉伯的字典来说,是属于鱼类;照中国的字典来说,不属于鱼类。中国回民多是哈乃非派,因此许多人不吃虾和海参。…《古兰经》里明文准许吃佳美的食物,禁止吃污秽的食物(7:157)。虾子和海参都是佳美的食物,不能与蜣螂和蛆类相提并论。经典上准许吃的东西,自己不愿意吃,是可以的,随意断为不可以吃,是不可以的。因为断非法为合法,固然是罪恶,断合法为非法,也是罪恶。”(《古兰经》中译本上册,第215页,马坚译注,北京大学出版部)《古兰经》严正地告诫人们:“你们对于自己所叙述的事,不要妄言:‘这是合法的,那是违法的。’以致你们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者必不成功。”(16:116);“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是结果更美的。”(4:59)又如此讲来:“各人依自己的方法而工作,你们的主最知道谁是更近于正道的”(17:84);“各人都有自己所对的方向,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无论在那里,真主将要把你们集合起来,真主对於万事,确是全能的”(2:148);“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全体都要归于真主,他要把你们所争论的是非告诉你们。”(5:48)这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信仰者,而且是具有共同信仰者,争先为善是最为主要和切实的。我们要力行善功,但知行好事,不要执拗于争议,求同存异,一切争执全凭真主的决断。同时不要忘了,我们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需要我们致力完成、拼博实现。该重视的,我们一定要重视;该严格要求的,我们一定要严格要求。决不要舍重取轻,抓芝麻漏西瓜。倘若对于一些不该争议的,一时也难以说清的,抓住不放,争论不休;该说的却不管不问,该做的而不抓紧去做,耗费精力,制造争端,这是民族的遗憾和悲哀。“比如,在传统模式那里,伤口出血是否坏小净的问题可以占用好几天的课时;污秽的种类及净水的种类可以占用一个月的时间,但是,伊斯兰的使命是什么,伊斯兰的立法原则是什么,穆圣的传教方式是什么,诸如此类关乎伊斯兰存亡的问题,却无人问津。陈克礼阿訇(愿主慈之)在其不朽的译作《圣训经》译者序中长叹‘念了几十年经的人为什么没有彻底了解教义?’于半个世纪前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传统教育的失衡现象。“在一些人看来,剃光头,伊玛尼的两个要素,为我独尊式的学派,大批所谓瓦哈比耶,构成教门的基本轮廓;而另一些人那里,蓄发,强调礼拜中的若干动作,经训教条化,动辄断人异端,构成教门的总体内容。至于如何使经典与理性统一、传统与现代接轨,如何把伊斯兰的和平使命传达给每个中国人,如何直面遍存的信仰危机和思想危机,如何对丑化伊斯兰和穆斯林的现象给予适当回击,似乎与教门无关,与穆斯林无涉。“数年前在西北的时候,我带着一个亲戚的小孩去一个礼拜寺做主麻,刚做完两拜庆贺拜,身后有人一声大喝:‘小孩,怎么不戴帽子?!’我回头一看,是一位老人,一脸的诧异和惊奇。我温和地说:‘他才七岁,来学习做礼拜的。’我当然不便说戴帽子与否与礼拜成坏无关之类的话。那位老人虽然惊异未定,但也似乎若有所思,不再说什么。我想,这不能怪那位老人,因为曾几何时,在穆斯林的观念中,礼拜中戴帽子(哪怕是小孩)成了头等大事,而大批穆斯林子弟不来礼拜似乎不是什么问题。西北的许多地方,即使不礼拜,也不允许脱帽;阿訇、曼拉(学生)和哈吉不戴帽子几乎被认为是大逆不道。 但他们的人格怎样,品位如何,很少有人关心。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些犯了重罪的人,赴刑场时‘郑重其事’地戴上一顶白帽,不知是显示其‘悲壮’呢,还是希望白帽在真主那里替自己说情呢?” ——摘自张维真先生在其所译《穆斯林行为中的优先选择》前言中的这三段话,算是本文的结语,但愿也是所争论的一些枝末细节问题的结束。我们所应坚持不懈的是为主道而奋斗,重要的是各尽所能、争先为善,并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伊斯兰事业做努力比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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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如何去清真寺做礼拜?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又有那些注意事项? - 知乎7被浏览1767分享邀请回答4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回族民俗文化中的伊斯兰文化特质及建构_图文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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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民俗文化中的伊斯兰文化特质及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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