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权责到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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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
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
山东省 扶贫开发办公室
             文件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鲁扶贫管理字〔2015〕5号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实施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市扶贫办、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的专项扶贫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帮扶带动作用,确保真正见到实效,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建档立卡信息为基础,以产业开发为重点,以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加强监管为手段,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群众参与、市场运作,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不断增加投入的同时,调动多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要素,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主动参与项目建设。
  二是分类施策,精准扶贫。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和产业基础,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确保项目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是权限下放,权责一致。项目审批权、实施权下放到县,由县级政府依据中央和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自主确定项目,并负直接监管责任。省、市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强化考评,注重绩效。建立项目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考评结果,奖优罚劣,逐步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评价和项目资金分配机制。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各类项目,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促进全省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扶持建档立卡的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贫困人口,以及带动其发展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业开发项目。
  1.大力支持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种养业,重点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开展技术培训,配套完善产业发展急需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一般不超过财政扶贫资金的30%。
  2.围绕做大做强当地主导产业,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和生产经营服务等,延长产业链条。
  3.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光伏发电和家政环卫等服务业。
  4.围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可对带动贫困人口达到增收目标的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贫办发〔2008〕16号)规定执行。
  实施产业开发项目要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大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可持续、贫困人口能够直接受益的项目。要注重创新项目实施模式,重点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脱贫愿望的贫困户通过生产经营或以自身劳动和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要素合作参股、入股分红等渠道增加收入。鼓励引导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建设,带动贫困户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务工就业等方式增收致富。
  (二)“雨露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两年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两年补助一次拨付,主要用于食宿、书本和交通费补助。2015年,各地按照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贫困农户“两后生”报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扶贫管理字〔2015〕2号)要求摸底建档的“两后生”要优先安排。积极鼓励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当地技工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短期就业创业培训,培训期间按照不超过所在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日平均数适当给予食宿费补助。补助经费凭录取通知书或培训台账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培训学校(基地)。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由所在市统一组织,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县制定。
  (三)金融扶贫试点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在34个省直部门帮包县进行金融扶贫试点,支持2014年3个金融扶贫试点县巩固提高试点成果,试点内容主要包括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项目贷款。各金融扶贫试点县采取担保、保险、贴息等措施,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主动协调当地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放大信贷投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省、县两级财政担保资金的10倍。信贷额度用于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以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安排就业能力强、效果明显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各金融扶贫试点县要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五部门《转发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扶贫管理字〔2015〕1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明确扶贫小额信贷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并于8月底前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安排
  根据《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4〕37号)要求,结合当前扶贫开发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省财政厅已以鲁财农〔2015〕15号文件将2015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具体安排计划见附件1),请各市按分配原则和要求尽快安排下达。
  四、实施程序
  适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实施权下放到县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制定计划。县级政府要组织扶贫、财政等部门,根据扶贫规划及当年脱贫任务目标和资金安排情况等,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安排计划,明确项目实施重点、实施区域及内容、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等。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积极性高、脱贫愿望强烈的贫困村、贫困户承担或参与项目建设;择优安排社会责任感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能力强的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二)公开信息。将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及相关政策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发放明白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在拟实施项目的乡、村进行公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公开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方案。县扶贫、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安排计划,指导乡、村和各实施主体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带动贫困人口数量及方式、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用途概算、实施进度、预期效果等。方案编制要进行反复考察论证,广泛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意见,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的格式和内容由省扶贫办统一制定(见附件2)。方案要在计划下达后30日内编制完毕。
  (四)审核审批。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部门审批。县扶贫部门收到申报方案后,要认真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勘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报市扶贫部门审核备案。
  (五)签订协议。实施方案批复后,县扶贫部门组织各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重点明确帮扶方式、期限和目标。协议格式和内容由省扶贫办统一制定(见附件3)。
  (六)组织实施。帮扶协议签订后,县扶贫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跟踪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竣工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后,及时向县扶贫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部门收到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重点验收项目建设质量和帮扶协议执行情况,具体程序、方式和内容由县扶贫部门自主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各界关注,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相应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统筹抓好项目实施监管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根据国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机制要求,今后扶贫项目审批权、实施权将更多地下放到县级。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积极适应、主动作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切实履行职责,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管理到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省里重点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核查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之一,作为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市、县要按照谁负责审批项目,谁就对项目实施的程序和结果负主要责任的原则,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经常性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维护资金安全,不断提高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效果。
  (三)积极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的瞄准度,确保到村到户,直接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不能大而化之。要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手段,调动贫困村、贫困户以及企业和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整合多种资源要素投入项目建设。在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程序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里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资金项目管理、公告公示、检查验收、绩效考评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进行梳理,对不适应当前精准扶贫和机制改革创新要求的,尽快进行修订完善,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出台一些新的制度办法,促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五)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项目档案是客观反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重要凭据,也是项目验收、运行维护和审计检查的基本依据。各级扶贫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切实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存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每个项目档案完整、规范。要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帮扶协议、公示公告资料等尽快纳入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加全面反映精准扶贫的情况和结果。
  附件:1.2015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
  &&&&&&2.xxx年度xxx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 3.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帮扶协议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日印发
主办:山东省农业厅
承办: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编:250013云南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
云南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和扶贫规划,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该厅通过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统筹省本级专项收入、统筹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统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由专项收入转列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5个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省脱贫攻坚,确保政府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发挥好政府投入主导作用。2017年,省财政预算共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比2016年的31.15亿元增加了14.85亿元,增幅为47.67%。为全面合理分配资金,助力精准扶贫,今年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将重点向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贫困革命老区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把资金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主要按照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法切块到县。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包含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人均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4个指标,政策因素主要是指国家和省的扶贫开发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年度重大决策等。同时,省级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到县,建立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由县级围绕减贫任务和扶贫规划,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县级可自主确定项目、科学安排资金,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自主性,让县级由“主演”变“导演”,使得项目更切实际,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指向性更高。为便于贫困县提前统筹项目安排,提高县级预算编制完整性,省财政厅早在去年12月30日就提前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资金、林业专项资金等共计26.28亿元,有力支持了各贫困县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提前谋划,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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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域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评估——基于云贵高原4个贫困县的调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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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域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评估——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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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660.9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
中国网财经7月19日讯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2016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660.9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山东省财政强化四项措施,积极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监督制度。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省财政厅建立支持扶贫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财政支持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精神,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扶贫脱贫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通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助推剂”,也是专员办预算监管的重点。我办以四个关注方式,对部分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预算监管工作,更好地发挥了专员办预算监管优势,有力促进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效使用。
日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近年来,贵州省积极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新机制,有力推动了扶贫工作开展。一是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办法。从2014年起,除重大扶贫专项和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外,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其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县。2014年已达60%,2015年及以后年度将达到80%以上;积极推行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进一步简化扶贫项目审批程序;对支持重点产业化的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分配,集中支持部分贫困县重点发展核桃、中药材、草地生态畜牧业、马铃薯等十大扶贫重点产业。
审计署关于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日公告)  1.
当前,扶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财政部安排部署进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核的意义非同寻常。重庆专员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五看两听”的方法扎实开展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新华网贵阳10月22日电(记者杨洪涛)贵州加大电商扶贫支持力度,今年将安排1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10个县区试点。记者从22日召开的“贵州省电商扶贫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贵州将电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通过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网店)、支持和孵化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农村电子商务能人、健全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网络等措施,不断加大电商扶贫支持。
为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甘肃省财政部门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深入研究政策,精心谋划项目,从转移支付、财税政策、体制调整等方面入手,精准施策,对庆阳革命老区给予强有力支持。按照《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甘肃革命老区涵盖庆阳、平凉市及会宁县等16个县区,共有1232个贫困村、101万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的近四分之一,贫困发生率在20%以上。多年来,甘肃省财政部门始终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扶贫攻坚工作。
中新网西宁4月9日电 (江亚琴)记者9日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获悉,青海省今年安排省级财政扶贫资金7.995亿元(人民币,下同),比2014年增长21.7%,是“十二五”以来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年度安排规模最大的一年。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19日电(记者关俏俏)通过积极实施扶贫重点民生工程,新疆近3年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超过40亿元,社会扶贫形成攻坚合力。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获悉,通过积极实施扶贫重点民生工程,近3年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97亿元:支持改善贫困群众住房4.85万套,新建牲畜棚圈5.39万座,支持4.92万户扶贫对象发展林果业,为10.15万户扶贫对象提供生产资料。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为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2012年,河北省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63895万元,用于建设增收项目的资金占到财政扶贫资金的75%左右。这是从省扶贫办获悉的。河北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的产业扶贫资金中,投入24855万元,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及张杂谷、中草药、露地菜等特色增收项目;投入35142万元,发展设施养殖;投入3898万元,栽植核桃等各类林果64万亩。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韩洁、郁琼源)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释放出财政资金精准扶贫的积极信号。
日前,陕西省在全国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获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通报表扬,财政部给予12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的奖励。这是陕西省在此项工作中连续5年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是财政部、国家扶贫办对各省(区、市)上一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考核。考评涉及扶贫资金使用成果、省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等多项指标。近年来,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有关扶贫投入政策,狠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机制,扶贫资金管理迈上新台阶,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拨付201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资金)的通知》,青海省在2011年全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评为B级省份,得到通报表扬,并获得12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奖励。2011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青海省上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模式,转变发展方式,整合资金,合力攻坚,青海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81亿元,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地方财政扶贫投入大幅增加,保证了各项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通过竞争入围的方式,施秉、兴仁等15个县(区)成为贵州省中药材发展重点县,每县每年获得500—1000万元扶贫资金支持,发展一个中药材品种。9月3日,省扶贫办、财政厅组织专家组采取现场陈述、专家提问等形式进行公开竞选,施秉、兴仁、罗甸、玉屏、赤水、剑河、乌当、龙里、关岭、独山、安龙、遵义、西秀、黄平、七星关15个县(区)被评选为贵州省重点扶持的15个中药材重点县。
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提到,今年要完成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去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到,难度再大,2015年也要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视频:李克强: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来源:中央电视台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郝爽)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北京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称,今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增长43.4%。
温家宝在湖南贫困地区走访考查时表示,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完善连片特困地区财力保障机制。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要向包括武陵山片区的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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